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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直向前的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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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及時雨—獵鷹
如果不消滅殺人歹徒!黑社會一個電話立即叫來打手!絕對只會死於非命!幸好你做了該做的事!也做了每個華人面對爆徒,霸凌應該採取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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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燒屁股炸指甲
個人權益必須維護,當法律保護不了你的時候,那就只能靠你自己了。在法律的角度上講,這屬於故意傷害。咱國家的量刑決定因素太多實在無法判斷,在美國這種情況一般就判終身監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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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琅琊榜首張大仙
崑山寶馬男事件最近被炒的沸沸揚揚,如果不是寶馬男,如果不是紋身哥,如果不是砍人卻反被刺死,也許這個事件也就是一個正常的殺人案件!可是現在它的關注度卻達到了沸點!我們來看下整個事件的大致!
1.寶馬車借非機動車道,造成了一個小小的交通糾紛!
2.寶馬車上下來兩名人,將腳踏車拖離非機動車道,並看似進行安撫和調節!
3.寶馬車主下車進行毆打非機動車車主!
4.寶馬車主跑向寶馬車,並從車裡取出大刀追砍非機動車車主!
5.刀掉落,非機動車車主拿起刀進行反擊,並且多次砍傷寶馬車車主!
6.寶馬車主逃跑,並再一次跑向寶馬車,非機動車車主繼續追砍!
我們可以發現目前對於非機動車車主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褒貶不一,有的人認為這是一種正當防衛的表現,而有的人卻說這事一種防衛過當的表現!那麼我們具體來分析下,首先按照人性的角度來看,寶馬車主下車毆打了非機動車車主,屬於故意滋事以及傷人的罪行,而非機動車車主並沒有還手,但是當寶馬車主跑回車內的時候,也就是第一次,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非機動車車主認為此事了結了?可是結果卻是寶馬車主回車拿刀進行追砍!
而當非機動車車主拾取了刀,並向寶馬車車主反擊的時候,寶馬車車主第二次往車的方向跑,那麼為什麼,並且有什麼理由確定此次的回跑只是逃跑,而不是事件的升級?不是再去尋找兇器!?所以從人性的角度上來看,非機動車車主更像是一種自我保護的舉措!
但是從事件的結果以及整個影片的資訊來看,非機動車車主此次的殺人事件可能會帶有一些防衛過當的行為,所以此次的事件處理也許是給廣大執法人員出了一道考試難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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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193503614自豪的中國人
車裡有槍,有刀,有人,還是黑社會,己受驚。再說黑社會,壞人,活千年,不打厲害,震主其它人,自已當時就得血濺當場。好比虎嘴拔毛,活得了嗎。正當防刀,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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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YNLC
你們始終在防偽和防衛過當之間認定,你們有沒有看影片,寶馬男跑向車的時候,是拿其它作案工具還是開車撞白衣男?如果寶馬男跑向其它方向,那可能是求饒的表現,但他跑的方向不對!各位專家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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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國之春62574599
想不到完成一個“正當防衛”的動作這麼難!
1,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2,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3,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
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
那麼怎麼樣才算“正當防衛”呢?
答:在壞人挺刀刺向你時,就在那電光火石之間,間不容髮之際,你出手如風,拳變掌,掌變指,三指陡然扣中對方內關、神門、大凌三處腕部要穴,指力輕催處倒轉對方長刀,輕輕送入對方體內諸處要穴,一刀斃敵。這叫做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也就是“正當防衛”。然後你就可以了事拂衣去,深藏功與名了,啥事沒有。
切記,必須得一刀斃命,並不得拔刀、補刀或施以老拳,不然仍然屬於防衛過當。
吾屈指一算,江湖中,古往今來身懷此等絕技者,已經有東邪西毒南帝北丐及慕容復等十個人了。哦,對了,還有掃地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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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qq223355
花臂男是該死的死,電動車男已經被他們幾個拳打腳踢,他還不收手,還拿刀去砍別人,反被砍死是活該,沒有什麼防衛過不過當,換作那個人碰到都是一樣心理,極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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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降點影視傳媒
防衛過當的嫌疑我已經有邏輯能夠排除,前兩刀屬於第一次正常防衛,丟刀後有明顯停頓動作,丟刀+停頓這兩個動作說明已經結束第一次正當防衛 撿刀是接受到第三次來自犯罪嫌疑人的攻擊訊號(車內是有武器的,動作,語言),這時撿刀屬於第二次正當防衛,你不要把兩次防衛看成一次! 打比方正當防衛力度為1,你不能把兩個1加起來等於2來提升他的防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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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彩樂坊
如果當時現場那麼多網上的正義善良之士隊友們站出來及時制止白衣哥會陷入如此境地?當時都在看熱鬧,事後都成道義之士,又該怎麼看?要我看網路真是太神奇了!
8月27日晚,江蘇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傷。現場影片顯示,一輛寶馬車在搶道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糾紛,雙方爭執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拿下一把砍刀對電動車車主進行揮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電動車車主撿起,反將寶馬司機砍傷。隨著影片被大量轉發,崑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卻遭“反殺”一事持續發酵。個人感覺白衣男肯定不是故意殺人!但也不應該算正當防衛!應該算防衛過當了。
回覆列表
故意殺人算不上,頂多是故意傷害,後續致人死亡加重處罰。
很理解一群憤慨人的心情,但是流氓也有人權,他當時被追砍的過程中已經失去了進行侵害的可能性,一堆吃瓜觀眾說什麼他可能回去拿刀拿槍的,都是自己的主觀臆斷,沒有任何事實證據來支撐,事實發生的就是老實男在追砍紋身男。
已經突破了正當防衛的程度,至於防衛過當?根本就沒這個罪名,一群人在這扯防衛過當的,其實它並不是獨立的罪名,一般附加在其他罪名裡擇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