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秦韻15496
-
2 # or自然而然
時間太久了,都忘了分手是哪天了
我們分手是異地
真的是把最後一點溫柔都用盡了
就像那句話說的,分手雖然是我先提出來的,但我知道誰更想離開,
提出分手前,心裡面還全是倆個人在一起最美好的場景,很希望倆個人能好聚好散,他呢,給我朋友打電話,不斷的指責,還跟我朋友搞曖昧,到最後弄的我頭都抬不起來
可我又能做什麼呢,都說變了心的男人比鬼還可怕,還真是
大概過了有4.5年吧,我們偶遇了,見到他的一瞬間,我就問自己想不想說話,明明白白的告訴自己不想
真的把最後一點溫柔都用光了,想起那段感情,更多的是慶幸,還好不是他
-
3 # ICE冰
我記得那是12月30號,我下午剛出差回來,他在家裡給我準備了晚餐,有我愛吃的魚,紅燒排骨,蠔油菜心,番茄雞蛋!我們像平常一樣吃著家常飯,他也和以前一樣跟我聊著家常。吃完飯他說我們去散步順便去樓下超市買點東西,我收拾了一下我們出去了,一路都是談笑風生的,不一會我們走進了超市,他走在前面,我在後面,正在此時我聽到了微信影片的聲音,他感覺沒聽見,我說你電話響了,他拿過電話,一看,迅速的摁了,沒接,當時我也沒在意,但是不一會電話又響了,他又不接,當時我心裡就特別的不舒服,但表面上是看不出來的,他故意找話題,寶貝你吃這個嗎?寶貝你要那個嗎?他看東西的眼神是閃躲的,他根本就沒有心事看東西,我看他好慌張,那麼冷的天,我都能看出他額頭的汗珠,我們上了電梯,我問他你為什麼不接電話,他一句很輕鬆回答,不想接,我當時就明白了,我飛快的想走出超市,他跟在後面,我說這樣的電話除了女人,還有什麼?你直接說好啦!幹嘛不承認,他的表情顯然很緊張!我告訴他,我們到此為止,不要再跟著我了!我飛快的跑出超市,能聽見他在後面叫我的名字,但是我絕不回頭。感情中我是個能接受男人失敗,大不了我養著,但我絕不能接受男人的背叛,那樣一點機會我都不會給!
-
4 # 鮮花媽媽668
謝謝邀請,我和前任分手的時候,什麼都沒吃,因為他沒有給過我機會,大約是12年前的那天凌晨,我們已一週未見,他打個電話來說,不如我們分手吧。我答了個字:好。就這樣分手了。再後續我去收拾東西的時候,他已經在和新女友吃晚飯,所以我們連面也沒有再見上。這樣也好,彼此相忘於江湖。
-
5 # 情感答疑解惑
談起和前任分手,我又想起了我的茶陵前女友,我和她分手前吃的是臭豆腐,這個食品也是她最愛吃的。
我是1991年前往湖南省茶陵縣倒插門的,那年我23歲,我經同學哥哥從老家帶去茶陵倒插門,當時花了24元錢買了一些簡單的禮品就直接到了她家,幫她家幹農活,冬季農閒時節就去出鐵礦的地方挑鐵礦,挑鐵礦是極其辛苦的,每擔100斤左右,要從1000米深處挑出來,每擔礦主付0.25元,我每天早出晚歸,為的是就想多賺一點錢,為此我的左手還摔骨折過,後經草藥醫生簡單處理過,至今還留有隱患,一到下雨天還隱隱作痛。
後經過我不懈努力,我前女友的家庭得到很大改觀,她家也蓋起了大房子,直至1993年八月上旬,我與前女友因為家庭瑣事而鬧分手,最後我離開了茶陵令我魂牽夢繞的初戀故地。
我現在正在寫〈我在茶陵的艱難歲月〉,本書預計150萬字,再有三個月就可以出版,到時與廣大網友分享。
-
6 # 語果
事實上,我和前任分手的時候,我們倆身處異地,並沒有一起吃飯。
我們倆也沒有明確提出過分手,稀裡糊塗的就在簡訊裡分開了。後來我去找她,約她出來,去了附近一家德克士。
我問她想吃點什麼,她什麼也不吃。我點了兩杯可樂,一人一杯。邊喝邊聊,她的話很少,主要是我在說。我說了很多道歉的話,說了很多改變的話。
然後把我花了心思帶的禮物給她看,當我把一大盒子巧克力拿出來給她時,她突然哭了,淚流不止。
我知道她為什麼哭,因為我們好的時候她說過喜歡吃巧克力,但我那會沒錢沒捨得買過一大盒子。她看到巧克力觸景生情,控制不住的哭了。她的淚水裡可能有傷心,有遺憾,有無奈,有心酸,有回憶。
我看到她哭,我也沒忍住,流了眼淚。我的眼淚裡充滿了回憶和悔恨。
我當時覺得她哭了,或許我們還有複合的機會。可就在那時候,可惡的電話鈴聲響起,她的電話響了。她單位的同事叫她回去換班。就是那電話鈴聲一下子把她從淚水中拉回了現實。
結果,那次坐在一起是我們倆最後一次能好好的坐坐。
再後來我又去過兩次,她已經不再和我一起吃飯。再後來,就沒有了後來。
打住吧,回憶是一件美好的事,也是一件傷心的事。過去的已不復返,珍惜當下的才是最重要的。
-
7 # 情途官路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我喜歡回答。
我看雙方都吃“氣”,氣死的“氣”。
夫妻雙方(戀愛中的男女)要達到離婚(分手)的地步,氣都被氣飽了,還有心去吃東西?
離婚也好,分手也罷,都是矛盾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已經過不下去了,才走這一步。
一對夫妻要離婚,為了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協商不成,最終只好法院審判,雙方及其家人在法庭差點大打出手。
還有一對戀人分手後,男人為了拿回平常給女方用掉的錢,使出手段,燒傷了女方的臉,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例子說明,離婚(分手)都是吃“氣”。
-
8 # 鬼啾啾瑾蝶
分手啊,不記得吃什麼了。因為我比較貪吃,買了好多吃的,有雞爪,有臭豆腐,有薯片,有餃子,有榴蓮披薩,還有很多亂七八糟的,想起榴蓮,我現在就想吃,口水啊。
因為一些個人原因,本人這個夏天依然保持肥胖分手算什麼,只是選擇的一種,當斷則斷,生活依舊那樣過。這些從來都不會影響我愛吃東西的心情,除非是身體原因導致沒胃口,不然無法阻擋。
有人說,分手,是因為自身不好,要努力變得更加好,讓對方後悔去。
所以你這樣暴飲暴食是不對的,你看你,體重又重了吧,肚子上的肥肉又多一層了吧,你這樣,不是讓對方慶幸還好離開了你麼?
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不過,道不同不相為謀,要是看中外表的男人,遲早有一天因為別人的美色而離開你。
何況
我就想對方永遠不要出現在我面前就好。
所以這些又有什麼?
-
9 # 安然情感屋
我就說說我和我的初戀分手時的事吧。分手的原因就不說了,和這個問題無關。
分手是她提出來的,雖然期間我也曾試圖努力挽回過,但是大家也知道,你要想挽回一個心已不在你這裡的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後只好同意分手了。
最後再在一起吃一次分手飯也是她提出的,說是給我們曾經的感情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都已經分手了還說圓滿?我真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不過既然她提了出來,我也就勉為其難,和她一起去了。
我和她的最後一次飯,吃的很簡單,沒有大魚大肉,沒有七盤八碗,估計讓你們猜,你們還真猜不出來。我們吃的是餃子,羊肉大蔥餡的餃子,那家餃子館是她曾經在裡面勤工儉學過的,她說去那裡吃分手飯比較有意義。至於到底怎麼有意義我沒問,她也沒說。
這就是我們的分手飯,一盤味道很不錯的餃子,吃飯期間還發生了一些事,和本題無關,就不再敘述了,等有機會寫出來給大家看看,倒也是個很不錯的小故事。
-
10 # 逝水流花
但想的天空便可無邊際,任由自己想象發揮。
若與前任終是過不下去,走到了婚姻的盡頭。我不會太過埋怨對方,畢竟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過不好,雙方都有問題,有責任。沒必要指責對方,甚至把對方貶得一文不值。要知道,當初你選擇對方成為伴侶,沒有人逼你,是你心甘情願,認為對方好,適合自己才嫁給對方的。所以,既然決定和平分手,紅塵往事中的那些不愉快,便無需再提及。讓彼此都記得對方的好才是理智男女該做的事情。畢竟自己真心愛過,付出過,想來對方也和你一樣對這份情感是認真地,是付出真情的。
分手了,當然要吃一頓分手飯,地點嗎,最好是曾經兩個人定情的那個小酒館。那裡開始,就在那裡結束,雖然有點傷感,但也標誌著自己人生的一個新開始將從這裡重新開始。故此要感謝對方一路的陪伴,感謝對方讓自己成長,感謝對方曾經為家庭的付出。雖然彼此不適合做夫妻,但卻是自己生命中最熟悉自己的那個人。
願婚姻沒了,彼此還能做朋友。若做不了朋友,也要讓對方知道,在這世界上,有一個跟你生活了N多年的女人希望你過得幸福,開心。
其實分手了,夫妻做不成,也不要成為敵人,相互怨恨。因為當初能結合在一起,就說明愛曾經實實在在地真實地存在過。
更何況,人這一生,能讓付出愛的人並不多,而對方正是你人生中重要階段的陪同,見證者,會有很多清晰的記憶讓你難忘,而這些經歷是你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頁,有了它們,才會有當下勇敢地自己。才有了為了追求自己嚮往生活而敢於衝破婚姻枷鎖的自己。
-
11 # 風一樣的男子sod
我沒離婚,但是和第一個女朋友分手時吃的是大餐,在她家吃的做了滿滿一桌,就因為我喝多了酒有失體統她就把我把我踹了,也好,我找了個比她還好的,哈哈。
-
12 # 健康大家庭
很抱歉,我今年56歲了,我們夫妻恩愛,非常幸福!
-
13 # 賢惠151688966
不知道如果是因為家庭暴力和婚內出軌而離婚時應該吃什麼?等我查查有關這方面的菜譜!真不知道還有什麼好吃的?什麼心情呀?恐怕擺著滿漢全席都沒心思!人終歸是有感情的!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有了孩子親上加親!在有些人眼裡純粹就是扯淡。事實再一次告訴你:人是會變的,婚前的一切海誓山盟誰信誰輸,信可以,但要看什麼樣的人說?只怪我們都太年輕。那就過得下去就過,過不下去就離。人生就活一次,不想成為不良婚姻的犧牲品。分開後各自安好,散夥飯就免了吧。就是吃也是從脊樑骨下去。
-
14 # 凱凱的混世魔女
啥也沒吃,就分手了。一臉懵逼的那種。。。。。
-
15 # 慕決
最後一頓飯,我看著他吃了一碗飯,我喝了不知道多少杯奶茶
-
16 # 洋浩君君
如果有機會吃飯,吃的肯定是散夥飯。
-
17 # 草莓看熱榜
無論是離婚還是分手,都是比較難過的話題。
那當我們感情破裂,不得已而離婚或分手的時候,我們應該吃什麼合適呢?
我相信有這麼一群人,在離婚或者分手後,是不會選擇一起吃飯的。
因為分手就代表了感情破裂,無論是一方做錯事情也好,或者其他不得已的原因也罷,
歸根結底是在感情的道路上不能一起走下去了,不能一起共度餘生了。
那兩個已經連面都不願意再見到的人,怎麼可能會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吃個“分手餐”呢?
分手了還可以是朋友嗎?
可以。
但不再是以前了。
回不去的從前,但是一定要過的比以前要好,才不會讓對方看輕自己。
所以無論“分手餐”吃了與否,我們都應該好好的活下去,甚至是要更好的活下去。
允許你難過,但是不能一直難過;
允許你墮落,但是不能一直墮落。
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分手,都不應該是你不繼續努力的原因。
甚至要比以前更好的努力。
活出個樣子給你自己看,給你前任看。
加油。
祝你幸福。
-
18 # 六咖物語
最後一頓飯是一杯水,什麼也不想吃,所謂的好聚好散最後也只是存在童話裡的故事。
-
19 # Flower274734941
我和前任分手的時候,什麼都沒吃,吃了一肚子氣!分手都沒心情吃東西,
分手的時候心情很難過,傷心,根本就沒胃囗吃東西,所以分手的男人女人要堅強一點,不要想不開,好男人好女人還很多,世間美好的東西也很多,不要為了一個不愛你的人難過!
-
20 # 蝸牛情感6I7x
離婚那天,吃了一頓家常便飯,是記憶深刻的一頓飯,又是一頓吃了讓人想哭的飯。
那年春天,天還下著毛毛細雨,陰沉沉的,讓人感到很抑鬱,我從廣州一路趕過去江西,興致勃勃的到了她家已經是中午時刻,剛好是午飯時間,一家人便上桌吃飯了,稀鬆平常的家常便飯,(有個辣椒小炒肉、一個排骨湯、一個青菜、還有幾個忘了)。
吃完飯她們一家們就跟我提離婚的事,整個人都懵了,事前沒有收到任何風聲說離婚。看情況是一家人都商量好的結果。這頓飯吃得黯然無味,也是人生中很沉重的一頓飯,吃完飯就哭的稀里嘩啦的。這頓飯實在是吃得太痛苦了。
回覆列表
我們是今年4月9日扯的離婚證。也沒有吵鬧。說起來有些好笑那天我們倆人高高興興的去辦的。也是當天第四對辦理登記手續的。在民政事務局大門外旁的商店花了146元搞得一些復印和協議材料。辦完時已經快12點了。就在我們經常吃飯的那家飯店要了幾個菜半斤酒吃的不亦樂呼!
到現在還是原來的樣子。離婚不離家。
一切和原耒沒有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櫃子的抽屜裡原來的結婚證換成了離婚證。
我們還生活在一起,很難想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