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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吃飽了撐的研究所

    如果有孩子,肯定沒有辦法斷的那麼徹底!總會繼續產生交集,無論你願不願意,只要有了孩子,這輩子也別想清淨了!現實中完全不聯絡當仇人一樣的也有,但是不多!

  • 2 # 一代兔子日鷹醬

    依然有聯絡方式!

    當然,有聯絡方式不等於有聯絡。

    這個問題,每個人有自己的原則,個人來說:藕斷絲連不如依依東望!

    分手了,代表著一段感情的結束,雙方有可能都會展開新的戀情,有可能一方為另一方守候,不管怎樣,不要過界,去承擔自己的責任,不要打擾他人的生活,真要忘不了,內心守護那份曾經的感情也很好。否則,雙方受到傷害的不止是是兩個人,還會影響到相關的人。

    老死不相往來也不至於!人是感情動物,感情是最複雜的一門學問,沒有道理可言,沒有標準答案,但人生不一樣,人生以道德為準繩,以法律為依據。

    每個人心中都會有一份情,或者是初戀或者是印象最深的,甚至是受傷最深的。不管哪種,發乎情、止於禮,應該是最好的結果吧。

  • 3 # 何時卿復歸

    得分情況,1個雙方還有沒有感情?

    2.你還愛對方嗎?

    3對方還愛你嗎?

    如果雙方還有感情,儘量去挽回吧。其實誰都不想再去適應另一個陌生人。

    如果你還愛對方,也試著去挽回,畢竟在一起這麼久,肯定還有感情。

    如果對方愛你,你不愛她,放手吧,對她不公平。

    願你天黑有燈 雨天有傘 餘生有良人作伴 願你戀人待你如初 愛你入骨 從此深情不被辜負 願你所有的情深意重都能換來歲月溫柔 願你受過的所有苦痛 最終都會變成這世界贈予你的禮物。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晚安。

  • 4 # 1只特立獨行的狗

    真正愛過的人,不應該太計較。

    我記得剛剛分手她問我記得剛分手的時候她問我,我們還可不可以不計前嫌的退回做朋友,我說不可以,你問為什麼,我說誰都可以就你不可以。其實是我自己做不到而已,不去聯絡,才不會想去挽回,把你放在心裡最柔軟的位置,依然愛你,只是這種愛,無關風月,只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想想就好。

    每個人深愛一場後,都會遍體鱗傷,我也一樣,真正喜歡過的人是沒辦法做朋友的,我沒有辦法看著你牽著別人的手,說著同樣的情話,我沒有辦法看著你和別人幸福,這樣我會痛苦難受。

    之後有想回去,但還是理智起來。因為她可能有的新的生活,還是不去打擾的好吧。附上一張最後在微博的截圖。希望你能過得好,不要讓我知道。

    祝好!

  • 5 # 憓憓

    我覺得分手後就不要來往了,這是對兩個人及兩個人以後的伴侶的尊重。

    不否認有些人是真的大度,不在乎自己的愛人和前任聯絡,但大多數人多少還是在意的。兩個人生活久了,總會因為家庭瑣碎髮生矛盾,如果還和前任有聯絡,很可能成為一個吵架的導火索。愛自己的家庭,還是儘量和前任和其他異性保持適當距離。

  • 6 # 談心說情感

    與前任老死不相往來的,一般要看之前走過的感情是否深,如果是情感路上的一個輕描淡寫的過客,那就有聯絡。如果是深入骨的人,那就是熟悉的陌生人。

    青春時代的自己,也是經歷了兩段戀情,一個是初中、一個是高中、初中時代的我們很青澀,並不懂得什麼是愛,只是覺得喜歡就在一起,每天一起上下學,也是開心的。雖然算不上刻骨銘心的愛戀,但也在一起過,十年過去了,現在就是普通朋友和同學的關係。

    高中時代,遇到了那個他,是我傾注所有的人,也是打算攜手一生的人。當時那種感覺就像是離開他自己會活不下去。可現實還是打敗了我們,第一次能體會到痛到無法呼吸的感覺,愛得越深,傷得越痛。分手後就斷了與他所有的聯絡,做不成戀人,朋友也就別做了吧!

    以前總是以為,戀人之間做不成可以做朋友,但當你經歷過一段刻苦銘心的愛之後,你才會發現連朋友都沒得做,有時候最初的朋友比開始一段感情後的分手要好的太多,至少不會成為那個最熟悉的陌生人。

  • 7 # 芳華字錄

    分手,是痛苦的,然而,為了彼此傷害能小一點,我個人感情經歷告訴大家,請彼此做一個陌生人會更合適。

    我允許你進入我的世界,但不允許在我的世界走來走去。

    曾經因為愛,彼此走到一起,現在也因為愛,而選擇分開,這種愛包含了勇氣,期許,無奈,及痛苦。

    當愛成為往事,留下的僅僅只有蒼白的回憶,請不要讓最後的回憶變成痛苦的記憶,成為伴隨彼此成長中無法磨滅的傷痕,影響彼此尋找下一轉角。

    相愛中彼此珍惜,不愛了彼此祝福。最好愛她的方式,就是看著她像水中的金魚一樣無憂無慮的遊著。而不要激起一絲波瀾。

  • 8 # 有間蠔宅

    謝謝邀請:那要看什麼情況而定,假如有孩子那就不可能老死不相往來,畢竟離異孩子是無辜的。如果沒有孩子哪就要斷就斷的一乾二淨,沒有啥好瓜葛。這樣對以後也好有個交代。人麼失去了,就失去了,失去了反而會遇到更好的對吧。但是話又說回來,有孩子的最好想清楚,最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願那些為了要離婚或者正要離婚的父母多想想孩子吧,祝願天下的夫妻白頭偕老!!!

  • 9 # 樹媽碎碎念

    當然是老死不相往來。

    分手後依然有聯絡的甚至還做所謂朋友,樹媽認為要麼沒有真正愛過,要麼還愛著對方,否則怎麼還能藕斷絲連?怎麼還能面對彼此?

    因為,一段感情走到分手這一步,肯定傷心過,絕望過,寒心過!也肯定相互指責相互埋怨相互傷害,兩個人吵累了,感情淡了才選擇分開!既然如此,為何還聯絡?為何還要面對彼此?

    所以啊,愛過,傷過,分手了,那就各自安好吧,別再有任何瓜葛了!

  • 10 # 霧裡看花朵躲

    謝邀,只說說我自身的情況以及我的理解。我對於前任是老死不相往來的,因為我們不在同一座城市,彼此之間沒有聯絡的必要,何必去打擾別人的生活呢,也沒必要去讓其他人影響自己的生活,我想作為現任對於前任總有一種說不清楚的感覺,但是至少對於自己的另一半去聯絡前任都會不舒服的,所以我也建議各位如果沒有必要,不要去和前任聯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都已經是前任了,那就放下,好好的和現任相處,把握當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對於前任我們只要抱著祝福的心態,然後在現任身上不要再犯前任的過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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