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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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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7782208973
作為一個男人來說,他現在還不成熟。有句話說得好:好男人是女人調教出來的。在家裡\\“巾幗不讓鬚眉”可不是件好事。我覺得你應該用溫柔來\\“制服”他。出了問題要想辦法解決,爭吵只會火上澆油啊。我想你語氣委婉點,他有火也會發不出來了。另外一點,真的不要想到離婚,也不要再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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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獅子貓她爹
有這種想法,說明你們的感情很一般,甚至沒啥感情,既然是小事,說明無關痛癢,但你卻要上升到離婚的地步,而且才結婚兩年。就有這樣的想法,你們這兩年根本沒有培養起感情。所以才有這樣的想法,才這樣舉棋不定。答案有兩種,一種,冷靜冷靜,看看能不能雙方溝通一下,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如果溝通不了,或者不想溝通,那就分手。第二種,既然兩年都過去了,感情還是沒有起色。互相之間和路人一般,那就別讓雙方都痛苦了,來個痛快的,把財產都分割好,把孩子(如果有的話)安頓好,歸哪一方撫養,另一方按月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成人以後。然後各奔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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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們那些事兒
不離啊!離了是一家人的災難!如果真的過不下去,離了是解脫,可因為一點小事就離了,就是作呢!到頭來誰的日子都不好過。談戀愛時是一個階段,婚姻又是一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人生感悟,結婚一天,也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結婚前你可以只為自己負責(感情沒到那份上),但結婚之後就得為一家人負責。
我們村有個人跟我年齡一般大,她在外地工作,都結婚了,孩子都有了,是個女兒,但因為兩口子婚後天天生氣吵架,她就跑回來了,這個女的脾氣也很倔強,甚至說有點混,但就不知道他們具體因為什麼了,到底誰對誰錯?天才能說清楚,只是可憐了那個孩子吧,剛出生就沒媽了!
試問,天下有幾個母親能這麼絕情?我是做不到,就算離婚,我也離不了孩子。
我們家對門也是差不多,他媳婦上網認識了一個網友,他們家有點困難,他媳婦就跑去見網友了,有個女兒已經六歲了,現在都不知道他媳婦人在何方,我每次回家總能看到那個孩子在門口玩兒,她六十多歲的奶奶照看著。每次看了心裡都很不是滋味。
在我看來,婚姻的意義遠重於戀愛!結婚了你得承擔起責任,就不能光為自己想了,兩口子一輩子哪有不吵架的?但婚姻也不應該成為葬送幸福的墳墓,談物件時可能彼此會有遮掩,為了取悅對方,會隱藏最自然最真實的自己,這都可以理解,但就怕過了日子,本性暴露出來,才發覺你們很不合適!小事解不開心結就會變成大事兒,小架吵了一千遍以後也可能會變成仇恨!
可是,愛著開始為什麼要恨著結束?因為一點小事,日子都不過了?倆人要是真心相愛,不是該互相體諒嗎?生活是沒有小事的,認真做,解決了才算會過日子!
我的一個表姐,她母親得了癌症,家裡又只有她一個孩子,父母沒錢看病,當閨女的能咋做,爹媽含辛茹苦把她養大成人,直至成家立業,她只能給爹媽治病!
可這是癌症啊,就算表姐家日子過得不賴——表姐夫是工廠的廠長,一個月掙六千多塊錢,可得癌症得花多少錢啊!而且表姐還有倆孩子,一兒一女,這病是治還是不治!
依表姐,怎麼著都得治,因為那是她媽!前後表姐花了五六萬給她母親治病,表姐夫不樂意了,說你能不能為咱家想想?孩子不養了?日子不過了?表姐整天以淚洗面……
最後表姐夫跟她離婚了,沒過兩年,表姐的母親也走了,見到表姐時,表姐跟我說:我對不起我倆孩子,我也對不起我媽,可是我恨死他了!
天災人禍躲不過,但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有些事兒確實沒啥好法,但盡心盡力就足夠了吧?我不知道,現在倆人的日子,不管是表姐還是表姐夫過得都很慘,反過來在有困難的時候不離不棄,互相多理解,這婚姻是不是就能延續呢?有時候一分錢能難倒一個家庭,幾萬幾十萬也是如此了。
但錢沒了不可怕,只要能掙,感情沒了,是如何也挽回不了的,結婚不易,離婚更難,婚姻真不是一場說走就走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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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niki1213
經營婚姻是男女雙方一生要做的事。而且婚姻的幸福都是需要費心經營出來的。男人和女人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在情感世界裡,男人需要的是佔有,而女人需要的是感覺。因此,幸福婚姻始於讀懂對方。
以下我給已婚的同胞們一些忠告:
1、婚姻不是1+1=2 ,而是0.5+0.5=1,要有妥協和讓步的心理準備。婚後兩個人需要去掉自己一半的個性,將另一半的個性融入到對方的個性中,才可能組成一個完美的家庭。
2、多留一些時間給對方,並充分利用這段黃金時間,來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3、忠於婚姻,婚內不出軌。堅守底線,不給自己找藉口,也不給別人製造你出軌的機會。
4、婚姻就像喝水冷暖自知,但需要給對方關心和體貼。
5、婚姻不會改變對方的本性,變的只是我們看人的眼光和角度。所以不要指望改變他,要學會接受他。
6、婚姻不是佔有,而是結合,它就像聯盟,首先要尊重對方。
7、沉默是金這詞語不適合放在婚姻裡,夫妻關係中,沉默是致命的武器,需要雙方的溝通,那怕是吵架。
8、 家不是講理的地方,也不是算賬的地方,家是講感情和愛的地方。
9、吵架時絕不說分手或者離婚,免得事後下不了臺,還傷了彼此的感情。
10、女人永遠不要去管束和改變男人,管男人還不如管好自己,改變男人還不如改變自己。
想要幸福的婚姻需要做到的遠遠不止以上10點,在婚姻生活中,把所有痛苦獨自承受的人是最愚蠢的,首先自己就質疑了另一半能和你共同承擔的能力,也剝奪了另一半共同承擔責任的權力。發生任何事情夫妻雙方應該有商有量,即便是經常吵架,但這就是實實在在的生活,真正的婚姻生活就應該無論面臨多大的困難也要共同面對,共同進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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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漁歌情你說
拍拖裡拍的是“假愛”
大家不知道你拍拖了多久兩人才正式確認步入婚姻殿堂,是一見鍾情嗎?是媒妁之言嗎?是公司同事?或者親戚朋友介紹?多種可能性吧,但是,如果有戀愛期,你發現了對方的美,這個是值得肯定,畢竟能步入婚姻,說明你還是愛她的,有她的美支援你愛下去。不過,她的不足你是否發現了嗎?發現多少?還是直接忽視呢?所以,如果你倆是有戀愛期的,我覺得你在這裡頭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太少了,也說明你覺得愛情就體現愛就可以了,其他並不覺得重要,是吧。
按理說,婚後兩年生活,彼此應該更懂對方
離婚,現在來說不是一件新奇的事情,大家也見怪不怪了,追求自身幸福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談到離婚話題,也沒有什麼忌諱的!
兩個人生活到一塊,真的不容易,為了點小事,就你死我活的,何必呢?那對夫妻到終年,你不知道別人經歷多少次吵吵鬧鬧,多少次分分離離,多少次打和罵,但是這樣所謂的“挫折”並沒有把他們打垮,而是一如既往愛著對方,疼著她,不放棄。
如果你僅僅就為了那點破事,離婚了,試問,你想過下一個又會遇到什麼型別的呢?百依百順?別傻了,如今的社會,不會包容,你也很難贏得對方的芳心,所以,該改的認清自身不足該掉它,能夠包容和解的,別拿離婚當“法寶”,你用過一次,還有點奏效,第二次對方有防備,第三次還用,說不定你是衝動想離婚,而對方就是真情實意跟你來真的。
包容,理解,在一起的男男女女真的不容易,你也可能打包票說下一個一定比這個好,但也不排除你遇到“母夜叉”,可能你還會懷念前任。
別傻了,愛一個人犯點傻又如何?做個愛情傻子又怎樣?難道別人“噴”你幾下就覺得大男人不應該這樣對女人“慫”嗎?真若這樣,我認為你還是多請教專業愛情大師,少犯點錯,別走別人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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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靜的小女子
相愛容易,相守難。既然修成正果,組建了一個家庭就不要輕易的說離婚。
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200次離婚的念頭和50次掐死對方的想法。兩個人在一起總是會有矛盾,也總會有歡笑,但矛盾比起歡笑而言對兩個人的影響更大。多想想在一起歡笑的時光,歡笑總是容易被人忽略。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沒有十全十美的婚姻,可以說婚姻也是一門很深的學問,要靠自己努力的去經營。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會有些缺點,相處久了都會暴露無遺,既然在一起,不能只接受另一半的優點,缺點也要一併包容。
當然,生活中的磕磕絆絆,可以爭吵,可以鬧,但是不要太過分,保持一個度,不要讓其惡化,儘可能的保持冷靜然後進行有效的溝通。大部分的婚姻並不是輸在了感情,而是輸在了生活中的小事上面。每次的矛盾和爭吵,不要讓它們成為了兩個人對彼此越來越失望的源頭,而要學會在每次的矛盾和爭吵裡成長,讓兩個人變得越來越能夠理解彼此,包容彼此,讓婚姻關係越來越親密,生活指數越來越幸福。
最後由衷的祝福你能夠收穫美滿的婚姻,用心去經營試試,不要輕易的說放棄,在茫茫人海中能在一起本就不易,既然決定要相守一生,就不要忘了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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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談天說地道東西
既然是小事,那就沒必要離婚。
既然結婚在一起,說明彼此之間還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的,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彼此之間也是獨立的個體,都有各自獨立的思想和觀念,在一起難免會磕磕碰碰,婚姻本來就是需要彼此磨合的,只有彼此之間真正的相互瞭解對方了,才容易更加理解和包容對方,這樣婚姻才容易幸福和諧。婚姻如同牙齒和舌頭的關係,時間長了,難免會被咬到的時候,只要彼此之間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小事也是無傷大雅的,只要彼此共同的為了這個家,為了孩子著想,一心一意的去努力打拼創造,生活才有可能美好。畢竟結婚才2年,彼此之間或許還沒真正的適應婚後的生活,有些分歧也很正常,只要彼此之間多理解、多包容對方,婚姻才有可能長久。
所以,小事一樁,不足掛齒,婚姻生活才有幸福和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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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鬥戰光勝佛
無論遇到什麼事情,兩個人都需要冷靜,千萬不要在激動的時候做出任何決定,兩個人在一起相處難免會磕磕碰碰的,所以兩個人得相互包容,不要總是遇到一點小事就想著要離婚,兩個人既然在一起結婚了,都是經過深思熟慮以後決定的,不是有誰逼迫你幹一些你不想幹的事情,既然已經結婚兩年了,兩個人就應該有什麼事情,發生什麼問題坐下來好好談談,談是為了解決問題的,而不是選擇離婚,認為離婚後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嗎?兩個人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共同努力去解決問題,因為你們有愛所以在一起,想想當初你們相愛的誓言,讓愛一直陪伴著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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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婚姻保溫站
結婚兩年,因為一點小事發生衝突,這個時候其中一方提出離婚,或者雙方同時在氣頭上提出離婚,然後又突然覺得自己唐突了,於是開始思考有沒有這個必要。但這個事情的最終決定權,卻在當事人手裡。
需要考慮:
1.這個事情有大到離婚的必要嗎?或者它其實就是一個可以透過溝通解決的事情。2.這個事情真的是小事嗎?還是在其中一方看來是小事,在另一方看來卻是大事,如果是這樣,需要找出彼此的分歧點。3.如果離婚了,會損失什麼,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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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點小事離婚,那你再婚的時候,估計還是會再次為了小事而離婚。我就覺得那種為了小事而離婚的人,本身就不適合結婚,太褻瀆了神聖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