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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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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郭保同181
企業把員工當牛使也行,但是必須要能做到勞與酬相結合。對於企業來說減少員工的數量,提高生產效率是一種很好的管理方法。對於員工來說,多掙錢是上班的主要目的。來上班的大多數是家裡面的頂樑柱。對物質生活的需求迫使我們這些成年人必須多掙錢。多掙錢就是多勞動,只有多勞動才能把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所以說,多勞多得的報酬方式是大家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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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是Alin
一個人幹三個人的活?應該是不現實的。所謂的一個人幹三人個的活,說明原來三個人的工作量不飽和,一個人的活三個人去幹。
企業的管理應該是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現在企業用人,工資越來越高,材料和運輸過程中費用越來越大,企業生存也越來越難,真對這種社會現象,企業領導自然要壓縮勞動力成本,向勞動者要效益。人浮於事,得過且過 ,混日子的年代,也許已去不復返了。
企業難?勞動者難?也許是未來的一種發展趨勢。
這個問題假若出現在我身上,我想,如果我能夠堅持,就繼續幹。不能夠堅持,我就辭職,另謀出路。但我也深知,在哪裡打工都不容易,自己做老闆也更不容易。
俗話說的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掉餡餅。明白這個道理的人,我想就應該自己該怎麼去做了。
回答到此,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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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髒兮兮的流浪狗
16年正值盛夏,天氣最熱的時候領導派我和朋友還有一支可靠的施工隊伍支援湛江市某市政專案施工建設,因為湛江那邊專案經理據後來打聽已換了三屆,原專案管理人員也是另外領導帶來留著過度之人,所以執行力很差,最後一屆(時任)專案經理是我和朋友之前的老領導(之前專案上二把手),我們去了發現,專案實實在在做事的管理人員加我、我朋友和專案經理總共不到10人,一座600米長小橋、1公里新建道路、1公里市政道路改造著實累壞了。本身7~9月天氣炎熱,更何況我們還是在中國大陸最南端的湛江,我和朋友是現場施工員,剛剛到的時候對著空調吹都在流汗水,前面3天我倆就曬得脫皮和起紅色的疹子。後來持續的三個月我們每天只睡6個小時,有時甚至是熬通夜,其餘時間都在工作,我也不知道當時我的動力是哪裡來的,我記得每天接撥電話都超過300個,我既要組織施工,還要實施施工。不管天晴下雨都要指揮機械,就算躺在床上休息了,我還要擔心半夜雨太大會不會出現滑坡導致泵車傾翻,每隔1小時我都得去看一眼;當地村上有人鬧事還得去溝通協調;市政道路改造了還得出導改方案並且親自穿上馬甲去導行交通;質監站那邊送試塊和報告的工作也不能停;每月還得給隊伍做計量單……直到橋面、路基、管線和綠化都完成了,我終於感覺到身體、精神都已經到能夠承受的極限了,我出來工作後也是第一次跟快哭了一樣給我媽打了電話:“媽,我覺得我還是要回家了,這邊真的幹不動了”。
我想很多企業讓員工一人多能幹三個人以上的工作通常並不是主管原因,基本上都是有很多客觀原因在裡面,如果真的是企業用人規則就是如此那這簡直就是流氓行徑,同時也是最愚蠢的行為!雖然我很感激有那一段艱苦的時光磨練自己的意志,也很感激那時領導對我們的信任,但是身體和精神真的是吃不消,所以如果再讓我做類似的工作我是絕對不會再去捨身一搏了,畢竟身後還有家,身邊還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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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城晴天
隨著生存成本增加,競爭壓力越來越大,企業在尋求變革的方式,企業的直接目的就是能生存下去,而生存下去首先要有盈利,怎樣保證盈利呢,現在企業不再追尋一味的擴張,而是從財務角度,一方面開源,另一方面是節流來尋找企業盈利的途徑。
節流從財務角度來說,就是降低成本,固定成本肯定改變不了的,原材料、機械裝置這些從企業長期發展角度來說,只有上漲的,沒有降低的,除非是要降低產品質量;
在成本中,勞動力成本佔的比重越來越大,用人成本越來越高,所以企業開始將重點放在降低勞動力成本上,如何科學的降低勞動力成本,首先要進行勞動定額分析,將一些可以合併、工作量不飽和的崗位合併,人員編制縮減,同時再提升現有工作人員待遇,從員工角度來說,雖然勞動量增加了,但是收入也增加了,在生活壓力大的當代社會,肯定樂意接受這樣的安排。
但是接受也不是說無底線的接受,身體才是革命的本錢,如果超過身體承受範圍或者能力承受範圍,反而會適得其反。
所以,如何合理地降低勞動力成本、合理的分配工作、注重員工身心健康也是企業降低成本前重點要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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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向前或向後
這些不是違反法律的依據。
你應該看看,企業是否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加班時間,沒有給加班費等等。這些才是法律規定的內容。勞動強度太大,您可以找你們老闆談談,要求加工資。並且證明你確實忙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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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顧雲孫
由於企業的不規範,且都是私營企業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對用人機制的缺乏,使得有些企業不顧工作的壓力大小,從而使一人做幾個人的活,實則這是違反勞動法的一起典型案例。
至於對於企業用人制度,在簽定勞動合同時都以明確了工作環境及崗位工種,包括工資待遇,再有每天的工作時間及加班的工資是怎麼樣規定的,且都要在合同中起現出來,由於有了這份勞動合同,即產生了法律關係,也就是雙方都要受到勞動保護法的壓縮,那麼對有些企業即採取一人幹三人的活,又是怎麼規定的呢?這裡面由於有可能即是私營企業為了減少開支,減少員工的收入,進而採取了一人幹三個人的活。
幾年前,發生在我們同學群,有一位男同學由於原單位倒閉破產,後來經人介紹,去了一傢俬營企業,原先叫他負責一個車間的管理,但是不給繳社保,但是後來確承認繳社保,但必須要加工作量,就盡怎麼加工作量,後來老闆確說,這樣吧,你上午反正事情也不多,就給我燒幾十多個人的飯吧。另外多給你補繳上社保費,就這樣,無奈的情況下,就這樣承認了這份工作,誰知在後來的時間裡,老闆以為他好說話,進而在人手不夠的情況下,進而確又要跟班走。
然而對於私營企業的用工制度,使終不夠規範,其最根本原因,就是對勞動法的法律無視,因而總是為企業的個人利益盤算著利潤,實則是違反勞動法的用工制度。也是對企業員工身體及工作壓力造成及大影響,是勞動法絕不允許的事情,所以望廣大的企業應自覺遵守勞動法,為員工的身體健康出發!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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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7591991067206
傻逼了,不能幹放賴,要不然第一種辭退你,第2種自己回家,第4种放賴不幹,跟領導多吃吃飯交流交流交流,過一個月後每7天買點東西意思意思,就是不幹活唉,要不你活不下去,他們玩你也玩,還有一種可能你無依無靠,就是沒有單位以外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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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鼎興諮詢
一個人幹三個人的工作,那說明以前三個人乾的時候工作量很少很輕鬆了,因為如果真正是三個人的工作量,一個人肯定是拿不下來的,因此從企業的發展來說,一個人幹三個人的工作只是工作量分配的問題。
首先,企業是一個發展的團體,需要盈利需要收益,如果說一個企業養著一幫閒人,本來只是一個人就能幹的工作,非得找三個人來幹,不管是對於資源方面,還是對於人才方面,都是一種浪費,更重要的是,這樣很不利於企業的盈利模式,長此以往 ,只會對企業發展造成重大影響,導致停滯不前。
其次,你一個人能拿下這份工作,在另一方面也證明了你的能力足夠,強有力的能力能夠支撐你前進,不管是在哪個行業都是不可或缺的閃光之處。
最後,如果是我,我肯定是根據自己的能力來判斷,這種事情無絕對,如果你覺得你的能力什麼的都足夠,可以勝任這份工作,綜合考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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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香蔥哥
最近幾天,"996″工作制在網路上很火,也就是說上午9點上班,9點下班,一週6天班。
幾位知名大老闆都先後跳出來發表了對"996″工作制的看法,很顯然站在老闆的角度,他們是希望員工能理解與接受這種工作的制度。
因為企業要生存,效益就要放第一位,如何確保效益?那就需要員工的付出與貢獻。
老闆從創業初期,他們一定是一天24H工作制,把自己全部時間貢獻給工作,他們沒有假期,沒有生活,他們的生活就是工作,所以在他們的思維概念裡也一直認為員工也要這麼做,人就是要不停的奮鬥。樓主問一個企業一人要幹三個人的活,是否願意去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選擇標準。
作為我本人會從三個維度去綜合思考要不要去。
第一維度方向是關於工作性質與崗位職級先根據我個人背景進行分析,我從事管理崗位十餘年,做過最高職務是部門總監級,下屬最高峰500~600人左右。
從事的行業,先後經歷過製造業,服務業,網際網路企業,相對來講也算經驗老道的職場管理老兵。
如果我要更換企業,相對來講我對企業的選擇的主動性會更高一點。
第二維度就是薪資浮動範圍有多廣如果在同崗職位上,一人幹三人的活,薪資是我比較看中的部分,畢竟打工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賺錢,如果你把全部時間花在工作上又不能額外的拿金錢給家人過好生活,那這樣的付出是不值得的,畢竟我們工作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生活。
第三維度是企業的前景雖然我們是在別人的平臺上奮鬥的人,但我們也想在職場上有所成就,也想跟隨著公司一起成長,當公司壯大了,我們在這個平臺上才能逐漸成長,賺取更多的勞動成果,獲取更高的職位,付出與得到必須成正比才是我們工作激情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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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說明他們的眼光非常窄,而且那個企業肯定是一個小的企業,不是大企業,他們讓一個人幹三個人的活,總是感覺這樣是省錢了,其實並不是的,你把他累死了,累的夠嗆了,他為什麼不離開呢,是因為他現在在這個工作,在這個公司幹著,不想離開,離開後又要重新找工作之類的,但是呢,他如果一直這樣的,讓一個人幹三個人的工作,還不多掏錢,最終對這個企業公司絕對不會有什麼好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