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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武老師47

    應該不是臨時起意!如果小時候真的受到侮辱式的打嗎,而且打得特別狠!本來這就是對待人的方式,說白了就是沒當人!這種事情成年人都會記著,何況是一個十來歲的孩子!誰都知道在童年時期記著的事一輩子都忘不了!只是時間過去了20年,這事不能用打回去的方式處理,這事不明智的!有人說:如果狗咬了你,你能去咬狗嗎?回答是否定的:不能。然而好多人都知道:雖然不能咬狗,但狗肉是挺不錯的美食!(當然我不喜歡狗肉)。世上的事情很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處理方式,我們其實無權干涉,只不過杞人憂天罷了!但是作為一個正直的人,應該尊重事實,善良地活著,看問題要多面去考慮。常某一事表面上是”打老師”,其實讓整個中國教育進入深思……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這是一個借鑑。

  • 2 # 高老莊6577

    這是假設性的問題,除了常某,其他人不好推測,常某也許不一定說清。個人覺得,多年積怨和臨時起意都有吧。如果說多年積怨常某難以排遣,作為本科學生,常某應該明白法律的追訴期是二十年。換句話說,常某最起碼在追訴期內蒐集證據,起訴張某,這樣常某過了二十多年的夢靨般的生活,不是得以解脫了嗎?既然常某在二十年內,沒有了結自己和張某的恩怨,多年積怨,應該可控。常某和同學在開著越野車的釣魚途中,偶遇從前的班主任,常某一看,張某騎著破爛車輛,內心應該很是小看張某的,聯想到從前遭遇過得體罰,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罵窮逼是小看,打耳光是報復,錄影片是羞辱。

    關於打人的原因,常某說是從前受到張某百般羞辱,並且也說過,自己過不了兒女這一關,錄影片將來要給女兒看的,否則他枉為人父。另網路上流傳說,常某和同學賭一頓飯局,而毆打張某的(賭飯局一說認為不足採信)。

    個人覺得,常某表現很不厚道。就算二十年前張某體罰過度,常某遇到張某數落一頓,毆打一頓,張某出於愧疚也好,面子也罷,選擇息事寧人,兩人的恩怨到此為止,應該算是扯平了。張某唆使別人錄影,自己欣賞也行,將來給女兒看也好,局面可控。但傳給朋友,朋友再傳朋友,以至六億人觀看,這是對法律的公然示威,對公序良俗的直接宣戰!

    常某家人的表現也不厚道,常某打人他們也意識到不對,家人應該及時和張某溝通道歉一下,張某有了可下的臺階,常某裡子面子也沒有輸。可家人呢,開始不理不問,後來覺得風向不對,於是把拿出二十年前,張某體罰常某的事情,無限放大,先讓張某背上原罪的包袱。常某先是說,自己打人願向所有老師道歉,但不包括張某,進一步側面渲染張某的罪大惡極,但得知張某能夠作為一根稻草加以利用的時候,家人又千方百計尋找張某,尋求諒解。法庭宣判常某一年半刑責以後,張某的利用價值蕩然無存,這時家人又聲稱,不能因為張某的老師身份,而凌駕於法律之上。

    總而言之,在常某和家人看來,因為從前老師體罰常某的因,而產生以後一系列的果:常某辱罵,毆打,錄影片,發影片,雖然不對,但從前張某沒有那樣的體罰,也就沒有後來一系列的果了。常某坐牢,張某也應該坐牢才合適。

    但常某也似乎忽略了自己的因素了吧,歷史上韓信接受胯夫之辱,曹操和張繡有殺子之痛,朱元璋和老東家有離家之恨。哪一件仇恨不比常某的大?但韓信把侮辱自己的封官,曹操拜張繡為將軍,朱元璋把趕自己離家出走的老東家免了三年賦稅。

    對於同一件事情,有人覺得有一輩子的陰影,有人覺得退一步海闊天空。

  • 3 # 浮生伴醉夢

    常某是一個心理變態狂。遇見自已不喜歡的人(即使是教育過自已的班主任)心裡便扭曲起來,打人不是其目的,他會把握個"度",不把對方打致重傷,自以為這樣至多罰點錢了事,他有錢給得出,不在乎錢的問題。他打人的目的是為了滿足快感,為了使那種快感來得強烈,把打人的過程拍攝影片觀看,自已看不過癮,便叫同學看,親朋看,放上網讓人看。後來公安局通輯他了,知到會被抓了,便做脫罪的辯解,極力醜化被他打的人,搏同情,欲逃避刑罰。被他如此羞辱的人不會僅是張某,如果把他當黑來打,讓人舉報,必有二案。常某打人致人輕微傷害,被打的人往往會嚥下這口氣,一般不舉報追責,常某自然得呈。然而他瘋了,沒了人性,膽大包天,竟不滿足於自娛自樂,還要眾樂樂,讓全世界一起樂!他做到了,成就了自已。

  • 4 # 使用者3738359350532

    網上流傳事實上,常某和朋友賭一桌酒敢不敢打張老師,根本不是偶遇,只是事情鬧大了,他那幫狐朋狗黨都躲起來了,如果能找到證詞,判他十年都不虧,以常某一家的臭德行來看,過去老師打他如果真那麼嚴重,其父當時就討說話了。別在為此惡行之人架詞狡辯,為了五毛錢不值得。

  • 5 # 汕頭旭平

    傳媒在常某打老師,然後被判18個月徒刑,常某不服將上訴一事上,連篇累牘地展開討論,將之作為熱點。我覺得把單一的沒有普遍意義的事情過份渲柒,究其根本原因還是傳媒自身缺乏社會責任感,無法抗拒利益誘惑,無法真正抓住當前社會的真正熱點,將社會的民生或管治等方面的問題列為關注,聚焦的問題有點偏且無聊,在常某這一事件中的表現來看,起碼有點不厚道!或許傳媒這麼做有其道理和合乎邏輯:因為既可吸睛,又免擔責,還有利可圖!但是否考慮過這麼做有點俗,且不具備社會的正能量,且境界有點低下?

  • 6 # 讀者3536

             常某撕掉了道歉的面紗,再次露出了真容本性!

           常某所有的道歉認罪悔意都是假裝的,目的只有一個,逃避罪責!

          事件中途發影片為自己辯解最多50%的責任。庭審宣判一年半,當庭表示不服要上訴,其妻還要起訴20年前的老師!

          真是圖窮匕見,露出了兇惡的牙齒反撲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 7 # 健康美食之契約

    事情過去了幾十年也就算了,陳年舊賬都這樣的話人生太累了,即然老師當年打錯了你人生誰無過,但是你打人拍影片的作風顯示了你的行為人品,寬容待人才能體現你的人生格局生活。

  • 8 # 手機使用者92981311080

    打人是不好,不對,違法。年輕時有很多人挨老師打嗎,老師打人也是錯誤的,違法的,女老師一般不打人,有時暴粗口,罵人,老師為人師表,但是也有很壞的老師,辯證的看老師捱打也有好處,給其他老師一些警示,有很多學生從此以後就少捱打了,學生們要感謝這位打老師的勇士,不過法院給判的過重了,我認為勞動教養三個月足夠了,法官有點欠老師的打,找個女老師搧法官幾個大嘴巴子,打的鼻孔竄血,對法官有好處,有了經歷,對法官判案有好處,我這條意見有很多人會贊成的。謝謝法官,謝謝捱打的老師。

  • 9 # 孺子老牛1503

    據說的話和事,可以信嗎?可以作為證據嗎?打人的暴力影片放到網上大量傳播,炫耀什麼?向誰挑戰?不是尋釁滋事是什麼?現在已經是檢察機關公訴案件了!不服可以上訴啊?還可以抗訴檢察機關迫害啊!試試看吧!但是現在已經和老師沒有關係了!不是打人那麼簡單的事情了!

  • 10 # 人民名義

    任何事情都有個前因後果,老師應該主動諒解不追究學生的過錯,畢竟有今天當眾打老師都是20年前老師先為人師表拳腳相加打學生虐待學生造成的仇恨,造成了娃兒小時就留下了受到侮辱的陰影!老師應該為20年前自己打罵未成年學生的行為買單,應該彼此道歉化干戈為玉帛!我小時候體育課講話被老師罵爹罵娘,然後老師又罵我頭髮卷長尼瑪個妹妹頭就飛起就給我一腳!我當時感到受到極大的侮辱卻無力反抗但是當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已經烙在了我的心裡!學生畢竟是未成年的兒童,縱有千般不對,老師為人師表也不應該扇耳光拳腳相加對待學生!法院應該進行調解,讓學生老師都深刻反思自己行為,彼此道歉化干戈為玉帛!認識彼此曾經的過錯,不再接下深仇大恨,老師應該多想想為什麼學生20年後還要記恨自己打自己,學生也應該想想自己這樣的方式報仇雪恨是否妥當!讓師生彼此道歉握手言和!這才是法院應該針對這個案子所做的事情,而不是一味的判刑,礙於社會輿論重判只能讓學生更加仇恨這個老師甚至仇恨這個社會!這個案件同時也跟教師如何教書育人起到了警示作用!狀元功成名就會感恩老師,相反受過歧視侮辱打罵的學生也會銘記下老師的歹毒之處!狀元畢竟是少數,請老師同樣善待成績不好調皮搗蛋的學生!這樣從小教育正能量才能提高整體國民素質!

  • 11 # chillax

    你以為老師都是神聖的對有些同學特別是差生那是非常惡劣的記得以前老師獎金按班級名次發放有的老師簡直是惡魔真想打死他

  • 12 # 手機使用者64372139119

    蓄謀流氓犯罪,幾人打了賭,見到老師編個理由開打,同時現場同步錄象為證,這是典型的流氓群體黑社會,應予追查,不能放過一個人!

  • 13 # wws620711

    不可能是臨時起意。兩人一同去,分工明確,一個拍影片,一個打人。配合默契,臺詞準確。包括拍的影片留著以後尋求刺激的目的都有。怎麼可能臨時起意。定罪太輕。應定為有組織有目的的擾亂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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