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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873166950085

    升級,也叫三五番,打法是:四個人,兩付牌.圍圈而坐,相對的兩個人同夥.

    然後摸牌定主,定主必須要有王,大王小王都可以,王加上一對同色牌就定主了,定主的時候把牌蓋住,一人定完主別人也可以定,摸完牌後比大小,大的把小的吃掉.然後在換三張牌給對方,吃什麼色給什麼色的牌,吃的王要回張固定主(2、3、5)。定的那一色叫臨時主,其他的三色是負牌,臨時主和固定主能吃它。升級的時候從A到2 3 4 5 6 7 8 9 10 J Q K

    · 夠級是由 6 人用 4 付撲克進行的一種高智慧、強競爭性的娛樂活動。交叉 3 人為一方,稱“聯邦”。對門為各自的夠級物件 , 稱“對頭”。每個人的左鄰稱“上家”,又叫“上手”,與上家相鄰的聯邦稱“上手聯邦”;右鄰稱“下家”,又叫“下手”,與下家相鄰的聯邦稱“下手聯邦”。

    · 夠級分(抓)牌時人均 36 張,按照夠級規則發 ( 順 ) 牌,以先發 ( 順 ) 完牌者為勝,謂“爭科”。第一名為“頭科”,第二名為“二科”,依次類推,最後手中餘牌未發者為敗,稱“落 ( 音拉, la) 科”,亦稱“大落”,倒數第二名稱“二落”。

    基本規則

    · 上班。首次開牌或重新開牌後,最先摸到並亮出兩張同色 3 者為首發牌人,稱“亮 3 ”,此後,亮出同花色 3 多者可取代前首發牌人,稱“頂班”。獲得首發牌權稱“上班”。

    · 發(順)牌。發(順)牌按如下規則進行:

    ( 一 ) 按照不論花色,點數為準的原則,發牌牌點大小依次為大王、小王 ( 統稱“大花”、“小花”或“大虎”、“小虎”又或“大鬼”、“小鬼” ) 、 2( 統稱“錢”或“兩”、“小兩” ) 、 A( 統稱“帽子” ) 、 K (統稱“老 K ”)、 Q 、 J 、 10 、 9 、 .......4 、 3 , 3 最小。

    ( 二 ) 大花、小花、錢可以任意數量隨同任何牌一起發牌,稱掛花、貼錢,大花掛任何牌時,發牌均為死牌,對頭應無條件為之“扣牌”,小花掛牌時,須由大花掛高於小花所掛牌一點以上的牌方能滅之,且大花不得少於小花數量,錢貼牌時,即失去原來的作用,視為該牌中的普通一員。

    ( 三 ) 所發(順)牌必須是同一點數,不同點數牌不可混合發出,花、錢例外。

    ( 四 ) 發牌按照“循序漸進”的辦法進行,即除“燒牌”和夠級牌外,按反時針方向逐個進行,不得越、搶。

    ( 五 ) 發牌按照“步步高”的原則進行,即下家所發牌的點數必須高於“上家”牌的點數。

    ( 六 ) 發單張稱之為“單修”或“單幽”。

    · 夠級牌。把握夠級牌是夠級活動的關鍵所在。

    1 張大、小花及錢, 2 張 A , 2 張 K , 3 張 Q , 4 張 J , 5 張 10 為法定最低級別、最少數量的夠級牌。

    當發出牌是“夠級牌”時,除“燒牌”或“無頭”外,只有對頭才有資格上牌,是為“夠級”。

    · 燒牌。夠級實行燒牌優先和聯邦燒牌優先的原則。當任意一人發夠級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優先於夠級者的對頭宣告“燒牌”,如宣告燒牌者有 2 人以上,且分屬不同的一方則發夠級牌者的聯邦可先於其他人燒牌,但此後其他人可再燒牌,若燒牌者均為一方,則按發牌順序進行。

    燒牌的條件是:首先用能蓋住所發夠級牌的牌將其滅掉,然後每次所發牌中必須掛一小花或大花,但最後一次發牌可除外,或者滅掉所發夠級牌後,手中所剩牌為同一點數的牌(即只剩一手牌)。

    · 過牌。上家發牌後,下家有順牌或不順牌的權利,如不順牌,應宣告“過牌”。過牌者除“對頭牌”外,這一輪再無權發牌,直至新一輪重新發牌。

    · 讓牌。持牌人對上兩家過牌的對頭牌,即不想過牌,又不原意立即上牌時,可宣告“讓牌”,即讓下兩家先上牌,如下家均宣告過牌,再由持牌人確定上牌或扣牌。對讓牌人順的牌,唯有對頭才有上牌權。

    · 扣牌。重新發牌前,對死牌必須作“扣牌”處理。對頭互為法定扣牌人,對頭未扣牌前,重新發牌無效,非對頭未徵得法定扣牌人認可扣牌無效。

    · 報牌。持牌人手中剩餘牌等於或少於 10 張,其手中持牌數量應顯示給其他玩家。

    · 挑牌(看牌)。持牌人手中剩餘牌等於或少於 10 張,可由本方其他人提示出牌,稱“挑牌”。

    · 底牌。持牌人所發最後一次牌為“底牌”。頭科、二科的底牌,其對頭分別有一次無對頭夠級機會,稱“夠死級”。除有燒牌者外,夠死級者即或重新發牌權。頭科或二科發底牌後,除對頭外,過牌者在此輪中均不可再出牌。如底牌為夠級牌,則只有有權處理此夠級牌的人方可發牌。

    · 無頭。頭科產生後,其對頭的夠級物件不復存在,稱“無頭”。其他持牌人按發牌對無頭者所發的任何牌都可滅之,無頭者對其他持牌者亦行使同樣的職權。

    · 四人亂纏。頭科、二科產生後,其餘四人不再按夠級、過牌、讓牌、燒牌等規則進行,稱“四人亂纏”。四人亂纏,也應按順序發牌,按規定報牌和扣牌。

    · 接風。持牌人對上家的底牌可暫不上牌而申請由自己重新發牌,稱“申請接風”。如其餘持牌人均同意,則申請人就獲得重新發牌的權力,即“接風”。

    · 計分。夠級以聯邦為計分方,採取積分制計分法。其基本方法是 : 頭科得 4 分,二科得 2 分,三科、四科均得 0 分,二落得 -2 分,大落得 -4 分,每局中聯邦 3 人得分之和 ( 相抵之後 ) 按照“只記正分,不記負分”的原則記為該方積分。如一方分獲頭科、二科、三科,則稱對方被“串三戶”。串三戶記分翻番,即獲勝一方積 12 分。

    · 進貢。採取積分制一般不再進貢,進貢按如下規則進行 :

    ( 一 ) 大花、小花、錢是法定貢牌,按牌點大小取大者進貢。

    ( 二 ) 若沒有摸到法定貢牌,則不予進貢。

    ( 三 ) 大落向頭科進 2 張貢牌,二落向二科進 1 張貢牌。

    ( 四 ) 頭科、二科吃貢後,須向大落、二落返還同等數量的牌,稱“還貢”。若進貢一方沒有與還貢牌點數相同的牌,可拒絕此張還貢牌,請吃貢方換。

    ( 五 ) 進貢在聯邦中進行時,可自行商定是否進貢。

    ( 六 ) 大落、二落為同一方人員時,可在開牌前自行商定誰為大落,開牌後即不許變更。

    ( 七 ) 串三戶的進貢方式是被串三戶的一方向各自的對頭進 1 張貢牌,串三戶一般不進貢,應重新開牌。

    持牌人可以選擇已走科的聯邦挑牌(看牌),不受10張牌的限制

    超常規則

    · 革命。在摸取的 36 張牌中,大花、小花、錢均無時,可宣告“革命”,即棄牌不在參與此局的夠級活動。如同時出現 2 個 ( 含 2 個 ) 以上革命者,則該局作廢。革命者通常視為四科,不影響對方串三戶,其對頭取得三次夠死級的權力。宣告放棄此權力即視為無頭。當革命者的 2 個同夥分獲頭科、二科時,則革命者視為三科,即對方被串三戶。符合革命條件者有權不革命。

    夠級俗語

    · 夠級俗語主要有:

    ( 一 ) 上家稱“牆”,上家爭科後謂“無牆”。

    ( 二 ) 發言。首發牌後的其他出牌稱“發言”。夠級牌除對頭或燒牌外,其他人沒有發言權。對頭的非夠級牌,其他人均不發言時,可由對頭髮言。過牌後此輪中即失去發言權。

    ( 三 ) 接風。上家的底牌無人滅時,稱“接風”。下家接風后將獲得發牌權。

    ( 四 ) 夠級分上半場,下半場。二科產生前謂上半場“爭科”,二科產生後謂下半場“捉落”,“保落”。

    ( 五 ) 活與不活。從狹義上講,是指發夠級牌對頭不滅時,稱“活”了,對頭滅之則謂“不活”。其他牌亦可稱“活”與“不活”。

    ( 六 ) 逢 Q 蓋帽 (A) ;有單不發 3 ;小花掛 4 ,不出也恣;小花早掛,晚發不活;過牌不燒,燒牌優先;單牌慎過,過 3 有罪;擋三不擋四、出三不落客;放頭客,串兩槲(放一打二);窮人吃多槲。以上皆為常用夠級俗語。

    保皇是一種由 5 人用4副撲克進行的娛樂活動,由“夠級”遊戲改進而來,流行於山東一帶地區,具有強烈的懸念,在膠東極有群眾基礎。遊戲過程中, 5 人分為兩方進行競爭,“皇帝”和“保皇派”一組,其他人一組(以下稱為“革命黨”)。最終目的是想方設法地將自己一組手中的牌儘快打出去,爭取較好的名次,最後以名次計分算輸贏。

    常規知識:

    遊戲人數:五人。

    使用牌數:四副牌

    皇帝:

    皇帝既為莊家。

    保皇派:

    叫莊:

    發牌時拿到有特殊標記的大王的玩家可以叫莊,叫莊需要有 3 張或 4 張同點數同花色的牌(大王、小王也可以作為叫莊牌)

    讓莊:

    如果拿到有特殊標記的大王的玩家放棄叫莊,可以按順時針方向將特殊標記的大王讓給下一位玩家叫莊

    逼莊:

    如果 5 個玩家都沒有叫莊,就從第一個玩家開始按順時針方向逼莊:如果玩家手裡有且只有 3 張同點數同花色的牌就必須叫莊。

    黃莊:

    如果沒有玩家符合逼莊的條件就算黃莊,重新發牌。

    搶莊:

    玩家可以強行將有特殊標記的大王拿到自己手裡,不需要有 3 張同點數同花色的牌,也不需要等別人讓莊就是搶莊。搶莊的情況下沒有保皇派。

    獨保:

    如果莊家的叫莊牌有 4 張,那麼莊家就是獨保,既皇帝和保皇派為同一玩家

    大花:

    即大王、大鬼,也有叫大虎。

    小花:

    即小王、小鬼,也有叫小虎。

    一局:

    從開牌到打完所有的牌,稱為一局。

    一輪:

    從一個玩家“發牌”後,經過若干玩家上牌,直到所有玩家都宣佈“過牌”,稱為一輪牌。

    一套牌:

    指遊戲者一次發出的牌,按照不論花色、點數為準的原則,由“同點數牌 N 張 + X 個小王 + Y 個大王”組成,其中 N 為大於等於 1 的整數, X 、 Y 為大於等於 0 的整數。

    掛花:

    大花和小花可以其他同點的牌一起出,如 1 張小花 +3 個八,稱為 1 小花帶 3 個八。大花、小花可以混合一起出。

    牌點大小比較:

    大花 > 小花 >2>A>K>Q>J>10>9>8>7>6>5>4>3

    一套牌的大小比較:

    不論花色,點數相同即大小一樣。未掛花的牌按照牌點大小比較。掛大花的牌是最大的。掛小花的牌必須用掛大花的牌來管,如 2 個小花 +3 個九,如果要大過此牌,必須在花和牌點兩個方面都大過此牌,如用 2 個大花帶 3 個 J 大過(也可以用 3 個大花帶 2 個 J 大過)。

    出牌規則:

    (1) 、出牌按照“循序漸進”的辦法進行,即按逆時針方向逐個玩家進行。

    (2) 、出牌按照“步步高”的原則進行,即下家所出牌的點數必須高於“上家”牌的點數。

    (3) 、出牌按照“張數相同”的原則進行,即下家所出牌的張數必須和“上家”牌的張數相同。

    頭科:

    第一個出完手中所有牌的玩家稱為“頭科”。

    二科:

    第二個出完手中所有牌的玩家稱為“二科”。

    二落(音 la ):

    倒數第二齣完牌的玩家稱為“二落”。

    大落(音 la ):

    其他人都出完牌,最後剩下的玩家稱為“大落”。

    遊戲過程:

    開牌:

    遊戲開始時,由打牌伺服器將牌任意均分給 5 人,開牌過程是自動完成的。

    選定“皇帝”:

    叫莊或搶莊的玩家為皇帝。

    “保皇派”明保暗保:

    發牌:

    每輪第一個玩家出牌,稱為“發牌”。預設每局最初都由皇帝開牌,其後每輪都由上一輪的最後出牌人發牌。

    順牌(上牌):

    總是由逆時針下家對前面出的牌“順牌”。下家出的“一套牌”大過前面的人的“一套牌”,稱為“順牌”或“上牌”。

    過牌:

    對前面人出的牌不要,稱為過牌。

    讓牌:

    對於前面人出的牌,第一圈可以選擇“讓牌”。如果一套牌第一圈沒有玩家順牌,選擇“讓牌”的玩家可以在第二圈選擇順牌 / 過牌(第一圈選擇過牌的玩家在第二圈也視為過牌)。

    扣牌:

    如果每輪最後一套牌過牌 2 圈還沒人上牌,既視為扣牌,由最後一套牌的出牌人發牌。

    底牌:

    持牌人所發最後一套牌為底牌。

    接風:

    對上家的“底牌”可暫不上牌而申請由自己重新“發牌”,稱“申請接風”。如其餘持牌人均同意(均 " 過牌 " ),則申請人就獲得重新 " 發牌 " 的權力,即“接風”。但如果有人不同意,並“上牌”,則“接風”失敗。

    一局結束:

    當除一玩家外其他玩家都已經出完了手中的牌時,一局牌結束。

    計分:

    遊戲規定“頭科”得 6 分,“二科”得 3 分,第三無分,“二落”得 -3 分,“大落”得 -6 分。每局結束後按組計分,例如:“皇帝”獲得“頭科”,“保皇派”為“二落”,“革命黨”獲得“二科”、第三、“大落”,則“皇帝”一組得分: 6+-3=3 ,革命黨組得分為: 3+0+-6=-3 分。每局的分數分配方法為,皇帝的得分為:組分 *2/3 ,保皇派的得分為:組分 /3 ,革命黨的得分:組分 /3 。 如果打明保分數翻倍。

    “獨保”的算分規則:“頭科”得 16 分,“二科”得 4 分,第三無分,“二落”得 -4 分,“大落”得 -16 分。每局結束後按組計分,例如:“皇帝”獲得“頭科”,則“皇帝”得分: 16 ,革命黨組得分為: -16 分,革命黨的得分:組分 /4=-4 。如果皇帝打“明獨”分數翻倍。

    “搶槓”的算分規則:搶槓的情況下,皇帝“頭科”得 40 分,革命黨每人得 -10 分;皇帝不是“頭科”得 -40 ,革命黨每人得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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