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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外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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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記憶中的猹
但是如果是被冤枉這麼久,400多萬。只能說總比沒有要好,並不會說很開心或者怎麼的。畢竟一個人生最美好的時光被400萬買了,有點可悲。而且被冤枉成罪犯,要承受多少心理壓力啊,而且關了這麼久了,早就說不定與社會脫節了,以後正常生活都要適應很久,突然想起賀知章的那個詩詞: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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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日觀影院
聽起來數字很誘人,但是20年或許在口中感覺就是三個字,如果要一天一天得過那就比較難了,我以前在私人工廠工作時候一個工友就是從監獄出來的,感覺他和別人交流都有些隔閡,喜歡獨來獨往,不願與人交流,怕別人知道他是從做過牢,心裡感到自卑,現在的發展速度20年變化是很大的,會跟不上社會節奏,成為社會邊緣人,所以,我不會的即便20年掙不到400萬,比起金錢我更想擁有自由,現在大多數人們不都是為了車貸為了房貸為了家人為了孩子放棄了心裡想做的,也放棄了自己的自由,每天過著三點一線通夜加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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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鋼鏰65795
現在看著460萬挺多,但失去的絕對是錢買不回來的,採訪中劉忠林說跟他同齡的人也許有了孫子孫女,可他呢,母親也走丟了,你想過他九千多天的煎熬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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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共創270
所以說應該多賠點錢,反正是我們群眾納稅人的錢。
我建議賠他4個億。不多的,不信你們問問當年的辦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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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為國著想的農民
換作我,給我雙倍460萬元我也是不願意的,劉忠林當時也是沒有辦法和出路,當時的執法人員用刑詢逼供,冤枉一個好人,到現在給多少錢也換不回一個人的青春,但是我還要祝賀他,他比內蒙古的呼格吉樂圖好了很多,好在一條命在,親眼看到了國家為你平反了,洗刷了冤屈,祝劉忠林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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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棲夢苑
換誰都不願意,不要說460萬,加個0也不願意。大多數人只關注到28年和460萬鉅款。而我關注到的是他最初被公安抓後的驚恐,他所遭受的生不如死的酷刑,他那看不到盡頭的絕望,他對親人沒有積極為自己申訴的失望。
28年的日日夜夜,最最美好的青春年華,沒有戀愛,沒有結婚,沒有孩子,沒有親人,沒有手機,沒有這世間的一切美好,帶著殘缺的身體,揹負殺人犯的罪名,黃牆悽燈,獨自煎熬,想想難過。
錢算什麼?仰天長嘯,它換不來青春年少,換不來自由自在,換不來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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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98847142454
問一問,以前的警察那去了,以前的法官那去了,他們對劉裝林的冤家錯案,付有什麼樣的責任呀,他們是怎麼辦的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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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蒲公英4844457907030
多少錢都買不回一個人的大好青春時光,多少錢都抹不平一個弱者一個良民心靈的創傷。可慶幸的是終有昭雪的一天,申冤的淚沒有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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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準草民
嚴重懷疑他現在還有生育能力了嗎?
28年的青春 460萬
摺合每小時18,75元
斷子絕孫老無所依 後半生的痛苦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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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1651383166344
這一下就讓納稅人損失四百多萬,必須要追究當地司法單的責任,這四百多萬必須從司法單位扣出來,從他們的工資人獎金里扣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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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入戲太深39402811
失去的20年自由,可不是簡單的讓你在一張床上睡過去可以形容的~遭受多少欺凌,屈辱,冷眼,嘲笑,而且還是在心中充滿冤屈得不到公正對待的情況之下啊,唉,不知道他還有多少社會生存能力,我只能說400萬在當今社會,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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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心藍999
生命的時間是無價的!這個賠償數字太少,我覺得賠二十萬個億都不夠,,因為政府的亂作為不僅抹殺了生命時間這個無價的東西,它還抹殺更多無與倫比的價值,,所以,政府必須要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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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窩頭之家
又不是私人賠償,國家賠償,當然多多益善。。。可國家就給400萬,你問我樂不樂意????你是還想讓我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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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雪的傾訴
願不願意都是發生了的事,接受現實,拿著這錢好好過日子,找個老伴過完後半生,不願意找也沒關係,說的是實話,噴子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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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笨叔李牧人150813868
20年牢獄之災 換得400萬國家賠償 既冤也值 不坐牢20年 他還不一定能掙400萬呢 怎麼感覺賠償400萬有點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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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使用者9809656038558
要是說願意的人,你想想要現在給你46O萬叫你從今天開始面對天花板,失去由你願意嗎?慢長的二十多年沒這麼快就過去了。我沒錢,但我也不願意要哪種錢,人生短暫,活得開心,活得自由,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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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58492773115
沒判死刑,而且賠款了已經不錯了!以前很多案子證據不足,強行逼供,立刻執行死刑的例子比比皆是,最後發現真正凶手仍逍遙法外,被執行死刑的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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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尚若兒6
一般的人真的還接受不了殺人的罪名,要是我估計早就精神失常了。失去的青春是用錢換不回來的,儘管我是個窮人也不願意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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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慢慢的來
20年換400萬肯定不用考慮
只坐1年換20萬,出來後不影響名譽,我相信經濟困難的人也許會考慮
如果換成瑞典,芬蘭這樣的監獄坐一年,我相信會有更多人願意
揹負28年故意殺人罪名的劉忠林,1月7日上午拿到吉林省遼源市中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這份決定書顯示,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遼源市中院與劉忠林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劉忠林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60萬元,包括無罪羈押9217天人身自由賠償金262.4萬餘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97.5萬餘元。是目前國內刑事案件的最高賠償,羈押時間最長,卻是用20多年的自由時間換來的,如果換作是你,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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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願意麼?這事有願意的?我在國家賠償委員會幹了兩年多。案件很多都是這樣的情況。見到當事人沒有一個例外的,活著的來一個個要麼精神恍惚,眼神發散,要麼啥都不怕,一副大不了一死的敵對狀態。別管這些會不會賠償。這樣的餘生你會受得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