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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馬識保

    先做自我介紹,本人從2015年3月從事保險行業,至今已有四年多時間了,接觸的保險產品也很多,個人認為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很有必要,而且多次賠付,也不意味著高保費。關鍵還是怎麼選擇的問題。

    在幾十年前,癌症患者似乎不存在買保險的需求,因為一旦確診癌症就等同於被判死刑。

    但隨著醫療發展,癌症早篩技術越來越發達、治療手段也越來越精準有效,治癒率和生存率每年都在穩步提高。乳腺癌、甲狀腺癌、膀胱癌等癌症的治癒率甚至都已高達 70% 左右。

    雖然我們還無法徹底攻克癌症難題,但不得不否認我們身邊的帶癌生存者已經越來越多。網上有個 2014 年的帖子叫《我想知道你們身邊有沒有得了癌症後活了很多年的例子》,底下的回覆有幾千條,滿滿都是正能量。

    2014 年尚且如此,五年後的今天,這樣的情況必然是越來越普遍。

    可是這些躲過了癌症的幸運兒,在未來漫長的人生中,卻只能過上 “裸奔” 的生活了。無論是對於癌症復發、轉移的風險,還是對於其他重疾的未知風險,他們都已經連 “備戰” 的資格都沒有 —— 有過癌症史,就必然被重疾險拒之門外。

    很心酸,很遺憾。也不知這樣的現實案例,又能為多少人敲響警鐘呢?

    說真的,趁著還健康,趕緊買一份重疾險吧!不僅要買,還 一定要買多次賠付型的重疾險,因為病魔從來不保證只會來一次。

    只賠一次的重疾險,只能幫助我們躲過一劫。躲過之後,我們的護盾就碎了,人生會完全暴露在風險之中,也無法再擁有新的保護傘。

    除非一開始,我們就選了多次賠付型的重疾險。

  • 2 # 章小魚聊保險

    對於重疾險有沒有必要買多次賠付的?不能說必要不必要,只能說這是在未來醫療手段的前景下,重疾險發展的一種趨勢。

    首先,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重疾不再那麼招招致命,治癒率或生存率相比過去明顯提高,罹患一次重疾以後,還有可能有很長的生存時間

    不過一次重疾賠付後,如果之後想再投保一份重疾險,身體狀況和理賠記錄都很難透過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也就是說,雖然病癒後還有很多年的壽命、很可能會再次罹患重疾,但剩餘的漫長人生可能就再也買不到商業健康保險了。

    所以,多次賠付型重疾險的出現,還是有它深刻的市場需求所在的。

  • 3 # 一個愛說話的小青年

    多倍賠付很重要。

    其實這個問題一定困擾著很多想要購買重疾險的朋友。主要因為兩點,第一多倍重疾險的保費會比其他重疾險的保費要貴一點,第二,更多的人會考慮我的身體或者現在的醫療技術是否能夠允許我得這麼多次重疾?個問題我們要回到我們買保險是為了做什麼?我們其實是為了我們真正患重病時賠付的保額,並不是獲得我們所繳納的保費,所以說如果您只是因為保費貴就不選擇多倍賠付,那麼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多次賠付可以讓我們的保額變多,以新華多倍保為例,最高賠付其實是基本保額的8倍左右,這樣算下來,是不是相當於我們花了更少的錢獲得了更多的保額呢。

    第二,我的身體或者現在的醫療技術是否能夠允許我得這麼多次重疾?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過,各個公司的多倍重疾產品,其中有一大部分病種其實是可以治癒的,如甲狀腺癌等。而且重疾險不僅是確診即賠,同樣有治療方式、身體狀態等賠償標準,這些都是能夠保證被保險人能夠生存下去的。當然還是有一部分的疾病現如今還無法治癒,但是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這類疾病也會越來越少。您可能不信,舉個例子,肺炎在青黴素問世之前是不治之症,肺結核在80年代同樣很難治癒……

    如果把重疾險分成三代,萬能險可以說是1.0模式,單倍賠付的重疾險就是2.0模式,多倍賠付的重疾險就是3.0模式。事物是在實踐中不斷變化的,保險同樣也是這樣,選擇接受正確的新生事物也是我們應該做的。多倍重疾,很有必要!

  • 4 # 保知科服

    謝謝邀請,關於多次賠付的保險條款從2015年開始,輕症增加,逐漸增加中症,又增加了重疾多次陪,其實這主要來源於醫療水平的提升,使人類很多疾病,開刀變成微創,癌症病人5年存活率提升,這樣就會原來可以賠的病種,但是醫療方式不符合條款規定,得不到理賠,所以輕症就增加了理賠的機率,也成為我們重疾險的一部分責任,多次賠,復發,新增癌症及重疾都可以得到賠付,所以多次賠是很有必要的。請各位朋友看一下自己的保單責任,如果沒有趕緊要加上此類保險。

  • 5 # 向北而立

    多次賠付好還是單次賠付好,這個不是隨隨便便就能下結論的,無論選擇哪種最終是要看你自身具體情況,包括身體情況和家庭經濟狀況的。

    絕不是簡單地以“哪個便宜買哪個,哪個貴哪個就就更好更完善”,也不能以“賠付次數越多就越好”為標準。這種說法都是單從產品出發,而未從投保人具體需求和情況出發。

    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有時可能單次賠付重疾險是最適合你的,有的可能適合多次賠付的重疾,都需要因人而已,另外除了經濟,年齡和身體條件都是很大的問題,都對保費有著巨大影響。

    在確定買多次賠付重疾險後,那再從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裡好好挑一挑,多次賠付的間隔等待期,是否分組,高發的是否分在不同組等等,產品有很多不同,都需要注意避免踩坑。

  • 6 # 湖北加油a隨州挺住

    這個問題非常好

    重疾險非常有必要,現在多重賠付分:重疾多次賠付,重疾+輕症多次賠付,重疾+中症+輕症多次賠付。

    現在醫療技術發達,生存時間變長,多次患大病的機率會變大,購買多次賠付的很有必要。

    其中輕症賠付最好,因為輕症後可以豁免後期保費,當然賠付次數越多越好。疾病都是從輕到重的,還有現在醫療手段越來越先進,很多病都是可以微創介入治療的,所以之前買的只有重疾賠付的,在很多時候用不上

    具體的細節請找專業的保險代理人

  • 7 # way哥

    但就保險專業知識來說,我不是業類專家,也不會答得很專業,更不想對提問者敷衍了事。就我個人切身體會,可能家裡沒有得重疾的人無法體會,我家裡就有長輩得了重疾,好在現在醫療技術先進,在花費高昂的醫療費後身體日漸好轉。家裡長輩因為常年經商,無暇照顧自己身體,以致多年未體檢,在幾年前一次身體不適後去醫院檢查,已是重疾確診患者,後多年疲於治療,收效甚微,於去年花費幾十萬做了器官移植手術。整個過程作為家屬,筆者既能切身感受到病痛帶給親人的痛楚,更深切體會到高昂的醫療費給家庭帶來的巨大壓力。所幸有醫保對整個醫療費進行了較大比列的報銷,因長輩除醫保外無其他任何重疾保險,日後康復期間每月高昂的藥品費對普通家庭仍是較大的花銷,一小瓶進口藥就要好幾千,當看到在這個問題時,我不由的想到家人,如果當時購買了重疾險,以及買了多次賠付多好。所以單從情感角度,我是非常認同購買重疾險多次賠付的。以上淺薄的觀點,如有不當,敬請批評指正。

  • 8 # 保險顧問侯世勝

    感謝邀請,提到重疾多次賠付,我想現在的象徵意義要大於實際意義,因為人在患了重疾之後再次患重疾的機率微乎其微,到要避免這很小的發生機率是要付出一大筆保費支出的!更不用說現在的多次賠付重疾產品大多是分組的!也就是說第一次患了重疾後,下次再患重疾必須與第一次的重疾不在一組才能賠付。這樣真能獲得第二次賠付的機率是非常低的!所以個人目前不建議客戶購買多次賠付重疾產品,當然,土豪除外!

  • 9 # 非著名小學生

    主要看你有多少錢的預算,因為一旦發生重疾裡面的理賠事項就不會再有公司承保,另外一方面人活的越久得病的機率就越高,而科學技術發展的越來越快,後面不能治癒的疾病一定會越來越少,所以買多次賠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

    如果你預算固定的話,有兩種方式可以操作:

    1. 購買多次賠付;

    2. 購買更高額度的單次賠付。

    具體思路就不說了。保險當然是越全越好,但一定是自己承受範圍內的(保額一般是年收入的5倍,或者年支出的5倍)。

  • 10 # 且慢管家

    現在的產品花樣是越來越多了。

    越來越多的多次賠付重疾險上來就是「重疾多次賠付 + 中症多次賠付 + 輕症多次賠付 + 身故 +豁免」,霸氣十足。

    不少朋友也動了心,在單次賠付、多次賠付之間搖擺不定。

    多次賠付產品究竟值不值得買?

    得多次重疾的機率大嗎?

    推薦多次賠付的產品,理由主要有兩條。

    理由一:如果得了重大疾病,再想買重疾險,是不可能了。

    如果這時手持一份多次賠付的產品,就無需為後續保障缺失而憂心。

    這層考慮,毫無疑問是正確的。

    理由二:隨著醫療水平提高,重疾存活率也會提高,得多次重疾的機率會越來越高。

    這個說法,從生活經驗中,就能有切身的體會。

    健康威脅逐漸由急性疾病轉向了慢性疾病,發病率上升的同時,死亡率也在下降。

    1990 - 2013年中國各種疾病死亡率的變化

    以重疾中發病機率最高的“惡性腫瘤”為例,2018年《柳葉刀》雜誌的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整體癌症的五年生存率為37.2%,由於醫療條件更好,城市癌症患者的五年生存率還要更高。

    需注意,這裡的5年生存率並不是說得了癌症只能活5年,而是指已經接近痊癒。

    曾經的絕症,越來越變成生活中朝夕相處的一部分。

    重疾存活率提升了,是不是就更可能多次得重疾了呢?

    對於多次得重疾的機率,國內資料並不透明,只能透過一些相近資料類比推斷。

    首先,重疾復發、惡化的機率很高。

    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的總結,由於共同的致癌因素、治療方式、遺傳易感性等原因,二次癌症成為癌症生存者的主要併發症和死亡原因。

    在臨床上,每五個新發癌症病例中,就有一位曾經患過癌症。如果0 歲到 30 歲期間罹患癌症,青年、中老年階段發生二次癌症的風險更是增加 3 至 6 倍。

    中風的情況也不容樂觀,由於接受治療的規範程度不及發達國家,出院後的康復護理尚不到位,所以中國中風患者的複發率相對發達國家更高,中風 1 年後的複發率 達到了 11.2%。 首次中風後,10 年內每 3 人就會有至少 1 人罹患痴呆症。

    其次,由於治療手段,身體素質下降等原因,得過一次重疾的人再次得重疾的機率也可能比一般人高。

    這方面的資料比較少,我整理了因治癒率、預後好而飽受爭議的甲狀腺癌的相關資料,大家感受一下。

    二次癌症的風險增加了33%

    在診斷為甲狀腺癌後的1-5年內

    高血壓的風險增加了33%

    心臟病風險增加了15%

    腦血管疾病風險增加了129%

    多次賠付產品怎麼樣?

    看了上面的資料是不是興沖沖的想奔向多次賠付的懷抱了呢。

    且慢。

    這些資料都指向罹患多次重疾的機率提高,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機率上有很大提升,但若從絕對數看,還是小機率事件。

    而且,你以為的“多次賠付”是指,只要保險合同重疾列表上的疾病,得一次賠一次。但,這只是你以為的,保險公司可不這麼想。

    疾病分組

    大部分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是在疾病分組的前提下進行多次賠付。

    也就是說,每一組別中,只要有一種疾病發生了理賠,則罹患本組中的其他疾病,都沒有辦法理賠。

    舉個例子,老王得了鼻咽癌,過幾年癌細胞轉移,得了肝癌,是沒有辦法理賠的。

    雖然保險公司聲稱會根據病理、嚴重程度進行合理分組,但鑑於重疾復發、惡化的機率比較高,分組總還是降低了獲賠機率。

    疾病間隔期

    即使不是同一組內的疾病,也不是得了就賠。

    在兩次賠付賠付之間,保險公司加入了嚴格的間隔期。

    可以說間隔期也是保險公司對自己的保護,避免一下子賠付率過高。但得重疾的時候很容易在短期誘發其他併發症,間隔期限制,對獲賠機率也是很受影響。

    投保建議

    前兩天,我和同事說起想一起去打HPV疫苗。

    聊得興高采烈的時候,有個同事煞風景的提了句,你已經過年齡,不能打九價的疫苗了,只能選擇四價。

    理性告訴我,四價已經防住了大部分風險,九價只是錦上添花。加之,我們家族沒有癌症病史,對我來說,四價疫苗已經足夠了,還可以省不少錢買好吃的。但感性上,還是會覺得失落,為這筆“花不出去”的錢感到不開心。

    “滿足感”、“確定性”是普遍的需求,對醫療水平的我也抱著樂觀的預期。雖然現在多次賠付的產品離完美還有一定距離,但如果預算充足,能夠接受現有產品的形態,用這筆花銷能換來內心的安定,我認為也是值得的。

    對大多數使用者,特別是預算比較緊張的使用者,沒有特別必要追求賠付次數,保證第一次賠付的保額,會更加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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