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複合主體論在研究教育誰為主體、教育主體關係方面提出了新的視野和角度,並全面反映了教師與學生在教育活動中實際存在的關係,區別了教育內部的兩種不同層次的關係:作為教育活動中的兩個主體與活動物件的關係,以及作為在“教”與“學”不同性質的活動中,不同主體之間的關係。
同時,強調教師主體性與學生主體性的協同合作,推進了主體性教育的理論和實踐。
“教育複合主體論”,它超越了標籤式的教育主客體關係的論爭。
把視野轉向教育活動中人的主體性,把培養和發揮人的主體性看成是教育的基本規律和根本目標。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和學生是具有主體性的個體,積極發揮自身的主動性、自主性、能動性、獨立性、創造性、社會適應性、目的性,體現著人類所具有的主體性本質[4]。
在教育這一複雜的實踐活動中,應從教育的型別、過程、環節、內容的諸多因素中去具體分析和辨別教育的主體,發現和發揮教育主體的主體性,研究教育中個體主體性所具有的“實踐主體性”、“活動主體性”、“發展主體性”的特徵。
因此,“教育複合主體論”立足於主體性教育的制高點,關注教育活動的主體意識、主體精神、主體的創造性,研究和探討教育中的人的主體性和發展性,建構和發展學生的主體性,並把教師的主體性與學生的主體性融和統一起來,這是現代教育思想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反映了人類對教育的現代特性、對人的本質屬性認識的昇華。
教育複合主體論在研究教育誰為主體、教育主體關係方面提出了新的視野和角度,並全面反映了教師與學生在教育活動中實際存在的關係,區別了教育內部的兩種不同層次的關係:作為教育活動中的兩個主體與活動物件的關係,以及作為在“教”與“學”不同性質的活動中,不同主體之間的關係。
同時,強調教師主體性與學生主體性的協同合作,推進了主體性教育的理論和實踐。
“教育複合主體論”,它超越了標籤式的教育主客體關係的論爭。
把視野轉向教育活動中人的主體性,把培養和發揮人的主體性看成是教育的基本規律和根本目標。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和學生是具有主體性的個體,積極發揮自身的主動性、自主性、能動性、獨立性、創造性、社會適應性、目的性,體現著人類所具有的主體性本質[4]。
在教育這一複雜的實踐活動中,應從教育的型別、過程、環節、內容的諸多因素中去具體分析和辨別教育的主體,發現和發揮教育主體的主體性,研究教育中個體主體性所具有的“實踐主體性”、“活動主體性”、“發展主體性”的特徵。
因此,“教育複合主體論”立足於主體性教育的制高點,關注教育活動的主體意識、主體精神、主體的創造性,研究和探討教育中的人的主體性和發展性,建構和發展學生的主體性,並把教師的主體性與學生的主體性融和統一起來,這是現代教育思想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反映了人類對教育的現代特性、對人的本質屬性認識的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