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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雜記》是清代文學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1711年(康熙五十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牽連入獄。
《南山集》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
戴名世在《南山集》的《與餘生書》一文中提出寫歷史時應給明末幾個皇帝立“本紀”。
此事被御史趙申喬揭發,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牽累定死罪者甚多。
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獄。
開始在江寧縣獄,後解至京城,下行步獄。
兩年後出獄,被編入漢軍旗,以奴隸身份入值南書房。
康熙皇帝死後被特赦,解除旗籍。
後累官至禮部侍郎。
這篇文章是方苞出獄後,追述他在刑部獄中所見所聞的記錄
《獄中雜記》是清代文學家方苞的一篇散文。
文章記獄中事實,在觸目驚心的敘述中,間作冷峻深沉的議論。全文可以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段,自開頭至“皆輕系及牽連佐證法所不及者”,寫刑部獄中瘟疫流行情景,揭露造成瘟疫的根源。
第二段,自“餘日”至“於是乎書”,寫刑部獄中繫囚之多的原因,揭露刑部獄官吏詐取錢財的罪惡。
第三段,自“凡死刑獄上”至“信夫”,寫行刑者、主縛者、主梏撲者心狠手辣,揭穿刑部獄敲詐勒索的黑幕。
第四段,自“部中老胥”至“人皆以為冥謫雲”,寫胥吏放縱主犯,殘害無辜,主讞者不敢追究,揭露清代司法機構的黑暗與腐敗。
第五段,自“凡殺人”至結尾,寫胥吏獄卒與罪犯奸徒勾結舞弊,揭露刑部獄成了殺人犯尋歡作樂牟取錢財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