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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滴水穿石——鍥而永恆

    你和老婆離婚尚有幼兒雙方都想要?比較合理的判定應該先把幼兒給女方照顧,因為小孩子在哺乳期由女人照看比較適合,你可以保持探訪權利,並要按時給予一定的生活費,參考婚姻法條款,也許數量以雙方協商為準,因孩子是無辜的!雙方有義務把孩子培養至15週歲後,孩子有自主權願意跟誰生活都可以!

  • 2 # 十二鋪的掌櫃

    這個問題要咱們從這幾個方面來探討一下。

    首先,要自問一下離婚的原因。

    雖然說愛情裡沒對錯,但婚姻出現了問題,一定是值得雙方去反思的。如果女方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誤,而她又不打算放棄孩子的話,你恐怕是很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因為,原則上來說,三歲以內的孩子都是傾向於判給母親的,三歲以後才會結合經濟、健康成長等因素判定。即便女方是原則性錯誤,但不涉及犯罪的,也是傾向於判給女方。

    其次,考慮雙方的綜合實力。

    如果非離不可,那就站在孩子的角度就為他考慮一下吧。心理學上說,孩子在六歲以內是非常依賴母親的,跟母親分離會對他造成心理上的傷害。但如果女方很沒素質,對於教育孩子毫無益處,並且在經濟上也沒什麼優勢,那麼孩子跟隨父親無疑是個好的選擇。如果男方各方面都比女方優越,可以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給女方談判一下。天下父母心,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談判,還是可以爭取女方的一些同理心的。但這個時候要記住,如果女方僅僅是經濟條件不太好,文化程度稍比你差,但她對孩子是全心所愛,有一套自己的教育心得,建議你為了孩子,不要去爭。

    最後,夜深人靜的時候喝一杯酒吧。

    怎麼說呢,只有夜深了,整個人才會沉下心來想一些事。你說快要離了,這就是說,還沒有離。那麼,是不是一定要離呢?看得出,你很愛你的兒子,那麼老婆呢?

    我做一回勸和不勸分的俗人。

    如果是因為爭吵,是因為她不懂你,你也看不透她;如果是因為她脾氣變得暴躁了,不像以前那樣可愛了;如果是因為她邋遢了,不再那般水嫩漂亮。那麼,抱抱她吧。

    女人是個很感性的動物,你對她暖,她就是輕柔流動的水,你對她冷,她就是堅硬冰冷的冰。

    孩子一歲三個月,正是婚姻的危機期,有多少夫妻都是在孩子出生後爭吵不斷,然後挺不過孩子兩歲就離婚了。這個時候其實是因為女方太累,太疲憊,太缺愛,太敏感。作為丈夫,只需要多多的關愛她,就可以順利挺過這個階段。

    離婚的後果是什麼呢?

    其實,大人還好,大不了就是你再找個老婆,她再嫁個老公,有個傷心的路程,以後就當做談資了。

    孩子呢?他需要用一輩子修復自己的創傷。

    馬伊琍曾有一句火爆全網的話:戀愛不易,婚姻更不易,且行且珍惜。

    願你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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