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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矢志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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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品香41
打為人之表?打聖人門徒?看什麼時候!!文革時期一點問題沒有????這不是線的事??當然天文數可以辦認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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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畫廊567
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法律理所當然應該嚴懲暴徒,應該給予教師應有的尊嚴,讓老師能夠挺起腰桿做人!如果讓教師心冷了,教育還有多大希望?民族還有多大希望?現在不是在懲治黑惡勢力嗎?不是在掃黑除惡嗎?暴徒行兇後,居然還膽敢在法庭上拿錢侮辱人,其心之醜陋,其行為之娼狂,足以讓所有善良人瞠目結舌!光天化日之下,對手無寸鐵年邁體衰的老師行兇作惡,那是十足的典型的十惡不赦的黑惡勢力惡行!黑惡勢力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這是中國到處都看得到的標語。善良的人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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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再愛一個
現在的教育也在變質,老師要求學生補課也讓很多家長傷心。馬上就要放暑假了️些教師在忙著辦補習班,怎麼就沒領導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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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亦非臺
沒有老師打學生,哪裡的學生報仇打老師?我家也算教師扎堆了,還沒見誰被自己的學生打過。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個二十年後打老師,一個不願和解坐等學生入獄。這師生倆沒一個值得同情。只是有一點,這個學生的心胸狹窄和喜用暴力,很可能來自這位捱打教師的言傳身教。這就是種惡因,得惡果。所以奉勸各位同行,善待學生,就是善待未來。我們真心以和善教化今日之少年,便可得和善之未來。不求弟子們個個成龍成鳳,但願他們人人一生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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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格局與思維模型
常某打張某,本身就是一個治安案件,被某些人高喊要判刑,這部分人大概本身就是教師吧,是不是怕常某的行為有一天加到自己身上?張某不接受和解,估計一是自己也沒那麼大的心胸,第二是被網上輿論裹挾了,不敢或者不能接受和解。
同樣作為一個30多歲本科畢業的曾經的學生,不管怎麼說張某打學生,我是相信的,因為那個時代太普遍了,但是普遍不代表就對,雖然張某打學生的行為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但是老師也該給學生說聲對不起,更何況給常某帶來了那麼大的心理陰影。
我曾經也是一名學霸,考過全縣高中第一名,但是就因為一個渣子老師,我最終只考了一個普通二本,我能理解常某的心理,我雖然沒有想過要打老師,但是對那個德不配位的老師,我一直難以釋懷。
這次打老師事件看似偶然,其實必然,正是我們這茬學生對那代老師的不滿情緒的必然發洩,沒有常某,也許會有李某王某打老師,那代老師必須給我們這茬學生一個交代。如果這次事件,加重量刑,我們會對司法的公平懷疑,也會對老師群體更加反感。
教師也只是一種職業,和工人農民營業員的職業沒有優劣之分,必須把教師這個行業從神壇上拉下來,現在已經不是精英教育的時代了,知識並不是僅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教師也是競爭上崗,您行我們就尊敬您,您不行您就趁早另謀高就,別拿什麼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種愚忠愚孝的思想來壓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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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古今336
我已回答過,此案最好是和解為上。如果和解不了,依照事件事實只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以刑事案件對待,就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師是應該尊重,是尊重有德的教師,而無德的教師及打學生的老師已成教師隊伍中的敗類,違紀,違法者,不能代表教師隊伍,正如腐敗,貪官,違法,違紀一樣,不能代表黨政機關所有公務人員及官員。敗壞師德打罰學生者和黨政幹部中違紀違法者一樣,屬個人行為,是害群之馬。把害群之馬當正直教師或國家公務人員對待,甚至標榜並混為一談是混淆是非。如果還要特別維護所謂的尊嚴,更是錯上加錯。當事老師不願接受道歉,不願接受和解,顯然體現了盛氣凌人,對自己打學生的做法還認為合理合法,毫無悔改之意,這樣的害群之馬若要助長和助長腐敗有何區別???。況且,失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碼!我已評論支援辯護律師的意見!此案若不以治案案件處理,上升為刑法案件,顯失公允!尊師重教是尊重德才兼備的教師隊伍。尊重各級領導也是尊重德才兼備正直的幹部隊伍。而不是害群之馬,違紀,違法者!法律,法官,都是起調和矛盾尋找平衡點的作用。如果出現偏向性,哪怕是無意而造成,都將激化社會矛盾。人與人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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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後來居上51982166
女士們先生們同志們,大家要知道,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道理。二十年前爹打兒,二十年後兒打人爹。家務事嗎,不要再過度討論了。收穫最大的是河南洛陽欒川,有功勞的是張同學常老師,縣教育局。這個事件對教師和學生影響最大,以後呢,常老師式的老師少了,反之呢張學生式的學生可能要多了……檢方處理不恰當的話。最後,冤家宜解不宜結!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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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遨想的翅膀
師生都有錯,老師在先,學生在後。學生給老師道個歉,老師接收兩萬道歉賠償費。兩個姿態高點行了!(兩個都要反省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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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草廳
你進了校門,老師就是父親,所謂師父,就是如此來的,那麼父親打孩子,理所當然,是孩子犯錯誤了…教訓也是應該的…但是縱然父親有多過錯,作為孩子毆打父親是極大的不孝,也是對師父的侮辱……也應該受到懲戒…來向社會說明此時的社會效應,要不懲戒,以後學生和孩子紛紛效仿毆打老師和父親……豈不是壞了我華夏文明治國得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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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矢志不移
從案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開始,打人者家人、辯護律師就一直在透過媒體發文,目的應該是為打人者的“罪行”開脫,影響司法審判。更為拙劣的表演就是當庭拿出2萬元錢,讓人轉交給被打的老師,這起案件屬於刑事訴訟案件,被打老師並沒有提起民事訴訟,而且辯護律師不應該不知道訴訟程式,說白了,想博得社會的同情,以此影響審判結果,可惜,表演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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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品香41
打為人之表?打聖人門徒?看什麼時候!!文革時期一點問題沒有????這不是線的事??當然天文數可以辦認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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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畫廊567
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法律理所當然應該嚴懲暴徒,應該給予教師應有的尊嚴,讓老師能夠挺起腰桿做人!如果讓教師心冷了,教育還有多大希望?民族還有多大希望?現在不是在懲治黑惡勢力嗎?不是在掃黑除惡嗎?暴徒行兇後,居然還膽敢在法庭上拿錢侮辱人,其心之醜陋,其行為之娼狂,足以讓所有善良人瞠目結舌!光天化日之下,對手無寸鐵年邁體衰的老師行兇作惡,那是十足的典型的十惡不赦的黑惡勢力惡行!黑惡勢力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這是中國到處都看得到的標語。善良的人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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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再愛一個
現在的教育也在變質,老師要求學生補課也讓很多家長傷心。馬上就要放暑假了️些教師在忙著辦補習班,怎麼就沒領導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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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亦非臺
沒有老師打學生,哪裡的學生報仇打老師?我家也算教師扎堆了,還沒見誰被自己的學生打過。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個二十年後打老師,一個不願和解坐等學生入獄。這師生倆沒一個值得同情。只是有一點,這個學生的心胸狹窄和喜用暴力,很可能來自這位捱打教師的言傳身教。這就是種惡因,得惡果。所以奉勸各位同行,善待學生,就是善待未來。我們真心以和善教化今日之少年,便可得和善之未來。不求弟子們個個成龍成鳳,但願他們人人一生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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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格局與思維模型
常某打張某,本身就是一個治安案件,被某些人高喊要判刑,這部分人大概本身就是教師吧,是不是怕常某的行為有一天加到自己身上?張某不接受和解,估計一是自己也沒那麼大的心胸,第二是被網上輿論裹挾了,不敢或者不能接受和解。
同樣作為一個30多歲本科畢業的曾經的學生,不管怎麼說張某打學生,我是相信的,因為那個時代太普遍了,但是普遍不代表就對,雖然張某打學生的行為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但是老師也該給學生說聲對不起,更何況給常某帶來了那麼大的心理陰影。
我曾經也是一名學霸,考過全縣高中第一名,但是就因為一個渣子老師,我最終只考了一個普通二本,我能理解常某的心理,我雖然沒有想過要打老師,但是對那個德不配位的老師,我一直難以釋懷。
這次打老師事件看似偶然,其實必然,正是我們這茬學生對那代老師的不滿情緒的必然發洩,沒有常某,也許會有李某王某打老師,那代老師必須給我們這茬學生一個交代。如果這次事件,加重量刑,我們會對司法的公平懷疑,也會對老師群體更加反感。
教師也只是一種職業,和工人農民營業員的職業沒有優劣之分,必須把教師這個行業從神壇上拉下來,現在已經不是精英教育的時代了,知識並不是僅掌握在少數人手裡。教師也是競爭上崗,您行我們就尊敬您,您不行您就趁早另謀高就,別拿什麼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種愚忠愚孝的思想來壓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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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古今336
我已回答過,此案最好是和解為上。如果和解不了,依照事件事實只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以刑事案件對待,就不能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師是應該尊重,是尊重有德的教師,而無德的教師及打學生的老師已成教師隊伍中的敗類,違紀,違法者,不能代表教師隊伍,正如腐敗,貪官,違法,違紀一樣,不能代表黨政機關所有公務人員及官員。敗壞師德打罰學生者和黨政幹部中違紀違法者一樣,屬個人行為,是害群之馬。把害群之馬當正直教師或國家公務人員對待,甚至標榜並混為一談是混淆是非。如果還要特別維護所謂的尊嚴,更是錯上加錯。當事老師不願接受道歉,不願接受和解,顯然體現了盛氣凌人,對自己打學生的做法還認為合理合法,毫無悔改之意,這樣的害群之馬若要助長和助長腐敗有何區別???。況且,失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碼!我已評論支援辯護律師的意見!此案若不以治案案件處理,上升為刑法案件,顯失公允!尊師重教是尊重德才兼備的教師隊伍。尊重各級領導也是尊重德才兼備正直的幹部隊伍。而不是害群之馬,違紀,違法者!法律,法官,都是起調和矛盾尋找平衡點的作用。如果出現偏向性,哪怕是無意而造成,都將激化社會矛盾。人與人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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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後來居上51982166
女士們先生們同志們,大家要知道,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道理。二十年前爹打兒,二十年後兒打人爹。家務事嗎,不要再過度討論了。收穫最大的是河南洛陽欒川,有功勞的是張同學常老師,縣教育局。這個事件對教師和學生影響最大,以後呢,常老師式的老師少了,反之呢張學生式的學生可能要多了……檢方處理不恰當的話。最後,冤家宜解不宜結!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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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遨想的翅膀
師生都有錯,老師在先,學生在後。學生給老師道個歉,老師接收兩萬道歉賠償費。兩個姿態高點行了!(兩個都要反省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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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百草廳
你進了校門,老師就是父親,所謂師父,就是如此來的,那麼父親打孩子,理所當然,是孩子犯錯誤了…教訓也是應該的…但是縱然父親有多過錯,作為孩子毆打父親是極大的不孝,也是對師父的侮辱……也應該受到懲戒…來向社會說明此時的社會效應,要不懲戒,以後學生和孩子紛紛效仿毆打老師和父親……豈不是壞了我華夏文明治國得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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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案件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開始,打人者家人、辯護律師就一直在透過媒體發文,目的應該是為打人者的“罪行”開脫,影響司法審判。更為拙劣的表演就是當庭拿出2萬元錢,讓人轉交給被打的老師,這起案件屬於刑事訴訟案件,被打老師並沒有提起民事訴訟,而且辯護律師不應該不知道訴訟程式,說白了,想博得社會的同情,以此影響審判結果,可惜,表演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