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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ui1971

    絕對不會,首先,中國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 ,非歐美式市場經濟。國家會第一時間干涉並給予絕對的支援,早期的農村基金會涉及的金額比這個龐大的不知多少,國家還不是出面擺平。中國來自外國的競爭和打壓,具體的百度,還不是第一時間出手,真正的印證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沒事,不要杞人憂天。

  • 2 # 互金直通車

    據此,有人認為或有1200萬失信被執行人可以申請破產,將對金融機構產生嚴重影響。我認為這種擔心有點過慮了,目前全國失信被執行人總計1487.67萬人,其中包含了部分企業法人,如果這些人都申請破產而且獲得許可,那肯定會對債權人,尤其是金融機構產生嚴重影響,但是,要知道,這些人並非都符合個人破產條件。

    目前,個人破產製度尚未出臺,對於個人破產條件的規定也無從談起。但是,從個人破產製度的立法根本考慮,制度本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保護傘,而是切實免除無法回收的壞賬、呆賬,使得債權人和債務人都輕裝上陣,重新開始。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張三因為經營需要,向某金融機構貸款60萬元,但是遇到重大變故,導致資不抵債,經過法院執行後,仍然有40萬元不能償還,而且經法院認定,張三所有可執行資產已經全變賣,已經沒有償還能力,這樣金融機構的貸款實際上已經成為壞賬。

    如果沒有個人破產製度,金融機構無法核銷這筆應收資金,只能計提壞賬準備,而且每年都要進行催收,浪費成本但是毫無成效。如果有了個人破產製度,張三申請破產成功,金融機構就可以核銷這筆賬務。從這個角度看,金融機構資產更加真實,無效成本支出也會減少。

    這樣看來,個人破產製度對金融機構也不是一個壞事,所以,制度無好壞,關鍵看執行。個人破產製度如果出臺,相信制度本身不會成為失信者的保護傘,關鍵是執行過程中必須要把握好。

    我個人認為有以下幾點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一是破產人資產如何認定,重點要防止破產申請者資產轉移;二是破產判決是否公平公正,不能產生尋租空間或者惡意串通;三是債權人的權益如何保護,是否考慮引入保險或擔保機制;四是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有能力償還而設法逃避債務的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申請個人破產。

  • 3 # 毒舌財經

    欠債不還就申請破產了事?事情可沒有那麼簡單。

    首先、並非誰都可以隨便申請破產

    2019年7月國家發改委等十三部門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建立個人破產製度,逐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符合條件的消費負債可依法合理免責,最終建立全面的個人破產製度。

    看到這個訊息估計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欠錢不還的老賴們。最近幾年因為債務糾紛對簿公堂的人不在少數,不過即便大家把欠錢不還的人起訴到法院也未必有結果,中國每年經濟糾紛案件很多,這裡面有不少案件實際上是得不到執行的,甚至有的人在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後,明明自己有能力還款,但就是拒絕償還。

    面對這些老賴其實很多人也無可奈何,因為有些人很早就把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了,法院的追查系統根本就找不到他們名下的財產,所以不能透過強制措施來處置他們的財產,因此被法院判決之後,很多老賴仍然無所謂的樣子。

    目前因為欠錢不還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數已經達到了千萬級別,根據最高法院公佈的資料顯示,截止2018年12月底,中國失信被執行人的數量累計達到了1287.26萬。

    看到有這麼多失信被執行人,再結合個人破產製度,很多人都認為,一旦個人破產製度實施之後,那是不是意味著這1000多萬的老賴就不用還錢了呢?這樣一來這些老賴欠金融機構的錢是不是不一定的風險,金融行業會不會受到衝擊等等。

    事實上,即便未來中國推出了個人破產製度,但並非誰都可以隨便申請破產,申請破產必須經過法院的稽核,只有法院透過調查之後認為申請人符合破產的條件才會允許破產,否則是不會透過破產申請的。

    而破產條件一般都不會太低,肯定比較苛刻。 比如有些地區要求債權人可以就一筆或者多筆到期債務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但該到期債務中的某筆債務數額或某幾筆債務總額必須大於或等一定的金額或某個已事先約定的金額;此外該到期債務經過審計確定,並且沒有經過抵押,該到期債務存在債權人不能清償的可能性。另外債務人只得因其無法清償到期債務而提出破產申請;在提出破產申請時,債務人應當提交資產負債情況說明書,說明書中應當載明債權人的詳情、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其他負債的詳情、債務人資產的詳情以及其他材料等等。

    這意味著,個人申請破產的前提是確實沒有能力償還到期的債務,而這些債務必須經過審計來核定,如果法院認定申請人確實無法償還到期的債務才會下達破產令。

    其次、要不要申請破產老賴得先把破產的後果想清楚

    破產一般都是迫不得已的最後選擇,但凡有希望的人都不會選擇破產,因為破產的後續影響是非常大的,比如生活工作等各方面都會有很大的限制,不能進行高消費,不能購買房產等資產,不能申請貸款信用卡,不能擔任公司董事等高階管理人員,子女不能就讀貴族學校等等。

    此外,在申請破產之後,在觀察期內個人銀行賬戶的錢只能用於基本的家庭開支,多出的錢仍然需要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即便觀察期過了,個人的生活工作不再受到各種限制,但是有破產記錄的人不論是跟金融機構合作還是跟其他合作伙伴合作都會處處受限,到時很多工作都沒法順利開展。

    所以申請破產並非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並不是說破產了債務不用還了,就當啥事沒有發生一樣。對於很多人來說,申請個人破產的後續影響是非常大的,所以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會考慮破產。

    因此,即便未來中國真的推出了個人破產製度之後,我相信真正申請破產的人應該不會太多,這樣對金融機構來說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因為就算沒有個人破產製度,金融機構也同樣有不少壞賬沒法收回,但只要這些壞賬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內,那金融機構仍然可以正常執行。

  • 4 # hnzzyhx219

    現在企業破產問題還非常多還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還是重點解決解決企業破產問題吧,因為現在的眾多企業主和私人有什麼區別?

  • 5 # 待完善2121

    一千多萬老賴可以申請破產,會對金融系統造成致命打擊嗎?

    可以肯定告訴你,不會對金融系統造成致命打擊。

    目前中國公佈的失信人數還1480餘萬人,已執行了400餘萬人,除了最近公佈沒有開始執行的,還有近千萬人多數是暫時無法執行的。

    在這近千萬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企業倒閉的,也有一部分是三角債引起造成的,還有一些非法集資、賭博、天災人禍、因命致貧等原因形成的,當然,也有一部分是故意騙錢不還,或是債務糾紛對法院判決不服,拒絕執行的。

    國家主要是針對因企業經營失敗而倒閉的這些企業主、股東,針對的是誠信經營,因大環境惡化或經驗不足創業失敗,引起企業倒閉,傾家蕩產的這類人,讓他們申請破產,減免債務,東山再起。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老賴都能申請破產,能申請破產的就肯定不是老賴。

    為什麼對金融系統不會造成致命打擊呢?

    一、債務人破產前對銀行造成的不良貸款已經形成了,債務人不破產,這筆不良貸款銀行也難以收回,只能長期體現在不良貸款裡無法銷帳。債務人申請破產了,不會給銀行造成新的不良貸款。

    二、銀行貸款一直把關很嚴,多數是有資產抵押,能變現的貸款,真正是信用貸款難以收回的比較少。目前,國有大型銀行,規模較大的股份制銀行,他們不良貸款率都不高,都在可控範圍內。即使所有債務人都申請了破產,也只是把他們的不良貸款進行了清理整合,該銷的銷,該打包的打包,對他們不是什麼壞事。

    三、國家對銀行不良貸款本身就有預期,只要是在規定的範圍內就屬正常。借貸就肯定有風險,只是儘量把風險降低,所以才形成了一系列的完善制度。如果銀行也象民間借貸一樣,為了那點高利息盲目借貸。或象少數人認為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借出去的錢就一定能收回,那銀行真的會破產倒閉。

    四、實行個人破產製後對銀行會有更好的促進作用。促進他們更好地把控風險,加強審查,按照信用等級分類管理。當然,如象美國次貸危機一樣,銀行盲目追求經濟效益,以為房產形勢大好,對信用並不是很好的次級客戶實現零首付購房,房產形勢下滑後最終銀行不得不破產倒閉。

    五、個人破產製實行後影響最大的是民間借貸人員。這些年倒閉的企業多是競爭力不強,規模不大,銀行難以貸款,只能靠民間借貸資金維持運轉的企業。但既然個人破產將成法律,已準備實行,大家也只能認命。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其實借錢人也要象銀行一樣,借錢時就要慎重,借出去後就要做好兩手準備。別人創業的一輩子的積累都付之東流,借錢投資肯定一樣有風險。這些對少數個人有影響,但對社會有進步。個人破產也同樣會促進民間借貸更加慎重,更加規範。利息高,回報高,風險就越大,每個人必須根據自己的勢力,抗風險能力,去做自己該做的事。有錢人可以做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去當資本家,去做人上人,高風險高回報。沒有這個勢力的,就千萬不要去想當資本家,千萬不要借錢放貸,坐收差價,坐享其成,最後血本無歸,埋怨政府,埋怨社會。

  • 6 # 葉律師1

    對金融機構不是,對個人債權人是,有多少個人債權人將傾家蕩產生無可戀?嚴重毒害摧毀自古以來形成的良好誠信風尚。

  • 7 # 財會小童

    個人認為不會是致命的打擊,相反,可能還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1. 個人破產製度。

    目前中國只有企業破產法,還沒有個人的破產製度。近期,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了《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在方案中明確要研究個人破產製度,重點解決企業破產產生的自然人連帶責任擔保債務問題。

    所謂的個人破產,就是說在個人資不抵債的時候,由法院來宣告其破產,然後對財產進行清算,對債務進行調整和豁免,並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2. 破產有條件

    一聽到“債務豁免”,很多人就覺得是洪水猛獸,老賴都可以申請破產了麼?難道欠債就不還了麼?其實並非如此。個人破產製度,更多的是幫助那些沒錢還債的人好好振作起來,洗心革面,加緊還債,或者有些確實還不了的,進行一些豁免;另一方面,也是對債權人(包括題中所指的金融機構)的一種利益保護。

    比如在個人破產情況下,不用再像以前那樣四處躲債,而是可以重新創收。當然,生活和消費都要受到嚴格限制的。也許賺了5000塊,除了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比如3000塊),其餘的都要用來還給債權人。

    而對於債權人來說,一方面,以前可能不但還不了,確認壞賬之前還要產生很多的催收成本,現在至少是可以有一部分能還上了。另外,以前這些老賴的錢有可能自己藏著掖著,現在只要破產程式啟動了,債務人的所有財產,都要移交給管理人,在法院的監督之下進行管理、審計和資產評估。想要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是不可能的。所以,這樣更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3. 破產後影響生活

    從老賴到破產人,能夠有個機會重新來過。但是這樣的生活其實也並不容易,天天有好多人盯著你,管理人、債權人、法院、政府都可能在盯著你,每個月賺了錢,只能保證基本生活,對於其他的消費,都是限制的,剩下的還得要還債。即使申請了破產,生活也並不容易。

    因此,個人破產法如果出臺和實施,肯定不會稱為老賴的保護傘,也不會打擊債權人。法律本身受到多重的約束,也應該是會對社會產生積極影響的。

  • 8 # 使用者4014254498422

    如果私人都有破產法則到時後老賴比現在多一倍以上如果他開了一間企業看企業做不長久知下就把所有財產轉到第三方這裡要你法院查不到但日後他就可以歌舞昇平如果一有老賴要他們三代人來還債這樣的話古計老賴此現在少一半以上中華大地的人會鑽牛角尖太利害瞭如果企業做得好他的財產留給下一代人花你們說老賴要他們三代人還有沒有臭旺他們呢

  • 9 # 使用者16247883140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老賴“許建平”福建莆田秀嶼區月塘鄉聯星村過山1號人,坑合夥人鉅款不還,玩失蹤耍賴,可恥!此人如下

  • 10 # 樂行使者

    首先要搞清楚破產法的定義,申請破產不是債務一筆勾銷,是資產清算重組,真正失信者老賴有很多辦法可以財產轉移規避執行,所以就是沒有破產法該爛賬還是一樣爛賬,倒是這樣的老賴更怕破產法,因為破產法肯定會和拒執罪捆綁銷售,不然破產法出臺就無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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