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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石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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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井山172
中國沒有一個法律,直面闡述有關“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方面的條文。有的只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相關規定。對於“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問題,只能說“違規”,談不上違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有關“補課”的檔案均指出: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對於“無償補課”沒有著墨。個人認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能也不應該“一規兩制”。個人認為:只要“補課”就是違規,與“有償”或“無償”無關,這也與教育部倡導的“減負”相適應。個人觀點,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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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村老師看教育
“暑假一到,父母心鬧,補習班裡,解決煩惱”!每年一到寒暑假,補課問題又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每到寒暑假,教體局都會讓老師們簽訂一份校外禁止參與培訓機構的承諾書。但有一小部分老師卻選擇鋌而走險,但這樣的舉動也備受人們詬病。
那麼為什麼在職教師補課就是違規操作,而無償補課就不違規呢?
在職教師給人補課違不違規的判斷是以出於“私心”還是大公無私來作為依據!說的通俗點就是有錢和無錢,思想上的動機和目的不一樣罷了!更何況有償補課是教育部命令禁止行為。
在職教師有償補課被教育部嚴令明文禁止教育部曾三令五申禁止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為此劃下了六條紅線:
教育部六條“紅線” :1.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資訊。 4.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為了治理在職教師校外補課問題趨勢化,教育部在2015年劃出六條紅線約束在職教師補課。誰碰線誰就要受到處罰,當然,這一處罰也會根據各地的執行標準不同而出現差異化。
我所在地的某中學就有一位老師利用假期開辦補習班,結果被人舉報後經教體局查實後直接開除公職。殺雞儆猴以後,現在縣裡很少聽說有在職教師敢開辦補習班的。不過隨著補課熱潮的居高不下,培訓機構也雨後春筍般的崛起!
其實教育部的“紅線”除了約束教師的師德之外,更是對教師的一種保護。當前教師因補課問題而聲譽掃地,一些家長對老師心存恨意。如果老師課外開辦補習班,本來是無償補課,但架不住一些家長好心的送一些水果或禮物之類的謝意,被心存恨意的家長拿到證據以後舉報,很可能會對這位老師的工作生活帶來一定的麻煩。教育部此舉其實在約束教師的同時,也是對教師的一種保護吧,也是對教師聲譽的挽回。
結語:身為教師,要守得住清貧,心態要擺得正。假期就應該多出去走走,釋放一下自己的身心,多陪陪家人和孩子,把狀態調整到最佳狀態迎接著九月的到來!切勿因為一己之私而丟了吃飯的碗!
以上觀點純屬個人愚見,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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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河北人
法律上有一個原則叫做”法無禁止即可為“,用在這裡是比較合適的。
法律上只是規定了不準教師有償補課,而沒有規定不準教師無償補課。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既然法律上沒有此項規定,那麼,老師進行無償補課就是合法的行為。
教育部制定的”師德十條紅線“規定:
師德“十條紅線”十類“紅線”行為: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的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在第九條裡面有很明確的規定,禁止的是有償補課,並未提到無償補課。師德十條紅線,應該是目前教育部對教師師德要求的綱領性檔案,具有統領性作用。這裡沒有提到無償補課,依據上位法高於下位法的原則,那麼其他有地方制定的規定規章之類的就更沒有了。
所以,作為老師,可以高調地進行無償補課,絕不會觸碰到師德紅線的,雖然沒有法律保障,但是也沒有法律的約束。
為什麼法律法規上禁止教師有償補課,大概有以下原因:
首先,影響到純潔的師生關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師恩難忘“,這些都表明了師生之間情誼深厚,恩重如山。不管是古代私塾,還是現在的公學,這些都不應該改變。但是,有償補課,師生之間就存在了利益關係,勢必會沖淡師生之間的純潔的友誼。特別是那種強迫式的補課行為,就會惡化師生關係,影響到老師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是一種非法的經營活動任何經營活動,都必須是合法的,經過授權的,並且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納稅。納了稅後,那麼你這筆錢就是合法的。比如我們寫文章,稿費也是要上繳個人所得稅的,扣完個人所得稅後的餘額,我們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想存就存,想投資就投資,想幹什麼幹什麼,用不著在家裡垛著。像範爺偷稅漏稅幾個億,那麼她的那些錢就得洗一洗,才能敢公開的動用。
第三,一些培訓機構偷偷地舉報蛋糕就那麼大,老師們吃了,培訓機構就吃得少了。所以一些培訓機構會以家長的名義到處舉報,造成了好像老師補課有多大的社會影響似的,逼著國家制定政策制止教師的有償補課。
但是,培訓機構的費用要的也是太高了,隨著教師補課被禁止,家長在孩子身上的花費將會更多。老師無償補課雖然沒有法律約束,但是,涉及到學生路途的安全等,也讓老師很為難,一旦出了事,也是很難纏的。老師自身也想休息休息,再說了,求菩薩保佑還得放點供品了,老師就是一個普通的人,一點激勵措施沒有,誰又願意擔著風險去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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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止將將
確實是這樣的。
為什麼說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違規呢?
以前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發生了一些影響非常不好的事情,所以導致國家頒佈法律來制止教師的這種行為。
以前有一些在職教師,假期在外辦補課班來為自己增加一些額外的收入,如果這份收入合理合法倒也是沒什麼的。
可是一些老師透過補課發現自己的收入竟然可以超過工資的時候,他們的心態便發生了變化。於是這些老師便希望透過招收班裡的學生來進行補課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可是你也知道,班裡的學生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需要補課的,而且大多數的學生根本也不想補課。
於是一些教師便想出來了這樣一個方法:把重點的內容不放在課堂上講,而是放到了補課班裡講。這樣的話,班裡的學生便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而是不得不跳進老師編制的這張網裡,被迫的進行補課。
這是一種強制而又極其不道德的行為,因此國家才出了嚴令來制止這種行為。
為什麼說無常補課不違規呢?
無償補課保留了學生自由選擇的權利,沒有教師方的強迫,完全是教師和學生自發自願參與的一個活動,這其中沒有所謂的利益交換,因此不存在違法的情況。
最後:有償補課因為一些老師的不當行為導致國家不得不出臺一些政策來進行制止,而無償補課則不存在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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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花叢亂數蝶
教育部及各地方已經多次下發檔案規定禁止教師有償補課,那麼也就嚴格界定只要是教師收錢補課那就是違規的,那麼為什麼還有老師違規補課呢?
這些教師會說應市場需要,是自己利用工作的業餘時間勞動所得,或者是說應學生家長所求,咱們從這幾點一一剖析。
第一點老師嘴裡的所謂市場需要,所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各種教育機構,他們是獲得國家批准合法經營並取得相關的資質備案,能提供相應的場地,並且要為國家申報繳納稅款,所以說教育機構的存在是市場行為。
老師把自己出外補課斂財說成是市場行為,那麼請問你辦理營業執照了嗎?取得資質備案了嗎?經過相關部門允許了嗎?在收取鉅額補課費用的同時申報納稅了嗎?如果個人所得超過納稅的起徵點而沒有申報納稅,那麼你已經違反稅法,構成偷漏稅,已經違法。沒有取得工商執照,也涉及無照經營,所以說老師,你們嘴裡的市場行為不僅是違法的,更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第二點,老師說利用自己的工作之餘勞動所得。作為老師是有公職的在編人員,那麼國家和納稅人會為保證你的生活而為你提供薪資,目的是讓你全心全意的為國家的義務教育為納稅人子女提供服務,你的身份職業特徵也就決定了你,無論你是在上班兒時間還是業餘時間都是公職人員,都在拿著國家的工資,並且享受著寒暑兩假和國家的法定假日。你並沒有因為出外補課而放棄國家的工資和編制,國家也制定了相應的法規來約束公職人員的八小時之外的日常行為,也就是說只要身在公職一天就不能做公職以外和職務有關的具有盈利性收入的工作,那就涉及到利用自己的職務犯罪。因為你收錢的物件是受國家義務教育保護法保護的學生,是你本應無償奉獻教授知識的納稅人子弟。所以說你課外的勞動所得是故意違規並不合法,收入自然不受法律保護,所以不要狡辯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如果不滿足現在的工作狀況,還嫌工資低,廟小裝不了你這和尚,你可以辭職,那樣出去補課才不違規,更不會像躲在洞裡蝸居的老鼠不敢見天日,怕出門兒過街被人人喊打。
第三點老師把收錢補課說成是應學生家長需要。每名在校享受義務教育的學生都有國家指派公職教師義務給學生教授知識,老師領取的是國家的薪資,也就是說老師教授學生是無償的不允許收取額外費用的。可是就是有些老師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貪得無厭慾壑難填,為了在學生家長身上斂財,硬是把違規補課說成是家長所求,如果你在課堂將知識點講全並且盡心教授,學生能學有所獲,學生家長還會錢多到非要送你求著你給孩子補課嗎?會認可你教學水平有多麼高心甘情願的掏錢嗎?事實的真相是有些補課老師為了給自己創收,所以將自己班級的學生全部攬到自己的課外班兒,他會告訴家長針對每個孩子拾遺補漏,怕孩子不去還會告訴家長,有些課堂內容有些知識點會在補課班兒上講,你如果不去孩子可能跟不上,而且還會告訴你有些考試的內容會在課後班滲透,這樣使得家長心存顧慮不敢不去。這不是將課堂內容挪到課外嗎?為什麼不承認課內不講課外講?況且家長花了鉅額的補課費用孩子成績並未見得提高,這樣的老師收了孩子家長本不應該付出的血汗錢,你收的心安理得嗎?如果是老師口中的商業行為,你是不也得達到服務質量啊,不能兌現承諾的話就是單純騙錢的騙子,補課老師的行為就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抓住學生對家長行敲詐勒索之事。
教師違規補課是一種違反法規違反組織紀律的失德行為,其利用自己職務之便肥了自己,損害了本該享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利益,更是國家法律法規所不允許,學生家長請不要參與其中,為虎作倀、助紂為虐更替人受過,失了銀子的同時也助長了這股行業的歪風邪氣,補課老師可以不要自己的臉和口碑,但作為家長要為涉世懵懂的孩子樹立如何辨別事物正確與否的是非觀念,不能只關注孩子分數,更要對自己孩子成長期間的思想品德負起責任!
如果老師無償補課,即使收到舉報也不會受到處理,因為老師是真正為學生著想,不是為了撈錢,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反倒應該表彰。
希望各地方教育主管監督部門認真履行職責不要不作為,為社會設立舉報通道,重獎舉報人,為補過課的家長追回補課費用,對發現違規補課的老師予以重罰,取消教師資格永遠不錄用,教師違規補課民怨之大,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敗壞了教師的師德,動搖了國家基礎義務教育的根基,建議人大提案立法解決將違規補課列為違法,新聞媒體也要監督關注公職教師違規補課的行為,全民參與淨化校園環境,讓教育行業風清氣正,讓教育正本清源,這樣才能督促教師做到德高為師、身正為範,受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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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pple20160212
其實,現在一些“一線”者喜歡玩一些文字遊戲,他(她)們未必不知管理部門的用心良苦,甚至在“揣著明白裝糊塗”。管理部門為什麼對於補課“緊盯”?是因為現在補課已經成為一種常態,而這種常態會影華人學習能力的綜合提高。眾所周知,現在高考中“一本”的錄取率,全國平均不到15%左右,如果考慮中考的分流作用,那麼華人中能夠躋身進入“一本”的孩子,起碼要將同齡人中90%的孩子“踩”在腳下,那些勝出者絕對不是透過所謂補課才能實現的,這一結論“一線”者心知肚明,在此不想展開說明。本觀點想要和這些“一線”者強調,你們在冠冕堂皇“抨擊”業內不正之風時,想想你們對於補課的“縱容”,對於孩子們的“自我學習能力”和“獨立思考”能力是一種摧殘甚至是“毀滅”。在此更想和“一線”者說,你們應旗幟鮮明告訴家長們,補課對於大多數孩子沒用。你們應有社會責任感,而不是利用自己的文化專業優勢和話語權,進行說不清道不明的“抬槓”。請三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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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職學校教師有償補課這個問題,早在2015年教育部就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劃出6條“紅線”主要內容是:
1、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2、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3、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資訊;4、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5、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6、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教育部出臺的禁令有法律效力,哪位學校在職教師違反就會受到懲處。在教育部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之前,可以說學校在職中小學老師幹有償補課的事已經都見怪不怪。從那時起就讓家長們苦不堪言,因為拜金主義思想已經嚴重侵蝕著教師隊伍師德,為了徹底整治這種不良的風氣,才劃出這條紅線,以法規的形式來約束那些缺乏職業道德的在職中小學校老師。說到這裡,題主如果還不清楚,你可以換個思路想想,如果你開車違反交透過法規,被交警處罰你認不認罰?如果你不認罰還鬧事影響交警執法,那你就會被以妨礙警察執行公務或擾亂公共秩序受到懲處。
為什麼無償補課不違規,而有償補課就違規,這背後是拿利益來衡量的。為什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出臺後,仍然有學校在職教師仍然膽敢頂風繼續幹有償補課的事?原因很簡單,面對巨大的利益誘惑,有些教師守不住底線,明知道自己的行為違規,仍然抱著僥倖心理去有償補課。而無償補課不違規,是源於參與者沒有任何利益企圖,以純粹的公益性質去給學生補課。而這種行為絕對是少之又少,因為很少有在職學校教師願意這樣做。同時還怕被人舉報呢,原本是出於好心無償補課,結果搞的就有嘴說不清楚了。
圖片說明:馬如松老師義務給學生補課18年,感動台州。
嚴令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搞有償補課,是對教師師德的保護,避免教師形像一落千丈。現在為什麼教師的社會形像不是很好,其實恰就在市場經濟中,最初沒有人意識到一但教師參與有償補課將會產生什麼樣的嚴重危機。而當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風氣時,實際上拜金主義思想已經嚴重侵蝕了教師隊伍,導致絕大多數教師都在一心向“錢”看。甚至社會上還流行起,老師課上不講,課外補的說法。儘管這種說法只是極少數教師所為,但是大帽子卻扣在了全體教師的頭上,你想摘都摘不掉。因此,嚴令禁止中小學在職老師搞有償補課,是對教師師德的正名,是一種保護措施,是為了避免教師形像繼續變糟糕。
結束語:透過上面的分析,不知道題主是否已經搞清楚有償補課和無償補課的區別,從法律意義角度上講,以獲得經濟利益為目標的有償補課行為就是違規的,以不求回報的公益行為做補課的就是不違規的。雖然都是補課行為,兩者初衷是不一樣的。因此說,禁令的出臺就是讓那些拜金思想嚴重的教師把手收回去,想發財就不要當教師,完全可以辭職離開學校,要麼去教育培訓機構,要麼自己辦輔導班,要麼轉行做其他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