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的自然教育理論
盧梭崇尚自然,主張“迴歸自然”,據此,他提出了自然教育理論。自然教育是盧梭教育理論的根本思想,是《愛彌兒》一書的主線。
盧梭的“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須順應兒童天性發展的自然歷程。盧梭認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裡,就全壞了”。人性也是這樣,自然賦予人類自由、平等、博愛的善良本性,但由於不合理的社會制度、宗教、傳統偏見以及人為的文化教育的影響,人的善良本性全毀壞了,因此,必須透過自然教育使人的本性得到自然發展。
所謂教育順應兒童天性發展的自然歷程,就是教育必須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的特徵。盧梭說:“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我們就會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實,它們既不豐滿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我們將造成一些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鍾的兒童”。他反覆強調“要按照你的學生的年齡去對待他”。
盧梭之所以強調教育必須遵循兒童的年齡特徵,主要是在他看來,兒童生理、心理的發展有其規律,是不可能改變的。依據盧梭的分析,人的教育有三種來源:一是自然;二是人;三是事物。“我們的才能和器官的內在發展,是自然的教育;別人教我們如何利用這種發展,是人的教育;我們對影響我們的事物獲得良好的經驗,是事物的教育”。從今天的教育科學來看,所謂自然教育,是指兒童身心自然發展;所謂人的教育,是指教育者對於受教育者所施的有意識的、有目的指導;所謂事物的教育是指環境對受教育者的影響。盧梭認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由這三種教師培養起來的”。一個學生,如果在他身上這三種教育是互相沖突的,他們受的教育就是不好的,天性就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相反,三種教育協調一致,趨向同一目標,他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天性就會完美髮展,不僅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且生活得很有意義。
如何使三種教育協調一致,趨向同一目的呢?盧梭認定,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必須順應自然的教育。因為“在這三種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夠由我們決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們能夠真正地加以控制的”。所以,人的教育與事物的教育必須服從自然教育的指導。盧梭要求教育內容、方法以及兒童生活和學習的環境,都必須適合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序,教師應當成為自然的有理性的助手,為兒童自然發展創造條件。
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的教育還必須尊重兒童的個性。盧梭認為,每個兒童的心理有他自己的形式,必須按照個別的形式進行教育,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成就。盧梭要求教育必須從兒童的實際出發,激發兒童的興趣和需要,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其身心得到順利發展。
教育必須遵循自然,早在17世紀捷克的偉大教育家誇美紐斯就已提出,但誇美紐斯所理解的自然,主要是指客觀世界的自然秩序,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只居其次。盧梭則不同,他對自然的理解,主要是指兒童年齡特點,這顯然比誇美紐斯前進了一步。盧梭關於教育三個來源的論述,雖然過分強調了自然的決定作用,對環境特別是教育對人的發展主導作用認識不足,表現了他的形而上學觀點,但盧梭作為卓有遠見的教育思想家,早在200多年前,就對遺傳、教育、環境三者對人的發展的作用有了初步認識,這對教育學理論的發展是有意義的。
(一)教育目的——培養自然人
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養自然人。盧梭反對封建主義教育把天真善良的兒童培養成為高踞於人民頭上的帝王、朝臣、豪紳等封建權貴,和依附於封建權貴、效忠封建政權的法官、律師、教士、騎士等專業人員。他指出,這既毀壞了人生而平等自由的善良天性,也使那些衣租食稅,四體不勤,專靠吸吮別人血汗而驕人傲物的“暴君”、“惡棍”、“歹徒”、“傻蛋”們,在一旦發生革命,身份變更,陷於困境時無法維持生計,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因此,盧梭大聲疾呼要培養自然人,即一個真正的人。
盧梭把人的教育作為教育的首要任務,認為作人是人的天職。他說:“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們共同的天職,是取得人品”。又說:“從我的門下出去,我承認,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侶;他首先是人”。這種自然人與封建教育培養出來的人根本不能同日而語,他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發展,不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他都能掌握自己的命運、保持人的地位。
盧梭所說的自然人,並不是原始社會的野蠻人,而是身心和諧發展的人。他體魄健康,心智發達,道德高尚,處事幹練。他完全可以適應發展變化的客觀環境,不必固定於某一特定的地位、階級或職業。他絕不是寄生坐食而行為邪惡的暴君和歹徒,而是一個消除傳統偏見,能夠從事生產勞動而自食其力的人。他操作像個農民,而思考則如思想家。總之,他是一個全新的人,一個資產階級社會的新士紳。
依據上述教育目標,盧梭認為貧苦勞動人民的子女是不需要教育的。因為他們在純樸的勞動生活中已經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無需別人的幫助也可以長大成人。而那些王公貴族,達官顯宦家庭中的兒童,生活在極端惡劣的社會環境中,接受了種種謬誤和偏見,必須透過自然教育使他們的天性獲得自然發展。盧梭選擇出身名門之家的愛彌兒作為自己假想的學生,其用意即在此。
盧梭從“迴歸自然”的理論出發,提出了與封建教育完全不同的培養自然人的目標,扭轉了教育的方向,把教育目的納入資產階級的軌道,是教育目的上的革命,有著巨大的反封建意義。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盧梭的教育目的也有其侷限性。他所理解的天性,是脫離社會的抽象人性,實質上是生物上的本能。盧梭強調完全按照人的本性來培養人,這種完全擺脫社會制約來培養人的理論,是不切實際、不能實現的空想。
(二)教育年齡分期及各個年齡階段的教育
盧梭按照兒童年齡發展的自然程序,將教育年齡劃分為四個階段,並根據各個階段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規定了教育的任務、內容和方法。
第一個階段:嬰兒期,從出生到2歲。
盧梭認為,這個時期嬰兒身體方面的特點是軟弱無能,但柔韌,善於活動,能夠接受鍛鍊。在心理方面,“他沒有任何心情,沒有任何思想,幾乎連感覺也是沒有的;他甚至覺察不到他本身的存在”。這就是說,既無感情,又無思考,甚至感覺也極微弱。根據這些特點,盧梭認為教育的基本任務是身體的保健和養護,使身體健康發展。盧梭接受洛克“健全精神寓於健康身體”的思想,高度評價健康身體的重大意義。他說:“身體必須要有精力,才能聽從精神的支配”。又說:“如果你想培養你的學生的智慧,就應當先培養他的智慧所支配的體力”。在這裡,盧梭把健康的身體當作精神發展的物質基礎。
“多給孩子們以真正的自由”,是發展身體的基本準則。盧梭堅決反對封建教育用襁褓包裹嬰兒身體的做法,指出其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他說:“人們把孩子的手足束縛起來,以致不能活動,感到十分的拘束,這樣只有阻礙血液和體液的流通,妨害孩子增長體力和成長,損傷他的體質。……凡是用襁褓包裹孩子的地方,到處都可以看到駝背的,瘸腿的,膝蓋內彎的,患佝僂病的,患脊髓炎的以及各種各樣畸形的人”。由此,盧梭要求讓嬰兒無拘無束地自由活動。
為了使嬰孩身體健康成長,盧梭對他們的飲食、衣著、睡眠、沐浴、生齒、斷乳、醫藥以及學步、說話等等,都進行了詳細的論述。
在飲食方面,盧梭要求保持自然口味,以清淡為宜,如乳汁、蔬菜、水果、水、麵包等。他認為,飲食愈簡單、愈樸素,對嬰兒健康就愈有好處。
衣著應該寬鬆,以便於四肢自由活動;被褥要輕軟,使嬰兒容易轉動;衣服不宜過暖,鍛鍊其適應天氣變化的能力。把嬰兒放在大的搖籃裡,讓他在裡面能夠活動得很舒適、很安全。不要給嬰兒戴帽、穿鞋、穿襪,以培養其抵抗能力。
充足的睡眠是兒童健康的保障,因為睡眠可以補償活動的消耗。要養成日出而起,日落而眠的良好習慣。要培養兒童習慣於在不舒適的床上睡眠,以便能隨遇而安。盧梭主張從出生到2歲的嬰兒應由父母養育。他認為兒童的第一個保育員是母親,第一個教師是父親。父母不應以任何藉口推脫撫育子女的責任。他還指出,幼兒不僅需要細心養護,而且更重要的是鍛鍊,因為鍛鍊可以幫助抵禦災患。盧梭反對溺愛兒童,反對嬌生慣養。此時不宜強迫兒童說話,以免影響他們正常發音。對於兒童感官的發展可稍加註意,讓他透過活動和觸控物品,獲得最初步的經驗。
第二階段:兒童期,從2歲到12歲。
盧梭認為,孩子在這個時期理智還處於睡眠狀態,他們“不能接受觀念,而只能接受形象”。即他們只能接受關於事物的聲音、形狀和感覺,而不能接受關於事物的觀念。因此,本時期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發展兒童的外部感覺器官,使其獲得豐富的感覺經驗。另外,還要繼續進行體育,使提供感官的身體健康強壯。
盧梭極為重視感覺教育,認為感覺是知識的門戶,是理性發展的工具。要學習思考,必須首先訓練感覺和身體器官,以便為理性活動打好基礎。基於上述觀點,盧梭反對兒童在12歲以前學習書本知識,強調透過活動,積累對周圍事物的感覺經驗。他說,對於兒童來說,“他周圍的事物就是一本書”。兒童在觀察、接觸周圍事物的活動中,可以獲得很多直接知識。
在如何發展感覺,訓練兒童各種感官方面,盧梭提出了許多有益的見解。
盧梭指出,人們並不是平均地使用感覺官能的。在各種感覺中運用最多的是觸覺。觸覺,“它遍佈於我們身體的整個表面”。能夠使人們及時地、不斷地獲得各種經驗。物體的溫度、形狀、大小、輕重和硬度,都可以透過觸覺獲得。
盧梭認為,觸覺的範圍遠較其他感覺狹窄,但它的覺察是清楚的,它的判斷是可靠的,它最能給人們保全生命所需要的直接知識,因此,我們應儘可能發展兒童的觸覺。 發展觸覺的主要方法是練習。盧梭主張讓兒童像盲人那樣撫摸物體,訓練觸覺的敏銳性和準確性。深夜把孩子關在一間屋子裡,讓他根據拍手的回聲判斷屋子的大小。還可以用遊戲訓練孩子辨認事物的能力。
視覺與觸覺相比,視覺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它延伸的範圍較廣,接觸物體很快,能使心靈迅速作出判斷。但正是由於上述優點,視覺容易發生錯誤。所以視覺只能從屬於觸覺,前者必須由後者去保證,經過雙重感覺的訓練,對事物的估計就會比較準確。盧梭認為,我們用視覺測量高度、長度和距離,是可以把視覺訓練得很準確的。工程師、測量師、建築師、泥水匠和畫家的眼力一般都比常人眼力看得準,對幅度的估計比較正確,足可證明。視覺器官教育的方法較多,如各種活動遊戲、寫生畫、製圖等,都能發展視感覺。
盧梭認定讓孩子們搞各種各樣活動遊戲,能引起他們對測量觀察和估計距離的興趣,是進行視感官教育的良好方法。比如,讓孩子目測觀察用倉房裡的梯子去摘取一棵櫻桃樹上的櫻桃行不行?估計院子裡的一塊木板搭在一條很寬的溪流上可不可以?又如透過遊戲賽跑,讓孩子正確判斷出達到目標的最短距離,等等。
孩子可以透過寫生畫觀察和判斷物體的大小、廣狹,認識它的形狀,並把它描繪出來,所以,教孩子寫生是視感官教育的另一個重要方法。
盧梭認為,讓孩子製作準確的幾何圖形也是鍛鍊視覺的好方法,它可以培養孩子熟練觀察和準確判斷線的長短、角度的大小、圓形、方形的能力。盧梭要求孩子在製作圖形時,線條要畫得很直、很準確、很均勻,畫圓就圓,畫方就方。
此外,玩球也可以鍛鍊眼睛的準確性。
聽覺官能的教育,主要是訓練判斷髮聲物體的大小和遠近,它的振動是猛烈還是輕微等。它主要靠學說話、唱歌、聽音樂來練習。
嗅覺靠飲食來練習。至於味覺則不必特別注意發展。
盧梭從反對封建文化出發,認為這個時期的兒童不應該讀書。他說:“讀書是孩子們在兒童時期遇到的災難,而你卻單單要他們在讀書中消磨他們的時間。愛彌兒長到12歲還不大知道什麼叫書”。他認為,以書籍代替感官就是襲用他人的理性,結果必將多迷信而少有真知。如果讀書,那麼可讀的書只有《魯濱孫漂流記》。在盧梭看來,魯濱孫孤單單獨處荒島,不僅保全了生命,而且憑藉個人力量生活得相當舒適,十分自由。這正符合他培養積極活動,能獨立判斷,從事勞動生產,自食其力的自然人的理想。盧梭認為這段年齡是沒有道德觀念的,不要教他道德觀念,也不要強迫他接受道德規則,只應結合具體事物進行教育。
盧梭反對道德說教,他依據自然教育理論提出“自然後果”的道德教育原則。這就是讓兒童從自己錯誤行為的不良後果中獲得經驗,認識到哪些是不應該做的。
盧梭忠於他的自然教育原則,主張從這個時期開始,兒童就要離開頹廢墮落的策源地——城市,到農村的“自然環境”中去,與大自然相接近,接受自然的薰陶。
這個時期的教育是極為成功的。盧梭在《愛彌兒》第二章的末尾,描繪了這種教育所得的成果:10~12歲的孩子,“長得又健又壯”,“蹦蹦跳跳,活活潑潑”,他“沒有什麼勞心的焦慮,沒有什麼痛苦的遠憂,實實在在地過著現實的生活,充分地享受著那似將溢位他身體的生命”,他“能夠運用他的感覺”,他的思想也在一天天發展。
盧梭把從2~12歲作為一個教育階段,完全是主觀臆斷,不符合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他認為,由於這個時期兒童理性處於睡眠狀態,不能進行知識和道德的教育,把感官教育放在最重要的地位,這顯然是片面的。在各種感官教育的具體論述中,有些意見也嫌過於偏頗,不夠全面。這些都是其思想中不足之處。但是作為偉大思想家的盧梭,在教育史上他第一個詳細地研究了外感官教育的意義、內容和具體方法,其中有很多可資借鑑的東西。
第三個階段:少年期,從12歲至15歲。
愛彌兒經過前兩個階段的教育,身體已變得強壯有力,感官也發展良好,並且有了強烈的好奇心。盧梭認為,好奇心是兒童求知的動力,因此,從這時開始,應該學習知識。但是時間太短,不可能也不需要教給愛彌兒關於一切事物的知識。因此,對所學知識必須進行嚴格選擇。關於選擇的原則,盧梭提出:(1)所學的知識要有用處,是真正有益於幸福的知識。盧梭反對學習那些無補於實際的古代經典,要求學習對生活有實際用處的物理、化學、天文、地理、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勞動的知識,學習使人明達事理的有關人和人的關係、有關社會制度、有關人類道德、有關人類歷史發展方面的知識;(2)應是這個年齡時期的兒童能夠理解的知識。盧梭反對兒童學習幾種語言。他說,兒童絕不會了解這些符號的真正意義,更不能領悟多種語文的風格。他認為兒童呆讀古代希臘羅馬的古典著作,實際上是對兒童精神的磨難。
盧梭與誇美紐斯不同,不主張教給學生百科全書式的知識,更不主張用書本知識來束縛兒童的頭腦。在他看來,教學的基本任務在於發展兒童獲取知識的能力;培養學生具有科學的頭腦;發展學生的求知慾和好奇心,以及學習的興趣。盧梭說:“需要記著的是:我們想取得的不是知識,而是判斷的能力”。又說:“問題不在於教他各種學問,而在於培養他有愛好學問的興趣,而且在這種興趣充分增長起來的時候,教他以研究學問的方法。毫無疑問,這是一切良好的教育的一個基本原則”。盧梭認為,只有這樣的教育才能形成獨立學習的能力。
為了完成上述任務,盧梭提出至今看來仍有積極意義的教學方法。
盧梭重視直觀,把直觀當作教學的基礎。盧梭從感覺經驗是理性發展的憑藉的唯物主義觀點出發,強調教學必須給學生提供豐富的感性材料。他認為,直觀性教學對於培養兒童敏銳的觀察力,豐富的想象力和準確的判斷力具有重要意義。盧梭所說的直觀主要是實物觀察、實驗和實踐。他指出,除非把實物指給兒童看,否則永遠不要以符號代替實在的事物。
盧梭要求教學必須符合兒童心理發展水平。他說,兒童時期有兒童自己的觀察、思考和感覺的方法,企圖以成人的方法代替兒童的方法,那是最愚笨的。他強調按兒童年齡的不同採取不同的方法。
盧梭還提出,教學必須啟發學生思考,引導他們自覺地去獲取知識。他要求教師要引導學生去觀察、分析、比較和概括。教師要少講,學生要多問。他說:“問題不在於告訴他一個真理,而在於教他怎樣去發現真理”。
盧梭關於教學的理論有著巨大意義,他不僅想使教學衝破經院主義的桎梏,而且努力使它掙脫古典的繩索。他反對兒童學習五六種語言,他呼籲兒童不應為文字教育所毒害。他要求尊重兒童的自由和興趣,鼓舞學生透過自己的實地觀察,結合實際生活主動地、自覺地掌握有用的知識。他提出必須把兒童作為教育的主體,教師的作用在於啟發、引導、鼓勵他們主動地學習。所有這些都表明盧梭反對傳統教學的徹底性,併為現代教學法理論開闢了先河。
盧梭認為,自由人不僅必須具備聰慧的頭腦,還要有靈巧的雙手,能夠用自己頭腦和雙手進行勞動,營謀生活。因此,這個時期必須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
盧梭認為,勞動是社會的基礎,是每一個公民必須盡的社會義務。他嚴厲斥責遊手好閒、不勞而獲的人是強盜、流氓、騙子,強調一個自由人必須掌握農業和手工勞動的知識。12歲以前必須掌握農業勞動技能,12歲~15歲學習手工勞動,認為手工匠憑自己的雙手謀生,不必依附於權勢,是個自由人。在各種手工勞動中,盧梭認為最適合的是細木工,這種勞動不僅有用、乾淨,而且需要智慧,可使兒童的雙手和頭腦同時得到鍛鍊和發展。
勞動還有巨大的教育意義,愛彌兒從勞動中深刻體會到社會的不平等,同時也培養了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
這一時期結束時,已經訓練出既能行動又能思考的人,今後的工作,是培養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第四個階段:青年期,從15歲到成年。
這個時期是“暴風雨和熱情的時期”,必須施以道德教育。盧梭認為,這個時期愛彌兒應該回到城市,因為他在農村已經有足夠的鍛鍊,能夠抵抗城市文明的侵蝕;同時他也應在跟別人的共同生活中,瞭解人和人的關係。
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培養善良的感情、善良的判斷和善良的意志,而其核心是博愛。盧梭認為,人生的目的無非是愛人類,使一切人達到幸福的境地。他說,“要教育你的學生愛一切的人,甚至愛那些輕視人民的人”。
培養善良的愛人的感情和思想,不能靠說教,而要透過觀察瞭解社會,瞭解人類的貧困和苦難。因為經過苦難的生活的人,自然產生同情、愛憐不幸者的思想感情。善良判斷的培養,主要是透過學習歷史、偉人傳記,從中學習區分善惡。而善良的意志則是透過行為的練習來培養。
盧梭的自然教育理論
盧梭崇尚自然,主張“迴歸自然”,據此,他提出了自然教育理論。自然教育是盧梭教育理論的根本思想,是《愛彌兒》一書的主線。
盧梭的“自然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必須順應兒童天性發展的自然歷程。盧梭認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人的手裡,就全壞了”。人性也是這樣,自然賦予人類自由、平等、博愛的善良本性,但由於不合理的社會制度、宗教、傳統偏見以及人為的文化教育的影響,人的善良本性全毀壞了,因此,必須透過自然教育使人的本性得到自然發展。
所謂教育順應兒童天性發展的自然歷程,就是教育必須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的特徵。盧梭說:“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我們就會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實,它們既不豐滿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我們將造成一些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鍾的兒童”。他反覆強調“要按照你的學生的年齡去對待他”。
盧梭之所以強調教育必須遵循兒童的年齡特徵,主要是在他看來,兒童生理、心理的發展有其規律,是不可能改變的。依據盧梭的分析,人的教育有三種來源:一是自然;二是人;三是事物。“我們的才能和器官的內在發展,是自然的教育;別人教我們如何利用這種發展,是人的教育;我們對影響我們的事物獲得良好的經驗,是事物的教育”。從今天的教育科學來看,所謂自然教育,是指兒童身心自然發展;所謂人的教育,是指教育者對於受教育者所施的有意識的、有目的指導;所謂事物的教育是指環境對受教育者的影響。盧梭認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由這三種教師培養起來的”。一個學生,如果在他身上這三種教育是互相沖突的,他們受的教育就是不好的,天性就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相反,三種教育協調一致,趨向同一目標,他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天性就會完美髮展,不僅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且生活得很有意義。
如何使三種教育協調一致,趨向同一目的呢?盧梭認定,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必須順應自然的教育。因為“在這三種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夠由我們決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們能夠真正地加以控制的”。所以,人的教育與事物的教育必須服從自然教育的指導。盧梭要求教育內容、方法以及兒童生活和學習的環境,都必須適合兒童自然發展的程序,教師應當成為自然的有理性的助手,為兒童自然發展創造條件。
適應兒童身心發展的教育還必須尊重兒童的個性。盧梭認為,每個兒童的心理有他自己的形式,必須按照個別的形式進行教育,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成就。盧梭要求教育必須從兒童的實際出發,激發兒童的興趣和需要,發揮其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其身心得到順利發展。
教育必須遵循自然,早在17世紀捷克的偉大教育家誇美紐斯就已提出,但誇美紐斯所理解的自然,主要是指客觀世界的自然秩序,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只居其次。盧梭則不同,他對自然的理解,主要是指兒童年齡特點,這顯然比誇美紐斯前進了一步。盧梭關於教育三個來源的論述,雖然過分強調了自然的決定作用,對環境特別是教育對人的發展主導作用認識不足,表現了他的形而上學觀點,但盧梭作為卓有遠見的教育思想家,早在200多年前,就對遺傳、教育、環境三者對人的發展的作用有了初步認識,這對教育學理論的發展是有意義的。
(一)教育目的——培養自然人
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養自然人。盧梭反對封建主義教育把天真善良的兒童培養成為高踞於人民頭上的帝王、朝臣、豪紳等封建權貴,和依附於封建權貴、效忠封建政權的法官、律師、教士、騎士等專業人員。他指出,這既毀壞了人生而平等自由的善良天性,也使那些衣租食稅,四體不勤,專靠吸吮別人血汗而驕人傲物的“暴君”、“惡棍”、“歹徒”、“傻蛋”們,在一旦發生革命,身份變更,陷於困境時無法維持生計,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因此,盧梭大聲疾呼要培養自然人,即一個真正的人。
盧梭把人的教育作為教育的首要任務,認為作人是人的天職。他說:“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們共同的天職,是取得人品”。又說:“從我的門下出去,我承認,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侶;他首先是人”。這種自然人與封建教育培養出來的人根本不能同日而語,他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發展,不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他都能掌握自己的命運、保持人的地位。
盧梭所說的自然人,並不是原始社會的野蠻人,而是身心和諧發展的人。他體魄健康,心智發達,道德高尚,處事幹練。他完全可以適應發展變化的客觀環境,不必固定於某一特定的地位、階級或職業。他絕不是寄生坐食而行為邪惡的暴君和歹徒,而是一個消除傳統偏見,能夠從事生產勞動而自食其力的人。他操作像個農民,而思考則如思想家。總之,他是一個全新的人,一個資產階級社會的新士紳。
依據上述教育目標,盧梭認為貧苦勞動人民的子女是不需要教育的。因為他們在純樸的勞動生活中已經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無需別人的幫助也可以長大成人。而那些王公貴族,達官顯宦家庭中的兒童,生活在極端惡劣的社會環境中,接受了種種謬誤和偏見,必須透過自然教育使他們的天性獲得自然發展。盧梭選擇出身名門之家的愛彌兒作為自己假想的學生,其用意即在此。
盧梭從“迴歸自然”的理論出發,提出了與封建教育完全不同的培養自然人的目標,扭轉了教育的方向,把教育目的納入資產階級的軌道,是教育目的上的革命,有著巨大的反封建意義。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盧梭的教育目的也有其侷限性。他所理解的天性,是脫離社會的抽象人性,實質上是生物上的本能。盧梭強調完全按照人的本性來培養人,這種完全擺脫社會制約來培養人的理論,是不切實際、不能實現的空想。
(二)教育年齡分期及各個年齡階段的教育
盧梭按照兒童年齡發展的自然程序,將教育年齡劃分為四個階段,並根據各個階段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規定了教育的任務、內容和方法。
第一個階段:嬰兒期,從出生到2歲。
盧梭認為,這個時期嬰兒身體方面的特點是軟弱無能,但柔韌,善於活動,能夠接受鍛鍊。在心理方面,“他沒有任何心情,沒有任何思想,幾乎連感覺也是沒有的;他甚至覺察不到他本身的存在”。這就是說,既無感情,又無思考,甚至感覺也極微弱。根據這些特點,盧梭認為教育的基本任務是身體的保健和養護,使身體健康發展。盧梭接受洛克“健全精神寓於健康身體”的思想,高度評價健康身體的重大意義。他說:“身體必須要有精力,才能聽從精神的支配”。又說:“如果你想培養你的學生的智慧,就應當先培養他的智慧所支配的體力”。在這裡,盧梭把健康的身體當作精神發展的物質基礎。
“多給孩子們以真正的自由”,是發展身體的基本準則。盧梭堅決反對封建教育用襁褓包裹嬰兒身體的做法,指出其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他說:“人們把孩子的手足束縛起來,以致不能活動,感到十分的拘束,這樣只有阻礙血液和體液的流通,妨害孩子增長體力和成長,損傷他的體質。……凡是用襁褓包裹孩子的地方,到處都可以看到駝背的,瘸腿的,膝蓋內彎的,患佝僂病的,患脊髓炎的以及各種各樣畸形的人”。由此,盧梭要求讓嬰兒無拘無束地自由活動。
為了使嬰孩身體健康成長,盧梭對他們的飲食、衣著、睡眠、沐浴、生齒、斷乳、醫藥以及學步、說話等等,都進行了詳細的論述。
在飲食方面,盧梭要求保持自然口味,以清淡為宜,如乳汁、蔬菜、水果、水、麵包等。他認為,飲食愈簡單、愈樸素,對嬰兒健康就愈有好處。
衣著應該寬鬆,以便於四肢自由活動;被褥要輕軟,使嬰兒容易轉動;衣服不宜過暖,鍛鍊其適應天氣變化的能力。把嬰兒放在大的搖籃裡,讓他在裡面能夠活動得很舒適、很安全。不要給嬰兒戴帽、穿鞋、穿襪,以培養其抵抗能力。
充足的睡眠是兒童健康的保障,因為睡眠可以補償活動的消耗。要養成日出而起,日落而眠的良好習慣。要培養兒童習慣於在不舒適的床上睡眠,以便能隨遇而安。盧梭主張從出生到2歲的嬰兒應由父母養育。他認為兒童的第一個保育員是母親,第一個教師是父親。父母不應以任何藉口推脫撫育子女的責任。他還指出,幼兒不僅需要細心養護,而且更重要的是鍛鍊,因為鍛鍊可以幫助抵禦災患。盧梭反對溺愛兒童,反對嬌生慣養。此時不宜強迫兒童說話,以免影響他們正常發音。對於兒童感官的發展可稍加註意,讓他透過活動和觸控物品,獲得最初步的經驗。
第二階段:兒童期,從2歲到12歲。
盧梭認為,孩子在這個時期理智還處於睡眠狀態,他們“不能接受觀念,而只能接受形象”。即他們只能接受關於事物的聲音、形狀和感覺,而不能接受關於事物的觀念。因此,本時期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發展兒童的外部感覺器官,使其獲得豐富的感覺經驗。另外,還要繼續進行體育,使提供感官的身體健康強壯。
盧梭極為重視感覺教育,認為感覺是知識的門戶,是理性發展的工具。要學習思考,必須首先訓練感覺和身體器官,以便為理性活動打好基礎。基於上述觀點,盧梭反對兒童在12歲以前學習書本知識,強調透過活動,積累對周圍事物的感覺經驗。他說,對於兒童來說,“他周圍的事物就是一本書”。兒童在觀察、接觸周圍事物的活動中,可以獲得很多直接知識。
在如何發展感覺,訓練兒童各種感官方面,盧梭提出了許多有益的見解。
盧梭指出,人們並不是平均地使用感覺官能的。在各種感覺中運用最多的是觸覺。觸覺,“它遍佈於我們身體的整個表面”。能夠使人們及時地、不斷地獲得各種經驗。物體的溫度、形狀、大小、輕重和硬度,都可以透過觸覺獲得。
盧梭認為,觸覺的範圍遠較其他感覺狹窄,但它的覺察是清楚的,它的判斷是可靠的,它最能給人們保全生命所需要的直接知識,因此,我們應儘可能發展兒童的觸覺。 發展觸覺的主要方法是練習。盧梭主張讓兒童像盲人那樣撫摸物體,訓練觸覺的敏銳性和準確性。深夜把孩子關在一間屋子裡,讓他根據拍手的回聲判斷屋子的大小。還可以用遊戲訓練孩子辨認事物的能力。
視覺與觸覺相比,視覺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它延伸的範圍較廣,接觸物體很快,能使心靈迅速作出判斷。但正是由於上述優點,視覺容易發生錯誤。所以視覺只能從屬於觸覺,前者必須由後者去保證,經過雙重感覺的訓練,對事物的估計就會比較準確。盧梭認為,我們用視覺測量高度、長度和距離,是可以把視覺訓練得很準確的。工程師、測量師、建築師、泥水匠和畫家的眼力一般都比常人眼力看得準,對幅度的估計比較正確,足可證明。視覺器官教育的方法較多,如各種活動遊戲、寫生畫、製圖等,都能發展視感覺。
盧梭認定讓孩子們搞各種各樣活動遊戲,能引起他們對測量觀察和估計距離的興趣,是進行視感官教育的良好方法。比如,讓孩子目測觀察用倉房裡的梯子去摘取一棵櫻桃樹上的櫻桃行不行?估計院子裡的一塊木板搭在一條很寬的溪流上可不可以?又如透過遊戲賽跑,讓孩子正確判斷出達到目標的最短距離,等等。
孩子可以透過寫生畫觀察和判斷物體的大小、廣狹,認識它的形狀,並把它描繪出來,所以,教孩子寫生是視感官教育的另一個重要方法。
盧梭認為,讓孩子製作準確的幾何圖形也是鍛鍊視覺的好方法,它可以培養孩子熟練觀察和準確判斷線的長短、角度的大小、圓形、方形的能力。盧梭要求孩子在製作圖形時,線條要畫得很直、很準確、很均勻,畫圓就圓,畫方就方。
此外,玩球也可以鍛鍊眼睛的準確性。
聽覺官能的教育,主要是訓練判斷髮聲物體的大小和遠近,它的振動是猛烈還是輕微等。它主要靠學說話、唱歌、聽音樂來練習。
嗅覺靠飲食來練習。至於味覺則不必特別注意發展。
盧梭從反對封建文化出發,認為這個時期的兒童不應該讀書。他說:“讀書是孩子們在兒童時期遇到的災難,而你卻單單要他們在讀書中消磨他們的時間。愛彌兒長到12歲還不大知道什麼叫書”。他認為,以書籍代替感官就是襲用他人的理性,結果必將多迷信而少有真知。如果讀書,那麼可讀的書只有《魯濱孫漂流記》。在盧梭看來,魯濱孫孤單單獨處荒島,不僅保全了生命,而且憑藉個人力量生活得相當舒適,十分自由。這正符合他培養積極活動,能獨立判斷,從事勞動生產,自食其力的自然人的理想。盧梭認為這段年齡是沒有道德觀念的,不要教他道德觀念,也不要強迫他接受道德規則,只應結合具體事物進行教育。
盧梭反對道德說教,他依據自然教育理論提出“自然後果”的道德教育原則。這就是讓兒童從自己錯誤行為的不良後果中獲得經驗,認識到哪些是不應該做的。
盧梭忠於他的自然教育原則,主張從這個時期開始,兒童就要離開頹廢墮落的策源地——城市,到農村的“自然環境”中去,與大自然相接近,接受自然的薰陶。
這個時期的教育是極為成功的。盧梭在《愛彌兒》第二章的末尾,描繪了這種教育所得的成果:10~12歲的孩子,“長得又健又壯”,“蹦蹦跳跳,活活潑潑”,他“沒有什麼勞心的焦慮,沒有什麼痛苦的遠憂,實實在在地過著現實的生活,充分地享受著那似將溢位他身體的生命”,他“能夠運用他的感覺”,他的思想也在一天天發展。
盧梭把從2~12歲作為一個教育階段,完全是主觀臆斷,不符合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他認為,由於這個時期兒童理性處於睡眠狀態,不能進行知識和道德的教育,把感官教育放在最重要的地位,這顯然是片面的。在各種感官教育的具體論述中,有些意見也嫌過於偏頗,不夠全面。這些都是其思想中不足之處。但是作為偉大思想家的盧梭,在教育史上他第一個詳細地研究了外感官教育的意義、內容和具體方法,其中有很多可資借鑑的東西。
第三個階段:少年期,從12歲至15歲。
愛彌兒經過前兩個階段的教育,身體已變得強壯有力,感官也發展良好,並且有了強烈的好奇心。盧梭認為,好奇心是兒童求知的動力,因此,從這時開始,應該學習知識。但是時間太短,不可能也不需要教給愛彌兒關於一切事物的知識。因此,對所學知識必須進行嚴格選擇。關於選擇的原則,盧梭提出:(1)所學的知識要有用處,是真正有益於幸福的知識。盧梭反對學習那些無補於實際的古代經典,要求學習對生活有實際用處的物理、化學、天文、地理、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勞動的知識,學習使人明達事理的有關人和人的關係、有關社會制度、有關人類道德、有關人類歷史發展方面的知識;(2)應是這個年齡時期的兒童能夠理解的知識。盧梭反對兒童學習幾種語言。他說,兒童絕不會了解這些符號的真正意義,更不能領悟多種語文的風格。他認為兒童呆讀古代希臘羅馬的古典著作,實際上是對兒童精神的磨難。
盧梭與誇美紐斯不同,不主張教給學生百科全書式的知識,更不主張用書本知識來束縛兒童的頭腦。在他看來,教學的基本任務在於發展兒童獲取知識的能力;培養學生具有科學的頭腦;發展學生的求知慾和好奇心,以及學習的興趣。盧梭說:“需要記著的是:我們想取得的不是知識,而是判斷的能力”。又說:“問題不在於教他各種學問,而在於培養他有愛好學問的興趣,而且在這種興趣充分增長起來的時候,教他以研究學問的方法。毫無疑問,這是一切良好的教育的一個基本原則”。盧梭認為,只有這樣的教育才能形成獨立學習的能力。
為了完成上述任務,盧梭提出至今看來仍有積極意義的教學方法。
盧梭重視直觀,把直觀當作教學的基礎。盧梭從感覺經驗是理性發展的憑藉的唯物主義觀點出發,強調教學必須給學生提供豐富的感性材料。他認為,直觀性教學對於培養兒童敏銳的觀察力,豐富的想象力和準確的判斷力具有重要意義。盧梭所說的直觀主要是實物觀察、實驗和實踐。他指出,除非把實物指給兒童看,否則永遠不要以符號代替實在的事物。
盧梭要求教學必須符合兒童心理發展水平。他說,兒童時期有兒童自己的觀察、思考和感覺的方法,企圖以成人的方法代替兒童的方法,那是最愚笨的。他強調按兒童年齡的不同採取不同的方法。
盧梭還提出,教學必須啟發學生思考,引導他們自覺地去獲取知識。他要求教師要引導學生去觀察、分析、比較和概括。教師要少講,學生要多問。他說:“問題不在於告訴他一個真理,而在於教他怎樣去發現真理”。
盧梭關於教學的理論有著巨大意義,他不僅想使教學衝破經院主義的桎梏,而且努力使它掙脫古典的繩索。他反對兒童學習五六種語言,他呼籲兒童不應為文字教育所毒害。他要求尊重兒童的自由和興趣,鼓舞學生透過自己的實地觀察,結合實際生活主動地、自覺地掌握有用的知識。他提出必須把兒童作為教育的主體,教師的作用在於啟發、引導、鼓勵他們主動地學習。所有這些都表明盧梭反對傳統教學的徹底性,併為現代教學法理論開闢了先河。
盧梭認為,自由人不僅必須具備聰慧的頭腦,還要有靈巧的雙手,能夠用自己頭腦和雙手進行勞動,營謀生活。因此,這個時期必須對兒童進行勞動教育。
盧梭認為,勞動是社會的基礎,是每一個公民必須盡的社會義務。他嚴厲斥責遊手好閒、不勞而獲的人是強盜、流氓、騙子,強調一個自由人必須掌握農業和手工勞動的知識。12歲以前必須掌握農業勞動技能,12歲~15歲學習手工勞動,認為手工匠憑自己的雙手謀生,不必依附於權勢,是個自由人。在各種手工勞動中,盧梭認為最適合的是細木工,這種勞動不僅有用、乾淨,而且需要智慧,可使兒童的雙手和頭腦同時得到鍛鍊和發展。
勞動還有巨大的教育意義,愛彌兒從勞動中深刻體會到社會的不平等,同時也培養了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
這一時期結束時,已經訓練出既能行動又能思考的人,今後的工作,是培養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第四個階段:青年期,從15歲到成年。
這個時期是“暴風雨和熱情的時期”,必須施以道德教育。盧梭認為,這個時期愛彌兒應該回到城市,因為他在農村已經有足夠的鍛鍊,能夠抵抗城市文明的侵蝕;同時他也應在跟別人的共同生活中,瞭解人和人的關係。
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務是培養善良的感情、善良的判斷和善良的意志,而其核心是博愛。盧梭認為,人生的目的無非是愛人類,使一切人達到幸福的境地。他說,“要教育你的學生愛一切的人,甚至愛那些輕視人民的人”。
培養善良的愛人的感情和思想,不能靠說教,而要透過觀察瞭解社會,瞭解人類的貧困和苦難。因為經過苦難的生活的人,自然產生同情、愛憐不幸者的思想感情。善良判斷的培養,主要是透過學習歷史、偉人傳記,從中學習區分善惡。而善良的意志則是透過行為的練習來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