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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Q隨緣

    內容簡述:   《何以笙簫默》講述 一段年少時的愛戀,牽出一生的愛戀。大學時代的趙默笙Sunny燦爛,對法學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見傾心,開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終於使才氣出眾的他為她停留駐足……

    再序《何以》

      我一直覺得自己不會再為《何以》寫什麼東西了。始終覺得,那時候的情緒不可複製,怕寫出來會破壞曾經的感覺。或者又覺得,他們的幸福已經可以預見了,作者又何必畫蛇添足。   然而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聲實在太高,於是我說,我試試吧。   於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這實在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卻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著走著,就會想起何以琛和趙默笙的狀況,各種他們的情景紛沓而來,甜蜜的,讓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爾傷感的。計劃之外的情節越寫越多,本來不想寫到孩子的,寫到了。本來只想寫幸福的情節的,卻會忽然寫到過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館忍不住溼了眼睛的時候很不好意思,並不是因為服務員走過好奇地看了我兩眼,而是覺得,都這麼久了,我還會搞得這麼投入,真是很難為情。   明明說了再見,告別已久。明明我已經慢慢變老。   卻這麼輕易地被他們俘虜了。   我怎麼會以為我再不會寫出我心裡的他們呢?   他們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於心底的最固執的願望所化,無論時光如何沖刷,都不會改變。無論多久的久別,都不會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們又遇見了。   我還記得與他們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後記裡寫的那樣,忽然就冒出那樣一種感觸攫住了我。也許早一步,晚一步,他們不是他們,我不是我,誰知道呢,緣分總是那麼玄之又玄。   我還記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臺式機上,一遍遍的寫著他們的重逢,寫了十幾遍,終於我滿意了,他們也滿意了。   我還記得我在學校的機房排隊,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紙先把情節記下來,生怕靈感轉瞬即逝。   我還記得上課的時候他們也不安分,不斷地在我腦袋裡自行演繹著,讓我不得不當個不專心的學生,一遍遍在筆記本上寫著他們的名字,才能得到抒發後的平靜。   一時間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間,卻已經很遠了。   時間真是世間最殘酷又最美好的東西。   從寫這篇文開始,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七年,已經和以琛和默笙分開的時間一樣漫長了。   嗨,以琛默笙,又見面了。   不過又要再一次告別。   但是我想,走著走著,在熙攘人群中,我們一定會再一次遇見。

    編輯推薦

      如果世界上曾經有那個人出現過,其他人都會變成將就。他說,我不願意將就。   《何以笙簫默》是我喜歡的一篇文,文字看似樸實,而字裡行間彷彿有醉人的酒香,看著看著不知不覺就醉了。   ——顧漫作品簡介何以

    一段年少時的愛戀,牽出一生的糾纏。大學時代的趙默笙Sunny燦爛,對法學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見傾心,開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終於使才氣出眾的他為她停留駐足。然而,不善表達的他終於使她在一次傷心之下遠走他鄉。七年後,趙默笙回國,在超市在擁擠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舊,出眾依然……   本書從七年後超市的相遇開始,把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娓娓訴來。   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執著,平靜的外表下洶湧著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語言中暗藏著最深的溫柔。如果世界上曾經有她出現過,其他任何人對他來說,都成了將就,而他,不願意將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這份等待有盡頭,7年和7分鐘又有什麼區別呢?”   寫給烏龜漫(文/明曉溪)   “曾經看到有個讀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說——   溫馨不夠,因為那比溫馨更有穿透力;熱烈不夠,那比熱烈要牽綿;浪漫也不夠啊,它是如此的真實。   那種帶一點蠻橫的溫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滿不在乎中流露的絲絲體貼,那樣的男子,是夢中最美的愛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堅定地在坑裡頭蹲著。”   顧漫,平時就是懶懶散散的那種,喜歡縮在自己的殼裡聽聽音樂,睡睡覺,寫寫小說,基本上是人神共憤的懶人一個。每天僅有的運動是被媽媽拉著去逛超市,對著超市的美食兩眼放光。   平生胸無大志,只需有一片龜瓦遮頭,風雨不擾,安樂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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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終於到了要為漫漫的《何以笙簫默》寫序的時候了。要知道,等到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動一下下。烏龜漫經常鬱悶,抱怨說都是當初筆名取錯了,“顧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顧”自還是那麼“漫”嗎,如果她叫“顧快”,肯定早就寫完何以了。   常常覺得漫漫是天才。   能寫文寫得這麼慢,沒有幾分天才還是很難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寫的情況下。每當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簫默》,我回答說她還沒寫完,朋友們驚駭詫異錯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極了。這篇《何以》,她足足寫了有兩年吧。烏龜爬都爬到了,怎麼可能這等慢法!於是,漫漫有了個很著名的綽號——“烏龜”。汗,說真的,烏龜會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寫到這裡,彷彿能夠看到漫漫愁眉苦臉的委屈表情。   她寫得慢,也是因為她對文的要求太嚴格了。   每一句話每一個詞,每一個過渡,她都反覆地修改斟酌,用心體會不同表達方式的細微差別。比如“他××地推開窗戶”、“她××地低下頭”,這些“××”她會考慮很久很久。如果寫到情節高潮段落,在QQ上、會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牆。哪怕用再長的時間,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覺表現出來,有時候我們笑她認真到有點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簫默》就像一顆珍珠。她用悠長的時間,用心血呵護,細細地修改和打磨,使得這個故事如珍珠般晶瑩潤澤,淡淡的光芒,深蘊內華,初看或許並不驚人,然而看下去卻會柔腸百結,再也無法移開視線了。   《何以笙簫默》是我很喜歡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溫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樸實,而字裡行間彷彿有醉人的酒香,看著看著不知不覺就醉了。漫漫最擅長寫溫馨,每個溫馨的場景都寫得無比動人。   曾經看到有個讀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說——   “溫馨不夠,因為那比溫馨更有穿透力;熱烈不夠,那比熱烈要牽綿;浪漫也不夠啊,它是如此的真實。   那種帶一點蠻橫的溫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滿不在乎中流露的絲絲體貼,那樣的男子,是夢中最美的愛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堅定地在坑裡頭蹲著。”   是的,也正是因為如此,《何以笙簫默》這樣的一篇不算很長的故事,連載了足足兩年多,卻依然令人無法忘記,其魅力就在於此。   認識漫漫就是從這篇文開始的。當時我有一個朋友Sophie很喜歡《何以笙簫默》,於是她整天在我耳邊“顧漫”長“顧漫”短,慫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還不滿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顧漫認識了才甘心。終於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紹了我和漫漫。   啊,怎麼有點“相親”的感覺呢,笑。   我是非常慢熱型的人。   那時只是認識了,但沒有深交下去。現在想來,當時我和她彼此都隱藏了自己“邪惡”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謙恭很友善很溫柔,呵呵,所以蠻有距離感的。後來,日子一天一天過去,共同經歷了很多事情,“偽裝”無法再進行,赫然發現原來我們竟是如此投緣的人。   同樣的八卦。   同樣的懶惰。   同樣喜歡大笑和大哭。   再後來,竟然發展到了每天都要“見面”,時時刻刻聊天,時時刻刻八卦,一起寫文,晚上的時候彼此說了“再見”才去睡覺。   如此親密的友情也許是無法長久的(汗,不要理我,又開始悲觀了),但是很珍惜有這段美好的時光,使得彼此的小說裡似乎都多了一些溫暖和Sunny。   所以,漫漫要出這本書,我就承擔下了這個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於寫序的人,沒有理論性,也沒有邏輯感,總是拉拉雜雜說些有關或者無關的話。但是,能夠在漫漫的書裡留下這些話,應該是對我們友情最好的註釋了吧。   接下來,漫漫會寫什麼樣的故事呢?   她是個靈感不斷的人,總會有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念頭從她的腦子裡冒出來,經常會大喊著跑上來,興奮地說:“我想到了一個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寫出來!”然後興奮地許願說,她要在幾月份之前寫完。   我們總是用“同情”的眼光望著她:   “《何以》寫完了嗎?”   她頓時露出愁眉苦臉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寫完《何以》,我們就相信你能寫完下一篇。”我們對她安撫地微笑。   於是,她又會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牆,委屈地不說話。   而今,烏龜漫的《何以笙簫默》終於完稿了,她終於可以輕鬆地進行她的新文。雖然不知道她又會用多長時間來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寫文態度,我相信,應該仍舊會是一篇很好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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