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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扣天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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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銀鞍照白馬
就孫楊事件來說,第一條肯定符合,孫楊當然是公眾人物,而第二條,則是完全不符合,所以我認為完全沒必要道歉。
我之前的一篇文章曾經談到過體育總局在贊助商方面與運動員個人贊助之間的衝突問題,這麼多年矛盾一直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善,更遑論解決,而運動員與體育總局的矛盾,並不是個人服從集體,集體服從國家這麼簡單,因為其中牽扯到運動員對於個人贊助合同的履約問題以及契約精神的遵守問題。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事件從本質上頂多就是利益分配不均產生的矛盾,完全上升不到國家和民族。真正民怨沸騰並且需要道歉的是類似於假疫苗這樣的事件。七位高官或被免職,或被勒令引咎辭職,即便如此,卻沒有任何人出來道歉,而且中國特色真是與眾不同,引咎辭職這樣的事情居然需要勒令,自己該負什麼責任心裡沒點B數嗎?孫楊事件就像孫楊自己說的,真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而那些揪著不放的人,要麼是既得利益者,要麼是為了轉移公眾的注意力,讓真正導致天怒人怨的大事件不了了之的別有用心之輩,因此呼籲廣大群眾不要上當,把精力放在真正關係到老百姓身家性命的事上,別被水軍帶了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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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封面人物28
孫楊穿361上領獎臺,也許是無心的,受到安踏氣勢洶洶的點名聲討,孫楊才有接下來的巧妙小動作迴應視作為不屈服,個人覺得這個點名聲討有點過份,言詞也有缺理?必競安踏簽約方不是孫楊!孫楊上領獎臺穿哪個必會得罪另一家,孫楊也為難?361籤的中國國家游泳隊和安踏簽約的中國國家代表隊表合,是領導們的錯,孫楊只是夾縫中一個小棋子!若干年前,孫楊人生低谷,被迫離開國家隊又招省隊禁賽,媒體只發他的不是,廣告商相繼離他而去葉,也只有361舍而不棄的守候孫楊,這恩情這表現如同家裡的親孃!既然孫楊沒被安踏簽約,又何須去道歉?安踏應該是找和你簽約的部門溝通維權,你點名聲討孫楊是你自以為是,侵犯人權,你應該向孫楊道歉!我敢肯定百年後或更久遠,中國體育史都會記載著孫楊輝煌的體育事業!而不敢肯定安踏能生存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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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62465867097
道歉,夠嗎?如今的服裝門的熱議就是因為體總有例在先,以不顧國家利益不愛國和違反契約精神為由開除了類似代言牛奶的寧澤濤,用鐵板釘釘在事實來證明了其鐵腕治軍的決心和什麼是國家利益等定義,如今民眾試問肚裡牛奶和國際賽場領獎服哪個更代表國家利益和愛國情懷及契約精神,相信體總應該更明白,民眾希望公平公正一視同仁的處理此事,要麼一起全部開除要麼讓寧澤濤迴歸國家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規矩面前同樣如此,因為公平公正和誠信比金牌更重要,別把民眾當愚民,我們擬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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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未子久
孫楊應該給游泳隊給國家體育總局道歉,不應該給安踏道歉。
安踏應該給全華人民道歉。
安踏是和體育總局簽訂的合約,他沒有先和體育總局聯絡或游泳隊或孫楊聯絡調查處理。
而是直接公開的上綱上線的利用輿論壓力去批判正在參賽的運動員,從而引起廣泛關注達到炒作自己品牌的目的。
這樣的處理方式才是赤裸裸的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榮譽之上。
孫楊6天6項比賽,從200游到1500,4金2銀,當運動員夜以繼日在訓練比賽時,企業竟然在背後捅刀子,外媒看了怕是也要笑話中國吧?
安踏作為一個大型企業應該起模範作用,但如此毛躁的處理方式一點大局觀意識都沒有,是嚴重的企業文化缺失。
當年的寧澤濤亦是如此,難道還想讓悲劇重演?寧澤濤的犧牲難道還不能引起當局的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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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鍋戶戶通愛好者
孫楊這事很特殊,都是國家體育中心惹的事。孫楊的吃喝住行以及在澳洲養傷的一切費用都是361°和另一家贊助商出的錢,而國家和安踏沒有為孫楊出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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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apricornKen
一箇中國士兵,身穿別國服裝深入敵軍陣營殺敵無數,回來被頒發金獎數枚。軍裝贊助商不幹了,氣的大罵:“一件軍裝,不只是士兵身份的象徵,更是一個國家的聲譽、形象的代表。同一國家計程車兵身著不同的軍裝殺敵,在世界戰場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和規則的尊重有重大影響。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無數的中國民眾對軍裝贊助商表示同情,並一再表示:規則至上!契約精神至上!這個士兵穿別國服裝肯定是貪生怕死,為了自己的私利!不遵守規則,殺敵再多有什麼用?到時候士兵們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殺敵成何體統?沒有這個士兵,我們還有別計程車兵!這個士兵給未來的新兵開了一個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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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君子蘭241513902
魏紀中的扁平化對嗎?他是公眾之士嗎?他為什麼不向全華人民道歉?憑什麼孫揚道歉?什麼大不了的一點破事,弄得滿世界都知道!什麼脫鞋門,脫衣門,無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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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雲在松
孫揚應當到歉。
孫揚是偶像,是能得金牌,這不假。但孫揚也有無證駕駛,與恩師翻臉等沒規矩行為也不假。談金牌就談金牌,談規矩就談規矩,金牌不能掩蓋孫揚差規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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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1QQ1
道歉也太輕了,起碼得開除。 不過態度誠懇,安踏及所有華人民能原諒他的話,可以不開除,但要取消隊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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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老頭無票15
孫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用國旗遮蓋國家隊指定服裝,他的行為是對國旗的玷汙。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違規比違約性質更惡劣。規矩是約束每個人行為的,是一個團體、組織、甚至國家(法律)約束成員的準則,關係到全體成員的利益。契約是當事人雙方訂立的規則,只關係到雙方的利益。不守規矩,個人主義膨脹,今後可能會成為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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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老頭無票15
孫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用國旗遮蓋國家隊指定服裝,他的行為是對國旗的玷汙。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違規比違約性質更惡劣。規矩是約束每個人行為的,是一個團體、組織、甚至國家(法律)約束成員的準則,關係到全體成員的利益。契約是當事人雙方訂立的規則,只關係到雙方的利益。不守規矩,個人主義膨脹,今後可能會成為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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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寶林乳化墨水
向誰道歉?向安踏?不可能!向游泳隊?更不可能!向代表團?更加不可能!向全華人民?那更荒唐!向361?或許,因為他沒有堅持到底!
第一幕發生在8月19日,雅加達亞運會的游泳首日比賽中,中國代表團游泳選手孫楊在200米自由泳決賽中獲得冠軍。領獎時,他並未身穿中國代表團官方贊助商安踏提供的領獎服,而是穿了其個人代言的品牌361°運動服;而他的隊友季新傑獲得銅牌,兩人同為中國選手同時登臺領獎,服裝卻沒有統一——令外界和觀眾訝異。
回覆列表
必須處罰,明目張膽的違約,不遵守代表團與贊助商的協議。這是法治國家的一個名人做的事情嗎,沒有契約精神,哪裡能守法。不能因為其拿了幾塊金牌或者有很高的競技水平就應當法外特殊。如果這樣的話,那些能力突出的政府官員貪汙受賄也應當不予追究責任。拿金牌不是違約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