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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夢見南九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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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者樂254774952
行為有點過,可以進行法制教育,不應該罰款。我智商低,辯解是非的能力差,所以我今生不會做見義勇為的傻事,免得引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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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3262033001
毛主席教導我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見義勇為,就是俠肝義膽,狹路相逢勇者勝。其實就是個勇,沒勇人膽卻,說有止不住,什麼是過擋,那不是稱東西,多了減點,少了添點,那就只能觀看了。就是有點過擋,也不應罰款。請大家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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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你給我快一點
之前好像回答過有關見義勇為類似的問題。
我說過,我提倡的見義勇為是見義智為。看了標題的大家夥兒很容易被這標題誤導,感嘆做好事被處罰,這很坑爹。一開始,我也覺得怎麼做了好事還會罰錢呢太寒心了吧。直到讀了詳細的問題描述,我才知道,凡事都是有因有果的。店老闆,在見義勇為之後,超過了應該把握的度,也就是公安機關所說的,制止違法行為後仍踢打猥褻男。
當然,猥褻男如過街老鼠,人人得而誅之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今社會,你要是想替天行道,代替法律懲罰猥褻男,你怕是大俠夢還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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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路上慢慢走1
我就想問一下跟女孩在一起的父親丈夫兩個男人還用飯店老闆出手?他倆死了嗎,還是已經跪下正在給人渣磕頭。悲哀的女孩不是受到驚嚇是對這倆男人徹底寒心了。根本輪不到飯店老闆出手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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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累了倦了懂了6077
我個人覺得吧以後少管閒事,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你見義勇為一次就是200元,照這樣下去你會負債累累的。負債不可怕怕的是可能還會面臨牢獄之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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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天好好呆地
不要誤導別人,其中有個情節是猥褻男被制止猥褻行為後繼續被店老闆毆打,這明顯就超出了見義勇為之外了。如果被打的猥褻男反咬一口店老闆也受不了,警察對於店老闆200元罰款某種意義上說變相保護了店老闆。翻一翻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應該怎麼處罰。200塊就是走了個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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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無各之輩
罰兩百太少了!應罰他傾家蕩產!再判十年八年的!誰叫他不長記性多管閒事?就自已家的人被壞人欺負了你也不能踢他!他們這些人有專門的法律和警察保護的!這也不懂?蠢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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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湖龍井325
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躲得越遠越好,在蛇鼠一窩的現實裡,先保護自己是最明智的,追小偷都能被索賠還要負刑事責任的年代,見義勇為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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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意島會理財
這個事就是活生生的展示了:救人英雄先流血後流淚!
第一:當天晚上,當猥褻男搖搖晃晃光著膀子來到火鍋店時,作為老闆,就引起了警覺,一直注意著他的舉動。當猥褻男對女生突然襲擊時,老闆也是第一時間衝上去的。這個老闆反應還算是很靈敏的。
第二:猥褻男兩腳夾著受害女生,一手壓著她的脖子,一手捂著她的嘴,事發還是很緊急的,老闆和周圍的人在跟猥褻男拉拽過程中,勢必會有摩擦受傷。
第三:雖然女生被救起被遠離現場,猥褻男倒地不起,後來老闆實在是太氣憤了,想到大庭廣眾之下,猥褻男竟然在自家的飯店內猥褻傷害自己的顧客,就有狠狠補上一腳。也就是這一腳,事後被警方認為是多餘且有故意傷害的嫌疑,就對其作出了200元的罰款處分。
第四:事情卻並沒有完。誰知道碰到了混賬的一家人,這個猥褻男的家人三番五次的來到飯店找老闆的麻煩,聲稱要對兒子進行傷情鑑定,最後要老闆作出賠償並登門道歉!你說說這年頭,當個好人這麼難,做個好事這麼難!
第五:事情發生後,網上的聲音也是褒貶不一,當然絕大多數的人還是覺得店老闆算是見義勇為,畢竟猥褻男喝了酒,衝動之下做任何事情也是不可預料的!受害者一直不滿意警方的處理結果,說是會上訴尋求正義和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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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快樂的葉子QT
警察都說了,見義勇為罰200,誰還會覺得錢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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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瀟灑晚風wQ
今後最好離見義勇為遠一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節省二百元交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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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雲流水1672830
還能怎麼辦。碰見事躲遠點,不是我冷漠,是真的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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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奮鬥的小猴哥
每次見義勇為 我兜裡會揣300塊!200罰款,100打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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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優閒君
好好習武。再遇到壞人要麼不出手,要麼就一腳踢死!重點是就踢一腳!讓壞人永遠沒有第二次犯罪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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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霧中燈火
這件事告訴我們,遇事要動口不動手,大喊住手,住手,停,停,不要,不要,不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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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宇航66666
見義勇為應該獎勵,不是受罰,以後有誰敢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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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為你而停留7
助長了罪犯的氣勢。傷了見義勇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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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雪山61651871
社會責任,僅有的一點正能量,也會慢慢在這些事情的處理中消失,遇到壞人要笑臉相迎,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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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家216788839
我救過兩次人,以後我不管了,因為我沒錢,我只想問見義勇為你們給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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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首先第一點,一定要見義勇為,要為正義伸出援手,千萬不要防衛過當,只能控制住犯罪當事人,然後撥打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