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為何要離婚,大家耳熟能詳的離婚理由無非就是第三者、家暴、賭博、吸毒、性格不合、互相厭倦等等。當然,這些理由不見得都構成法定的離婚理由。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筆者今天想要討論的是,大家平時並不經常、甚至是頭一次聽說的離婚理由。筆者討論該話題並不是為了深入探討這些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而只是給讀者提供一些茶餘飯後的談資。(注:1.案例部分來源本人辦理、部分來源於道聽途說、部分來源於網路,劇情如有雷同,實屬巧合;2.本文絕不涉及當事人的任何隱私,也不否定離婚之嚴肅性)
1
某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男方起訴離婚的理由是女方有第三者,女方對此堅決不予認可。法官詢問男方,你是否有證據證明女方有第三者,男方說有,法官就說有的話就需要把證據舉示出來,然後男方拿出了“證據”,怒吼道:法官,你看,這就是女方有第三者的證據,是我從她的衣櫃裡搜出來的。法官一看,差點笑出聲來:所謂“證據”就是一張吳彥祖的性感海報。
2
有一起真實案例。一年輕女性透過朋友介紹到我辦公室諮詢離婚事宜,來的時候我見她懷裡抱著一個嬰兒,睡的正香,我就問她,你寶寶多大了,她說馬上滿三個月了。我繼而詢問其離婚的理由是什麼,她說是因為她老公重男輕女,根本就不喜歡他們的女兒。我說,你是怎麼發現這一點的,她說:她剛生完小孩出產房,當護士告訴她老公是個女兒的時候,她雖然當時有些虛脫,但仍能清晰的聽到她老公說出的第一個字是“啊”。後面反覆質問他為什麼要“啊”的時候,他始終給不出讓我信服的理由,什麼因為驚喜、因為過於興奮的理由全都是扯淡。她覺得完全就是因為她老公想生個兒子,一聽說是個女兒,所以很失望的“啊”了一聲。
3
一對年輕夫妻,結婚不到一個月,女方就要提出離婚。女方離婚的理由讓人不可思議。女方說,她某天參加完閨蜜的生日聚會,給她老公打電話讓他過來接她,因為她想,家裡剛買了一臺賓士車,想著老公過來接的時候可以在閨蜜面前炫耀一番。最後令她氣憤的是,她老公居然開著鋪子裡那輛平時拉貨用的、又舊又破的麵包車過來接她,讓她丟盡了臉面,她認為是她老公故意整她,想讓她在閨蜜面前丟臉。
4
還有一起因為6500塊錢引起的離婚。同樣也是女方提出的。男女雙方達成協議,男方的工資等收入必須全部上交女方,男方不得藏私房錢。兩人結婚多年,本來相安無事。緣起一個週末,女方準備把家裡堆積已久的舊衣物扔掉,當清理到男方的一雙舊拖鞋時,發現這雙拖鞋比較重、而且還有點厚,女方感覺不對勁,用剪刀剪開中間的夾層,居然發現裡面有6500塊錢,她馬上質問正在看電視的男方,男方百口莫辯,不得不承認,這是他藏的私房錢。女方一怒之下就要離婚,說男方違反協議、違背誓言,讓她完全失去了對男方的信任,日子沒法過了云云。男方因為藏私房錢被妻子打罵、罰跪、寫檢討的案例筆者倒是聽說過,也是第一次遇到因此而離婚離的這麼堅決的。
5
有一起案件,並非我親自辦理的,只是道聽途說的。夫妻二人結婚三四年,小孩兩歲左右,結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好。然而,後來妻子發現丈夫越來越不對勁,雙方在夫妻生活的時候丈夫越來越排斥女方靠近自己的上半身,還發現廁所的垃圾桶裡總是有帶血的紙,妻子可以明確的是,這不是自己留下的,而且丈夫近期也沒有受傷或有痔瘡。她開始在網上搜索,發現這有可能是同性戀的徵兆,她透過偷偷檢視丈夫的手機,發現其與一名叫“Jack”的男性微信聊天記錄特別親密,遠超出普通朋友的程度。在她的質問之下,丈夫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自己結婚只是為了掩蓋自己的性取向、同時迎合父母的要求。
6
有一起案件,是筆者聽其他律師講述的。丈夫是晨跑愛好者,幾乎每天早上都會出門晨跑。有一天,晨跑完回家,手裡突然抱回來一個嬰兒,他跟妻子說,在路邊看到一個棄嬰,看著可憐,就把他抱回來了,妻子看了下嬰兒,著實可愛,並且正好兩人尚無生育,所以就收養了這個嬰兒。然而,孩子越長大,妻子越發現不對勁,因為小孩長的和丈夫實在太像了,妻子心裡產生了疑惑,於是帶著小孩和丈夫的DNA樣本去偷偷做了親子鑑定,發現他們兩個居然是親生父子。晴天霹靂。
7
當然,實踐中還遇到過因為性功能障礙、因為做菜是否放辣椒、因為睡覺說夢話、因為打呼嚕等等而要求離婚的案例,但由於篇幅有限,筆者今天暫且羅列至此。
的確,離婚不需要理由,只有想,還是不想。不想不會有理由離婚。而想,隨便一個理由,都可以離婚。這算是現實吧!
說起為何要離婚,大家耳熟能詳的離婚理由無非就是第三者、家暴、賭博、吸毒、性格不合、互相厭倦等等。當然,這些理由不見得都構成法定的離婚理由。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筆者今天想要討論的是,大家平時並不經常、甚至是頭一次聽說的離婚理由。筆者討論該話題並不是為了深入探討這些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而只是給讀者提供一些茶餘飯後的談資。(注:1.案例部分來源本人辦理、部分來源於道聽途說、部分來源於網路,劇情如有雷同,實屬巧合;2.本文絕不涉及當事人的任何隱私,也不否定離婚之嚴肅性)
1
某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案件,男方起訴離婚的理由是女方有第三者,女方對此堅決不予認可。法官詢問男方,你是否有證據證明女方有第三者,男方說有,法官就說有的話就需要把證據舉示出來,然後男方拿出了“證據”,怒吼道:法官,你看,這就是女方有第三者的證據,是我從她的衣櫃裡搜出來的。法官一看,差點笑出聲來:所謂“證據”就是一張吳彥祖的性感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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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起真實案例。一年輕女性透過朋友介紹到我辦公室諮詢離婚事宜,來的時候我見她懷裡抱著一個嬰兒,睡的正香,我就問她,你寶寶多大了,她說馬上滿三個月了。我繼而詢問其離婚的理由是什麼,她說是因為她老公重男輕女,根本就不喜歡他們的女兒。我說,你是怎麼發現這一點的,她說:她剛生完小孩出產房,當護士告訴她老公是個女兒的時候,她雖然當時有些虛脫,但仍能清晰的聽到她老公說出的第一個字是“啊”。後面反覆質問他為什麼要“啊”的時候,他始終給不出讓我信服的理由,什麼因為驚喜、因為過於興奮的理由全都是扯淡。她覺得完全就是因為她老公想生個兒子,一聽說是個女兒,所以很失望的“啊”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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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年輕夫妻,結婚不到一個月,女方就要提出離婚。女方離婚的理由讓人不可思議。女方說,她某天參加完閨蜜的生日聚會,給她老公打電話讓他過來接她,因為她想,家裡剛買了一臺賓士車,想著老公過來接的時候可以在閨蜜面前炫耀一番。最後令她氣憤的是,她老公居然開著鋪子裡那輛平時拉貨用的、又舊又破的麵包車過來接她,讓她丟盡了臉面,她認為是她老公故意整她,想讓她在閨蜜面前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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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起因為6500塊錢引起的離婚。同樣也是女方提出的。男女雙方達成協議,男方的工資等收入必須全部上交女方,男方不得藏私房錢。兩人結婚多年,本來相安無事。緣起一個週末,女方準備把家裡堆積已久的舊衣物扔掉,當清理到男方的一雙舊拖鞋時,發現這雙拖鞋比較重、而且還有點厚,女方感覺不對勁,用剪刀剪開中間的夾層,居然發現裡面有6500塊錢,她馬上質問正在看電視的男方,男方百口莫辯,不得不承認,這是他藏的私房錢。女方一怒之下就要離婚,說男方違反協議、違背誓言,讓她完全失去了對男方的信任,日子沒法過了云云。男方因為藏私房錢被妻子打罵、罰跪、寫檢討的案例筆者倒是聽說過,也是第一次遇到因此而離婚離的這麼堅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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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起案件,並非我親自辦理的,只是道聽途說的。夫妻二人結婚三四年,小孩兩歲左右,結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好。然而,後來妻子發現丈夫越來越不對勁,雙方在夫妻生活的時候丈夫越來越排斥女方靠近自己的上半身,還發現廁所的垃圾桶裡總是有帶血的紙,妻子可以明確的是,這不是自己留下的,而且丈夫近期也沒有受傷或有痔瘡。她開始在網上搜索,發現這有可能是同性戀的徵兆,她透過偷偷檢視丈夫的手機,發現其與一名叫“Jack”的男性微信聊天記錄特別親密,遠超出普通朋友的程度。在她的質問之下,丈夫不得不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自己結婚只是為了掩蓋自己的性取向、同時迎合父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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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起案件,是筆者聽其他律師講述的。丈夫是晨跑愛好者,幾乎每天早上都會出門晨跑。有一天,晨跑完回家,手裡突然抱回來一個嬰兒,他跟妻子說,在路邊看到一個棄嬰,看著可憐,就把他抱回來了,妻子看了下嬰兒,著實可愛,並且正好兩人尚無生育,所以就收養了這個嬰兒。然而,孩子越長大,妻子越發現不對勁,因為小孩長的和丈夫實在太像了,妻子心裡產生了疑惑,於是帶著小孩和丈夫的DNA樣本去偷偷做了親子鑑定,發現他們兩個居然是親生父子。晴天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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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實踐中還遇到過因為性功能障礙、因為做菜是否放辣椒、因為睡覺說夢話、因為打呼嚕等等而要求離婚的案例,但由於篇幅有限,筆者今天暫且羅列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