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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個人炒股日記

    回答可能不全面,僅談談自己的看法。

    1.搶救費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42條規定:搶救費用,是指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時,醫療機構參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有關臨床診療指南,對生命體徵不平穩和雖然生命體徵平穩但如果不採取處理措施會產生生命危險,或者導致殘疾、器官功能障礙,或者導致病程明顯延長的受傷人員,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2.墊付義務法律未規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的義務。大家可能知道這一個結論,我簡單說說背後的邏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會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這樣的認定相當於是對客觀事實的描述和專業技術鑑定,對事故原因力的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會確定賠償與否和賠償金額。因此,賠償的問題交警其實說了也不算。在交警隊,交警只能組織雙方調解,他並沒有權力強制一方賠償另一方。調解最基本的原則是自願。賠償的問題,如果調解不成那麼就要由法院判決。在判決生效之前,肇事方是否應當賠償,賠償的金額是多少都是未知數。因此,在判決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願意,誰都不能強迫他。

    3.搶救費用墊付《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以上是我們國家設定的搶救制度,其中規定了:

    a.交通事故發生後,交強險的保險人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後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如果保險人不履行墊付搶救費用義務,會受到處罰。

    b.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後,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救助基金是政府設立的基金,設立的目的就是解決搶救費用墊付的問題,其中包括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中傷者的搶救費用墊付問題。詳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財政部令第56號)》

    4.結論和題外話題主所擔心的問題,其實中國已經有了相應的制度去解決。從制度本身來說,立法者顯然考慮到了這方面的問題,既考慮到判決前兼顧各方的利益,又履行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職責。我猜測應該參考了國外的立法例。中國的問題常常在於兩個層面,立法上缺乏專業性和數字化管理的概念,往往流於道德和口號,缺乏操作性,在執行的層面華人善於通融的性格往往讓一個制度層層打折扣,流於形式或名存實亡。

  • 2 # 想贏就別喊挺

    不管怎麼說,你撞人了,本著先救人的原則,你應該墊付。

    其實也不叫墊付,這應該是支付。墊付是你沒有責任,而傷者又需要及時治療,但一時之間又拿不出費用。如果是你把人撞了,不管你事後要用保險支付還是自己支付,人家傷者等著救命治療,可沒時間等你把一切手續辦完才支付。

    如果想讓保險賠付,可以開好發票,等待報銷。

  • 3 # 小蟲blue

    之前也有回答這樣的問題。首先你是否買了商業保險?如果有商業保險則在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告知投保保險公司專員到現場協調解決事故善後處理,這樣說雖然很不人道,但現實生活中很多很多例子,除卻碰瓷等人為因素,車主在解決過程被人身攻擊的被訛詐的,對方過度治療等情況經常發生,而你卻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來避免。

    所以在車輛發生人傷事故後,首先先報警,在叫救護車來急救,然後抓緊時間聯絡自己的保險專員到現場。車主在事故現場參與事故善後容易被對方親屬攻擊,應避免與對方直接接觸,這樣很容易是矛盾激化,不如找第三方來協調解決。

  • 4 # 四川會理關羊

    開車撞了人,對方的醫藥費是否應該“先墊付”?

    開車發生交通事故撞了人,首先是電話報告交警隊人員到現場處理,接著通知120急救中心派救護車和醫生到現場救治傷者,然後通知車輛參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到場堪驗以便以後辦理理賠手續。

    交通事故發生後救治傷者十分重要,住院治療需用醫藥費,車主一定要和保險公司協商好,如保險公司先墊付醫藥費,自己也應主動去看望傷者,如保險公司不墊付醫藥費,車主應該墊付醫藥費,反正醫療終結後事故處理時會進行結算,千萬不要回避,贏得家屬的諒解,便於後續事故處理,如果躲避不聞不問不管,會引來麻煩,害了自己。

    我父親曾被車輛倒車撞到,事故發生後我們到現場時,車主已聯絡了120、交警隊、保險公司,現場處理後,車主一同到醫院預交了醫療費,父親住院期間車主主動到醫院看望,交治療費,我們一家人被他感動了,父親住了10天醫院我們主動提出出院,解決時我們也沒為難他,只要了他點營養補助費,很友好地作了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誰也不願意,車主一定要正確面對,不要躲避傷者及家屬,墊付治療費是應該的,今後事故處理時會一併納入結算的,互相配合治好傷者,以便進行交通事故的最後處理。

  • 5 # 神經質神仙

    這個就是問題所在,傷者覺得吃了虧,要訛一筆,他的理由就是你把我撞了,應該額外補償。車主覺得你都治好了,你還找我幹嘛。然後就是兩邊扯不清楚。

    然後車主基於現在的法律條款,總結出來的三不一沒有,對於車主最有利。

  • 6 # 楊小弟VLOG

    這個問題是基於司機購買了商業險,或者直接說購買了全險。

    ……

    我車子買的第三者100萬+不計免賠。如果是我發生交通傷人事故,無論責任如何劃分,我是堅決不會墊付,原因有以下幾點。

    ……

    第一點:法律上沒有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的規定,更不要說傷者當場送醫時,交警一般不會當場出責任認定書,也就無法當時確定責任範圍。因為剛送醫確定不了傷者醫藥費、賠償金額,誰墊付全憑自願。我選擇不墊付!

    ……

    第二點:我不會毒駕酒駕等導致保險不理賠的情況發生。我買保險不僅是預防萬一,也是圖發生事故後省事、省心、省時;要不我買一個交強險就好,還買全險不計免賠幹嘛?我用實實在在的錢買的服務,為什麼不用?你有什麼事情,請找我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做法你不滿意,你大可以法院起訴,我相信保險公司有專業的律師團隊陪你。如果超過100萬額度,保險公司開始什麼時候賠,我就什麼時候賠。

    ……

    第三點:《交通法》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也就是說,如果需要墊付,可以讓交警通知保險公司來墊付。

    ……

    第四點:提前墊付的錢,保險公司可能不認可,或者只認可部分。或者直接被傷者家屬坑去,怎麼坑?最簡單的,相關材料不給你,你是無法找保險公司報賬,也就是說這筆錢,是傷者方除了保險公司賠付外,多弄的錢。

    ……

    第五點:現在人心不古,人善被人欺,一不小心就賴上你了!你永遠不知道,不要臉的人是多麼強大。你墊付,交警和傷者方會認為你好說話。我們縣城有兩個案例,案例一:小學女教師開車撞到人了,不看望、不墊付,當時本地論壇很多人指著女教師。女教師只回了一句,有事找我保險公司!最後由保險公司賠償後,傷者出院不滿足還到學校鬧,女教師壓根不理,你有事找我保險公司。傷者也知道找對方要不到錢就不了了之。案例二:司機好像是公務員,好像還無責,但是交警為了照顧傷者方情緒,商量走他的保險。最後問題來了,傷者醫藥費保險公司賠付了,墊付的錢被貪了,傷者出院後,不僅去他家門口鬧,也去他單位鬧,只咬住一句話:不是你的錯,你為什麼墊付?不是你的錯,為什麼你的保險公司賠。司機也怕影響,第一次、第二次……其實傷者壓根就沒多嚴重,輕到當場可以出院的那種。

    ……

    第六點:我怕被傷者家屬打。因為責任認定沒有出來,而且傷者是家屬親人,在他心裡就認定是你撞的人,而不是因為傷者味道法規引起的。所以,打了也白打。

    以上就是我自己的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僅限車和人,不包括汽車和汽車,因為雙方都有保險公司就更好辦了。

  • 7 # 平安銀行保險茉莉

    不要墊付,第一時間打交警,然後打保險公司,交警看到嚴重會打120的。我本人親自遇到的。電動車左轉闖紅燈和直行綠燈透過的小車相撞,人和電動車沒有事,轎車被撞破前面了。人的腳上破了點皮。如果交警事故認定的話肯定對方全責。當時問是否要去醫院看,人家說不用。我當場就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和報險。對方沒有要求賠償先離開我也走了。結果過了一個小時,就拍照過來說小腿腫了。我馬上補報案了。後來這個人又要誤工費,又要報銷交通費,又要拍B超CT要求我先墊付,說如果不墊付要整個1000元,2000元讓我難受,我拒絕了。還要算誤工費,要醫生多開幾天休息。在醫院耍賴不讓我走,我都報警110了。所以第一時間報警報案是最重要的。由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我想走公,拉監控,交警做好人協商半天讓我私了,最後談成450元私了,進行錄影。錢拿到了,這個女人就從醫院走了,也不要拍片了。我後悔了,早知道一定走公,並且全程錄音錄影曝光她,讓她知道錢沒有這麼好拿。人心叵測,你越好說話,別人越不把你當回事。必須走流程

  • 8 # 生活中的貓頭鷹

    隨著社會上不斷髮生的碰瓷、訛人事件的發生,人們的善良也受到考驗。對於撞人後,要不要墊付醫藥費而言,一些資深的業內人士,會建議:不墊付,讓傷者自己花錢治療,然後找保險公司報銷,或者去跟保險公司打官司,讓保險公司去解決麻煩。不然我們買保險幹嘛呢?對傷者也不要探望。這種建議很理性。

    只不過,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被撞的是自己呢?被車撞了,心理和肉體已經都受到傷害,還要自己籌錢治療,是不是雪上加霜?這個社會,如果是利己主義大行其道,將會是多麼冷酷無情的社會?願人世間多些溫情!人人都獻出一點愛,這世界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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