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心直腰彎

    吳秀波是個好人,只是沒堅守住他的“三不”原則。在被逼的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痛下殺手”寧可兩敗俱傷、毀了自己,也不想“破褲子纏腿”無盡無休。最終保全了家庭,也讓自己身敗名裂!至於你的問題,應該是吳秀波在庭審階段接受了法庭的調解,讓對方判了緩刑,這就是吳“好”的地方。正所謂:得饒人處且饒人,人生何處不相逢!

    喜歡他的演技,也欣賞他的為人。

  • 2 # 弄墨書生

    第一 吳玩弄別人不給錢

    第二 吳有挺多錢,給點是應該的

    第三 大家都覺得陳虧了

    第四 把陳放了也危害不了社會,因為一般人,她提不起敲詐的興趣

  • 3 # 海闊天空081

    這體現了法制的進步,不拘泥於法律條款,不生硬照搬法律條文。因為如果依據法律,超過一千萬就是“特別巨大”,判刑在十年以上了。典型的案子就是河南農村大學生掏鳥窩賣鳥判了十年。根據法律條款這麼判是沒問題的,但是這超出了普通民眾的認知,所以議論的聲音很大。對於這件事來說,男人給跟了自己七年的女人經濟補償是普通人認為應該的,金額的多少根據個人的情況,有的人給幾萬,有的人給上億,不能單純看數額,幾千萬對普通人是天文數字,對明星不是,而且這是他們個人之間的事情,沒有社會危害性,男方已婚有過錯,也諒解了女方,各種因素考慮,判緩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法律的進步

  • 4 # 司馬釗

    這個問題不難回答,應該說陳女的行為確實違法了,同時對於吳秀波的婚內出軌應該被譴責的時候,陳女也是有相關責任的,俗話說得好一個巴掌拍不響,更何況男女關係呢,特別是娛樂圈本身這一類的事就不少,以前國家對娛樂圈的相關管理規範沒有明確規定,也是縱容了娛樂圈內的人與人之間關係有有悖於道德規範的事情出現,大家都知道的所謂潛規則其實是更加的惡劣,完全但是赤裸裸的利益關係,相反陳女和吳秀波多少還是有一定的情感在,潛規則都無法杜絕,更何況男女情愛的那些事了,因此娛樂圈裡對情愛觀念的沒有底線,也是自然的了,對於陳女的利用暴露隱私來獲取錢財的事情在娛樂圈更是屢見不鮮,有的人能夠危機公關處理的好,會僥倖過關,但陳女過於貪得無厭,吳秀波即使曾經有那麼一點感情恐怕也會被抽打沒了,因此陳女的貪得無厭是她犯法的根源,某種程度上吳秀波好像更會獲得一點同情,從刑事訴訟法來講,吳秀波是完全的受害者,而陳女是人設完全崩塌的壞女人,這一點是完全從法律層面來講的,從披露的案情分析,吳秀波也是因為無法圓滿結束這一段畸形關係了,做出的無奈之舉,另一方面娛樂圈這一類問題多了去了,很多大咖都難免落入陷阱,這也是人性的弱點,為了利益各種手段對娛樂圈這個高危地段已經是層出不窮,有的時候根本沒有人能夠抵擋,因此犯錯的並不僅僅是吳秀波一人,以當時的情形看報警是唯一的方法,因為陳女已經完全利慾薰心了,說她和吳秀波有真愛恐怕已經沒有人會相信了,這不是僅僅用心機婊就可以形容的,而是和婊子沒有區別,因此陳女被嚴懲是必須的,當然這不是說吳秀波就是個好男人,上面說的是從法律層面來講的,但是為什麼陳女敲詐勒索的罪名成立,而且數額巨大,量刑完全可以是十年以上,但是最後僅僅或得非常輕的刑罰,在裡面有幾種情況是可以的,首先是陳女認罪悔罪並積極退贓,還有就是吳秀波有重大過錯,再就是吳秀波簽署了諒解書,由於這個案子正反面都意義重大,特別是對於淨化娛樂圈的沒有底線的道德頹廢有著直接的意義,因此法院也是非常慎重,這也是案子審理屢次延期的緣故,雖然案子本身並不複雜,但是要想達到法律目的確實不容易,這次的判三緩三確實是出乎預料的,陳女的這種行為其實是應該嚴懲的,特別是現在還有很多領域包括一些無良自媒體平臺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用負面新聞賺眼球謀利益的方式,這一點也是國家法律不允許的,因此陳女案子預期被嚴懲也是理所應當的,關鍵是現在結果已經出來了,就是隻有一個可能,陳女認罪悔改是必須的,而吳秀波的過錯仍然也是比較嚴重的,即使是道德層面的,他的過錯仍然不能容忍,另外最主要的就是吳秀波在最後的審理階段,還是選擇不能太不近情理了,畢竟有一段感情在裡面,因此吳秀波的諒解是絕對的因素,雖然陳女沒有被嚴懲,但是對世人的教育意義仍然是不可否認的,這個案子的完結,不僅強調了法律尊嚴,更是給淨化娛樂圈,淨化社會樹立一個規範,對法律層面來講在處理男女關係上意義重大。

  • 5 # 山路有點彎

    挺欣賞法院的判決,法律有力度也要有溫度!有些案件表面上看法院判決並無不當,但人們感覺判的太重了,比如大學生掏鳥案。

    陳的敲詐勒索事出有因!讓人家玩了七年,想要點分手費。

    吳秀波簽了諒解書,對案件判決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陳對社會沒有危害性,在我們這些農村人看來,就是出軌男和小三的糾紛。

  • 6 # 天雨流芳71

    你應該這樣問,吳秀波重婚罪為什麼沒被判刑?既然你搞婚外情就得花錢,你還想白嫖?玩得起就要花得起,把情人送進監獄你是第一人,丟人現眼,很沒品。你如果安分守己會有這事兒嗎?

  • 7 # 想說12345

    默默無聞的是普通的大眾百姓,名人是非多曲直,而如今網路的潮湧更是推波助瀾,洶湧澎湃。一旦你進入這網路浪湧之中,就會身不由己,任憑風吹浪打無可奈何。人類社會人的本性,天下大同。人生到處都是舞臺,無不都在所處的環境下表演著自己模仿著他人。只不過各有千秋而已。身份地位行頭決定著你此一時彼一時的角色,這就是人生。

  • 8 # 饅頭七九七

    控告與判決是兩回事,二人本來就是情人關係,金錢方面就是一筆爛賬。被關了兩年並留下案底,已經充分顯示了吳秀波的能量了。人在娛樂圈混,都有不乾淨的地方,再鬧下去萬一陳說出些忌諱的東西,吳要倒黴,和他有瓜葛的也要倒黴。

  • 9 # 春風拂逝秋風舒

    憑什麼?憑4000萬敲詐未遂,憑法院判決自有法律的考量,法律不是兒戲,難道辦案需要滿足小部分邪惡之人的心理要求嗎?!憑陳X人認錯受罰。我們局外人不加妄評,男女二人之間誰是誰非,敲沒敲詐勒索它們自已清楚…總之:支援尊重法院判決!

  • 10 # 不再遷徙的鳥

    男女關係間的經濟糾紛,很難有一般法律概念去套,有敲詐情節,卻不能按所謂的案值來定罪,法律是制裁犯罪的,不是一方報復另一方的幫兇。

  • 11 # 新泰牛一刀

    幫吳洗白的人,也不絕是好鳥。一個道德倫理敗壞的人,一個利用金錢遊戲女人的人,一個沒多少科技含量,就能掙快錢的行業,他們為祖國的繁榮發展做了什麼?他們為慈善事業做了什麼?對他們在下一代心中留下的負面影響,應及時糾正。我們要宣傳軍人,科學家,醫務工作者。社會需要正能量!娛樂圈太亂,這種人本應封殺。

  • 12 # 手機使用者Michael

    一個貪財,一個好色,兩個都不是好東西,要懲罰就兩個一起罰,不應厚此薄彼,四千萬對於吳秀波是支付能力內的事,現在搞到網破魚死,兩敗俱傷,成了世人的笑柄,何必呢!

  • 13 # 周宗明217

    吳秀波以好大叔形象,以佛法洗腦,誘騙陳昱霖,七年,始亂終棄,吳秀波同原配黃臉婆本無登記之紙,許陳昱霖以婚姻,終夫妻合謀,報案誘捕陳昱霖。戚夫人成人彘,也是劉邦死了的事,吳秀波夫婦同謀,讓人聞到人彘味,所以人設盡失。遭王思聰罵,天下洶洶然,良有以也。

    陳昱霖先前用錢,都是青春費,自願與否,法律無法追究。女孩兒身價,夲無定準。金屋藏嬌尚不為過。最後4000萬,涉嫌敲詐,大多女兒仼性,瞞天喊價,被就地還銭,也成先例。陳昱霖犯罪未遂,一個女兒七年青春不在,事出有因,雙方過錯,兩個人的事,吳秀波中年人生,老謀深算,什麼"三不"都是鬼話,其過錯遠大於陳昱霖,沒被女孩親人手刃,都為大幸。

    陳昱霖胡塗,身敗名裂,青春不再,事業不成,打落牙齒和血吞,令人嘆息又令人同情,她的犯罪,針對的是特定個人物件,是飛蛾撲火似的自我毀滅型的。對社會危害性不大,適用緩刑,於情於法都罪刑相適,法律是公正的。

  • 14 # 不問歸期的笑笑

    我是女人,這兩人我都不喜歡,但是,理性上看,是女人玩弄男人開始的吧,男人的個性不是強勢腹黑那種,女人是好吃懶做那種,女人七年,男人也是七年,最終,以毀了男人為結果,所以,我更討厭這個女人。

  • 15 # 2006第一場雪

    有家庭的男人睡了別的女人7年,而且只給了300萬分手費,一對狗男女狗咬狗,被法院判了,真是顛覆三觀!

    女方要價4000萬,被吳秀波騙到國內,報警,女人被刑拘,在牢裡坐了兩年多,法院判詐騙罪成立,判刑三年,緩刑三年,鑑於已坐牢兩年多,立即釋放,如此判決,讓社會上如何信服?

  • 16 # 一切隨緣174301900

    如果是郎教授估計不會籤這個諒解書,百分百這女的要坐十來年才能完事!吳真的算大度的了,被這女的撕扯成這樣還籤諒解書!真男人也!

  • 17 # XqP秋平

    陳昱霖陪了吳秀波7年,坐監2年,法院判3年緩刑3年,網上汙言穢語糟塌了2年,最終落個敲詐未遂。

    吳秀波金屋藏嬌7年,期間還有沾花惹草,應了那句老話:寧在花中死,做鬼也風流。他付出的代價是,多年打造的好“大權”形象崩塌,終身息影。

    4千萬,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天文數字,影視圈的一線大咖.流量明星來說,真的不是太多。倘若陳昱霖把陪吳秀波7年,坐監2年,9年時間混到當紅女星,掙幾千萬完全可能。現在“小三”的標籤跟隨她一輩子,毀了星途,毀了人生。

    當年,範“爺”寧願補稅加罰款近8個億,也不願意蹲監。陳昱霖並未達到所願,卻實實在在監獄裡度過2年春秋,判決又是判三緩三,命運和她開了天大一個玩笑。

    網傳吳秀波律師和陳昱霖達成諒解備忘錄,吳秀波良心發現,不在追究陳昱霖法律責任,為吳秀波人設添分。而陳昱霖白坐了二年牢,出獄後剛在網上露面,又遭到網路暴力,這波惡意是在“逼良為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白酒有沒有保質期啊,女朋友說她爸給我留著一瓶18年的酒,還敢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