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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暗夜精靈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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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雲隱士
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制猥褻,殺人未遂,危害公共安全,哪一款不符合?數罪併罰,而且影響特別惡劣,被抓到了居然還敢露臉,這就是在次公然挑釁法律,應加重量刑嚴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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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我大中國1983
這個事件啊疑點重重,透過這幾天的各類版本的推測幫大家串聯一下,將各種蹊蹺進行一一推演。行兇男子是附近某歌舞廳馬仔,被打女子是該歌舞廳女服務員,因女子下班而老闆讓其下班後接待使用者,女子不願意謊稱自己來例假了,老闆生氣了讓馬仔教訓一下該女子。男子找到該女子進行暴打,期間還想驗證一下是否真的來了例假,所以影片裡出現男子拖拽女子短褲的行為。我為什麼會做出這個推測呢,因為這個推測可以解釋幾個疑點。疑點一,事件發酵後媒體發現事發地周圍一歌舞廳停業;疑點二,受傷女子被打如此嚴重,竟然只是輕微傷,在影片裡男子毫不留手,年輕力壯,有效打擊女人頭部29次。男人是花架子?女人是石頭人?影片裡明顯被打暈了,竟然只是軟組織挫傷,那地下一攤血跡怎麼來的?從女子裝束到時間點推測在歌舞廳上班的可能性很大。疑點三,受傷女子明顯不想將此事搞大,按照常理,被打了,那不得做個全身檢查,頭部被擊打那麼多次,不得住院觀察幾天?看看有沒有頭暈噁心腦震盪?相反該女子當晚就說治療好了,出了院,明顯是有人在其中做了工作,想淡化此事。疑點四,事件出了那麼久影片才洩露到網上,推測有兩種可能可能是有知情人覺得這個事件處理的太輕率而不平,也可能是對手知道事件經過而用來整這個歌舞廳老闆。所以此事涉黑的可能性很大,諸君你們以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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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M中M生M一
做傷害人的事情果斷,動作行雲流水,顯示目標明確,思維較細密。不屬於衝動型可以做到的。此人易繼續危害社會。慎重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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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漁豐520奇臻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個人分析:女的深夜在外,肯定事出有因,男的如此暴力也是愛恨交加。怎麼追究這個男人,還要看這個女人的態度。如果女的不愛男的,可以藉助這次輿論和法律的保護不會發聲,來個金蟬脫殼擺脫男的;如果女的在乎這個男的,還愛著這個男的,肯定會選擇原諒,部分女人還會持有打是親、罵是愛的態度觀點。該女人如果有第三者的話,火上加油將事態擴大,估計是第三者最想看到的,可以藉助這次事件的炒作抱得美人歸。最後,女人一般是在乎感受的情感動物,情感是感性的,在乎的是愛,對於情感的選擇不一定要符合邏輯推理或理性判斷。看過一部外國電影,一名軍人路過,見到男人對著女人不停施暴,女人痛哭流涕,哀聲嚎叫,甚是可憐,於是軍人上前阻止干預施暴者,女人卻一把將軍人推開,指著軍人怒視咆哮,破口大罵,然後繼續接受著男人的打罵,最後軍人帶著不可理喻的心情離開,可見人的內心情感是複雜的,不可理喻的。講個親眼看到的事情,有個女孩出去回來遲了,男的到處找她,對著她大聲咆哮、發狂、辱罵,女孩卻說“他越是氣憤,我越是喜歡,很喜歡看到他氣鼓鼓的樣子”,女孩時常受到咆哮甚至暴力,都是選擇了原諒。還有親眼見證幾個家庭,男的經常對著女的暴跳如雷,大發雷霆,讓人看不下去了進行勸阻,女的卻說自家的事情不需要旁人管,還替自己的男人辯護,生活中這種家庭還很多,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兒女的成長,直到老也就慢慢和諧了。經常想,很多女人對於愛的尋求是不是透過一種原始的方式去體會才能找到?女人是築巢動物,你滿足她條件了,你把她搞痛了,她也就知足了,安靜了。就像每個女人生孩子一樣很痛,卻深愛著出生時讓她痛的孩子和男人。答案應該是這樣:痛的越深愛的越深。這次事件,還要看男女雙方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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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荒原漫遊者
設立一個新罪名“暴力侵害他人罪”,歸類為行為罪,即可解決類似案件存在問題爭議。現有的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都是結果罪,沒有結果很難定罪,實踐當中也不宜隨意擴大,為了迎合輿論勉強定罪,實際上是對法律的破壞。設立新罪名之後,可以彌補有行為無結果這類事件的法律空白,可以有效打擊相對輕微的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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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鳳浩原創
中國有些律師簡直是生搬硬套的書呆子,這影片明顯是故意毆打傷害她人,且下手之恨並致人多處受傷到昏死。最後還拖至無監視之處是否強姦還有待查證。怎麼非得將人致殘或打死才可定罪。打黑除黑嚴懲不怠,再不能讓律師鑽法律的空子,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讓人民百姓人身受到安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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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覃學鵬
這種推算不行,教訓不是這種手段,下死手致命毒打,除非是殺了全家才能下的這種毒手,天下難找這種歹徒,心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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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98816935
按損害結果輕傷沒什麼大事,頂多賠款,罰款,拘留了事。
按行為的惡劣,可怕,恐怕判個5年,10年,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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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嶠之松
八億人關注,就看大連公檢法的了。打黑除惡關鍵時候,黑不黑不敢說,惡是肯定的。
王某至少涉嫌故意殺人罪,尋釁滋事罪,強姦罪,猥褻婦女罪等數項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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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實話實說的往事如風
又是姓王的,是王兮兮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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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紅杉樹80628197
人打著背景強大,大家看招招治命,是要把人往死裡打,律師們還揹著良心堤惡人說話,要是他們的姑娘這樣,他還會這樣說呀,沒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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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果品12
這種行為說明了我們的人民並不都是善主,這就象是失信人員一樣,不給他來點硬性政策,他是不會低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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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悠然自得283610111
給受傷人1萬,公安5萬,律師2萬一切都可各方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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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使用者520603932761
女孩??????太正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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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OX空白
故意殺人,往死裡打,難道不是致對方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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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時間孛論
此案沒那麼簡單!大家可要盯緊點,別讓壞人鑽了法律的空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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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399766888翔
如果是真的在歌廳上班?那我得勸這些歌廳的女孩子,世上道路千萬條,為啥不走Sunny道?受這搬魔鬼的生活,勸女孩子站直身子,靠自己的努力奮鬥去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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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活潑鋼筆RL
我不知他們什麼關係,但我知道一般愛之深恨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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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高山流水95792
小傘長成大傘,大傘在地方指揮掃黑除惡,想想吧。
回覆列表
大連暴打事件,很多律師都說不構成輕傷不能定故意傷害罪,作為學法人,我覺得有必要說出正義之聲,這些律師要麼是學法學教條了,要麼是故意混淆視聽。
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的定性,在此引用一段:“如何甄別行為人的行為的性質,不能僅以後果為標準,不能簡單地認為,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而沒有造成傷害的就是一般毆打行為。而應符合全案情況,考察主觀客觀各方面的因素,看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傷害他人,還是隻出於一般毆打的意圖而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
本事件中監控清晰完整,整個施暴過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首先,嫌疑人明顯是意識清楚,不是醉酒或瘋癲;其次,以一般人正常認知都知道這種程度的打擊極大可能會帶來死亡或重傷的後果,嫌疑人明知這種可能後果還繼續施暴甚至故意追求這種後果,說明他明顯是以殺人或重傷的故意來行兇;再次,即使最終未達到致人輕傷以上的後果,也應該以故意殺人未遂或故意重傷未遂來定性,而絕不能單純以未達到輕傷標準為唯一理由來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簡單拘留幾天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