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資金範圍。中央財政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的資金(即中央直達資金)包括特殊轉移支付資金、抗疫特別國債資金、部分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部分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部分直接惠及企業和保障民生的轉移支付等。
2.規範直達資金使用管理。一是嚴格按照資金支援方向和支出範圍使用直達資金,不得擅自改變支援方向、調整支出用途,不得隨意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二是直達資金要點對點支付到最終收款人,不得采取現金方式支付,不得違規將資金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
3.加快直達資金使用。區財政督促專案主管部門儘早完善專案立項、可研、環評等前期要素,依法依規抓緊辦理開工手續。專案單位要抓緊落實建設條件,確保在9月底前開工建設,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確保如期保質保量完工投入使用。
4.加強直達資金監管。一是及時錄入監控系統。區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總收發崗工作人員要加強對系統中下達的上級直達資金指標的監控,及時將指標流轉至相關科室。各支出科室在直達資金使用後第一時間將使用情況錄入監控系統。二是建立直達資金使用臺賬,全過程監控資金使用情況,確保每筆資金流向明確,賬目可查。
5.做好直達資金資訊公開。區財政要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直達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情況,並及時將有關分配情況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6.加強直達資金績效管理。用於抗疫支出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要做好全過程績效管理。在執行過程中,區財政按照有關要求組織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開展績效執行監控,確保資金投向符合政策規定。
1.明確資金範圍。中央財政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的資金(即中央直達資金)包括特殊轉移支付資金、抗疫特別國債資金、部分均衡性轉移支付資金、部分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部分直接惠及企業和保障民生的轉移支付等。
2.規範直達資金使用管理。一是嚴格按照資金支援方向和支出範圍使用直達資金,不得擅自改變支援方向、調整支出用途,不得隨意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二是直達資金要點對點支付到最終收款人,不得采取現金方式支付,不得違規將資金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
3.加快直達資金使用。區財政督促專案主管部門儘早完善專案立項、可研、環評等前期要素,依法依規抓緊辦理開工手續。專案單位要抓緊落實建設條件,確保在9月底前開工建設,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確保如期保質保量完工投入使用。
4.加強直達資金監管。一是及時錄入監控系統。區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總收發崗工作人員要加強對系統中下達的上級直達資金指標的監控,及時將指標流轉至相關科室。各支出科室在直達資金使用後第一時間將使用情況錄入監控系統。二是建立直達資金使用臺賬,全過程監控資金使用情況,確保每筆資金流向明確,賬目可查。
5.做好直達資金資訊公開。區財政要向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報告直達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情況,並及時將有關分配情況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6.加強直達資金績效管理。用於抗疫支出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要做好全過程績效管理。在執行過程中,區財政按照有關要求組織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開展績效執行監控,確保資金投向符合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