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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小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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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務新觀察
根據你的說法來看,這應該是信用卡逾期後的一種策略,確實是有個別銀行(非國有大行)會同意與持卡人進行商議解決,最終同意只還本金、減免利息,但如果你們雙方僅僅是口頭上的達成一致,而沒有錄音證據就糟糕了。
不過既然是銀行答應減免利息,又為什麼平白無故多出8萬元的債務呢?我想這裡面無非就是兩種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銀行從來沒有與持卡人協議過減免利息的事,你一定是被銀行委託的第三方催收“套路了”;另一方面,就算是銀行為了完成年度清收任務而與持卡人商議同意只還本金,但由於缺現場錄音證明,因此它僅僅是個權宜之計。
不管是哪一種原因造成的,對於持卡人來說都是負擔劇增,信用卡逾期後的利息是每天萬分之五,而且是利滾利的做法,如果長期不還那就真得會滾出“鉅額債務”。
現在一味地責怪任何一方都是沒意義的,這說到底還是屬於持卡人自己的問題,你如果不透支不逾期就不會有違約的事,如果按時還款就不至於逾期又被迫商議做出什麼只還本金的事來。既然只還本金,持卡人又不知道搞錄音證明,甚至是否與銀行直接商議還是第三方催收的都不確定。
總之,持卡人一旦信用卡逾期後,想要達到銀行減免利息的優惠,並不是所有銀行都會同意的,即使是同意協商,也得出具一份還款協議書,經過雙方簽字確認一下。這樣以來才具有約束力,如果是沒有錄音證明的口頭協議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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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睿思天下
朋友們好!
只能是繼續還款了。你和銀行口頭協議還本不付息,現在本金已經還清,又出現8萬多元債務。這樣的口頭協議是無效的,銀行就是賺的利息,都不收利息了,那銀行還怎麼賺錢呢?
1口頭協議無效這樣的還本不付息的口頭協議是無效的。你現在本金已經還清了,還有8萬多元的債務,肯定還是需要繼續還款的。
這樣的口頭協議,即使你錄音下來,也是無效的,因為口頭協議可能只是銀行工作人員的一個工作方法而已,只要沒有落實到紙面上,沒有簽字蓋章,那麼只是口頭協議肯定是無效的。
再說了,銀行工作人員是沒有權利不收你的利息的。
因此,這樣的口頭協議是無效的,只能是繼續還款了。
2可能存在誤解你和銀行口頭協議還本不付息的時候,可能是存在一定的誤解的。銀行工作人員的意思可能是還本期間可以不付利息,先把本金還完再說,但是利息也就是延後支付,也是肯定要還的。
而你可能就會認為,還本不付息,那銀行的意思就是隻要本金,而不要利息了。
可能就是這樣的誤解,才讓你認為,你本金還清了,可能就不需要換利息了。但是銀行工作人員的意思可能是你先還本,等有錢了再還利息。
3這些錢款還是要還的上面說了,口頭協議是無效的。你這個8萬元的債務只能是儘快歸還了,否則可能利息還是會累積的越來越高的。
現在銀行就是透過貸款來賺錢的,如果銀行都不要利息那麼銀行業賺不到一分錢了,而且銀行還要給儲戶利息,那麼銀行就虧大了。
因此,你和銀行口頭協議還本不付息,這個口頭協議是無效的,也是可能存在誤解,但是這個剩下來的錢,你還是要還的。
4結論你和銀行的口頭協議是無效的,本金還完了,現在銀行還剩下8萬多債務,只能是繼續還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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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金直通車
看這個問題,題主應該是信用卡逾期了,然後和銀行協商還款,銀行催收人員答應你先把本金還上,利息暫時不用考慮。
這種所謂的口頭協議,其實是無效的,只是催收人員為了讓你儘快還款而採取的一種迂迴戰術,你原來欠的利息並沒有消失,銀行隨時還會透過其他手段向你催收。
而且你認為還的是本金,剩餘的是利息,銀行的賬戶上不見得就只剩下利息,即便剩下的是利息,也仍然會在產生滯納金和利息。
所以,如果你在銀行有信用卡欠款逾期了,不要指望銀行會給你把利息免掉,一般說來,銀行很少有這種善行。
首先,銀行的賬務並不是說免就能免的,更不是一個客戶經理或者催收人員就可以決定的,他們個人的承諾往往是一種“忽悠”,目的是讓你能還多少就還多少,如果你把這個當做一種口頭協議,顯然是有問題的。比如他說“行,你先把本金還上,利息先不用還了。”這並不是給你免除了利息,而是讓你儘快先還上本金的額度,至於還款入賬是記如本金還是利息,這都不得而知。
其次,如果真的免除部分滯納金或者利息,都需要進行書面的申請,而且經過銀行工作人員和領導層層簽字審批,只有這樣才可能會減免。
我原來曾經幫助別人減免過逾期通訊費用,是由於身份證借給別人造成的費用逾期,需要持本人身份證件,書面說明原因,經過業務人員,管理人員,公司領導進行層層審批,而且只能減免滯納金,估計銀行的程式和這也差不太多。
最後說明一點,現在徵信體系越來越完善,如果信用卡出現逾期,最好儘快償還,否則預期利息非常高,想減免並不是那麼容易的,往往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千萬不要讓銀行找不到你,否則有可能會判你惡意透支,如果逾期超過5萬元,不但要償還所有的本金利息和罰息,還會面臨刑事處罰,這樣的例子現在不勝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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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金財經
出現這種悲劇只能怪你太單純,太信任銀行了;你要知道銀行是商業化賺錢為目的,並非是活雷鋒,銀行哪裡會有這種善舉免費借錢給你呢?你當前本清利在,這筆債務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
找銀行,與你口頭協議還本不付息的銀行工作人員,讓工作人員給你一個說法,看看工作人員怎麼處理這件事了。但我覺得,不管怎麼樣的口頭協議都是沒用的,現在是要黑字白字的法律合同,口頭協議完全沒用。
儘管銀行某工作人員跟你口頭協議了,但這個工作人員銀行是無權利的,口頭說的都是無效的,這種情況只能吃啞巴虧,只能說自己被銀行忽悠了,即使你去銀行鬧也沒用,貸款就是付利息,這是正常程式。
當然如果你找到口頭協議的銀行工作人員,說話算數,依舊能處理,你本金還了就行了,利息就不用還了,這樣能順利處理是非常好的。
第二步:
如果找到銀行處理不了,這筆債務的事,你接下來沒有辦法的辦法,只能老老實實的繼續還債了,你不可能不還這筆錢的,假如你不還這筆錢的話,也許以後麻煩事更加多,一定逾期出現,你的債務將會越來越重的,希望你明白這一點。
第三步:
履行還債之旅了,你當前還有8萬元的債務在掛著,如果你有能力的話,把這8萬元的債務一次性清了,如果你沒有一次性還清的話,你可以申請分期還款。不管你一次性還還是分期還款,這筆債務依舊要還的,囑咐你千萬別託,欠款越拖越麻煩。
你當前最好的辦法就是按照以上三步走,這也是你當前沒有選擇的方法,要麼找銀行協商,能否按照口頭協議還本,但銀行不同意的話,你只能老老實實還款。
所以透過這件事你一定要長記性,銀行是商業化賺錢為目的的,別這麼輕信銀行只還本不還息的,這種機率就是忽悠人的。如果各個想銀行貸款都是不用利息,銀行都是吃西北風了,用腳指頭想一想銀行也是不可能給大家免費貸款的,這就是最現實的社會,希望你吃一塹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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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林院
其實還款人跟銀行協商是可以達成口頭協議的。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髮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髮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
不過根據你的描述,你跟銀行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時候應該沒有留下錄音之類的證據,常言道:“空口無憑”。你們之前口頭的協議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除非對方自願履行,否則你毫無辦法。
很可能你當初跟銀行的所謂還款協議並不是正規的協商流程,而是銀行委託的第三方催收人員的催收手段,忽悠你主動還款的套路。
如果你跟銀行是按照正規流程協商達成協議,而且又留有錄音的話,那也不要擔心,你們的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銀行反悔屬於違約,這是違背誠信的,一方面你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起訴,一方面你可以把事件曝光給銀行輿論壓力,相信銀行會跟你協商處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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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銀行研究僧
經常說“被銀行坑了”或是“受到銀行的欺騙”之類的人,都是沒有把銀行和銀行工作人員這兩個概念給分清楚。
有人說,只要是銀行正式員工,他的言語和行為就代表了銀行。還有人說,只要是銀行高管的言語和行為就代表了銀行。這樣想是不對的。
最近幾年爆發的存款丟失案,貸款詐騙案。哪一個不是銀行的正式員工勾結客戶所做出的行為,甚至還有很多是銀行支行的行長。如果他們的言語和行為能夠代表銀行,為什麼還要在事發之後跑路呢?
且不說你分不分得清楚銀行正式工作人員和臨時外包工作人員的差別。就連這個人究竟是不是銀行的行長都很難區分,更別說一般人要區分出這個人所說的話語和行為,與銀行有什麼直接關係。
那麼分不清怎麼辦?也簡單!這裡我分享三個“凡是”來幫大家規避這類風險。
凡是不合常理的優惠活動,都要問一下,這是銀行的行為還是銀行員工的行為。凡是銀行個人的行為都需要要求他立即兌現,若不能立即兌現,也要白紙黑字簽訂協議。凡是銀行業務必須索要憑證檢視憑證中記錄的資訊與銀行工作人員承諾的資訊是否一致。做到這三個“凡是”就不會出現可能被銀行工作人員狐假虎威,坑蒙拐騙的情況。
那麼像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發生了應該怎麼辦呢?
第一步,首先要確定免利息,這回事是真是假,是銀行的行為還是銀行工作人員對你的承諾。如果是銀行的行為還好說,銀行會承認的;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的承諾,那就做好還利息的準備,畢竟空口無憑。
第二步,儘可能地找到當時做出承諾的銀行員工,瞭解到他的真實意圖。也許貸款不能免息,但可以做出一些其他的活動補給你呢?
第三步,查詢一下自己的徵信情況,一般徵信報告上會顯示自己的借款金額,每月的還款金額。可以看一下自己徵信報告上顯示的月還款金額是否含有利息?如果有利息,那建議還是還銀行利息,免得影響自己的徵信報告。
總結:幹了這麼多年的銀行,我真的沒有見過,有什麼貸款是可以空口無憑的承諾免息。畢竟銀行盈利主要靠的就是利息收入。當然也有一些貸款是免息貸款,比如下崗再就業貸款。不過所謂的免息也是有政府或其他機構對銀行進行貼息才實現免息的。但這種貸款都不是口頭承諾,而是會寫在相關合同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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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理財迦
朋友們好,非常明確的講:有可能上當了,或者透過不正規的途徑,並非與銀行直接達成協議。抓緊時間補救,還有希望。
首先,有可能是被騙,或者並非與銀行直接達成的協議而是與第三方,很可能無效。
銀行是正規的金融單位,對於逾期失信的欠款,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即使是協商,也會有憑有據,正規的途徑和程式。不可能口頭協議就,還本不付息。
很可能的情況是:
1,催款的經辦人,口頭承諾,達成協議。但,出現了變化或者不被銀行認可。
2,受到了第三方,催收公司人員的欺騙。這些公司按照回款數量提成。但是否能夠免息,最終取決於銀行。
小結:所謂的口頭協議,很可能是無效的,或者受到了欺騙。銀行這樣的正規金融單位,有嚴格的管理制度,稽核流程,不可能是,一個人的口頭協議,就可以還本不付息。
其次,來看解決方案:
1,首先聯絡當初口頭承諾的當事人,瞭解情況,最好保留相關的證據,例如錄音錄影,轉款的憑條,時間地點在場人員,聯絡的方式電話號碼等等,以便維護權益。
2,直接聯絡銀行的相關管理部門,向銀行實事求是的說明問題,瞭解真實的情況,按照不同情景進行處理。
3,如果有確定的證據,證明自己是被騙,可以到相關司法部門諮詢報案。
最後,來做總結分析:
貸款和信用卡逾期失信,後果嚴重,銀行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程式。可以協商,但絕不會是口頭承諾,就可以還本,不付息。
現在問題非常緊迫,按照不同情況抓緊時間處理,否則有可能,給今後的,生活,工作甚至家庭,帶來嚴重而長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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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勻楓財技大兜底
最近德先生剛剛幫人處理過一個此類信用卡債務事情,給大家講講欠款人的理解和信用卡中心的處理流程。
1.欠款人和銀行協商洽談,碰到的是銀行信用卡的正式人員嗎?大家可能覺得這個問題很荒謬,但其實大多數欠款人,用電話與對方溝通的,不是銀行的正式工作人員,而是銀行僱傭的外包公司人員。他們同欠款人所談的任何方案,都是誘騙或者哄騙欠款人進行全部或部分還款。
他們所說的協商方案並不代表銀行的意見,甚至銀行信用卡可能都不知道有過此方案。因為外包公司的考核是以回款為考核,所以只要回款,他們就有提成。在這種情況下,欠款人所提的口頭協議還能有效嗎?
2.欠款人知道針對信用卡欠款逾期後,他的還款順序其實是違約金、逾期利息、本金。而借款人認為他的還款應該首先歸還的是本金,其次是利息,最後是違約金。這兩種理解的不同,導致欠款人總是還款還不夠,總是無法了結信用卡債務。
信用卡對於逾期利息的計算是以全部本金為基礎,尤其是信用卡中還套有現金分期或者消費分期,這種計算方式是嚴重有爭議的,而且在分期中有可能會涉及多收利息的情況。所以欠款人計算應還金額其實同銀行計算的應還金額是完全不同的。
3.如何叫同銀行協商達成了分期還款方案?那就說欠款人必須取得銀行傳遞過來的分期還款確認書(也有可能叫信用卡債務解決方案)等等正式檔案。口頭協商是不作數的,也不符合銀行的操作規範和操作流程。
尤其是在銀行信用卡免除部分利息和違約金的基礎上,那麼銀行內部一定要走審批流程,必須有書面方案,而且必須由欠款人進行確認後才能執行。
在德先生給大家講解了如何同銀行協商一致後,必須要取得書面協商檔案才可以還款。否則就是單方面的還款行為,銀行也不會承認。未來還得繼續按照銀行的賬單繼續還款。
總結一下:一定要同銀行的正式工作人員達成方案,而不是外包催收公司人員,同時一定要取得正式檔案。否則就又是一次套路,又是一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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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林幼含吖
沒有確定你是和銀行方面進行協商的嗎,還是說你和催收或者第三方催收公司協商的。銀行內部本身也有催收部門,和外包催收公司性質一致。根據你的描述,很大的可能性只是和催收達成的所謂口頭協議。催收為了個人業績,對於你本人進行了欺騙。
催收就是大騙子……
跟催收協商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他們沒有權利代替銀行分期 不要輕信催收的話 要從根本上解決還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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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是跟銀行的口頭協議而不是第三方催收的口頭協議?而且既然是這麼重要的事就應該坐下來籤合同,蓋章,否則是不具備法律責任的。目前已經出現了這個狀況,你是否有當時的協議錄音,對方的電話工號名字這些資訊。儘量去挽救一點。然後親自去信用卡總部,找相關負責人闡述事實,表明態度。記得,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