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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約翰狗剩兒

    先說下我老家的情況。偏遠黑山溝,村裡大都是山地,使的都是牲口,不用農機,因為70%以上的地農機就開不進去。能開進農機的地最大不過10畝,而且是狹長的地。

    在我老家,出了這個事情,就表明老人自己做出了選擇,以後老了就跟著老二一塊過。能引起老大媳婦不滿了,錢肯定不算少,所以老二的正房是要留給老人做養老窯的。哪怕暫時老人不過來住,只要老人還活著,別人就不能住,住了就會被村裡人笑話,這是在咒家裡老人早登極樂呢。

    自此老人以後和老二一塊過,平時吃喝老二管,當然老人所有的遺產全是老二的。小病啥的,老二自己掏錢。老人花大錢(比如準備壽木、老人的後事啥的)或者老人住院了,兄弟二人均攤。老大平時多過來看看老人就行。給零花錢、送食物(我知道的都是給錢給東西的,就沒有不給的)啥的看個人,接老人去住幾天啥的更是看個人,不那麼做也沒人嫌棄,那麼做了都會誇老大孝順,就這麼簡單。

    我外婆這邊,2個舅舅,4個姨(我媽老五)。我外婆今年91了。當初的老院子很大,房屋10間,兩舅舅一人三間,我小舅舅村子自己蓋著房,市區買了房,三間老房子就賣給了我大舅。我外婆的房子四間給了我大舅。

    現在的情況是,別人我不大清楚,我兩個姨和我媽過年、兩次趕廟(隔壁村和本村)、外婆生日、中秋節、7月15都要給我外婆錢,每次都最少200。我外婆身體好,生活能自理。每個月村裡還有好幾百,年底分面分油的,夠用。夏天涼快我外婆在村裡,一進10月份我小舅舅我姨我媽他們就把外婆接到市區各家輪流住,當然我小舅舅家住的最多,年前把外婆送回去,過了正月十五又接過來,進了4月份暖氣停了再送回去。

    有一年外婆生病了,腿上血管的問題,時間久了具體我也忘了,拋去報銷的一共花了9000多,不用我媽她們開口,大舅小舅直接拒絕了,兄弟兩個攤的。當時我家離醫院最近,舅和姨吃住都在我家。外婆出院了,我媽回去當著我兩個舅的面給了我外婆2000,我舅舅攔著,我媽說我是我給媽零花的,你們別管。下來我媽和我說,給錢都得當著你舅舅面尤其是你大舅給。別看多這一步,事實證明省了很多事情。我們過年回老家,我舅舅自己做的油糕滷肉啥的,不用看,給我家的肯定是最多的。

    我外婆也會事,自己也手緊,這些錢攢到了一定數量,給我兩個舅舅分點,當然我大舅多一些,他自己也留一些。不管去誰家都給我們小孩子買吃的買喝的(現在我們長大了,換成給曾孫輩賣了)。目前來說是很和諧,因為外婆沒啥病生活能自理,村裡老房子又不值錢,拆遷也拆不到那裡去。

    我爸這邊就比較慘。直到我爺爺死的那一天,他這輩子都沒誇過他那個最孝順的兒子幾句。老人要偏心了你是真的沒辦法。

    我和我大爺家兩個孩出生的比較近,老人精力有限,就沒帶過我和我妹妹。我爸兄妹5個,僅沒有給我爸帶過小孩。因為家庭矛盾,我媽當時咬著牙從孃家借了錢硬是自己修了新房搬出來住了。

    我小叔花老人錢最多。結婚,我爺爺一手操辦。我爺爺退休讓我小叔接的班(那會單位都這規矩)。90年代中,我小嬸要招工,我爺爺拿出來一堆新新的第三版人民幣給人家農轉非,花了不低於5000+。

    我小叔覺得房子少,一聲不吭把我家在老院子的房子住了。我媽去找,我奶奶說:“我花1000塊買了”。這都買了20多年了,反正1000塊沒看到。

    90年代末年我二叔單位集資房子,二叔想著把名額加價賣掉,我奶奶第一時間找上門去給他小兒子要,三天跑了五六趟,我二叔沒法子原價賣了。(我小叔房子裝好了,小孩也該上小學了,我奶奶在我小叔搬家的前幾天就開始在村裡炫耀,說跟著小兒子去縣城享福呀,結果去住了幾天被我叔送回來了。讓你住幾天是為了吉利,你自己沒個數?!村裡人問還不敢說真話,說自己住不慣。)

    01年我爺爺去世,那年頭辦白事基本都貼錢。我爺爺的白事算是少數的幾家沒貼錢的。一開始說好了幾家自己管自己的賬,不公賬。酒席回禮啥的按自己家的賬來結算,花圈煙花哀樂班子什麼的幾個兄弟分攤。我爸的面子在那裡,我媽也是工人,我家這10多年來這是第一次有大事,很多之前沒多大來往的也全來了,光衝我爸媽面子上禮就上了12000+(直接導致第二年五一到國慶我爸媽上了8000+的禮,我爸當時工資才1500呀),一共才上了15000的禮。當時已經算大操大辦了,體面的是他們,受罪的是我爸媽。畜生們眼紅了,叫囂著把錢平分了,我爸也無所謂了但這樣子回禮就得走公帳。人家非要回5元煙。上20元禮回5元的煙無所謂,我爸媽的同事朋友就沒有低了50的,那會單位都是回10元煙起步,5元煙合適麼,而且裡面還摻著假煙?!我爸和畜生們說不通一怒之下當著他們的面把煙全扔到廚房灶裡面燒了,自己又花錢買的10元的煙回禮。

    04年有人叫我小叔提供車子,他們去單位偷東西,18萬元的新裝置,用都沒用過,他們也敢偷。後來雖然都自首了,但我小叔被同夥咬成了主犯。最後我奶奶和我爸他們弟兄幾個給他湊了4萬多買成的緩三,這錢都是水漂了。

    我爺爺三週年那些人又來找我爸了,說這次絕對分賬。我爸媽沒搭理他們,我爸媽在單位都提前通知了同事都別去。

    我爺爺去世後,我爸每年給我奶奶買煤炭,一買就是5噸起步,好幾次被我小叔拿去賣了。一次村長打電話開罵了,你們兄弟幾個咋回事?!60多的老人了,因為沒煤炭用,天天在村煤礦那堆煤矸石裡面挖炭燒,而且你和老四還在礦上呢,就捨得家裡老媽媽受這苦?!你們兄妹幾個都是畜生麼?!

    我爸很莫名其妙,上個月才拉的6噸炭怎麼就燒沒了,這是讓人偷了?不應該呀,就挨著煤礦,誰偷那玩應。村長說你不要騙我,快回來解決問題。我爸說就是村裡的三狗,還是你親外甥給拉過去卸的,不信你問問。一問,上午卸的車,下午我小叔那畜生又讓三狗給他丈母孃拉過去了。

    這些破事舉不勝舉啊。還好我家家庭條件還不錯,我爸媽也堅強,那些年硬咬著牙熬出來了。我爸媽太老實,所以就被人家逮住往死薅羊毛。

    每次回老家,給我外婆一份同樣給一份我奶奶,絕對端的平。他們是做到位了。我媽回去叫我奶奶冬天去我家住,我奶奶每次都不同意。她怕別人笑話,她沒臉去。她放心上的小兒子把她一腳踢開。

    這年頭給我的感覺就是爹親孃親下來就是錢親。每次回家家裡老人收拾的好好的,好吃好喝再拿上,誰都願意多回去。家裡老人要躺床上動不了了,還有幾個願意多回去?!獨生子女那是沒法子了才多回去。社會就這麼現實,我身邊這種破事多了。好好珍惜身邊人吧,自己年輕時也努力,別老了沒有一點價值了人嫌狗不愛的那還不如早點死了了事。

  • 2 # 魚為什麼相信水1

    沒有用的,偏心就是偏心,現在他對老二花的再多,到老了,都的兄弟倆一起給他養老!少拿一分,不孝的大帽子就戴上了!

  • 3 # 往事24850470

    可憐天下父母心!在農村,父母的責任是把兒女養大,取完兒媳,嫁完女兒為終生心願,大兒子結婚了,有房子住了,過著獨立的生活。而老二還沒結婚,也沒錢蓋房,老人不幫一把,誰來幫呢!我個人認為,如果老大生活尚好,無需太計較。如果比較寬餘,幫下老弟也無妨。血濃於水,何必太計較呢!

  • 4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做為老人,做事應該一碗水端平,公平公正的對待自己的孩子,才能使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也才能使自己老病時,孩子們耐心伺候。

    如果象這位老人這樣,老大自己出錢蓋房子,老二卻由父母全款蓋房子。這樣的處事,會給家庭團結和自己以後的養老帶來極大的隱患。

    我的一個朋友,也是兩個兒子。老大在外地工作,老二在村裡勞動。

    村裡拆遷,他得了四套房子。思想著,老二在家,守著自己,養老方便,再說老大有工作,生活也可以,就把房子全部給了老二。

    老大知道後,心裡很生氣。原來每個月都會給父母的零花錢,有時候也偶爾給弟弟的幫助錢一概取消,並且連過年過節的也很少回來了。

    父母給他打電話,他說家裡沒房子,沒有地方住,言外之意就是對房子的分配不滿。

    現在,他們兩個老了,該用人了,可是老大多用忙,脫不開身來搪塞,怎麼辦呢?

    錢沒了,可以掙,心傷了,卻是很難撫平的。

  • 5 # 平淡歸真心隨自然

    我和老公結婚,所有一切都是自己辦,公婆連一根蔥都沒給(農村人自己有土地種)。小叔子讀大學的生活費是我供。後來我們修房子缺錢,找小叔子借一萬(那時小叔子巳上班,每個月五千多工資存起來的,他還沒結婚),小叔子答應了,結果拿了兩千出來,還說錢取不出來(他當我沒和銀行打過交道)。我一咬牙在銀行貸款才把房子修好。過後老公做生意有了點積蓄,婆婆去世,輪到小叔子修房子了,公公要我們借錢給他修(小叔子的錢炒股全賠了),我不借,公公又哭又鬧,老公揹著我把十萬借給他(那時為了老公做生,建房時的貸款我還沒還,原本是準備還,錢借出去了,我只得每個月還銀行利息),房子修好了後,因超標罰近十萬的款,公公又找到我們,使出老招,又哭又鬧,我們也沒錢了,老公又把我們的房子抵押民間借貸十萬給小叔子,我知道我阻止不了,只有默默走開(萬一我阻止,公公真的自殺,我的罪過就大了)。再後來,小叔子結婚,公公又找到我們,要我們來操辦一切,我們也辦了。如今,公公去世了,說真的,我終於鬆了口氣。

  • 6 # 瀟灑佬36321791

    老說什麼當父母的要兩碗水端平,我反問有可能麼?兒子有心的話再平也是偏心。而且你們老討論老人,有想過自己年輕人當兒女的麼?那是老人的錢,老人的血汗,生下來養大你們也是大恩,你們為什麼不想著出來工作成家後可以養父母的?天天盯著父母輩的才產,好意思嗎?我們華夏孝為先的傳統被你們敗光了。我是長子,有一妹和一弟都已成家。我結婚時不只一次跟老婆說,以後有什麼關於我父母分配財產或給錢支援的事情上,絕不能說三道四。以後我父母給我的少就算財產會給弟妹也不得有怨言,因為我不會有怨言。我也不會要求或在乎她父母給多少她,所以她也不能要求我這邊。

  • 7 # 手機使用者6994749893笑

    中國的老人,真苦真難!

    我同事村上好多年前,一對老夫妻辛苦把兩個兒子拉扯大,給他們弟兄兩娶妻,老大比老二大了十來歲,一大家子老人苦勤苦扒造了五上五下的樓房,造好房子老大結婚了,等老二結婚的時候那時候剛流行房子地板上鋪木地板,老二娶的媳婦要求房間鋪木地板,不鋪就不過門,結果老人沒辦法,盼著圖個太平,讓老二順利結婚,就裝修的時候鋪了地板,吊了平頂。

    老二的新房裝修好了,老大媳婦不幹了,也要叫老人給他們屋裡裝,不裝就跟老大離婚,兒子也不要,整個在家吵,老大懦弱,不敢把老婆怎麼樣。

    結果最後女老人喝農藥自殺了!

    這家老大的兒子今年都三十一了,還沒娶上老婆,一家三口都沒啥本事,還是住在老人給造的房子裡,關鍵是別人家的一聽說媳婦逼死奶奶的,都不敢往他家嫁!

    在我看來,何必呢!一副地板,逼死了個老人,那時候的木地板,再怎麼稀罕,自己打工半年,也能鋪了吧?

    家裡老人生幾個子女,特別是兩個兒子以上的,偏心肯定有的,但沒辦法,中國國情就是這樣,假如家裡弟兄兩個,歲數差大一點的,哥哥成家,弟弟在讀小學的都很多,那有啥辦法了,父母的收入擺在那裡的,做父母的肯定偏向小的那一方的。

    樂觀的想,自己老公假如是弟兄兩裡大的一個,他能自己造房子,成家立業,是不是證明自己有本事,夫妻倆齊心協力才能造房起屋啊!

    當今社會,老人生的子女多的,老人沒權沒勢的,能慶幸父母能把自己養活養大就不錯了!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 8 # 老蔣閒言

    這是農村常見的婆媳糾紛和婆媳矛盾,可以說理不清扯還亂,當婆婆的是不是有私心,別人說了不算,只有婆婆自己心裡明白。當媳婦的肯定希望婆婆能一碗水端平,厚此薄彼媳婦肯定會有意見。

    從提問我們可以看出,這家兩兄弟,無論老大是在婚姻期間內自力更生蓋房,還是在婚前獨資蓋房,能夠不需父母的資助,就獨立完成,足以證明,老大的生活能力和掙錢的本事強,老二不如老大。

    如果說老大當初建房,老二還沒有結婚,當婆婆的手上積蓄有限,知道老大有這個能力,想留下資金來給老二娶媳婦建房。這就不屬於婆自私,這是每個當母親的都希望兩個兒子能夠成家娶媳婦的願望。

    如果說當初老大建房的時候,老大,老二都娶了媳婦,成了家。婆婆手中有錢不拿出來幫著老大建房,現在老二和媳婦要建房,婆婆卻慷慨無私的把手中的資金拿了出來幫助老二,事實可以證明,婆婆喜歡老二不喜歡老大,老大媳婦有意見,小肚雞腸,就是婆婆一碗水不端平製造的矛盾。如果說老大媳婦對婆婆不好,老二媳婦孝順婆婆的話,婆婆就要幫老二,這就怪不得婆婆了。

  • 9 # 泰山木32140178

    大兒媳應該不滿,在適當時機以適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也有道理。站在個人角度上給老人提個醒,這不是自私自利,也不是不體諒公婆,是正當利益爭取。兒子不好意思提出,兒媳提出也屬正常。

    但並不等於公婆就能按照大兒媳的意見立即糾正。公婆的存款,公婆的財產,他們有自己處置安排權利。也有將來將自己財產留有遺囑給誰的權利。同時這碗水本身也端不平,生兒子必有先有後,大兒先出生先成家立業,父母充沛體能幫這助那:後出生的父母身心透支,錢財必然後繼無力。當初和如今的建房成本也不能相比。同樣的置辦,幾年前後的投入成本差距何其之多,而老人向小兒與小兒共同生活者多,這個行為也不難理解。

    但是我認為做為父母,在兒子同等條件處境的情況下,不應該明顯厚此薄彼,把一碗水故意端不平。那種做法對大兒家庭不利,也不見得對小兒家有利。大兒攀比不滿,小兒依賴成性,兄弟之間相互由此生忌。

    考慮前後不同房價和物價因素,以及父母的經濟能力,把賬理清,能彌補的做彌補,暫時不能彌補的在以後繼承財產上有個交待,不能交待的話也要說明原因。

  • 10 # 六O後打工大叔

    有一戶人家三代人,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及兒子兄弟二人,二兄弟相差8年。大兒子到了結婚年齡透過相親取了媳婦,由於爺爺奶奶年齡大有病需侍候需看病用錢負擔重,大兒子結婚彩禮婚宴等開支化光了家裡所有積蓄還負債。結婚後大兒媳婦瞭解到家裡情況後一看一家子人需她們夫妻來養護不願意了,吵著要分家了,父母也同意分家了。但是由於家裡房子少,一大家子人要住,大兒子沒有分到房子,而且分到的財產也很少,作為沒有分到房子補償家裡債務不讓大兒子負擔了。基本上是光身分家了。

    分家後大兒子夫妻透過自己的辛勤努力賺錢了,村裡申批了宅基地,建起了不錯的房子,也生了一雙兒女,雖然很辛苦,小家也過得紅火。

    分家後,爺爺奶奶相繼過世,父母也可以放開手腳賺錢了,透過努力賺了不少錢,還清債務後存下了一大筆錢。小兒子也到了結婚年齡了,父母拿積蓄為小兒子建起了農村自建房,並且新房歸小兒子所有,作為小兒子結婚所需,小兒子結婚開支兒子自己承擔了一部分父母承擔了一部分,父母也化光了這幾年所有積蓄。父母年齡也大了與小兒子也分家了,老房子歸父母,新房子歸小兒子。

    大兒媳婦看到不樂意了,大兒子憑什麼一切全靠我們自己,小兒子靠父母享福了,父母不能二兄弟不同對待,想想也有道理。但是父母年齡大了,已無能力再為兒女辛勞了,實則兒子都成家了,應是享清福的時候了,有能力的父母可能會對大兒子補一點,如無能力了就對大兒子無法補了。

    你們說這事怎麼解決?公平原則父母應對大兒子補一點,但是早已分家了,以後的家產實則與大兒子已無關了,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 11 # 手診面診識疾病

    以法律的角度講,父母有支配自己錢的權利。別人不得干涉。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一定影響大家庭團結 。故對這樣的事一定想好了商量好了再做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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