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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所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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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工皇帝1999
在現代,男女的非法定結婚年齡也一直隨著國情在變化,目前的男性法定結婚年齡已經改到了22週歲,而女性也被提前到了20週歲,當然這也是國家為了鼓勵生育而進行的改變。
雖然這對十幾年前來說是提前了,但是對於古代人來說依舊是非常晚的,那些古代的女性往往還沒能成年就早早的嫁人了,這是為什麼呢?
明明此時的女性也很小,甚至還沒有生育能力,雖然古人都奉行開枝散葉的理念,但是也不用這麼著急吧?
其實這也是有原因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很多貧苦的家庭根本就養育不了家裡的兒女。因為古代女性的社會地位低,所有女性大多數是沒有工作的,所以這也只能靠家庭中的男性養著。
在漢朝的時候為了鼓勵生育,漢惠帝就有一項規定,如果女子達到了15歲卻未嫁人的話那麼就必須交稅,這無疑就是一項負擔,所以迫於無奈這些女子都會早早的嫁人
這也讓我們不得不感嘆,生活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真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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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粥菠菜
現在人覺得古代結婚早,其實多少歲結婚是和人的平均壽命有關的,平均壽命短結婚就得提前,壽命長就會晚婚。
在古代,醫療、衛生環境差,食物匱乏,加上天災、戰亂,人們的平均壽命很短,給大家看一組網上的資料,可能不是很準確,但是很能說明問題:
各個歷史時期的平均壽命則是:
夏代,18歲;
秦漢,20歲;
東漢,22歲;
唐朝,27歲;
宋代,30歲;
清代,33歲;
民國時期,35歲;
新中國,1957年,57歲;
1981年,68歲
現在是75歲
那麼再回到問題上,平均壽命短了,就需要早結婚結生育,不然人口出生保證不了,這都是社會的自然選擇的結果,你看現在人們壽命長了,很多都選擇晚婚晚育,以後人們壽命到了200歲,還可能五六十結婚也說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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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實話會被噴
古時候一般認為來了癸水就算成人了,就可以議親了!那個時候普遍認為女兒總是別人家的人!窮點的人家,就想早早嫁女兒出去,省幾年飯!富人也有多養女兒幾年的!好像一般不超過十六也得嫁出去!還有的是古時候的某些朝代也有法律規定!這是我看電視和網上得來的結論!至於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我心裡是比較認可的,故古時候女子地位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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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追夢平凡人生
古代由於科技不發達,醫療水平極低,再加上戰亂、疾病、瘟疫等,人的平均壽命短,能活到70歲的很少,“人生七十古來稀”就是當時社會的真實寫照。古代社會,男耕女織,男子主要以耕田和狩獵為生,女子的任務是在家織布和撫養孩子。另外,因為經常發生戰爭,所以需要大量的男丁。還有,古代流傳一種經驗之說,女子在20前生男孩的機率大,之後年齡越大,生男孩的機率逐漸降低。十三、四歲的女子已經來月經,具備了生育能力。因此,官府規定女子必須早結婚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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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漂亮1366
1、避免桃花劫
這是少女懷春、少男多情的年紀,戀愛慾、性荷爾蒙分泌 最旺盛的年紀。又不成婚,古代的避孕及墮胎技術又落後,等著少男少女招惹桃花劫嗎!
2、徵兵需求
一個王國如果不缺壯漢,那麼軍事力量就有優勢。皇帝為了這個考慮,推行早婚早育,壯大人口。
3、親家各取所需
安排女子早婚是承接男子早戀的這個需求,同時女方家裡省下一口人的開支負擔,同時男方家期望儘早添丁,以後種地勞力就多了、家裡頂樑柱也多了。
4、有誤會
人到25歲發育完畢,(大象直到壽終正寢都在發育,所以象的個頭越大,年齡就越大,加上智慧的積累就越是居於長者、領導的地位),14歲不是最適合生育的年齡,但也已不是不適合的年齡。
5、各地區法定婚齡
西班牙:男12 女10歲。
香港:16歲。
澳門:監護人同意下的16歲,通用下的18歲。
臺灣:父母同意下的男18 女16,通用下的20歲。
內陸的民族自治地區:少數民族男20 女18。
古代 唐朝:男15虛歲 女13虛歲。
古代 宋、明、清:男16虛歲 女14虛歲。
18歲或16歲才是常見的法定婚齡,咱們現在人口過剩、男女數量不均,才推行計劃生育加晚婚晚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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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個貝殼兒
現如今結婚的話,我們都是要先有感情再去領證的。可是古時候卻不是如此,古時候所有的婚姻都是由家裡麵人或者媒婆等人來做主,只要雙方家人願意,那麼自己是否同意一點都不重要。可我們會發現一件事情,現在的人一定要到了20歲以後才會結婚,畢竟性成熟了才可以達到生育的能力。
那麼,為什麼古時候的女子,在十三四歲的時候,還沒有完全發育就要出嫁了呢?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其中的原因,女生的發育是比較早的。從現在來看,也就是說十三四歲的時候剛剛開始發育罷了,有的女生第一次來大姨媽,也就是在13歲的樣子。可古時候的女子,在這個年齡早就已經嫁為人妻,男生也是如此。
男子十五六歲就要娶老婆,雖然男生髮育比較晚,可十五六歲也是剛剛起步罷了,這個時候結婚絕對不是最明智的選擇,尤其是對於女子來說。可以設想一下,十三四歲的一個女孩子嫁給了一個十五六歲的男孩,兩個人就要行房事,並且還要生下孩子。孩子比他們也只不過是小十幾歲罷了,不僅是年齡的問題,也會讓女孩子在性方面有一些影響。
對於女子來說,心靈上面的傷害也是比較大的。但古時候人口並沒有現在那麼多,所以就規定一定要在女孩子十三四的時候要嫁人,19歲之前如果沒嫁人的話,不僅對於這個女孩子的名譽有所影響,自己的家庭也要為此去繳納一些罰款。所以,要讓女生早嫁,也是為了能夠早一點去生孩子,起到傳宗接代的目的。
古時候,女子的身份特別卑微,所以每一個男子都可以娶很多的女子在家中,主要就是為了讓這些女子給這一個男子生下很多的孩子。孩子越多,就象徵這家的人口越多,為了能夠把人口以及勞動力都提升上去,自然是要讓這些女生年齡很小的時候就要趕緊嫁人了。所以,活在古時候的女子都是比較悲慘的。
她們這一生就是為了自己的丈夫而活,嫁給男人可能剛剛性發育還沒有成熟,就要生下孩子,不僅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很大的影響,也會讓自己這一生活的都特別的自卑。還好,現如今已經沒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了,否則所有的女子都這樣低微的話,那豈不是要讓整個國家都沒有辦法進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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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四川達州人
應該這麼理解。
一般通行禮制說的是,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歲出嫁。這裡的年齡都是說的虛歲。
中國傳統就認為女子十四就可以嫁人。而貴族及有身份女子堅持十五之後才出嫁,她們通常13歲左右定親,15歲生日後正式出嫁。比如宋代公主就明確要求17歲出嫁。
然而國家政權需要更多更快地增值人口,因此多規定沒有喪期的平民女子在16歲之前必須出嫁,否則警告一次,一年之內再不出嫁,地方官員會命令官媒婆牽線,強制結婚。
同時,過去存在重男輕女思想,女兒出嫁就是婆家的人,早點出嫁可節省開支,而婆家則可以提前得到一個勞動力。因此明清甚至民國時期一般女子十三四歲出嫁是普遍現象,少數更早,甚至只有1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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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宛如清揚
有的古代女子還未發育成熟,為什麼十三四歲就嫁人了?
咱們先看個聊齋小故事,大致是這麼寫的,真定地界有個孤女,六七歲成了人家童養媳,過了一二年後,小丈夫和她偷吃了禁果,小姑娘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她以為自己生病了,把這事告訴了婆婆(他母親),婆婆問她會不會動,她說會,婆婆覺得很不尋常,但考慮到姑娘年紀太小,不太像有孕,也就沒在意,不久後,這姑娘竟然生下了一個小小的兒子,婆婆感嘆:“不圖拳母,竟生錐兒!”
小姑娘滿打滿算,不會超過十歲,可是也生了孩子。所以婆婆才感嘆。古時,這事情作為奇聞被傳開,是因為這姑娘才八九歲,到了十三四歲生孩子,就不會再成為新聞了。
十三四歲的姑娘發育成熟了嗎?發育成熟這事因人而異,但大體相差不大。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人類十三四歲,應該是基本成熟了(注意是基本,咱不抬槓。),大多數女孩子們都來了大姨媽,有了繁衍後代的能力了。咱們現在宣傳的都是二十來歲才真正成熟,這個時候結婚生子比較合適,胎兒不會與母體爭營養,都好,可是咱們現代人的平均壽命都接近七八十了,二十多也才過了四分之一,但放在平均壽命三十幾歲的古代,十三四歲也到了生命歷程的小一半了。——歷代壽命的平均數值肯定不同,據說商周時代18以下,春秋戰國時代20,兩漢22,唐宋到了30,清末民初,35左右。咱們不能把享受高等級醫療的富人或皇帝當常態,咱得看眾生。這麼短,其實很意外吧。這麼一來,十三四成親生子也應該可以且必須了。
咱們同時也得明白,十三四歲嫁人的姑娘,嫁的往往也都是十五六的少年郎,不是全天下的都是大叔配小蘿莉,那樣的極端情況很少,也是會被人嘲笑的,看看張先八十大幾了,娶個十八歲的小妾,硬是留下了“一樹梨花壓海棠”的典故,說得好聽是典故,其實就是笑話了。
早婚早育是必須的:生產能力低下跑總量,要有勞動力,醫療條件落後壽命短,要有人傳宗接代,早開花早結果,為自己為家族為國家,都是做貢獻的事情。除了身體原因,各個朝代的律法,都為早婚早育的推行打上了光環。
《周禮》記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這也只能是個記載,因為各朝各代都沒人把這當圭臬,都提前了許多了。
比如《韓非子》裡記的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
臥薪嚐膽的越王勾踐奮發圖強,宣佈,十七歲的姑娘還不嫁人,二十歲的小夥還不娶妻,他們的父母統統有罪,統統治罪;
兩漢時期,小夥十五六,女子十三歲就要結婚了,漢惠帝曾宣佈十五歲以上到了三十還沒嫁人的姑娘,罰交五倍的賦稅;
似乎為了做天下楷模似的(其實是有超級難言之隱),十二歲的漢昭帝娶了六歲的上官皇后;
晉朝那位開國皇帝,司馬懿的孫子司馬炎下詔,十七歲的姑娘還不嫁人,朝廷就要強行婚配;
唐太宗李世民也曾下詔明示,姑娘十五,小夥二十都還沒有成家的,國家發丈夫或妻子——至於發個什麼樣的,那就得看情況了,誰讓你自己不找呢;
宋代時男十五,女十三,並聽婚嫁;
其中最變態的是南北朝時期,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十歲前後結婚是一種流行。
南朝:劉宋孝武帝十三歲,前廢帝七歲,明帝九歲,後廢帝六歲,順帝九歲,齊和帝九歲,海陵王十一歲,梁簡文帝十歲(皇后小2歲),元帝九歲,敬帝十一歲,陳廢帝六歲……如王僧綽等名門子弟,十歲前後結婚的也大有人在……
北朝倒還好些,但也半斤八兩,有十歲之前結婚的,比如周閔帝九歲,他十六歲被屠龍高手宇文護殺掉時,已經有兒子了,周靜帝六歲……
相對來講,北朝的姑娘們結婚,可以晚那麼一點點,基本上也是到十三四歲,再晚了就怕不搶手了。十六七歲的姑娘,在那樣的時代,就已經是老姑娘了,嫁得好的,或許也只能是大叔了,要不就是名聲不好的剩男,要想找頂配的同齡,對不起,媒人表示很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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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韓非子論壇
古代男子都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似乎司空見慣。見於歷史記錄、文人雅士的不少,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
對其中的原因,古人認為好處主要有:
1、有利於人口繁衍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在古代一直存在著。性崇拜也不例外。古代,生產力水平低,在自然面前顯得非常弱小。土地、人口,一直是一個地區、國家是否繁榮的標誌。所以,在現實生活中,為了繁衍人口,就提前結婚,導致女方年齡較小。
古代的戰爭爭奪的就是土地和人口,古代最重要的兩件事就是“祀與戎”。
統治階級要求女子到了能生育的年齡結婚是允許的,甚至是必須的。一個家族,勢力龐大,首先得有人口,得有壯男。《黃帝內經》上說,女子十四歲來潮,可以懷孕。男子十六歲才有精子產生。所以,古代十三四歲的小女孩,成為人妻就不是咄咄怪事了。
2、有利於提高人口質量古代的人們相信,提高人口質量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女方年齡越小越好,女子十三四生育的孩子更聰明。
孔子的母親顏徵在結婚時只有十九歲,其父親叔梁紇已五十歲有餘。可見,“早生早育”、“兒孫滿堂”在中國的歷史根深蒂固、源遠流長。
3、有利於人們長壽長壽一直是人們追求的目標之一,特別是某些學說(系統的、不是雜亂無章的)的流傳,也使人們相信娶的妻子年齡小,可以增壽。
人們一直在尋找長壽之道,飲食、仙丹、法術等等不一而足。秦始皇派徐福率五百童男童女出海,出發點也是為了尋找長生不老的仙丹。
除此之外,人們又在婚姻上尋找突破口,於是,這種早婚現象普及開來。
4、人們仿效心理在作祟無論是達官貴人、直至皇帝,還是普通民眾,紛紛仿效,女子結婚的年齡越來越小,十三四歲便為人妻。女子命運不悲慘乎?
所以,這種做法嚴重損害了婦女的身心健康,摧殘了婦女的身心,是陋習。新中國成立以來,《婚姻法》對女子的結婚年齡有了明確規定,制約了不法現象的發生。
現在網上有許多男孩女孩還未成年就結婚生子了,大家都說孩子這麼小不是結婚的時候,認為這是一種不好的風氣,但在古代,早生早育卻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天下女子都是在十幾歲的時候就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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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認為女人來大姨媽就成人了,十三四歲嫁人也是嫁給同齡門當戶對的人家。而且古代結婚和圓房是兩個概念。杜牧喜歡張好好時張十三歲,直至三年後才由富豪白文禮援手結為夫婦。張好好已到十六歲,適婚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