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地方鐵路固定和移動運輸裝置發展規劃意見。
2.擬定鐵路運輸行業政策、法規。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和訊號顯示局分)和地方鐵路運輸規章、辦法及裝置維修技術標準,承擔擬定鐵路運輸主要技術政策、 技術標準的有關工作。
3.擬定地方鐵路客貨營銷戰略,指導局屬運輸企業客貨營銷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客貨運價。組織編制年度、月度運輸計劃和全路性的列車執行圖、列車編組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客貨服務質量監督。
4.集中統一管理地方鐵路運輸排程指揮,負責地方鐵路軍事運輸、專項運輸、特種運輸工作。指導運輸安全工作。
5.負責地方鐵路運輸保價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自備車的運用和檢修工作。
6.提出地方鐵路運輸生產佈局調整方案並指導實施。
7.提出貨車購置計劃意見,負責貨車管理。提出機車、客車配屬的指導意見,擬定報廢標準。
8.擬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等主要運輸裝置及配件的造、修質量驗收標準和運用標準,並監督執行。
9.承擔運輸裝置新技術、新產品試製、審定和國外先進技術引進以及大中型建設、改造專案的設計鑑定和驗收的有關工作。
10.代局承擔地方鐵路防洪、綠化、土地、無線電和抗震等管理工作。
11.協調、指導合資鐵路、地方鐵路運輸管理工作。
12.為局屬運輸企業完成經營目標提供必要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13.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鐵運是鐵路運輸的簡稱。主要從事鐵路運營工作,包括客運、貨運方面的。鐵運處就是這些工作的一個辦事處,說白了就是一個作業點。
1.提出地方鐵路固定和移動運輸裝置發展規劃意見。
2.擬定鐵路運輸行業政策、法規。技術管理規程(行車組織和訊號顯示局分)和地方鐵路運輸規章、辦法及裝置維修技術標準,承擔擬定鐵路運輸主要技術政策、 技術標準的有關工作。
3.擬定地方鐵路客貨營銷戰略,指導局屬運輸企業客貨營銷工作。組織實施和管理客貨運價。組織編制年度、月度運輸計劃和全路性的列車執行圖、列車編組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客貨服務質量監督。
4.集中統一管理地方鐵路運輸排程指揮,負責地方鐵路軍事運輸、專項運輸、特種運輸工作。指導運輸安全工作。
5.負責地方鐵路運輸保價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自備車的運用和檢修工作。
6.提出地方鐵路運輸生產佈局調整方案並指導實施。
7.提出貨車購置計劃意見,負責貨車管理。提出機車、客車配屬的指導意見,擬定報廢標準。
8.擬定機車、車輛、工務、電務等主要運輸裝置及配件的造、修質量驗收標準和運用標準,並監督執行。
9.承擔運輸裝置新技術、新產品試製、審定和國外先進技術引進以及大中型建設、改造專案的設計鑑定和驗收的有關工作。
10.代局承擔地方鐵路防洪、綠化、土地、無線電和抗震等管理工作。
11.協調、指導合資鐵路、地方鐵路運輸管理工作。
12.為局屬運輸企業完成經營目標提供必要條件,做好服務工作。
13.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