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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iluolan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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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法無天的世界
我鄰居家男孩找了一個物件,哪女孩天天住在男方家,男方家當然開心了!趕忙準備彩禮接著訂婚領證,可是從交了女方彩禮領證那天起女孩就和以前不一樣了!總是冷冰冰的板著臉,但也沒說什麼,緊接著就舉行婚禮了!可是婚後女孩只在男方家住了三天,還找藉口讓男方睡了三天沙發,三天回孃家後女孩就再也沒有回來,說不想過了要離婚!結婚時女孩收了男方純彩禮八九萬,還不帶平時吃穿花費,結婚時女孩只帶了一個電動車做陪嫁!現在要求離婚,卻說已經結婚了彩禮不退!你們說女孩按的什麼心!早不願意幹嘛住在男方家不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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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獅子貓她爹
不長時間是多長時間?一年也是,幾個月也是,你說的是哪種情況?你們結婚不久,女方提出離婚?結婚登記了嗎?還是僅僅舉辦了儀式,並沒有取得結婚證書,如果是這樣,你們只是同居關係,不是夫妻關係,彩禮當然要返還給你。但要想一分不少的要回來,那是不可能了。畢竟人家陪你上床了,哪怕你啥也沒幹,也沒用,因為誰會相信你啊!她也不可能把自己當成原裝大姑娘了,也是二手女人了。離婚的原因是她主動提出來的,還是你倆都覺得再過下去,已經沒有必要了,原因是雙方的,還是單方的?如果是雙方的,要回部分也就不錯了,因為你也是過錯方,所謂各打五十大板。如果是你的原因,要回彩禮的可能更小,如果是她的原因,能要回絕大部分。當然,實際情況下是很複雜的,舉行婚禮是很費精力和金錢的,如果女方說彩禮都用來結婚辦事了,都置辦嫁妝了。這些看的著的,看不著的錢,怎麼算,這些東西你是要?還是送給她,還是讓她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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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每天一笑哦
現在女人有些就是賤貨,賊賤,看著噁心人。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這種人大有人在,拿婚姻當兒戲,說結就結,說離就離,真是苦了男方,辛苦掙得錢,全部花在婚姻上,最後一場空。 我們這邊一個女孩自談的,在外面沒結婚就懷孕了,把男友帶回家,女方父母堅決反對,沒想到第二年就帶了另一個男的回來,把前一個甩了,那個男的帶著孩子在找老婆就不好找了,孩子從小也就缺錢母愛了,悲哀。 還有一個女方,問男方要傳貼15萬,壓貼6萬6,三金花了3萬,男方長相不是很好,但也說的過去,再說女方長得也不出眾,真不知道男方怎麼想的,結就結吧,你提的條件男方也答應了,是不是應該在一起好好過日子,不到一年就離了,男的氣的要自殺,女的就好像沒有一點愧疚,彩禮一分沒退。離婚沒兩個月又閃婚,我對於這種女人真是夠夠的,哪怕我一輩子打光棍,我也不會娶這種人做老婆,綠帽子會給你帶的不知道多少,所以勸男同胞們,不要傻傻的被騙,看清人,凡是談錢的,都不是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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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中花園9527
這還用問嗎?肯定啦,第一,法律裡面有規定,自己找;第二根據契約精神,必須還;第三,換位思考,買的東西退貨,必須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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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況,如果女的結婚之後,發現她被騙,或者接受不了你的家庭,或者發現你就不愛她,只是結婚,那就是你男的問題,如果女的當時和你結婚就是為了騙錢,那就是法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