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勁國只為傾城
-
2 # 每日每日分享
首先確定一點,歌曲作為流通在市面上的一種“物品”就需要相應的財物去換取,也就是花錢買歌這一條,是毋庸置疑,是成立的!
但也許未來會發展成一種模式,聽歌並不需要先付費,而是聽過之後選擇相應的服務,例如高品質的音樂流,高品質的音樂CD等,以及周邊產業,演唱會等
-
3 # 無情小魚兒
我覺得歌應該收費,可以發行的時候一段時間之內收費,就好比一個電影上映一個月之後在下架,如果一直收費,不排除一些好歌就此埋沒,因為學生也是一個很大的受眾群體,對他們來說,收費可能增加開支壓力,所以前期收費,一段時間後免費蠻好
-
4 # 帝皇大澤
首先:收費損害了網路使用者的利益。 音樂入口網站已經向版權者支付了一定 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入口網站透過流量 和靠點選量來吸引廣告投資並取得的收 益中的一部分,而下載歌曲收費無疑是 將成本轉移到普通使用者身上,使門戶網 站從中獲得暴利,形成一種暴利壟斷, 加大了普通使用者的經濟負擔。對此 北京 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常務副院長張平教授 認為,網際網路的精神應該是開放和共享 的,這種暴利收費制度違背了市場規律 的商業模式。下載歌曲收費制度無疑是 對對行業的壟斷,違反了消費者權益
第二,音樂下載收費並不一定能保障 音樂人的利益。 網際網路是一種強大的傳 播載體,就如博物館免費開放一樣,音 樂下載有利於文化的傳播 ,它可以帶動 音樂周邊市場的發展。這種低成本的文 化傳播媒介可以帶來文化繁榮。因此在 線試聽是一種有效的推廣音樂人知名度 的方式,但線上試聽也是一種下載,如 果收費的話將造成線上聽眾的減少,影 響了音樂作品的傳播,降低了音樂人的 作品推廣度。從而影響了新的音樂人和 音樂作品的不斷推陳出新。隨著網路時 代的到來,音樂傳播成本的降低,音樂 才真正進入了“黃金時代”如果不是免 費下載,中國的“旭日陽剛”南韓的鳥 叔,會成為一種文化現象嗎?
第三,對於網路運營商來說,音樂下 載收費並不能使他們獲得資源迴流,正如 影片網站實行完全收費制度的失敗一樣 ,音樂網站實行收費模式後,會導致用 戶流失,失去點選量流量,並造成廣告 投資收益的減少,損失更多的利益。這 無疑是“丟了西瓜撿芝麻”
-
5 # 微三峽
聽歌收費是有必要的。
收費歌曲一般是經典的、或者當時流行的歌曲,冷門歌曲是不可能收費的。
舉個例子:Beyond樂隊的《真的愛你》在網易雲音樂就是收費的。
回覆列表
面對對某一個歌手比較鍾愛的粉絲,收費也是算一種對歌手的支援,歌手會收到一筆費用。當然只是隨便聽的人就是另一個說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