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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弦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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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榮耀歷史
《水滸傳》中有魯提轄、武都頭,也有林教頭、宋押司,看上去都是官場有頭有臉的人物,那麼實際上他們在宋朝官場處於什麼地位,是林沖的教頭厲害還是武松的都頭牛掰,是魯智深的提轄權力大還是宋江的押司官位高?
首先要重點申明,《水滸傳》成書於明朝時期,距離北宋已經過去近300年,施耐庵也無法對前朝的各項規則瞭解得很清楚,所以書中有部分設定還是與歷史有點出入的。
先說魯智深的提轄。“提轄”首次出現是在宋徽宗時期,就是《水滸傳》所處的歷史時期。《宋史》記載:“崇寧中,復置提舉兵體馬、提轄兵甲,皆守臣兼之。掌按練軍旅,督捕盜賊,以清境內。”
崇寧是宋徽宗的年號,宋徽宗年間由於官府無能,地方強盜橫生,於是朝廷在各地設立提轄,負責訓練州縣境內的民兵,肅清州縣境內的強盜,而且提轄一般是由“守臣”兼任,即州刺史兼任提轄。
宋朝行政等級分為中央、路(相當於省)、州(相當於地級市)、縣(相當於縣級市),州刺史便是現在的地級市市長,兼任提轄相當管理一市之內的警察、地方駐軍等。按照這個邏輯,提轄應該是一個比較大的官,但是《水滸傳》中魯智深好像僅僅是個提轄,也沒有什麼具體事務,權力更加不可能與後世的市長相比,這是為啥呢?原來,初設提轄時權力比較大,到了南宋後期,提轄便已經氾濫了,也不僅僅指軍職了,官府委派的一些具體事情都會設立提轄,比如說要管理個“商業區”就會設個提轄,要負責收繳軍糧,也會設立提轄,《水滸傳》中對魯智深提轄的設定應該是受此影響。
再說武松的都頭。武都頭拳打猛虎,威震陽穀縣,都頭得是很大的官才能配得上打虎英雄!如果武松真的是當北宋時期的都頭,那是一個不小的軍官,能管上百號人呢,實際上在《水滸傳》中,武松的都頭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個縣城保安隊隊長,差距為什麼如此大呢?
都頭作為軍職出現始於唐朝,當時統領萬人隊伍的高階軍官。到了宋朝,太祖趙匡胤崇文抑武,調整了很多軍職,比如說大名鼎鼎的節度使逐漸成了榮職,都頭也變成管理千人、百人隊伍了,成為一個低階軍官。到了元朝時期,都頭的地位進一步沒落,在軍中無立足之地,退化成“縣保安大隊大隊長”的稱呼了,也沒啥正式官職,只是縣太爺的聘請的小吏,武都頭便是此種,很明顯施耐庵採用的是元明時期的“都頭”。
三說林沖的教頭。林沖出場的名號很有噱頭——八十萬禁軍教頭,含金量到底有多高?自唐玄宗開始在邊疆大設藩鎮節度使,邊軍勢力開始超過中央禁軍,最終釀成安史之亂和藩鎮割據,葬送大唐基業。宋太祖趙匡胤吸取這個教訓,反其道而行之,將全國所有的軍隊都集中的都城汴京,地方只留少部分維護治安的軍隊,這就造成京城周邊禁軍人數暴漲,宋仁宗時期達到巔峰,禁軍最高約140萬人,到了宋徽宗時期降為80餘萬。
林沖八十萬禁軍教頭是不是說這八十萬禁軍都由林沖教導?當然不是。禁軍之中教頭很多,我查了文獻,有270餘人,林沖是這270人之一,教頭上面還有“都教頭”,都教頭的地位也不高,僅相當於軍隊中下級軍官,由此可知林沖的八十萬禁軍教頭有幾分成色了。對於高衙內來說,林沖在他眼裡真的就是個小螻蟻!
四說宋江的押司。押司是宋朝獨有的官職,明朝後期似乎也有出現,《宋史》之中關於押司的記載很少,可以說是一個不入流的小官職。它的主要作用是協助縣令處理政事,也屬於縣令聘請的小吏。在古代官和吏是有嚴格區分的,官由中央任命,吏由部堂、路、州、縣長官“聘請”,協助長官處理日常政務,做一些文書方面的工作。在宋朝最低等級的官是縣令、縣丞、主簿,而押司則屬於吏,雖然是官府中人,但是也可以混跡於江湖,因此宋江才可以憑藉官府身份之便利,為江湖朋友廣撒“及時雨”,贏得美名。
水滸108將中,上山之前官位最高的是雙鞭呼延灼,當時他是汝寧郡都統制,都統制是國家的高階將領,論品階可以達到正三品!而且呼延灼還是宋朝開國大將鐵鞭王呼延讚的後人,因此招安之後,其他人都受到猜忌,只有他能出任御營兵馬指揮使,後來統領大軍抵禦金兀朮,為國捐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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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TonyDeng
“都頭”和“提轄”都不是官名,衹是地方管理機構的非正規吏名,用現代說法,吏不是體制內吃皇糧的,官才是。中央集權制下官是中央任命到地方的管理的,孤身赴任,到達後掌管當地,自行任用人員輔助,一般是熟悉當地社會情況的本地人,官有任期會輪換,吏事實上幾乎是長久的,地方的管理實際在吏不在官。
像“都頭”換和“提轄”這種稱號,衹是一般俗稱,可以顧名思義。
“都頭”是某方面的一把手,該管範圍內都是他總負責,“都”即“都是”,“頭”是“頭目”。武松是縣捕快都頭,即刑偵警察頭目。步兵都頭管步兵,諸如此類。武松衹是捕快,別説西門慶不是賊,就算武松是地方軍人,西門慶是當地富豪大戶,與縣官交往更熟絡,也不必怕武松。武松殺西門慶和潘金蓮,是自行抓捕審判先斬後奏行私刑,不走法律流程加殺兩條人命,本該死罪,縣人有求情,縣官有心回護,才判了充軍流放。
同樣,“提轄”就是“提起來管轄”,一些東西和事他一把抓,實際上跟都頭是類似角色。魯達在西北軍(軍是宋朝的地方軍事機構,與地方行政有別,有軍事權沒有行政權,互不相干)長官私宅裡任生活採購提轄,説白了衹是個採購頭子,平時派手下去鄭屠處買肉,是大客戶,所以他去採購,鄭屠才屈尊親自操刀,給個面子,並非因他官大,被魯達調戲了發狠也敢動刀子。魯達誤殺鄭屠,在法是罪,然而地方不能到軍中抓人,一定會請軍府處置,若軍府不徇私軍法處置,則吃不了兜著走,故趕緊跑路。
這兩人的級別,職能相當,應以所屬機構為依據,軍的地位較縣高一點,與州持平,所以魯達稍微高一點,但衹是文職,武松多少管一群警察,較為拉風。魯達武藝不錯,與職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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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仙女星系
都頭和提轄沒有可比性,一個是地方官,一個是軍官,你怎麼比?,非要比的話,提轄肯定比都頭級別高,都頭管十幾個人,提轄少說也得管幾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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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號哥
北宋王朝時期的都頭和提轄,他們的任務都是捕盜捉賊。但從職務上來說提轄的地位應該在都頭之上,都頭是指縣級衙門當中捕快(相當於現在的警察)的首領,以現代的眼光其不過就是一個刑警隊長而已。還是縣一級的,
而提轄一般在主管地方的行政長官的屬下,屬於軍隊體系。而且還能夠獨自率領軍隊去執行任務,這在《水滸傳》當中,楊志和董超在梁中樞的演武場當中比武的情節可以看出。還有就是魯達當初也在老鍾經略相公門下當提轄。以現代的標準提轄相當於軍隊當中的團級幹部,和縣一級別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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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味哎兒
古中國的軍隊編制是5人小組,15人一小隊,45人一中隊,135人一大隊。這種以5為單位晉級擴編的方式稱為行伍。
所以是軍人的又稱為行伍出身。
林沖號稱80萬進軍教頭。實際上指的是開封府有80萬近衛軍保護者。林沖是這80萬進軍的一個教軍事武術教師的,使長槍部隊中一個教師組的組長。書本上沒說出有多少個長槍教師組,但林沖是這些教師組中的一個組長。
都頭應該是小隊裡的監軍兼隊長。所以武松是衙門裡的捕快們的都頭。相當於現在公安局偵查科裡的一個小隊長,或是小組長。也就是可以帶幾個人的那麼大的一個官兒。
提轄官。應該是管兵營的人。當有軍事用兵的時候,需要拿虎符對證,這個拿虎符的人需要把虎符交給提轄官驗證,再由提轄官調撥軍兵,給這個拿虎符要兵的人。
這是中國封建王朝時代的管兵的與用兵的兩個陣營的現象。
從而管兵的不能用兵。用兵的不能管兵。可用兵與否,由皇帝發於虎符為調令。用兵的人拿著護符到提轄官那兒去要兵。提轄關驗證了虎符以後,撥兵給用兵的人。
這是確保軍隊由皇帝親自控制的制度。
實際上封建王朝的軍隊裡面還有個督軍。督軍是監視,用兵人把軍隊用到哪兒去的人。
都頭,提轄,管營,督軍。等等應該是基層官員。相當於現在的付科級以下職員。也就是組長,班長,小隊長,中隊長之類的小官兒。
屬於帶兵人,不屬於領兵人,更不是指揮軍隊的將軍。所以應該屬於營級以下的官員們。因此這些人與老百姓可以打成一片的,因為他們喝酒聚會的時候常常在民間的場所裡進行的。上不得高階場所的。
因此魯提轄拳打鄭關西。如果官大了,根本就挨不著他去幫老百姓打抱不平了。因為官太大了,就見不到老百姓了,不與老百姓的場合相摻合的。
所以水滸寫的是官逼民反。
可見水滸的英雄人物都是一些小官吏之類的官兒。仍然屬於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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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茶餘飯後聊閒天
熟讀水滸傳的人都知道這部書中這兩個職位的人還是很多的,比如梁山上就有四個人曾經出任過提轄,也是有四個人出任過都頭,從這四個人身上就能看出這兩個官職的差別是很大的。魯智深、楊志、索超和孫立都是做過提轄的,因此不難看出來提轄是真正的軍方官職,都是軍中的戰將,孫立更是鎮守登州的最高軍事官員。這些人是不受地方官員管制的,魯提轄聽命與小種相公,楊志和孫立在大名府的駐軍中任職,上司是李成聞達兩名都監,再上一層是知府梁中書,梁中書在大名府是軍政一把抓。因此提轄就是正規軍中的軍官,職位低於都監。
梁山上的都頭也是四位,武松、朱仝、雷橫和李雲,從這四人也可以看出來,都頭是縣裡的官吏,是為縣官賣命的,縣令是行政小官員,因此在縣官下做事的都頭並非是正規軍中的職務。雖然都頭不是軍中將官,但是都頭的確是帶兵的,因為各縣都會有自己招募計程車兵,這些士兵都是各縣招募,各縣發糧餉,各縣自己管理,不是正規軍類似於治安大隊一樣。都頭就是這些士兵的頭頭,是由縣令任免的,和正規軍沒有任何關係。都頭甚至不是在冊的官員,如果非要給按上一個級別的話,縣令是7品,縣令手下有縣尉,縣尉是在冊的官員,但是級別太低了,而都頭是縣尉手下的 非正式的官員,也就是相當於治安隊的隊長一樣。
提轄是小於都監的官職,都監的官職是低於知府一級甚至是半級,或者是平級的官員。具體的還要具體看。張都監就和孟州知府應當就是平級,因為兩者沒顯示出職位上的差距,比如知府知道張都監收取了好處還想忽悠他搞死武松之後十分生氣,卻只是不再過問此事,如果是高張都監一級,肯定要找來呵斥一通的。而在大名府都監是明顯要聽梁中書差遣的,當然了梁中書是蔡太師的女婿,在聞達李成兩個都監眼中,梁中書前途無量,自己豈能不甘居其下。而在東平府都監董平也是要低於知府的。因此,知府是四品或者從四品,那麼都監應當就是5品或者最低抵不過6品,而都監手下的提轄應當就是從6品或者至少是七品了。高於都頭很多是肯定的,而且是正式在編的官員。
書中的提轄其實也是略有不同的,魯智深在經略府當差,經略府就是大軍區,因此這個小小的提轄在小種相公那裡是常被當做下人使喚的。而孫立直接就是在登州出任地區最高軍事長官,其實就是行使的都監權利。書中的都頭卻是基本一致的,都是完全聽從縣令的指令。因此,孫立的登州提轄職位級別是遠遠高於武松的陽穀縣都頭。
再備註一下,有很多文章說都監是從八品官員,那簡直就是亂說的,因為都監也是分為路都監、州都監和縣都監的,縣都監低於縣令是從八品很正常,州都監可是中級軍職,怎麼能是從把品呢?都頭其實所幹的活其實就是相當於縣都監,並且縣都監是正式軍職,而都頭是不在冊的自募士兵頭頭。而且水滸傳中沒有出現有正規駐軍的縣,因此水滸傳中的都監都是州都監,因此最低地不過6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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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飛機落地了
都頭,縣局刑偵隊長。地方官。
提轄,軍官正營作訓參謀。部隊軍職。
兩個系統,行政級基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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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狗尾草愛唱歌
提轄的級別高一些。在宋朝,提轄和都頭的級別都不高,大致上都屬於下層的武官,緝捕盜賊,維持社會治安,辦理有一定風險的押運事務等。在《水滸傳》中,魯達、楊志、孫立等人是提轄,魯達在渭州華陰時,在陝西老種經略相公手下任提轄,威震一方;楊志刺配大名府後,北京鬥武,換來梁中書賞識,得到提轄職位,為他押送生辰綱;孫立作為登州兵馬提轄,可以領兵打擊盜匪。這些表明提轄一職,應該在州府中任職,在宋代還是有些影響力的。
都頭則侷限於縣衙,維持一縣的社會治安,完成知縣佈置的工作。比如雷橫等在靈官殿抓赤發鬼劉唐,就是看他不順眼,有違法犯罪的嫌疑。後來又捉拿晁蓋等人,也是為縣裡辦差。至於武松,是因為打死了吊睛白額的老虎功大,被知縣特招進縣衙,成為編制內的一員,為縣裡辦差,也是知縣圖自己有個得力的干將。畢竟,在當時社會動盪盜匪四起的情況下,武松這樣的好手太稀缺了。
所以,總體上看,提轄的級別要高於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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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史類小茶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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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說《水滸傳》中,武松曾擔任都頭一職,魯智深曾擔任提轄一職。那麼都頭又是什麼職務,提轄又是什麼職務?都頭和提轄哪個級別更高呢?
都頭和提轄的由來都頭:在中唐時期,都頭乃是統帥的俗稱,如唐憲宗時,劉悟任都知兵馬使,人稱“劉都頭”。而到了晚唐、五代之際,軍隊中已有都的編制,但是晚唐時期一都兵力,並無固定的編額。
到了五代時期,都的編制依然流行。軍閥朱瑾“募驍勇數百人,黥雙雁於其額,號為雁子都”,後梁太祖朱溫“亦選數百人別為一軍,號為落雁都”。後梁開平二年(908),“以右天武都頭韓瑭為神捷指揮使,左天武第三都頭胡賞為右神捷指揮使”。都頭在指揮使之下,實際上表明瞭都已成為指揮之下的軍事編制,北宋大將劉遇在後周“補控鶴都頭,改副指揮使”,由都的統兵官升為指揮的統兵官。
到了北宋時期都頭則到了鼎盛時期,北宋朝廷在指揮之下設都的編制,顯然也是襲用五代舊制。都一級統兵官,馬兵是軍使和副兵馬使,步兵是都頭和副都頭,在副兵馬使和副都頭之下,尚有軍頭、十將、將虞候、承局和押官。按照規定,一都應有一百人,這與實際編制人數不可能有太大的出入。宋仁宗時,尹洙說:“諸處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八十餘人並系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餘人並系弩手。”
到了南宋之後,都頭的軍事職能逐漸降低,到了元代,演變成了村以下的一級組織,如孫村一都,劉村二都等等,都有都頭,負責都內治安等等。
提轄:南宋時有四提轄的官制,四者分別掌管榷貨務都茶場、雜買務雜賣場、文思院、左藏庫。
都頭和提轄職務區分在北宋時期的都頭是一個軍職,相當於現在的連長。但武松有負責治安的管理,實際上又有元朝都頭的縮影。
在宋朝,縣裡根本就沒有“都頭”這個職務。 “都頭”軍職名。唐中朝藩鎮和禁軍中的領兵官稱“都將”,或稱“都頭”。宋代于禁軍中設都頭、副都頭,其職位低於指揮使。“都”是一個軍事單位。 在縣一級,負責抓捕罪犯的稱“衙役”。衙役人數不多,大概有十幾人,分兩個班,每個班的班長稱“班頭”。 在縣裡,都頭是縣役的通稱,即凡是縣裡的衙役,都可以稱為都頭。這是借用禁軍中的“都頭”一詞,以對縣役們表示尊重。 所以,武松等人實際上也就是縣裡的一個衙役。 需要說明的是,武松還是一個“步兵都頭”。 步兵是國家正規軍的一種。正規軍分步兵和騎兵兩種。宋朝的縣一級既沒有“都”這個軍事單位,就更談不上“步兵都頭”這個職務了。
1、宋代州郡多設定提轄,或由守臣兼任,專管統轄軍隊,訓練教閱、督捕盜賊。出處:《宋史·職官志七》:“ 崇寧中,復置提舉兵馬、提轄兵甲,皆守臣兼之。掌按練軍旅,督捕盜賊,以清境內。”
2、宋代一路或一州所置的武官,為“提轄兵甲盜賊公事”的簡稱。主管本區軍隊訓練,督捕盜賊等職務。
3、宋常以知州、知府兼提轄兵甲,簡稱提轄,掌軍旅訓練教閱,督捕盜賊,鎮壓民眾反抗。
4、除此之外,南宋時有“四提轄”的官制,四者分別掌管:榷貨務都茶場(管理專賣)、雜買務雜賣場(管理官近宮府採買)、文思院(管制造宮近器物)、左藏庫(儲藏金銀錢)。
南宋榷貨務都茶場掌茶、鹽、香、礬等專賣。雜買務雜賣場掌採辦宮廷與官府所需各物並出售多餘物資。文思院掌製造宮廷亨用珍巧器物。左藏庫掌收儲四方財賦收入以供朝廷經費。以上四官署皆置提轄官主管,合稱四轄。南宋工部軍器所掌製造兵器,亦有提轄官。
宋朝知州當時是五品,提轄比知州級別要低,應當是六品至七品,不會小於從七品。
從武松和魯智深分析,由此看來,提轄的品級和權力要大於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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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十七個日子
宋朝的都頭是官府捕快的頭,也就是捕頭,屬於役的一種,裝備由官府出,沒有工資待遇。這種工作雖然光幹活沒工資,但是還是有人幹,因為捕快的家人不用服役,各家店鋪會約定成俗的給保護費以避免捕快找麻煩。提轄雖然也幹捕頭的工作,卻屬於軍隊系統,相當於現在的警察局長,但是手下人只有十幾人到百人左右不等,大小是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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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分秒必爭微風yr
都頭屬地方官,提轄是軍職沒有可比性。如現時把一個團職軍官轉業到地方任縣警察局長也不能說明到底那個級別髙,那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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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藻巧翁
【都頭】官名,始設於唐代中期,用以稱呼諸軍總帥,後以一部之軍稱為一都,其部帥也隨之稱為都頭。宋代都的編制縮小,其長官都頭、副都頭降為指揮使以下的下級軍官。此外州縣的捕快頭目也稱作都頭,如《水滸》中武松即稱武都頭。
【提轄】官名,宋代州郡所置的武職有提轄兵甲者,簡稱提轄。一般由守臣兼任。掌“統治軍旅訓練、教閱,以督捕盜賊而肅清治境”。宋代制度,榷貨務茶場、雜買務雜買場、文思院、左藏東西庫都設提轄官掌管,合稱四提轄。
回覆列表
官宦,分官和宦;官吏,分官和吏。以上都是對官家統稱,有區別,有大小。古代官吏也分朝廷任命、地方任命或僱傭。
呼延灼、楊志、秦明、董平,這些人都是朝廷任命將領,屬於比較有來頭的。與前幾位相比,魯大師和打虎英雄只是小巫見大巫。
魯提轄和武都頭名頭都很響,他倆是什麼官?誰級別更高?分析下便知。
打虎英雄武都頭都頭只是個通俗稱謂,宋朝並無此官方稱呼。"頭,今晚什麼任務?"武都頭大概就類似這裡的"頭",屬非正式稱呼,俗稱。
①陽穀縣編制丨
知縣老爺☞ 一縣之長,縣裡大小事都管。
縣丞☞知縣老爺得力助手,協管縣政事務。
主簿☞責糧稅、戶籍、記錄等事務。
縣尉☞責治安、捕盜等事,俗稱捕快頭。
以上職位從高到低,都是由朝廷任命,縣太爺無權任命或提拔下屬官員。小縣編制裡,主簿和縣尉有其一即可。
大家看到了,上述編制中並無都頭一職,但看得出武都頭應該隸屬於"縣尉"體系。看來,蜚聲陽穀縣的武都頭有點讓人失望啊。
快看啊,武二要對女人出手了……
②關於都頭丨
都頭屬縣慰下一個小頭目,換今天說法就是"武隊"、"武頭",是平時的俗稱、尊稱。
"都",是古代一個小軍事單位,"都頭"自然是軍職名。後來被引用到縣衙作為俗稱,表對衙役們的尊重,好比"衙役大哥"。
縣裡官員通常會挑選一批小吏為縣衙服務。當然,這些小吏們在當地往往有些關係或小能耐,便於縣衙日常辦事或疏通。比如武都頭,當地紅人,出門辦事方便多了。
關鍵來了☞ 武都頭由縣衙任命,與朝廷任命的主簿、縣尉有本質區別。都頭屬於吏,不在編,不食朝廷俸祿。後二者屬官之列。
小結☞ 可見武都頭並非什麼正式官,因為能耐和名氣,被縣衙選拔為小吏,最多是領銜普通衙役的小頭目,去留也有縣衙說了算。不過,都頭可辦很多實惠事沒錯。
倒拔垂柳魯提轄提轄☞"管領"之意,是宋朝州郡縣設定的地方官,屬非常基層的地方武官。《水滸傳》裡,魯智深是渭州經略府提轄。
宋經略府,類似唐節度使,但實權少了,掌邊疆以及全國各路兵民的軍政長官。提轄就負責地方軍隊(如郡縣)訓練、教閱等,同時也督捕盜賊、罪犯一事。
小結☞ 可見,提轄是地方小軍官,主要輔助縣太爺等長官,訓練地方軍隊,維護當地治安。儘管官職不大,也是正式任命的軍官,還是很實用的,在當地可以像螃蟹那樣走,六親不認的步伐也是有資格的。
所以,囂張的鎮關西見到豪橫的魯提轄,還是老老實實的。魯提轄是官不是小吏。
魯提轄,人家是正式被任命的官員,背後還涉及軍隊。儘管只是地方小軍官,但管地方軍訓,也管地方治安,上下皆通,好使的多。
另外,宋押司和武都頭一樣都是小吏。梁山名號最大的是80萬禁軍林教頭,這只是稱呼,可以理解為武術教練和顧問之一☞槍棒系列的。教頭並不是官名。
你看人家花和尚這氣勢!
不在編的小吏武都頭,級別肯定比不了正式小軍官魯提轄。二人出場氣質也不同。
武松言語不多,個性有點愣,有點狠,有點痞。魯智深則喜歡吹牛,"哈哈,灑家……"說話帶著肢體語言,氣場強大多了。
呼延灼他們則明顯沉穩老練,自帶將領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