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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民警接到一男子報警稱有人討債時,軟禁、毆打他。4月6日,民警找到男子。嫌疑人一家五口及兒子朋友,為討近200萬元債務,非法拘禁了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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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欠債不還,軟禁、毆打欠債人,雖然屬於非法拘禁,違反法律,但也是無奈之舉,值得理解和同情,但法律無情,本來有理卻變成違法,這是很愚蠢的做法!

    事件大略:江蘇徐州民警接到一男子報警稱有人討債時,軟禁、毆打他。4月6日,民警找到男子。嫌疑人一家五口及兒子朋友,為討近200萬元債務,非法拘禁了男子。

    欠債者馬某是個大老賴。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他欠了田某200萬元,竟然一分也不還。他知道,即便是田某把他起訴至法院,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但我現在已經身無分文(可能財產已經轉移),又能把我怎麼樣?最多拘留十天半個月,我還是我。

    田某的行為也是出於無奈。如果馬某欠他的是20萬、2萬,不要也就算了,是整整200萬啊。也許他要債已經很多年無數次了,他也想過起訴馬某,但即便把他起訴到法院強制執行,他早已把財產轉移走了,最多關他十天半月,還是我一分錢要不下。無奈之下,由於缺乏法律知識,便軟禁和打了馬某。

    田某的遭遇雖然值得同情,但法律無情,既然違法,就得受到處罰。很多人說,明明是馬某欠錢不還,軟禁毆打他只是為了要錢,卻被刑拘,豈不冤枉?而欠債者卻逍遙法外,公道何在?

    田某的確冤枉,但法律無情,誰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馬某欠錢,最好的辦法只能是起訴法院,然後協助法院調查馬某的財產,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

    法律無情,做事一定不要違背法律,否則吃虧的永遠是自己!

  • 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又是一起因為討債引起的債務糾紛,這不得不讓人感嘆這年頭欠債的當爺了,討債的變成了孫子,更何況現在許多老賴的做法的確讓人無比的反感,難道真的沒有辦法控制老賴這種群體的滋生嗎?

    4月6日在江蘇徐州,欠債男子因欠嫌疑人債務200萬元不還,追討未果的情況下嫌疑人一家五口對欠債人進行了人身軟禁,以及毆打進行逼債,在東窗事發後嫌疑人一家五口以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刑事拘留。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畢竟信譽才是一個人做人做事的根本,沒有信譽的人不管做什麼事都不會受到歡迎的,沒有錢還債可以跟討債人說清楚商量好,然後儘快想辦法還債,畢竟只要不是那種非法的高利貸,這種債務追債的人肯定是到了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追要,這是非常無奈的,畢竟幾百萬不是小數目。

    這件事不屬於那種非法的債務,屬於正常債務範圍,所以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而欠債人為什麼不還債,無非就是真的沒有錢,和有錢不想還這兩種,能讓追債人做出違法行為來看,欠債人應該屬於有錢不還或者是不想想辦法還錢而推脫的人,這樣才惹怒了討債人一家,從而做出這種違法極端的行為。

    再者說如果真的沒有錢,討債人應該可以從欠債人的平常生活中可以看出來,如果真的沒有錢討債人知道了肯定也不會冒著違法去做無用功了,能讓討債人冒險無非就是知道欠債人有錢而不想還所以用這種極端的行為來逼迫欠債人割肉還錢。但是這種做法是屬於不理智的違法行為,追債心切和無奈可以理解,但是做出違法的事的確不應該。

    至於怎麼解決這種欠債不還的事情,收集證據走法律途徑是唯一也是最合理的做法,只是有些時候就是收集證據這個環節比較難,而且在許多時候民間朋友之間的金錢借還都沒有留下無證來做證明的,所以像這種事情就比較麻煩了,但是一般金額巨大的情況都會有一些單據的,這些都可以做為證據去走法律途徑解決。

    在對付老賴的行為上,的確有一些做得不足的地方,使得老賴一直都沒有變少的原因,如果有專門能讓老賴感到痛感到害怕的處理方式,那相信老賴會減少很多很多,老賴滋生的土壤就是沒有讓他們感到痛和害怕的東西和方式的存在,所以才會肆無忌憚。很多時候違法犯罪的確會讓老賴害怕,但是違法行為不可取也不能做的,做了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會搭上自己,這件事就是這樣了,盲目衝動的行為讓自己付出了代價,不值得提倡。怎麼去對付老賴這種行為也變成了擺在眼前的事實。

  • 3 # 南京小不點

    個人觀點:既然欠別人錢,你就沒有道理說什麼,欠錢的永遠沒理。

    相信討債方也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200萬屬於普通人家根本承受不起的鉅債,如果是正常情況下(非高利貸)借給他的,我想這是要出於多麼大的信任,兩人關係肯定是非同一般。

    而且我絕對有理由相信,這不是第一次問他要這筆錢了,不可能第一次就全家出動,借了應該是有很久了,狗急了還跳牆更何況是人,從道德層面上來說,這也是實在沒辦法了才想到“軟禁”他,我覺得他做的不算過激,是實在沒有辦法了。

    對於“老賴”千萬不能手軟,很多時候就算是起訴成功了也難以追回外債,不得不想一些“偏門”的方法,這一家五口沒有叫“社會人”上門也算是對得起他了。

    當然了,“非法拘禁”畢竟是違fa的,是嚴厲打擊的行為,被抓也正常,警察的做法也是正確的,這裡不做任何評價!

    無論多麼信任對方,200萬實在是數目巨大,借之前得三思!社會上這樣的渣子、敗類實在太多,很有時候都是防不勝防。

  • 4 # 弓聿玉

    欠錢還錢確實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如果別人這一時確實拿不出錢,你也不能囚禁毆打,一味相逼,這就變成黃世仁和楊白勞的故事了。黃世仁向楊白勞兇猛逼債,導致楊白勞賣女兒,這是是楊白勞有理還是黃世仁有理。所以債主家五樓採取這樣方式逼債,如果逼得該男子自殺了,相信社會輿論又不知道怎麼說了。正確方法應該是透過法律手段,讓該男子賺錢,讓後透過法律直接從工資里扣。

  • 5 # 淡墨流香

    我只能對這一家5口深表同情,自己的錢借出去了,想要用的時候卻要不回來,不管你是如何著急,借錢人就是不給,你說有什麼更好的辦法把錢要回來?沒有。這一家不是不知道打人犯法,更不會不知道非法拘禁他人有罪,只是沒有更好辦法解決,無奈之下出此下策。

    我也曾遇到過相同的事情,把錢借給一個朋友,要了兩年也沒有要回來,好話說盡就是沒錢給,當時是急於給孩子買房,只好求親戚幫助湊了個首付,現在每月還要還好幾千的房貸。想起來就讓人生氣,可是又沒有更好的辦法。我理解那家人的無奈,也許他們有更急的事情要用錢。

    有的人會說,為什麼不去起訴借款人呢?其實我不是沒想過走法律渠道解決,想必這家人也要想到了,只是打官司的時間太長,就是勝訴了,也不知道哪年才能把錢要回來,社會上的老賴多的是,人家不是照樣活得好好的嗎?欠賬還錢天經地義,已經過時了,現在是欠錢不還無能無力。

    我也曾想過採取點非常手段,或者找家討債公司,又怕觸犯法律人財兩空。這家人拘禁毆打他人,肯定是違法行為,不能提倡,只是希望司法機關能考慮到事出有因,酌情處理,這一家人已經是受害者了,就不要讓受害者更加絕望了。

  • 6 # 體育哲人

    男子欠債200萬不還,債主一家5口逼債未果反被抓。對於這一問題,本人認為還是採用正當的法律手段來處理!

  • 7 # 英雄少年2020

    收債人員以綁架傷害他人身體就是犯罪了,那麼欠債人受到傷害就要債主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

    所以貸款一定要找正規的銀行貸款。

  • 8 # 光明觀天下

    這年頭,要錢難,難要錢,有多少因為要不到錢。而走上絕路,以跳樓威脅要錢,因為要不到錢而殺害欠錢者的案子也時常發生。

    時間:2018年4月6日

    地點:江蘇徐州

    事件:男子田某借錢給馬某近200萬,因馬某遲遲不肯歸還,有賴賬的嫌疑。田某一家五口及兒子朋友一時衝動,將馬某毆打,軟禁。事情敗露,田某一家五口及兒子朋友,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警方逮捕。

    首先,非法拘禁毆打,肯定是不對的。但是如果按正常方法要錢也很困難,這時候怎麼辦,有網友說找艾滋病人要,我覺得這方法挺好,開個玩笑,這個也不算正常手段。

    如果欠錢?首先你要有證據證明他欠你錢,如果他不還,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他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所以大家不要怕,只要他有家是跑不了的。

    建議欠錢者,不要拿著他人的錢,而花天酒地,要想著還錢才行,因為是相信你才借錢給你的,不要拿著他人的信任消費。如果自己真有什麼困難,好好和債主解釋清楚,制定一個還款計劃,不要避而不見,這樣只會讓大家都誤會。

  • 9 # 陳看法

    江蘇徐州,田某被馬某欠200萬元,追討未果後,就全家總動員,一家子五口齊上陣採取軟禁、毆打的手段非法拘禁馬某,反而被公安機關帶走。

    田某這種有理變無理的處境確實可憐,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其做法就在於不懂得合理使用資金,合理規避風險。

    首先,無論這筆200萬元欠款是高利貸還是朋友無息借款,都是大單,極有可能是田某一家的所有家當(不然不值得全家齊上陣),作為田某出借時就應當考慮到現金一旦借給了朋友,就一定有風險,不能為了多賺利息或講哥們義氣,押上所有的家當,一定要在不影響家庭生活的情況下出藉資金,而且要分散出借,比如說要出借50萬元,不能只借給一個人,要借給十個或二十個人。否則,一旦唯一的借款人無法還款,就會造成象本事件一樣,田某一家人狗急跳牆齊犯罪,還拉了一個朋友墊背。

    自從當了債權人

  • 10 # 喜歡寫

    把債主逼到被抓的地步,可見欠錢者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架勢!如果你稱老賴第二,那無人敢稱第一!

    200萬什麼數字,對於錢難掙的人來說,是龐大的數目,是血汗錢。能借給你,說明你們的關係不一般,對你有情有義,也信你是誠信之士。然而到期你卻不還,相信債主對你應該寬限過,然你屢次不還,你真是賠了個底朝天,還是你有錢不還?我確信你是有錢不還,哪怕你還少部分,都不會把人逼到對你軟禁的地步!結果把債主氣得,對你進行辱罵毆打!最後東窗事發,債主被抓起來了!可謂是欠錢者把債主逼成了犯罪之人!這回欠錢者得意了,你憑一己老賴之力,成功地把這家人繩之以法!

    債主這一家子,有錢不還卻實氣人,但無論怎樣咱不能犯法。非法囚禁個人,剝奪人身自由,犯了刑事案件!你說後悔了,可人生沒有後悔藥,必須為你的行為,付出法律責任!我想問問:“知道你為什麼會有今天的被動局面嗎”?你遇人不淑,太相信對方!結果朋友做不成,錢也沒要回!有句話:“君子之交淡如水”,關係不要走得太近,可能你就不會礙於情面把這麼大筆金額借出!

    借給人200萬,相信你們中間有欠條等相關手緒,對於這樣的老賴,應採取法律的手段追回,若老賴不履行,法律會強制執行,比如凍結財產等!要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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