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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李說事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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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毛2002
這種問題在你和男朋友沒有確定戀愛之前,就要考慮的首要問題。 既然你選擇了離婚男人做結婚物件,就要接受他過去的一切。他不是小夥子,這是既定事實,又何必對於他的房子和孩子過於糾結,耿耿於懷呢。沒有這個心理承受力,不如及早分手。
倘若你真心愛你的男朋友。男方家裡有房,可以重新裝修佈置你們的婚房,沒有必要興師動眾的再換一套房。如果家裡經濟條件好,再買套房也無可厚非。
孩子是男朋友上段婚姻的受害者,也是二婚家庭常常發生矛盾的主要原因。走進這個家庭首先要從喜歡孩子開始,以不是親生勝似親生的態度對待無辜的孩子,這是真誠做人應該具備的品質,你的男人也會因此更加愛你。
以上是客觀說辭,若是以家長的角度看待,我不希望自己的未婚女兒嫁給二婚男人,我會擔心女兒處理不好這層關係而導致婚姻不幸。 話說感情的事應該跟著自己的感覺走,但也要適當參考家裡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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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光留聲機東東
房子沒錯,如果有多餘錢可以考慮重新裝修。對方有孩子,這個問題你應該早早地就想清楚。 你問問題的順序是先房子後小孩,說明你還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或者換句話說你還沒有想好如何跟這個孩子相處。 我覺得可以從裝修房子著手,這個孩子自己的房子可以讓他自己選擇裝修方案,喜歡的風格,充分尊重他的意見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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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艾小菲
二婚男人,前妻孩子,這兩個標籤,說明你的接受能力都很強大,很佩服你的勇氣。
現在糾結的是前妻生活過的房子,其實這個心情我能理解,結婚也叫新婚,要有新才能感覺出結婚的氣氛,你現在生活的房子就是舊的,生活上總感覺有前妻的影子,你能接受了他的那麼多,你也想對方給你一點什麼,以表示自己是新婚妻子,新的主人。
建議:
1 把床鋪被子全部換了,房子重新粉刷裝飾一番。
2 等條件允許了再買一套,這個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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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等待冬天裡的第一場雪
站在我是男人的角度上,我是不會接受婚後住在女人以前的房子裡的。我寧願住自己簡單的房子,也不願意住別人漂亮的房子。
所以,我覺得站在女生的角度,她也不希望婚後住在我以前的小窩裡,最不濟出去租房子住,把房子留給子女。兩個人有錢了,重建一點房子,算是生命的重新開始。
實在不行,把房問重新佈置一下,床鋪,傢俱換新的,讓它再也找不到從前的痕跡。
其實對於二婚的男女來說就是湊合著過日子,相互扶助,給彼此一點溫暖。想真真正正融入在一起是很難的。因為我們都有彼此的孩子,都要為彼此的孩子成長,成才,成家立業拼搏。
當然,如果男的二婚,帶著小孩,娶回一個不帶小孩的女人,那問題就可以忽略不計。拿點錢把房子翻新一下,或去外面租點房子住。
而女方帶著孩子,嫁入不帶孩子的男人,那更沒什麼問題了。本來男方就是單身,家裡沒有女人的痕跡的。
最後剩下的就是雙方都有子女,誰去誰家都不舒服。就蜻蜓點水般而過了,你來我這住住,我去你那住住。只要把家打掃幹浄了,就沒什麼介意了,又不是長期住在一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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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湘妹海燕
你能接受男朋友和你結婚,在和他前妻共同生活多年的房子裡嗎?他們還有孩子?
應該都接受不了,我堂哥以前結婚又離婚了,前妻生了一個兒子,跟著堂哥,現在的堂嫂是外地人,他們結婚的時候,沒有房子,就租住在別人的房子裡面,從來沒有回去住過,現在重新買了房子。
以前跟堂嫂聊天,堂嫂老是說被騙了,後媽不好當,管不好小孩,嫁人不能嫁帶小孩的男人,不過現在好了,後面又生了一個女孩,現在一家四口好好的生活。
祝你生活愉快,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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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珊瑚
這種問題沒必要提吧?剛談戀愛的時候不知道對方的情況嗎?
怕對方心裡對前妻念念不忘?如果他忘不了前妻,說話時總說前妻怎麼怎麼好……那建議你分手,嫁這樣的生不起這氣。相信男的也不願娶一個,整天說前夫多好你太差勁的老婆吧?
如果他能知道珍惜眼前人,住前妻住過的房又如何?你嫁的就是個有前妻的人啊?
當然傢俱什麼的該換就換,不管怎麼說不願睡他和前妻睡過的床,這倒可以理解。相信男人也一樣有這種心理,適當更換一下傢俱,不就可以了嗎?
如果房子大是位置好的學區房,也可以和你未來老公商量一下。看他是否同意高價租出去,你們再低價租個非學區房,看能不能賺個差價貼補生活。
記住!主要看人,如果對方是個對你好,人品家風也好的好男人,別計較什麼誰住過的房子,嫁個知疼知熱的好男人比什麼都強。
如果他對前妻念念不忘,總拿前妻對比挑剔你,哪怕他說賣房重買房子,你也不能嫁!
還有如果做不到善待他的孩子,你還是別嫁了,別把自己折騰成惡毒後媽還一肚子委屈。
不論男女,嫁娶需謹慎,人品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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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鄉鄉
如果房子戶型還可以,寬敞明亮的,肯定ok啦,那麼較真較勁幹嘛?簡單翻修一下,佈置成自己喜歡的樣子就好啦,人啦,活簡單一點好,不累,再說你老公是前妻‘用’過的,你為啥要?你為啥不‘嫌棄’,至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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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吃素的莉莉
〖這個問題的答案我本人肯定是接受不了的,並不是我很矯情,而是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這裡說的還不是前任女朋友,而是前妻,這裡面有一個概念,就是那個女人從你現在跟男朋友戀愛,到結婚所即將要經歷的,她都經歷過了。並且還是她和他共同生活的房子,我是對舊情比較有牴觸心理的一個人,並不是我不豁達,只是我不希望自己的愛情受一些本不應該的環境因素影響。
其次排除我自己的想法以外,我覺得人都是比較容易觸景生情的,再強大的人也有內心多情的一面,我不排除我的男朋友會因為房子裡面留下的曾經的點點滴滴而影響我們現在和以後的生活,不管是否一定會影響,起碼不值得去讓這個事情有發生的機會,你們覺得呢?
總得來說,我這一點確實接受不了,因為不管是從哪方面考慮都不值當。如果是經濟原因,我寧願租房居住都可以,或者說等我們婚後到一定的積累,有了一定的更加穩妥的感情基礎,這個事情可能是可以接受的。人每一個年齡對事物的理解和看法都有所差別,不知道你們怎麼看這個事,你們能接受居住在物件和前任生活的房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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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靚二
首先我個人覺得,每個人的情況都是不一樣的,別人都無法替代你做任何決定。
既然你選擇了這個離婚帶著孩子的男人,你就應該要接受他的所有,你在選擇他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他現在還沒有新房,只能住在原來和前妻一起住過的房子,而且也帶著孩子,這都是你自己選擇的。
如果你要求他按照你的要求去做,既然選擇了他,我勸你多一點理解,每個人都不容易,事實就是他已經結過婚,也離婚了,只能住在以前的房子,也帶著孩子,你接受不了就應該選擇一個頭婚的,肯定什麼都是新的,不會讓你受委屈。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選擇了他,你就要給他時間,讓他慢慢達到你的要求,你又想要他像頭婚一樣,又想要他什麼都依著你,他也會累得,既然選擇了,就得為自己的選擇承擔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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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家能結一次婚買一套房子,除非你男朋友家特別有錢!
要說重新裝修一下是可以的,把以前兩口子用的一切東西,合影等,扔掉,從新粉刷,佈置,但是不能把住房賣了,從新買一套,比競手術很麻煩,並且拿稅,中介費,等額外的錢,要花不少,經不起折騰!
你如果真喜歡這個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愛烏及屋這個典故你聽說吧!
你不能喜歡你的男朋友,挑剔著人家的家庭,你既要馬兒跑的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種思想要不得,世上,十全十美的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