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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VV南寧小黎哥

    具體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人死了,民事主體不存在了,不用還了。不過有遺產的話,要優先用於償還貸款,但以遺產額為限,並且要給你的那些比如沒有能力的親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種是如果人幸運活著,房子塌了,是不能作為抗辯斷供的理由。如果不還,還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畢竟中國還不能說個人破產了,就可以不還錢了。

    如此說來,遭遇此浩劫的房貸族怎一個“慘”字了得。那麼保險公司會賠償嗎?研讀保險單的免責條款,記憶中免責的包括地震、爆炸、戰爭之類的不可抗力,保險公司一分錢都不賠的。

    也有蠻橫者說,抵押物都垮了,就讓銀行把房子(一堆垃圾)收回去吧。也許在黃金地段的,銀行反倒樂意為之,因為房子包括房產和地皮,地皮還是值錢的。

    對於地震塌房的房貸族的出路,首先要相信政府了,災難形勢下,國家會給予特殊政策和幫助。其次,地震之後你的房子沒有了,但是你的地皮還在,還可以繼續在上面蓋房子。如果是別墅就更好辦了,現在廉價一些的建安成本,也就八百到千來元一平方,如果是整棟的高樓,則需要群策群力,打包給開發商,透過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如提高容積率等,讓災民有房補償,讓開發商也有利圖。這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 2 # 黃兄隨心日記

    其實這些都是有一定的條例的,如果是剛剛交完首款的,卻沒交房的,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承擔後果,應該要把購房人支付的房款退還給當事人。但是要是交房了的那種,這就是購房者自己承擔所有的損失,如果是貸款供的房子,即使房子沒有了,剩餘的房貸也要還清的。

    其實貸款買房就是把這個房子,當作抵押物抵押給銀行,然後銀行就會把錢一次性打給開發商。而這時房子已經是屬於購房者的了,當然銀行也會按照合同法規辦事,購房者要承擔失去房子的損失,同時還要繼續還清貸款,也就是說地震時還在供的房子倒塌了,房貸是否要還,答案也很明瞭。

    換句方式來說,若是因為自然災害,而人在房子卻沒有了,這時候房貸還是要繼續還的,不會因為因為抵押的房子倒了而取消還款的。所以我們還是要多多保護生態環境,避免地震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 3 # 地平線88866

    關於“地震了房子倒了,房貸怎麼辦"?這個問題很多答友已經回答的非常祥細了,我就不再重複,下面我來說說這種情況怎麼提前預防、減少損失!

    具體怎麼能提前預防、減少損失呢?很簡單買房屋保險。

    大家應該記得廣州十幾二十年前買房辦理按揭貸款時,手續費比現在貴的多,記得02年我買房貸款時交了差不多五千的按揭費用,包括辦產權證費、律師費、合同公證費、保險費、印花費等加起來四千九百多,其中保險費一千九百多,而保單當時是一直放在按揭貸款的銀行,直到我提前還清貸款銀行才給回我,說可以拿保單去退剩下幾年的保費。

    記得我當時是貸款十萬十五年,提前了五年一次性還清,銀行工作人員當時講可以去退剩下五年的保費,後來由於太忙加上退不了多少錢也一直沒去退。其實看了保單我覺得這份保險等於是給銀行買的,若房子地震等災害倒塌或損毀導致抵押物消失,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銀行作為第一受益人,房屋賠償金優先償還貸款,有剩於部分才會給到房主。

    不知大家早些年買房貸款時有沒有交過保險費?問過幾個早些年買房貸款的朋友都有交保險費,直到近些年買房貸款時才沒有這筆費用,我想房屋保險大概是早些年銀行貸款的規定吧,應該是早些年都要交保險費才能放貸。

  • 4 # 創業者55348656

    如果地震導致房子倒塌這屬於自然災害和不可抗拒因素…

    按現在的社會和法律來說只要銀行通過了貸款而且開發商已經把房交給你…

    那你肯定就必須承擔風險…

    除非你買財產保險…

    所以說保險的重要性…

  • 5 # 百花小肖

    這些都是有一定的條例的,如果是剛剛交完首款的,卻沒交房的,一般都是由開發商承擔後果,應該要把購房人支付的房款退還給當事人。但是要是交房了的那種,這就是購房者自己承擔所有的損失,如果是貸款供的房子,即使房子沒有了,剩餘的房貸也要還清的。

    其實貸款買房就是把這個房子,當作抵押物抵押給銀行,然後銀行就會把錢一次性打給開發商。而這時房子已經是屬於購房者的了,當然銀行也會按照合同法規辦事,購房者要承擔失去房子的損失,同時還要繼續還清貸款,也就是說地震時還在供的房子倒塌了,房貸是否要還,答案也很明瞭。

    換句方式來說,若是因為自然災害,而人在房子卻沒有了,這時候房貸還是要繼續還的,不會因為因為抵押的房子倒了而取消還款的。所以我們還是要多多保護生態環境,避免地震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 6 # 深圳房產討論

    大家應該記得廣州十幾二十年前買房辦理按揭貸款時,手續費比現在貴的多,記得02年我買房貸款時交了差不多五千的按揭費用,包括辦產權證費、律師費、合同公證費、保險費、印花費等加起來四千九百多,其中保險費一千九百多,而保單當時是一直放在按揭貸款的銀行,直到我提前還清貸款銀行才給回我,說可以拿保單去退剩下幾年的保費。

    記得我當時是貸款十萬十五年,提前了五年一次性還清,銀行工作人員當時講可以去退剩下五年的保費,後來由於太忙加上退不了多少錢也一直沒去退。其實看了保單我覺得這份保險等於是給銀行買的,若房子地震等災害倒塌或損毀導致抵押物消失,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銀行作為第一受益人,房屋賠償金優先償還貸款,有剩於部分才會給到房主。

    不知大家早些年買房貸款時有沒有交過保險費?問過幾個早些年買房貸款的朋友都有交保險費,直到近些年買房貸款時才沒有這筆費用,我想房屋保險大概是早些年銀行貸款的規定吧,應該是早些年都要交保險費才能放貸。

  • 7 # 鄭在看房

    如果地震發生房屋倒塌了,個人房屋按揭貸款還是要正常還的。但是如果災害發生後,貸款人也不幸喪生,銀行按揭就不用還了,銀行會報壞賬。

  • 8 # 大伽好我係渣渣輝

    具體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人死了,民事主體不存在了,不用還了。不過有遺產的話,要優先用於償還貸款,但以遺產額為限,並且要給你的那些比如沒有能力的親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種是如果人幸運活著,房子塌了,是不能作為抗辯斷供的理由。如果不還,還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畢竟中國還不能說個人破產了,就可以不還錢了。

    如此說來,遭遇此浩劫的房貸族怎一個“慘”字了得。那麼保險公司會賠償嗎?研讀保險單的免責條款,記憶中免責的包括地震、爆炸、戰爭之類的不可抗力,保險公司一分錢都不賠的。

    也有蠻橫者說,抵押物都垮了,就讓銀行把房子(一堆垃圾)收回去吧。也許在黃金地段的,銀行反倒樂意為之,因為房子包括房產和地皮,地皮還是值錢的。

    對於地震塌房的房貸族的出路,首先要相信政府了,災難形勢下,國家會給予特殊政策和幫助。其次,地震之後你的房子沒有了,但是你的地皮還在,還可以繼續在上面蓋房子。如果是別墅就更好辦了,現在廉價一些的建安成本,也就八百到千來元一平方,如果是整棟的高樓,則需要群策群力,打包給開發商,透過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如提高容積率等,讓災民有房補償,讓開發商也有利圖。這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 9 # 朱買房

    《合同法》規定: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

    但現在各商業貸款合同缺乏對不可抗力因素如何解除合同進行條款約束。

    各家商業銀行負責人在5月19日對此問題均表示,作為商業運作的銀行,不可能說減免就減免,不過會給客戶提供寬限措施。農業銀行副行長張雲介紹說,由於許多住房成為危樓無法使用,農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據不完全統計,地震帶來的個人按揭貸款損失10.5億元。

    中國銀行副行長朱民表示,將根據國際慣例逐漸處理個人房貸問題。在現在這一個階段,只能做到不收罰息、不計入個人檔案,不過他也表示“我們會本著人道化的方式處理這一問題”。

    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福榮表示,對於個人貸款業務,工商銀行在這一段特殊階段會採取提供一段寬限期、延長貸款期限、延長貸款的還款期限、對違約客戶減免罰息、對違約客戶不登記違約記錄等措施來減少災區使用者的負擔。

    廣東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對此問題表示,一般情況下地震後房子倒塌,房貸還要繼續還的。“而關鍵的問題是業主是否身故,倘若人死了也沒有遺產,不用還了。要是有遺產,將優先用作還貸。倘若人存活,房子因地震倒塌是不能作為不還款抗辯斷供的理由。”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人死了,民事主體不存在了,不用還了。不過有遺產的話,要優先用於償還貸款,但以遺產額為限,並且要給你的那些比如沒有能力的親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種是如果人幸運活著,房子塌了,是不能作為抗辯斷供的理由。如果不還,還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畢竟中國還不能說個人破產了,就可以不還錢了。

    如此說來,遭遇此浩劫的房貸族怎一個“慘”字了得。那麼保險公司會賠償嗎?研讀保險單的免責條款,記憶中免責的包括地震、爆炸、戰爭之類的不可抗力,保險公司一分錢都不賠的。

    無奈啊!有蠻橫者說,抵押物都垮了,就讓銀行把房子(一堆垃圾)收回去吧。也許在黃金地段的,銀行反倒樂意為之,因為房子包括房產和地皮,地皮還是值錢的。

    對於地震塌房的房貸族的出路,首先要相信政府了,災難形勢下,國家會給予特殊政策和幫助。其次,地震之後你的房子沒有了,但是你的地皮還在,還可以繼續在上面蓋房子。如果是別墅就更好辦了,現在廉價一些的建安成本,也就八百到千來元一平方,如果是整棟的高樓,則需要群策群力,打包給發展商,透過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如提高容積率等,讓災民有房補償,讓發展商也有利圖。這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面對地震,房子是累贅。有成都的天涯網友說,“地震後,我打算不買房了,有錢就吃喝玩樂,不用再為了一個殼子而累一輩子。”

  • 10 # 中國好鄰居白雲

    銀行不能再主張債權,理由如下:

    一、可依合同法不可抗力因素對抗之。所謂不可抗力,在中國《民法通則》上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其中一條就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中國實踐、國際貿易慣例和多數國家有關法律的解釋,不可抗力事件的範圍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現象,如,火災、旱災、地震、風災、大雪、山崩等;二是由社會原因引起的社會現象,如,戰爭、動亂、政府幹預、罷工、禁運、市場行情等。很顯然,地震就是是不可抗力,雙方貸款合同自然解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二、因為借款人已經用房子做抵押,用於償還貸款保證。”《擔保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同時第五十一條規定: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如果能夠獲得賠償,當然可按《擔保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理,但是因為風險太大,保險公司已經相繼停掉了地震險。如果借款人沒有投保地震損失的險種,借款人必然沒有途徑獲得任何賠償,那麼銀行將自行承擔相應損失。”

    三、存在先例可依,即依汶川地震的處理方案處理,無力償還的債務被核銷。汶川地震後十多天,銀監會就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銀行核銷借款人因地震無力償還的債務。根據當時的通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的規定,對於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除了房貸之外,對於銀行卡透支款項,持卡人和擔保人已經在本次災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沒有其他財產可償還的債務,銀行也應認定為呆賬並及時予以核銷。所以,筆者認為可依地震的處理方式參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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