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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還得賠上財產麼?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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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家和萬事興140269952

    我就看不慣這樣的女人,你作為一個女人不生孩子你幹嗎結婚呢?你不是害人嗎?你自己一個人過不就得了嗎?幹嗎出來害別人?還騙別人的錢財,你不知道男方結婚以為著什麼嗎?要不是為了傳宗接代結婚幹什麼?我認為這事男方提出離婚是可以的,至於財產受不受損失看法院怎麼說,要讓我看這個事女的就沒按好心,屬於騙婚型別,法院會給你一個公正說法的,你就是不離守著一個這樣的女人心裡也不好受對吧?離了另謀自己的新生新愛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 2 # 品味人生141378873

    女方如果長時間堅持不生孩子,雙方觀點達不成一致,還是儘早散夥吧。

    個人認為,沒有孩子的家庭是不完整的,不生孩子的女人是不完美的。在生命得不到延續,文明得不到發展,優秀的基因得不到傳承的情況下,人們努力奮鬥圖個啥啊?

    一家之言,不喜勿噴。

  • 3 # 韻嘯

    這得做工作!帶他到有孩子親戚家走走,讓他感覺有孩子樂趣!跟他講道理。現在的快樂!不等於日後的快樂。老來有錢沒有用,拿錢伴孤燈,太失去意義!天倫之樂才是回味無窮,就象我們去你媽家一樣,那種共享多受用,也利用他父母開導她!如果不行,那就沒法了!

  • 4 # 情殤73244411

    如果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那就只有離婚了,長痛不如短痛,直接起訴她,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你什麼都不缺,想找個願意和你結婚生孩子的女人,還是能找到的!

  • 5 # 貓眼樂齊

    不喜歡生孩子的女人是很自私的,在現實生活中與人之間也是不好相處的,在一起時間久了又沒有個孩子,家庭就會矛盾多了,歲數大了再要孩子就不那麼容易了,斟酌

  • 6 # 小琪傳媒s

    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其實很多類似的。這就是說你們兩個的感情基礎,沒到一定的程度。沒有把你們的感情磨合好,感情基礎不牢固。

    首先說第一點,當初你們沒結婚之前,沒有,考慮過孩子問題嗎。

    再說第二點,你的問題考慮的是,因為你妻子不想要孩子就要離婚,而且,你只顧慮到財產問題。

    你說你們的感情磨合好了嗎?感情基礎,打得牢固嗎?

    你們這樣的感情,首先強調一點,要看你們兩個是不是,適合在一起。如果你想挽住這段婚姻,首先要做的事,用你的真誠打動她。把你們的感情基礎加固一下。現在有些女孩確實會有婚後恐懼症。什麼是婚後恐懼症?比如說,有的女孩兒,害怕生孩子。這就是婚後恐懼症的,其中一種。但是這個,要孩子問題,你不要一味的強求。你不要讓他接觸到關於孩子那方面的話題。不要讓他產生恐懼。適當的做一些心理輔導。如果你的妻子,被你的真誠打動,為了你要個孩子她會付出的。你如果實在是沒有耐心,那麼,趁早分手。

    回答完畢,祝愉快!

  • 7 # 老蔣閒言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個人的婚前財產永遠屬於個人所有,並不因為結婚而改變個人所有的性質。夫妻生活在一起,婚姻期間內用雙方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以及現金,都屬於夫妻同財產,離婚時,各佔50%的分割權利。

    由於你們鬧的矛盾,不存在過錯方,在分割共同財產時,依法沒有向任何一方傾斜的理由,你的擔心就是多餘的。

    如果是你向法院提出離婚的,婚前你個人的財產永遠是屬於你的,婚後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各佔一半的權利。如果女方不同意離婚,提出條件要你拿出婚前的個人財產,或者是獨佔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作為離婚交換的條件的話,這是赤裸裸的以婚姻實行的詐騙行為,應該堅決拒絕。法院在做不通女方生育思想工作後,會為你主持公道,解除婚姻,財產的分割也是公正公平的。

  • 8 # 滕律師

    一、中國法律對生育權的規定。1992年頒佈的《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一次在立法中規定生育權,其第51條規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個人認為這條規定在法律上就是個宣示性的權利。二、如題,婚後女方堅持不生育,男方堅持生育,雙方都不退讓,除了離婚各走各的還能有啥辦法,如果雙方能接受,領養一個也不失為一個折衷的辦法。三、離婚時分割財產,分割的是結婚後夫妻雙方的所得,對於婚前的個人財產是不能分割的,結婚時間不長的話,可協商退還彩禮。四、最後談一點個人看法,男女結婚的初衷就是繁衍後代,女人不管是生理上、性格上、情感上,天生就是做母親的。男女結婚,在現實中就默認了女方同意生育,如果女人不想生育而結婚,就要對男方及家人明示,否則就是害人害已。

  • 9 # dreamfancy679

    婚後女方堅持不生育,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苦衷?如果是由於身體的原因不能生育,男方是不是應該給於理解。

    我是見過一個街坊有心臟病,為了給男方生孩子過世了,女方有先天性心臟病,其實男方是再婚有孩子,女方是一婚,我真的為街坊可惜,不顧自己的生命危險生孩子。

    其實女方如果有心臟病不能生孩子,可以領養孩子。愛她就不要讓她付出自己的生命。我真的發自內心地同情女方。如果能生孩子一定不會不同意生孩子,因為孩子也是她的!

  • 10 # hola那那

    婚前就應該確認好彼此的方向,婚前發生這個情況,如果男方堅持需要孩子,女方堅持不要,那還是結束,各自安好!

    如果婚後才發生,前提肯定需要好好溝通,協調,確認女方到底出自什麼原因不願意要寶寶,如果協商未果,她提出的你也無法解決。

    也是四個字,好聚好散!

    雖然現在的社會也有支援丁克,也有柏拉圖式,如果男方女方都一致,好聚好散對誰都好!

    中國傳統的傳子嗣還是被大部分家庭所看重的!

    暫時這些!

    以上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 11 # 盧家昆

    婚後如果雙方都不能就生育問題達成一致,雖然婚姻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權利,所以你們只有離婚了。

    如果協商離婚無果,就應起訴離婚,以你現在的情況,如果女方在結婚前沒有提及不生育的問題,這說明是你媳婦毀約,在法院判決離婚時也會偏旦你這邊的。原因是你媳婦不尊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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