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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魚在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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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高不可沉默
血汗工廠應該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在完成資本原始積累以後這是必須要完成的事情。當今時代科技發達生產力空前提高,為什麼勞動人民就不能少加一點班,多收入點多享受生活呢?現在的情況跟過去是不同的,過去生產力落後,現在是生產力過剩,減少工作時間,提高勞動階層收入,這樣才能擴大市場經濟才會持續健康發展下去。天天加班加點生產,生產的產品不好賣就大減價大甩賣,表面上消費者得到了實惠,實際上每個人即是消費者又是生產者,表面上做為消費者佔了便宜,可做為生產者來說你的勞動力貶值了,可人家老闆可不管你那麼多,我失去的你們都要加班補回來。
超時加班其實是經濟體低效的一種病症。打個比方,假設一個工廠生產產品,為了提高銷量推行薄利多銷,而且行業內部肯定不只一家這樣的公司,這樣一來社會上生產的這種產品就會嚴重過剩,做為老闆可以把價格的損失透過提高產量和加班的方式轉移出去,可是做為勞動者群體來說,他們的勞動力貶值了,一旦勞動群體財富積累的速度所形成的市場無法消化過剩的產能,經濟危機將無法避免。未來應該減少工作時間,提高勞動階層財富積累的速度和體量,提振內需,讓利與民,提高老百姓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毫無疑問現在還靠加班靠血汗工廠的模式是愚蠢的,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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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色的憂傷
一天8小時,一週工作48小時,非常的正常,一週工作6天,單休日。越南工作水平,在胡志明市比較高,平均每月2000~2500元,不是美元是人民幣,越南也存在高收入人口,有700萬人的月收入超過5000人民幣,屬於高收入人口。越南的摩托車4500多萬輛,高收入人群才買小汽車。
越南農村和城市差別巨大,城市發達農村落後,貧富差距巨大,而且交通堵塞嚴重,黑惡勢力猖獗。 越南人學法華人,不喜歡加班,喜歡遊玩兒,有錢就花,沒有儲蓄概念,一般人不買車,不買房,不存款,特別是年輕人崇尚自由,沒有遠大的理想,只圖眼前快樂,不可能為了一套房辛苦一輩子,沒有房貸壓力,活得瀟灑,所以即使工資沒有很高,幸福感也很強。越南人的年收入平均在1.7萬人民幣左右,每月工資也就不到2000塊,甚至很多人也達不到這個平均值,在越南人買房和中國普通人買房一樣困難,甚至比很多華人還難。一般越南人工作50年才能買一套房,大多是住著舊房子,不買房也沒有還貸壓力,稍微有點錢,就感到很幸福,甚至想享受西方的那種休閒方式生活,這是小富即安,自我滿足的現象,也就是井底之蛙的思維。它不像資本主義國家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可以抗拒經濟風險和經濟危機,稍有風吹草動,越南經濟就發生嚴重動盪。反觀中國,一週工作5天,年輕人有奮鬥的動力,想加班多賺一些錢,有巨大的壓力。也並不是沒有休息日,有錢才能享受更好的生活,買好的房子,高檔轎車,出國旅遊,不加班不工作哪有錢?再過10年20年,華人的潛力不可限量,到時候全世界都是華人,甚至華人到越南人買房,羨慕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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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務新觀察
越南正走在“世界工廠”的路上,此時國會透過修訂的《勞動法》,規定每週上班時間48小時,一年下來加班不得超過200小時,這對於保障勞動者的權益來說,是有了法定的意義。與此同時,也有利於提高未來越南“世界工廠”的國際地位。
不過,人口超過9600萬的越南(2018年),青壯年勞動力就有近7000萬,這是它們的勞動力資源優勢(很多企業在越南設廠也是看重當地廉價勞動力),但由於越南經濟總量GDP去年全年只有55352670億越南盾,即2499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6萬億元(與中國的廣西省差不多);人均GDP方面,越南2018年的人均GDP約為2540美元,比之我們的9800美元來說,相差7000美元以上,相當於越南人均加上伊朗人均GDP(約5000美元)、印度人均GDP(2300美元)之和才約為我們的平均水平。
正因為越南人均水平還較低,長期以來,當地勞動者渴望加班來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以此來改善生活品質。這與我們國內在十多年前的勞動力狀況很相似,大家普遍對於加班提高薪水及收入沒有疑慮,直至今天也不乏其人。但大多數人如今卻已經不喜歡“996”工作制了,或許還討厭加班。而越南人剛剛開始享受“世界工廠”帶來的紅利,勞動者願意透過辛勞換取更多回報。
因此越南國會修訂《勞動法》這恐怕擋不住越南人加班的熱情,因為去年越南人均月收入僅為900元人民幣,月薪過2000元以上的屬於少數,月薪過5000元人民幣的高收入階層在當地更是少之又少。
之前越南勞動部門曾經建議總理報請國會審議修訂2012版勞動法之年度勞工加班總時數,為了響應企業及勞工希望加班來改善其薪資所得之建議,規定上述企業勞工每年加班最多可至600小時,將適用於一般作業及特殊行業之勞工。
這樣以來,在新修訂的加班時限面前,越南企業就得為勞工“合理合法”加班尋找恰當的機會,我認為是阻擋不住的,因為誰也奈何不了那“渴望提高薪水的眼睛”。我們不是也說推遲退休年齡的趨勢已經不可避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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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肥崽之父
在低技術含量的訂單裡你要想搶到單要麼是壓低價格,當價格壓無可壓的時候快速交付也是有力的競爭武器,壓價格就是壓成本,低人工就是優勢,壓縮交付時間只能靠加班,第三世界國家沒有技術沒有錢要想提升競爭力那就只有靠血汗工廠等掙了錢提升了技術才有可能擺脫這種低附加值的產業進行所謂的產業升級,若一個第三世界國家不能很好的認清自己的地位而出臺不適宜的勞動法其結果就是斷送自己僅有的競爭機會裹足不前讓自己永遠淪為第三世界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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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法超越的足跡
看什麼啊,是別人又不是我們,越南在勞動改革的方面已經走上了西方資本主義的路子,經濟學習我們而他們勞動學習西方,對於越南這個提議,他們的透過率高達90%,說明了在勞動壓力上面來說,他們的認知是一致的,在經濟發展和民眾核心問題上面,他們選擇了民眾利益這一邊。
一個星期上班時間48小時,也就是說六天八小時,一年加班時間不超過200小時,平均下來工作日一天加班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這個工作時間基本上可以說和西方國家的上班時間接軌,工作制度基本上已經靠近西方模式,當然對於越南的經濟來說沒有加班和控制加班,對越南的經濟肯定會受到影響,效率會下降很多。
當然只需要選擇和舍取,選擇經濟效率發展優先就會傷害到民眾的利益,選擇民眾的利益就要傷害到效率的經濟速度,在這種抉擇下,越南以絕對的壓倒性優勢選擇了民眾利益優先,不得不說越南政府的這個做法肯定會獲得民眾的支援,只是工作時間下降收入會不會跟著下降,這個就沒有過多的說。
如果上班時間減少了同時也導致了民眾收入減少,那很有可能最後還會有一次大的修改,那就是工資待遇不變或者提高的前提下減少上班時間,或者是重新迴歸靠上班時間多少和加班多少來獲得高工資的路子,所以說現在越南剛剛透過的這個法規應該還會有不少修改的地方,現在只能算是初步的框架。
越南政府把民眾的幸福福利放在了經濟利益的前面,以越南現在的經濟實力,原本是不應該做到這樣的,畢竟越南只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遠遠比不上西方發達國家,民眾高福利的前提是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做基礎支撐,但是越南目前來說根本沒有這個實力,雖然說這些年越南的經濟發展很快,但是都是靠廉價勞動力獲得的,沒有了廉價勞動力,越南註定沒有拿得出手的東西來支撐經濟和科技。
所以雖然說越南政府對於老地法修改上對民眾的基本福利進行了優待,但是這也只是討好民眾的一種方式,不過至少也說明了越南政府對民眾的一種關心,不拿犧牲民眾幸福感來換取經濟發展,雖然說勞動法的修改不一定能獲得幸福感,但是至少越南政府在這上面的一種態度讓民眾看得清清楚楚,這一點就已經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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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中史記
其實作為一個正在快速發展的發展中國家,民眾還是保持一定的“努力拼搏”為好,所謂一週48小時工作,也無可厚非。
就拿我居住的城市江陰為例,本地民營企業大多為單休,外資企業一般是雙休,正常來說,一個單位能保證每週休息一天也算不錯了,不過為了多掙錢,身邊的很多人,包括我在內,都會主動選擇第二份甚至第三份職業或者兼職,不管是置業投資還是做做散活,形式很多,箇中辛苦只有自己才知道。
其實從某種角度來說,真正想為自己的職業生涯發展考慮、或者說真正想多賺錢的人,上至企業家老闆,下至碼農設計師,有多少人會去“主動享受”一週40小時工作制呢?
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人,能過上“經濟自由”的生活的,有多少人在乎過一週工作多長時間呢?
而放眼亞洲,戰後日本的崛起、南韓的騰飛、新加坡的發展、中國的崛起,近年來乃至越南的起飛,在他們漂亮的經濟資料後面,其實都是創業年代,一代代父輩沒日沒夜辛苦積累的成果。
歐美髮達國家,在他們發展的年代裡,一代代勞動者也是相當辛苦的,上世紀的美國夢,說是夢,其實就是不斷辛苦打拼、贏得自己的一片天空、最終實現理想的過程而已。
在這次越南國會投票過程中,兩種聲音一直相持不下,一種說堅持每週工作時間48小時,並允許一定的加班時間,因為很多民眾希望延長工作時間以賺取更多的收入,畢竟越南目前核心的產業大多是計件工資式的勞動密集型產業;而另一種聲音是要求減少工作時間,因為世界的主流是每週40小時工作制。
當然,最終的表決結果還是贊同每週48小時工作,勞工全年加班時數不得超過300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
根據越南勞動部的資料,2019年第二季度,越南就業人數約為5460萬人 ,其中大多為青壯年勞動者,全國失業率約為2%,這個資料算是比較不錯的了,近年來不斷湧入的外資企業,給越南帶來了充分的就業市場,而民眾的充分就業,又能使得整個社會保持一定的穩定。
未來若干年,隨著越南經濟的不斷髮展,每週40小時必然也會逐漸的鋪展開來。
目前越南的人均GDP約為2800美元,差不多相當於我們2006年到2007年的水平,這個階段,正是需要“加油努力幹”的時候,辛苦一點,也算為國家、為下一代多創造一些財富和幸福生活吧。
至於法案規定的加班時間,每年不超過400小時,其實就相當於一個人平均每天工作時間的上限為9個多小時,這個也差不多,畢竟能適當地多賺點錢補貼家用,但如果超過十個小時,時間久了,對個人、家庭都沒什麼好處,任何人,還是需要平衡工作和家庭的。
任何人,為了幸福生活,還是要多努力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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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道聽陳說
越南作為一個東南亞國家,由於不斷承接發達國家產業轉移的緣故,最近十多年的經濟發展成果,還是比較顯著的,但是由此也帶來了很多經濟發展的“併發症”,比如勞動強度過大,加班時間過長等問題,對越南的經濟社會發展, 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響。
因此,越南政府在2019年11月20日,就制定越南勞動法修正案進行了國會表決,最終該議案以90.06%同意的結果獲得透過,將從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透過新的勞動法修正案,對於越南政府以及越南國民而言,很顯然是一件大好事,因為這讓越南國民在正常的工作用,找到了合法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律依據。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裡,由於越南國內法律方面的缺失,導致很多在越南國內投資建廠的商人,無序得增加旗下工人的勞動強度,結果導致其國內的產業工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足夠的保障,同時也讓越南背上了血腥工廠的名頭。
正是出於這方面的考慮,越南政府早在1992年,就出臺了越南勞動法,然後又在今年11月20號,投票透過越南勞動法修正案,而制定這些法律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制定勞動法,有助於國民經濟的有序發展。在二戰結束之後,世界各國對於本國經濟的有序發展,開始變得越來越重視,其中最主要的幾點,除了加強本國生產技術革新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目標,就是要確保本國勞動者的合法利益。
因為無論哪一個國家,勞動者才是國家經濟發展的原動力,如果勞動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就會導致國內黑工以及無序加班等情況盛行,雖然這樣做會在短時間內繁榮國家的經濟,但是總長遠的角度來看,這麼做的後果對於國民生產可持續發展,起到的確實一個固澤而漁的效果。
所以越南政府如果想要保證本國經濟有序增長,就必須要制定法律保護本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也是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制定本國勞動法的主要動機。
二是制定勞動法,可以避免發達國家對自己的指責。隨著發達國家國內的企業出於利潤上的追求,開始將企業轉移到低成本的不發達國家進行生產,這對於那些發達國家經濟而言,實際上是相當不利的,原因就是這些企業轉移之後,會導致發達國家的產業工人面臨失業的危機。
此外,由於不發達國家在資源成本和人力成本上,對發達國家的產業具有極大的優勢,使得生產出來的同樣產品,不發達國家的產品成本要遠低於發達國家生產出來的產品,這就導致了不發達國家生產出來的產品,更具有價格上的競爭優勢,並對發達國家的產品形成擠出效應。
這種情況的出現,對於發達國家的產業佈局的破壞,實際上是十分嚴重的,而發達國家對於此做出的反擊,就是利用不發達國家在法律體系上的漏洞,在輿論上指責他們開辦的是“血汗工廠”。
所以越南政府制定勞動法,在保障勞動者合法利益的同時,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同樣是為了避免在國際上,遭受發達國家相關行業指責的目的。
畢竟在國際市場競爭中,發達國家在很多領域都佔據著競爭優勢,越南政府如果不想遭受損失,唯一的做法就是努力完善自身的權益保障體系,儘量減少讓發達國家找到指責自己的理由。
因此,對於越南政府而言,制定越南勞動法修正案,對於本國工業生產的合理發展,起到了一個十分積極的作用,這種作用不僅僅對於國家的長遠發展有利,而且也會讓本國的產業更加有序的參與國際競爭,這對於一個正常國家而言,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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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那年那月那兵說
平心而論,越南此次修訂的勞動法的確是個進步,如果僅此紙面資料來看,每週工作48小時,且全年加班不超過200小時,對當今社會的越南來說無疑標誌著是一種進步,但也僅此而已。為什麼這麼說呢?目前越南和印度一樣正在成為世界新的製造中心,也就是說越來越多的製造業正在從經濟發達地區逐步遷移到越南這樣的國家,這無疑能極大的促進越南的經濟發展,但同時也不可避免的給越南的一線工人造成勞動強度過大的壓力,而越南修訂新的勞動法,其初衷自然是為了保護越南工人的合法權益,問題的關鍵是法律有了,如何去落實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法律從來不是寫出來擺著看的,法律要有完備的執行力來落實才能稱其為法律,而依越南目前的投資環境來看, 越南很難真正落實新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既然落實不了,難道越南的新勞動法只是寫給某些西方國家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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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厚何
越南透過這個勞動法是內外交迫的結果,並非其政府心甘情願的。
外,是越南和歐盟在2019年6月30日簽署《越南-歐盟自由貿易協定》。這個從2005年開始談判的自貿協定之所以談了14年,癥結就在於幾個歐盟方面的“高要求”越南感到不能做或做不到,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工會組織法”和“勞動法”,要求越南可以自由組織工會,勞動標準要向“國際標準”也就是歐盟認可的標準看齊,否則就不籤,越南政府當時認為,勞動力成本較為低廉,是越南最大的後發優勢,不能輕易捨棄,所以討價還價折騰了十幾年。
但近來隨著跨太平洋自貿協定(TPP)因為美國單方面“退群”而不再那麼吸引人(越南想加入是因為作為出口國,期待一個開放而龐大的市場,美國一退群TPP就成了一堆出口國的組織……),越南迫切需要和一個大型經濟體簽署自貿協定,而且這個大型經濟體還不能是中國(哈哈哈),相對於“特不靠譜”,歐盟要價雖高也還是相對比較有希望的,於是就在這個關鍵問題上讓步,此次《勞動法》的修訂就是讓步的具體表現——雖然按照歐盟的看法,這還“遠遠不夠”,但越南政府恐怕也實在不可能把步伐邁更快了。
內,則是工會的壓力。
2012年6月,越南透過修改《工會法》,並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據新版《工會法》,越南允許職工自由組織工會。這個新版《工會法》是當初越南為了滿足加入TPP(老版TPP)的門檻而硬著頭皮透過的,但透過之後,越南就進入了一個工潮頻發期,工會成員為了加薪、增加休息、增加勞保福利和減少加班不斷掀起工潮,此次《勞動法》的新修訂,也是工會壓力使然。而且工會對這點成果並不滿意,已經放話要“繼續鬥爭”了。
我曾經在談論越南“能否成為下一個製造業大國”時說到這件事,指出因為這內外夾攻,越南的勞動力成本優勢將很快蕩然無存,這在其國內市場尚未充分啟動、產業也還沒來得及升級的情況下,是相當被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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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國會第八次會議於11月20日通過了《勞動法(修正版)》,贊成率達90.06%!
修訂的勞動法規定:關於正常工作時間,新版《勞動法》規定: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國家建議用工者實行勞動者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關於最大加班協議框架擴大的規定,用工者可在徵得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要求加班,日加班時數不能超出一天正常工作時間的50%,一個月不能超過四十小時,一年不能超過兩百小時。
此外,紡織品服裝、皮革鞋類、電力、電子產品、農林產品生產和加工、鹽業、水產等領域的勞動者加班時間一年內不能超過三百個小時。
小魚有話說1、受法國文化影響,越南當地工人對於“錢”並不十分熱衷。越南人普遍缺乏存錢意識,不願意加班。
2、越南人屬於享受型生活方式,很多年輕人工作賺的錢,大部分都用來吃喝玩樂。更加追求眼前的生活,當然這也與越南普遍生活壓力較小,不需要為了房車辛苦到老。去過越南的朋友都知道,早上8點,你就可以看到小公園旁邊越南人在喝咖啡。
3、越南雖然是社會主義國家,但很多制度在學習西方國家,民主化程序也在加速推進,據說2020年越南還要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