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
用下列六種方法之一定義新座標系。
指定新 UCS 的原點或 [Z 軸(ZA)/三點(3)/物件(OB)/面(F)/檢視(V)/X/Y/Z] :
原點
透過移動當前 UCS 的原點,保持其 X、Y 和 Z 軸方向不變,從而定義新的 UCS。
指定新原點 : 指定點
相對於當前 UCS 的原點指定新原點。 如果不指定原點的 Z 座標值,此選項將使用當前標高。
Z 軸
用特定的 Z 軸正半軸定義 UCS。
在正 Z 軸範圍上指定點 : 指定點
指定新原點和位於新建 Z 軸正半軸上的點。 “Z 軸”選項使 XY 平面傾斜。
三點
指定新 UCS 原點及其 X 和 Y 軸的正方向。 Z 軸由右手定則確定。 (關於右手定則的資訊,請參見《使用者手冊》中的在三維中使用世界座標系和使用者座標系。) 可以使用此選項指定任意可能的座標系。
指定新原點 : 指定點 (1)
在正 X 軸範圍上指定點 : 指定點 (2)
在 UCS XY 平面的正 Y 軸範圍上指定點 : 指定點 (3)
第一點指定新 UCS 的原點。 第二點定義了 X 軸的正方向。 第三點定義了 Y 軸的正方向。 第三點可以位於新建 UCS XY 平面的正 Y 軸上的任何位置。
物件
根據選定三維物件定義新的座標系。 新建 UCS 的拉伸方向(Z 軸正方向)與選定物件的拉伸方向相同。
選擇對齊 UCS 的物件: 選擇物件
此選項不能用於以下物件:三維實體、三維多段線、三維網格、視口、多線、面域、樣條曲線、橢圓、射線、構造線、引線和多行文字。
對於非三維面的物件,新 UCS 的 XY 平面與繪製該物件時生效的 XY 平面平行。 但 X 和 Y 軸可作不同的旋轉。
新建
用下列六種方法之一定義新座標系。
指定新 UCS 的原點或 [Z 軸(ZA)/三點(3)/物件(OB)/面(F)/檢視(V)/X/Y/Z] :
原點
透過移動當前 UCS 的原點,保持其 X、Y 和 Z 軸方向不變,從而定義新的 UCS。
指定新原點 : 指定點
相對於當前 UCS 的原點指定新原點。 如果不指定原點的 Z 座標值,此選項將使用當前標高。
Z 軸
用特定的 Z 軸正半軸定義 UCS。
指定新原點 : 指定點
在正 Z 軸範圍上指定點 : 指定點
指定新原點和位於新建 Z 軸正半軸上的點。 “Z 軸”選項使 XY 平面傾斜。
三點
指定新 UCS 原點及其 X 和 Y 軸的正方向。 Z 軸由右手定則確定。 (關於右手定則的資訊,請參見《使用者手冊》中的在三維中使用世界座標系和使用者座標系。) 可以使用此選項指定任意可能的座標系。
指定新原點 : 指定點 (1)
在正 X 軸範圍上指定點 : 指定點 (2)
在 UCS XY 平面的正 Y 軸範圍上指定點 : 指定點 (3)
第一點指定新 UCS 的原點。 第二點定義了 X 軸的正方向。 第三點定義了 Y 軸的正方向。 第三點可以位於新建 UCS XY 平面的正 Y 軸上的任何位置。
物件
根據選定三維物件定義新的座標系。 新建 UCS 的拉伸方向(Z 軸正方向)與選定物件的拉伸方向相同。
選擇對齊 UCS 的物件: 選擇物件
此選項不能用於以下物件:三維實體、三維多段線、三維網格、視口、多線、面域、樣條曲線、橢圓、射線、構造線、引線和多行文字。
對於非三維面的物件,新 UCS 的 XY 平面與繪製該物件時生效的 XY 平面平行。 但 X 和 Y 軸可作不同的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