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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眼鏡19009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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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嘿嘿嘿嘿給v
一個正常的案件,就因為加了加了兩個‘以前的’特殊身份,被炒的沸沸揚揚,法律面前講究證據,達到什麼罪責,判什麼罪,不是受了輿論的影響,商量著來!這樣致法律於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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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0092550019
如果真判一年到三年!!這老師和法官可以說良心都沒有了!!!!那個時代老師體罰學生是常事,傷害的學生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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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學志19
這是在給不良的人渣教師們撐腰呢?就想問一下公訴機關,當今社會還有良知嗎?道義和公正何在?法庭如果真給判刑如檢查院的願;這個社會真的完了!是法院讓社會陷入混濁的!更讓人對國家各機構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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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方舟樂器
在道德傳統上學生打老師一定會受到譴責,法律層面不應該刻意放大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間的關係,應該回歸正常案件公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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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野大律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別拿老師身份,學生身份說事!,罪由法定,沒有傷殘鑑定就不能判刑!,就是民事糾紛,治安案件!,全國網民都瞪著眼睛關注呢!,法院他敢瞎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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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用7500334725
這人肯定不是好鳥!報復老師,真要天打五雷轟。二十多年前老師,真是受人尊敬的,老師首先願意管也敢管,責任心又強,不說主課老師,就是體育老師都競競業業的,為考體院的學生,無條件地訓練,周繩拉著糾正姿勢,揮汗如雨,問問要過一分錢嗎?!地理老師給我洗過腿,冒雪走十公里做家訪,英語趙老師把自己從家拿的好吃給我吃,我從心裡感激老師,我們班被老師打過的,現在也做了老師,每次提起打他的班主任,反而更多的是感激。而他反而報復老師,:錄影片,行經太惡,應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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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yp呵呵
尋釁滋事罪主觀上肆意妄為隨意毆打打砸騷擾不特定物件,本案不符合該罪的犯罪構成,二人系師生關係,因過節舊仇犯案,因而不應判處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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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3860657623850
必淨是師生恩怨,沒有必要重判,時隔20年了,主要是當時沒有溝通。如果重判這個舊怨會更深。所以現在師生雙方應真誠溝通,消除仇視,即續師生之情,人這輩子有緣才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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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9792681089138
中國有婦女兒童保護法,為什麼當年老師打人,法律就不管,我看那個老師該打,現在就算他逃過了法律,老天也會懲罰他,小心車禍雷劈,梗死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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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給於適當的量刑,給全社會一個警示,尊師重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絕不能踐踏,懲罰的不是他一個人,而是教育所有人,捍衛的是全社會的道德底線和法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