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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澤渝哥哥

    如果是男孩子的話應該跟著父親,以後對他的獨立會有好處。如果是女孩當然要跟著媽媽,因為跟在媽媽身邊會讓她們感覺親切很多。不管是什麼樣的選擇,父母的離異對孩子的打擊都是最大的。如果可以,不分開是最好的!

  • 2 # 好句子迷

    父母離婚後,孩子似乎一夜之間從最寶貴的人變成了最多餘的人,夾在父母之間不知何去何從,只能從爺爺奶奶那裡獲得一點安全感。父母離婚對於孩子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但在某些特殊因素下,父母雙方不得不離婚時,孩子的問題就成了父母的一塊心病,那麼如何才能妥善處理好這個問題呢?其實在父母離婚後,每個孩子都必須要面臨著3個問題,而父母對這3個問題的解決方式則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性格,想要儘量減小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傷害,父母必須要知道這些。

    跟誰一起生活?

    父母離婚後,首先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孩子的歸屬權,如果孩子的年齡還很小,母親一般都會優先擁有孩子的監護權,但當孩子超過2週歲後,就需要透過父母協商的方式來決定孩子應該和誰一起生活,當孩子年滿10歲後,擁有自己選擇和誰一起生活的權利。其實在父母離婚後孩子無論和誰一起生活,性格都會有所缺失,父愛和母愛都是孩子生命中所不可缺少的,所以為了孩子著想,父母雙方即使在離婚後也應該規定好看孩子的時間,讓孩子儘可能多的感受到父愛和母愛,減少離婚帶給孩子的不利影響。

    如何看待生父(母)?

    有些父母在離婚後,立刻就變得仇深似海,恨不得老死不相往來,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孩子跟了哪一方,都會或多或少的受到其觀念上的影響,甚至變得仇恨自己的生父(母),這對於一個還未成年的孩子來講,未免太過殘酷了,會對孩子心靈造成巨大的創傷。在離婚後,無論父母間有何過節,都不應該牽扯到孩子身上,更不要將過錯都推到對方身上,強行改變孩子的看法。

    是否接受父母再婚?

    如今的離婚率越來越高,而且年輕化趨勢非常明顯,很多父母在離婚後都會選擇再次成家,無論是哪一方再婚,孩子的心靈都會受到一次傷害,這代表著父(母)親對自己愛又會減少一分。父母在選擇再婚之前,一定不要忽視孩子的感受,要先做通孩子的思想工作,給孩子營造一個和睦的家庭氛圍,減少孩子的不適感。

    在孩子眼中,父母就是他們的全部,所以希望所有父母在作出一切決定前,先想想孩子的感受。

  • 3 # 468994

    告訴孩子真相 並且告訴孩子 離婚只是爸爸媽媽對於生活的理解各自有分歧 並不代表放棄了對孩子的愛

  • 4 # 藍色的憂傷

    父母為什麼要離婚呢?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難道不知道嗎?一家人從此分離,各奔東西,那孩子怎麼辦?孩子跟媽媽過,還是跟爸爸過,都是缺少一方的,不完整的分離的教育,將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利的影響。在可能的條件下,父母矛盾再大,也不能傷害到孩子,孩子,只有在完整的家庭,才能健康成長,父親和母親,缺一不可。假如母親帶著孩子嫁人,以後,在新的家庭有什麼,不是生父的父親,會接受他嗎?如果如果他們再生個孩子,那這個孩子還會得到溫暖嗎?假如父親帶著孩子,結婚以後,後媽會對不是自己生的孩子,視同已出嗎?這些都是要考慮的,不到過不下去,千萬不要急離婚,要多為孩子想想,既然生下孩子,只要對孩子負責到底,為了孩子健康成長,一定要在完整的家庭,才有可能做到。如果真的父母離婚,孩子的安排一定要安排妥當,不能不負責任,為了自己新的幸福,把孩子推來推去,甚至甩給年老力衰的父母照管,隔代親大多溺愛孩子,這樣對孩子將來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如果要離婚,要考慮清楚,不能讓孩子受委屈,不能讓孩子無人管教,孩子的未來發展好壞,和父母的關係極大,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拿孩子出氣,更不能利用孩子報復另一方,父母給孩子多少愛,就會回報父母多少愛,反之則相反。為了孩子,離婚慎重。

  • 5 # 尖椒部落

    原文:http://www.jianjiaobuluo.com/content/13560

    摘要:小學時我就曾幻想,有一天我媽會走過來跟我說:“我和你爸要離婚了,你選誰?”伴隨著這個幻想的不是傷感,而是“理應如此”的平靜接受。背後隱隱有一個判斷:我媽值得更好的生活。

    在某群談到原生家庭,我說了一句“小時候一直希望爸媽早點離婚”,沒曾想收到無數共鳴。

    原來受父母關係之苦的大有人在。

    而父母那一邊常想的是,不管夫妻再怎麼吵,為孩子也要忍住不離。

    原因,一方面當然是中國式家庭裡很少有父母會關注孩子需要什麼;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關係大於個體”的潛意識——中國式家庭,是隻有關係,少有個人的。

    “父父子子,君君臣臣”,這些中國傳統倫理都是以關係來定位個體的角色、價值、分工,而不談個體的喜好、性格、選擇。個體似乎是關係的附庸,為關係服務,當然,也以此獲得關係的福利。

    而“春江水暖鴨先知”,個體感受,往往就是關係中那隻敏銳的鴨子。

    當我媽為了我而在婚姻裡忍氣吞聲時,我是什麼感受?

    當我媽因為她的爸爸、我的外公反對,而離開愛人與我爸相親時,她是什麼感受?

    當我爸覺得他在婚姻裡得不到想要的理解和支援,又是什麼感受?

    每個看起來普通的家庭關係,似乎都可以拆分成無數個這樣的疑問句。它們圍繞個體需求,每一個都試圖擦亮個體感受的光芒,而不以關係為基本。

    只是這樣的問題,在60、70年代的一輩人那裡,很少有人會問。一方面,是物質基礎限制,許多集體福利只向家庭開放,如集體分房;另一方面,是觀念上的從一而終,關係大於個體。

    但80、90後的“鴨子”們,比60、70後們要更敏銳。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我的同齡人,小時候都經歷過希望父母離婚的內心戲。

    小學時我就曾幻想,有一天我媽會走過來跟我說:“我和你爸要離婚了,你選誰?”

    伴隨著這個幻想的不是傷感,而是“理應如此”的平靜接受。背後隱隱有一個判斷:我媽值得更好的生活。

    但這一幕始終未曾發生,我只看到爸媽之間多年來的關係真空,如白茫茫一片的雪地,覆蓋著終年不化的冰雪,而雪下面,是各自隱藏起來的他們的自我,彼此間沒有交流。

    直到退休後,覆蓋在我媽領地上的積雪漸漸融化,她常常往外跑,旅行、運動、和從前的老友逛公園打牌。留在家裡的時間比之前更少。到她有機會搬到新房,不再和我爸住一起,新的生活才真正開始了:不需要趕時間回去做飯,不需要被我爸霸佔著大大的客廳,自己龜縮在房間裡,不需要因生活習慣不同而被評價。

    可以說,這個階段我媽才不再作為妻子和母親,而是作為她自己重新去生活。有自己的空間,時間,興趣愛好,這一切都是一個人最開始的樣子——依照自己的需求,來建立自己的關係和生活,而不是依照關係的需求,來扭曲自己的軌道。

    如今90後的親密關係被傳媒簡化為“一言不合就離婚”,“七年之癢變成三年之癢”,似乎90後是“沒有感情的關係殺手”,而這一切背後,是從家庭集體主義過度到個人主義時代的必然。

    衡量個體價值和定位的最重要標準不再是關係,個體的興趣、價值觀、生活質量等都被看成重要價值,兩性都在適應個體與關係之間的張力,溝通能力成為情感關係中重要的元素被關注。這就是我們在經歷的時代,其轉變早在小時候我們盼著父母離婚就開始了。

    關係在父母那裡是一個大大的框,在我們這裡成為一個生活的工具。

    是我們定義它,而不是它來定義我。

    有時候我會忍不住想,如果我媽早在十幾年前就離婚,也許會提前過上這種自在生活吧?

    這樣的假設有點荒謬,我並不知道當年如果離婚,她需要承擔周遭怎樣的壓力,而且她顯然並不認同我“個體大於關係”的基本出發點,至今仍然認為,女性應該結婚、生孩子,以家庭為核心。

    我能做的,大概是首先把父母們都看成一隻獨立的鴨子,有他們個體的需求和感受,而不只是作為我們的父母生活。這樣才能在關係中,讓他們的腳丫子感受到春水,感受到他們的感受是值得被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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