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同時國際關係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憲法一詞來源於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組織、確立的意思。古羅馬帝國用它來表示帝王的“詔令”、“諭旨”,以區別於市民會議透過的法律檔案。歐洲封建時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對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的確認,含有組織法的意思。英國在中世紀建立了代議制度,確立了國王沒有得到議會同意就不得徵稅和進行其他立法的原則。後來代議制度普及於歐美各國,人們就把規定代議制度的法律稱為憲法,指確認立憲政體的法律。 “憲”、“憲令”、“憲法”等詞在中國古代典籍中與“法”同義,日本古代“憲”也指法令、制度 ,都與現代“憲法”一詞含義不同。19世紀60年代明治維新時期,隨著西方立憲政治概念的傳入,日本才有相當於歐美的概念出現。1898年,中國戊戌變法時,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要求清廷制定憲法,實行君主立憲。1908年清政府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從此“憲法”一詞在中國就成為國家根本法的專用詞.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同時國際關係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憲法一詞來源於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組織、確立的意思。古羅馬帝國用它來表示帝王的“詔令”、“諭旨”,以區別於市民會議透過的法律檔案。歐洲封建時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對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的確認,含有組織法的意思。英國在中世紀建立了代議制度,確立了國王沒有得到議會同意就不得徵稅和進行其他立法的原則。後來代議制度普及於歐美各國,人們就把規定代議制度的法律稱為憲法,指確認立憲政體的法律。 “憲”、“憲令”、“憲法”等詞在中國古代典籍中與“法”同義,日本古代“憲”也指法令、制度 ,都與現代“憲法”一詞含義不同。19世紀60年代明治維新時期,隨著西方立憲政治概念的傳入,日本才有相當於歐美的概念出現。1898年,中國戊戌變法時,以康有為為首的維新派要求清廷制定憲法,實行君主立憲。1908年清政府頒佈《欽定憲法大綱》,從此“憲法”一詞在中國就成為國家根本法的專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