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年年月月天天時時

    孩子是母親的心頭肉,疼他她,愛他她,窮極一生維護他她,是母親引以為傲的頭等大事,女人離婚寧願不要房也要兩娃,不是值不值得的問題,是母愛使然,不讓孩子受別人欺負,是母愛的終極目標。

  • 2 # 用心愛你40

    每個人有自己的價值觀。在喜歡蘋果的人眼裡,一車香蕉也不比一斤蘋果更有價值;而在喜歡香蕉的人眼裡,情況就恰好相反。所以,判斷值不值只能按照當事人的價值觀,正如“鞋子合不合適,腳最清楚”。

    先說明一下女人為什麼要這樣做。由於十月懷胎的經歷,母性難以割捨孩子。可以這樣認為:假如有獨自撫養孩子的能力,母親是不願意和任何人分享孩子的,哪怕是孩子的父親。因此,婚姻對女性最原始、最重要的意義,就是“在缺乏獨自撫養能力的前提下,以分享孩子為代價,換取男人提供撫養支援”。所以,女人的選擇完全是出於天然的母性,並不令人奇怪。

    那麼,為什麼會有值不值的問題呢?這就涉及中國傳統文化了。按照傳統,傳宗接代是男人的使命,婚姻對女人的意義則是“給男人傳宗接代,換取男人提供後半生的保障”。除非女人犯下重大過失,男人是不能隨意休妻的。所以,傳統的婚姻很容易白頭偕老,不存在離婚後如何分配孩子和房子的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社會是允許離婚的,白頭偕老只是一種祝願,而不能當作必然。一旦離婚,就涉及孩子和房子的分配問題了。站在女人的立場上,最好的結果當然是“孩子都歸我,房子也歸我,男人及時出撫養費”。問題是男人是否樂意呢?這就取決於他的價值觀了。

    多數情況下,房子是男人的婚前財產。除非他同意,否則女人是無權分割的,所以他是否同意就成了關鍵。那麼他什麼情況下會同意呢?排除女人有勢力或有他的把柄、不得不接受的情況,就是他不想費心帶孩子,或者也認為由女人來帶更合適,同時也願意把房子給女人作為補償。果真如此,當然是皆大歡喜。

    但是男人有可能並不認同這種方案。如果他堅持不給房子,同時可以接受一個或兩個孩子,那麼法律通常是會支援他的。這種情況下,如果女人堅持想要兩個孩子,那就沒有辦法爭房子了。帶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當然會很辛苦,所以會有值不值的問題。

    所以,我一再告誡已婚女性“不要放棄經濟獨立,不要把孩子當作私產”。前半句很好理解,後半句的意思是學會分享權利和義務、儘量拉上男人一起帶孩子,而不是認為孩子必須由自己來帶。唯有如此,才更有可能獲得幸福。

  • 3 # 94310417小云

    在當今社會的東方,還有這麼善良的好婦女嗎?真不敢相信,真有這麼傻個的女人,憑什麼不要房硬養娃,渣男不出一分錢。豈不便宜了那個狗東西,在生活中%99的女人離婚分家產要要要車,真是招數用盡還不解恨。沒有幾個要娃的,帶個孩不好嫁了,給誰生孩子不行,也令男人帶個孩子不好在尋找真愛,最毒不過婦人心,如果在東方還有這麼好的女人,那可是賢良淑德,相夫教子的千古美婦,想一想現實點,婦女工作怎麼樣,收入高嗎?帶二個孩子,的租房子一筆不小的數子,一日三餐,穿衣雜事也夠她受的,但終歸母愛是人世間最偉大的愛,無怨無悔,任勞任怨,這種女人是仙女下凡,世界反轉,在東方大國也許還真有這麼愣的婦女。不敢相信,有不得不感動。

  • 4 # 夫子久久jj

    好!很好!

    房、車何物?消耗品,過一天少一天價值,到後來一文不值。

    孩子,活寶。過一天大一歲,逐年增高長大,雖如禾苗得施肥澆水培育,但最終是一顆種子生成一穗一叢一片莊稼,會收成很多很多。

    雖辛苦了,但收穫頗豐,值!

  • 5 # 資深寶寶407

    娃是必須帶走的,不然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這娃怕是要生不如死肯定得涼。房倒是能爭取的儘量爭取,不然拿什麼把娃養大。

  • 6 # 南方姑娘紫晗

    我是這樣想的,如果離婚,我只要孩子,要一套房(另外幾套我不要)或者100萬,其它都不要。

    孩子在父母眼裡是無價之寶,房、車是身外之物,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不能讓孩子受一點委屈,更不因為大人的問題給孩子太大的影響。

    離婚後,也不稀罕男人出一分錢,自己也養得起孩子,比我還掙得少,能指望什麼?擺脫男人了,就是幸福的。跟孩子在一起很快樂,不吵架,沒矛盾,喝白開水都清甜。

    帶著孩子吃喝玩樂,陪孩子健康成長,孩子上學,我上班,我掙錢就是讓孩子過得更好,要什麼二婚,三婚,失望一次,傷一次就夠了,有孩子,就有一切,想想就開心!

    就是沒辦法離得掉,只希望某一天他不見了,再也不回來了,或者有小三了,哪一天他說不過了,同意離了,那就是皆大歡喜。

    大部分孩子離婚後都希望帶走孩子的,只可能條件不允許而已,不然哪個媽媽捨得十月懷胎,剖腹七層生出來的孩子。要孩子的媽媽,都心軟善良,有滿滿的母愛,為了孩子,寧願委屈自己,也不會委屈孩子————這就是偉大的媽媽!

  • 7 # 蜿蜒直行

    沒有什麼值不值的,只要是無悔的選擇,我認為就是對的。

    看到一個訊息說的是:孩子不滿2週歲由母親撫養為原則,超過8歲由孩子自己決定。既然你想帶著孩子,你完全可以透過法律手段將孩子歸於自己撫養。至於離婚,男女雙方是否有過錯,財產怎麼分配,自有法律來約束。

    在這裡,我先給你一個大大的贊。但站在我個人的角度,我覺得如果可以不離婚最好不要離婚。父母離婚,影響最大的就是孩子。這樣的孩子性格容易產生缺陷,從小就會缺乏安全感。

    單親長大的孩子,總是會想著取悅別人從而獲得別人的認同。無論是工作上還是長大戀愛都會不自覺中做出一些外人看上去很卑微的舉動。遇到問題,總會第一時間從自身找原因,總認為是自己的問題。總之,孩子會有諸多問題,能不離婚就儘量不要離婚。

    所以你做好了帶孩子離婚的準備,就必須要有一定的經濟支援,孩子房子都應該拿到手中。保證孩子基本成長環境。

  • 8 # 遠航小衛士

    這個看怎麼理解,如果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理性分析,我們認為那個女人離婚寧願不要房也要兩娃,男的不出一分,這個做法不值!為什麼呢?

    因為,一個離異的女人帶著兩娃以後的生活困難非同尋常!這個大家都知道,如果她以後不再成家,單靠她一人之力是很難把兩娃培養長大的!(當然,如果她工作年薪十幾萬以上,這種情況除外)。

    如果設想自己是當事人,我覺得,很多女人都會選擇兩個孩子而放棄房子,因為孩子是自己的骨肉,在自己心中是無價的,甚至覺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每個人碰到這種事情,情感防線會崩潰,感性大於理性!這是可以理解的。

    現代社會,越來越商業化,人也變得浮躁!離婚率也不斷攀升,離婚變成了平常之事。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女性對於婚姻的理解將更加理性!

    文尾,我個人想呼籲這個社會,希望每個人都要珍惜自己的婚姻,不要把婚姻當兒戲!特別是有了孩子的家庭,不要輕易離婚,因為離婚對於孩子的成長傷害太大,孩子是無辜的!世界上任何的名利都是浮雲,只有在完美的婚姻家庭裡,親人團聚,享受天倫之樂,才是人生最美的幸福!!

  • 9 # 恆緣情感李志鵬

    一、值不值應該以你的想法為標準,當然想法會隨著客觀情況變化,那就得看當初女人做這個決定是來自情緒失控還是理智分析?

    二、女人是在物質層面,還是感情層面考量?或者感覺思緒很混亂。

    三、我不清楚離婚的原因,所以還不能分析出,女人還有沒有復婚的選擇。

  • 10 # 霛餘人

    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肉,不可能放棄不管的。如果我離婚了,一定不會把孩子留給娃兒爸爸,我拼了老命生下來的孩子,肯定不會讓別的女人來丟賤虐待,因為有後媽就會有後爸,別指望男人會保護好我的女兒,還是要靠自己。至於房子和錢給不給我也無所謂了,畢竟一個能做出拋妻棄女的男人,你還祈求他會剩下多少良心?靠自己吧,一樣可以把女兒養得好好的。

    所以我覺得離婚了放棄一切都要掙得孩子的撫養權絕對是值得的,因為孩子就是未來,孩子就是你生活的動力,孩子就是你最大的財富。

  • 11 # 飛翔71715

    當你看到那些因為各種原因離不掉的抑鬱的、癌症的,再看看那些自己掙錢看著孩子一點點長大的,就知道了。

    開始可能總覺得委屈心裡不平,慢慢的就懂了,事過無悔,沒有什麼值不值,一切都是自己的心態左右著。

  • 12 # 小餄嘍

    這個問題,我覺得沒有辦法來衡量值不值,房子和孩子是沒有辦法比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理解為做法合理嗎?

    首先,我覺得你應該先為自己的生活規劃一下,現在是什麼狀況,以後想要怎麼做。如果要來兩個孩子,其他什麼都不要,對你的生活有什麼影響,你自己的生活有保障嗎?你有能力給兩個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好的教育嗎?而不是意氣用事,生活是很美好也是是現實殘酷的。

  • 13 # 陽笑笑呀

    如果說女人離婚寧願要娃也不要房 是很傻 ,那我肯定願做那個傻子 。

    很多人都會不理解 女人在家付出那麼多 自己的老公卻從不放在眼裡 ,最後變成黃臉婆還鬧個離婚的下場 。即使這樣 離婚的時候也會有人選擇要娃不要房子 ,因為那種骨肉分離的感覺只有做母親的才會懂 。她們明白有一句話叫做有了後媽就有了後爸,當媽的哪能看著自己的孩子受苦。

    一個女人離了婚再帶著兩個娃兒 以後的日子一定是非常非常辛苦的 ,可她們覺得能和孩子在一起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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