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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鏡一

    第一點,讓他分清哪些東西是自己的哪些不是自己的,這樣才不會亂那別人的東西。

    第二點,自己的東西也要學會分享,體會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具體只要在孩子有佔有慾初期開始教就行。

  • 2 # 嶽陽樓記

    小孩子互爭玩具甚至搶別人的玩具是一種常見現象,不足為奇。因為每個孩子都有一定的佔有慾,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侄兒的孫子快四周歲啦,前幾天剛入幼兒園。這個孩子天真活潑,只是比較強量,意思是佔有慾較強,一般小同齡孩子搶不過他,往往是別的孩子大哭收場,針對孩子這一特點,幼兒園教師分發同樣的玩具,且每人一份,強調各人玩各人的,更不許搶別人的,搶別人的東西不是好孩子。如果想玩別人的,要和小夥伴商量,徵得夥伴同意,也可以互相交換,經老師精心教育,孩子逐漸懂得這些道理。星期天返回老家,給孩子買點水果,有意讓他分發給他妹妹,他一個一個地分,結果到也平均,一改過去獨佔的習慣。孩子隨便搶別人的玩具是一種不禮貌行為,如養成習慣,就屬於道德範圍,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家長一定要為孩子做榜樣,言傳身教,象春雨滋潤幼小的心靈,和教師密切合作,共同努力將孩子培養成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有用人材。

  • 3 # 草屋閒聊

    孩子相互之間搶玩具是非常正常的,這是孩子模仿心理所決定的,是天性的自然流露。不過,正常現象不能任其蔓長、不管不問,因為處理孩子搶玩具的過程和方法與孩子性格的形成關係密切,處理得法會使您的孩子心理得以健康成長,處理不當會使孩子形成不良行為。從這種意義上講,處理孩子間搶玩具事件不可謂不是家庭教育的一件大事。

    這裡面有兩種行為,一種被搶,一種搶奪。下面就我的認識談一談各種處理方法對孩子心理的影響與性格形成關係說幾點個人看法。

    被搶。當孩子心愛的玩具被搶,孩子哭鬧著向你告狀時,通常有以下處理辦法:

    第一、忍痛割愛。“別人喜歡就讓他玩唄,哭著、鬧著幹嘛呀。煩!!"表面上是教育孩子學會忍讓,其實這種忍讓是無原則、無條件的。長期以往,孩子就會形成一種心理“別人喜歡的都可以拿去”。由這種心理而產生的性格就可能是:軟弱,膽怯,自卑,甚至自鬱,做事無原則,只知一味地服從,無創新能力和開拓精神。

    第二、堅決不給。“你的玩具怎麼能給別人玩?搶過來!”很顯然,這是“自我中心”的自私行為,絕大部分家長不會這麼做,但也不排除少部分,這些家長生怕自己孩子受委屈,“搶我的玩具?沒門,搶過來,解氣。”自私的心理一旦形成,我的東西不容侵犯,就會使得孩子自私自利,“我"字為大,不會包容,目沒尊長,無孝心。

    第三、資源共享。在說服、協商的基礎上,教育被搶的孩子讓一讓對方,或兩人共同玩,這些行為要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下。讓孩子學會共享,與人友好相處,快樂了別人也快樂了自己。這對孩子將來很有好處。但同時要注意:無原則的共享也是不可取的。現在“小人”太多,掛著共享的晃子,行盜竊之實。所以,從小就要教育孩子有這種防犯意識。方法很簡單:“玩過的玩具要收好,別給其他人拿走了。”

    搶奪。當面對自家孩子搶奪別人家孩子玩具時,不同型別的家長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第一、旁觀型。有的家長覺得孩子間搶搶、奪奪是一種好玩,靜觀其樂,甚至當自家孩子處於劣勢時還忍不住幫他一把。殊不知,你這麼做是在助長他的霸道,長期下去就會使他霸氣十足,佔有慾膨脹,將來打架鬧事、巧取豪奪可能在所難免。

    第二、複製型。“孩子,別搶了,媽媽去給你買一個。”這是為數不少家長的做法。這樣做暫時是滿足了孩子的心願,一味地這麼做會是什麼後果呢?別人有的我必須有,我喜歡的必須有。攀比、經不住誘惑。

    第三、共享型。前面已述。

    第四、放棄型。“孩子,別人的玩具是人家的東西,人家不情願給你玩,你應該怎麼做?假如別人搶你的玩具你不情願,你是什麼感受?”教育孩子學會放棄,學會自控,那麼,你的孩子將來就會“做官廉政,做人正派”。

    在處理“搶”與“被搶"的問題上,家長的態度決定孩子的行為,從而對孩子的心理與性格起到“潤物細無聲”的作用。因此,家長的處理方法的原則應該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 4 # 寶媽麗麗在修行

    我的經驗是玩兒假裝遊戲。

    假裝搶孩子玩具,讓他體驗。在遊戲中教他同理心。挺有效果。在遊戲中演示,別人的東西不能搶,自己的東西有支配權。

    或者給孩子編個小故事。講一講。孩子都喜歡講故事。比如,小白兔小鴨子在一起玩兒玩具,他們互相搶了之類。

    孩子都喜歡遊戲。如果講道理,估計聽不進去。但也可以講。

  • 5 # 笨笨潮爺1

    這個孩子互相爭搶玩具,真的太普遍了。一家人兄弟姐妹,小時候他們也肯定有搶玩具的行為。大人對此,以說教為主。爭搶倒不是關鍵。主要注意,爭搶中不要傷了小夥伴之間的和氣,爭搶中不要發生皮肉受損傷的事。教育自己孩子不要自私,自己的玩具也應該拿出來共享。教育自己的孩子,人家的玩具,尤其是比較貴重值錢的玩具,新奇的玩具,容易損壞的玩具,不要去爭搶。即使要玩,必須事先徵求人家的許可,人家同意了才可以玩。對於貴重的,不太好買的新奇玩具,直接就對自己孩子說,不可以玩,那是別人的東西。

  • 6 # Carrie萌育兒研習社

    如果爸爸媽媽會擔心孩子和別人搶玩具,那麼應該經歷過這樣的場景:

    一個小男孩和一個小女孩一起玩兩輛小火車,都是2歲多的年齡。

    小男孩把兩輛小火車都拿在手裡,小女孩一輛火車也沒有了。

    於是,小女孩伸手去抓小男孩手裡的火車,小男孩不給,使勁拉扯,小女孩差點摔倒——兩個孩子都哭起來。

    其實,在我們大人看來,一人一輛就好了嘛!

    可是為什麼讓孩子分享,就那麼難呢?

    主要是因為,這個年齡的孩子,還不能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

    這並不是說“父母沒有教好”,也不是說“孩子不是好孩子”,而是由孩子的心理的發展階段決定的。

    2、3歲的孩子,都專注於自己的感受,他們在想:我要火車,我現在就要火車!

    孩子這樣的行為,當然讓父母感到有點尷尬,但在這個年齡段,不願意分享是完全正常的!

    國外有一個教育機構做了一個家長調查:43%的受訪家長認為孩子應該能夠在2歲之前掌握分享。但是事實上,分享能力要在3.5到4歲之間才能發展起來。

    如果爸爸媽媽知道了這一點,那我們對孩子的期待就可以更合理,教育孩子的時候,自己也就沒那麼多挫敗感了。

    所以,爸爸媽媽並不用強求年幼的孩子分享,但我們仍然可以有一些教育和引導的方法,教會孩子“合理拒絕”,慢慢建立起“分享”的意識,學會更多、更好的方式,來處理和小夥伴之間發生的“小矛盾”。

    1、確保安全

    當小夥伴想搶自己的玩具的時候,孩子們通常把握不了輕重,而是以非常激進的方式迴應。比如打了小夥伴一巴掌、朝對方扔東西、甚至咬人之類的。

    發生這樣的情況時,爸爸媽媽一定要趕緊讓孩子之間的攻擊停下來。

    趕緊分開兩個孩子,用嚴肅而冷靜的聲音對孩子說:“不能打人!”

    表明父母的冷靜和權威。

    2、敘述剛才發生的情況

    “爸爸知道你們倆都想要小火車,東東你拿了兩輛小火車,然後琪琪伸手抓住了一輛,東東不願意放手,現在你們倆都哭起來了!”

    敘述的時候,可以用平靜的聲音,並且放慢速度。這個敘述過程,為之後的平靜解決問題,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氛圍。

    3、提供等待的方式

    有時候,本來玩具是可以輪流玩的,我們會跟孩子說:“你等一等,哥哥就給你玩了”。

    可並不是所有孩子都能等,很多孩子不願意等,現在就想要,於是著急地哭起來。

    爸爸媽媽可以試著給孩子提供一個“等待的方式”,比如:“和小熊一起,坐在藍色的椅子上等”;“牽著小熊的手一起等”……

    把抽象的“等一等”,變成了具象的“等待方式”,孩子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著急的心也會稍稍平靜一點,慢慢學會等待和秩序。

    4、使用計時器

    在很多情況下,讓孩子決定什麼時候結束是不太實際的。

    這種時候,計時器就可以充當一個有用的規則管理員,把“看不見”的時間變得“又能看見,又能聽見”。

    而且,計時器的另一個好處是:不是媽媽要求孩子要分享,是“鐘聲”(規則)在提醒你。

    5、承認感受

    孩子間的衝突發生時,承認兩個孩子的感受非常重要。

    “你把火車拿起來,因為這樣玩非常有趣對嗎”?

    然後,透過表現出同理心來幫助另一個孩子表達他的感受:

    “哥哥把這些火車拿起來玩,你就要等一會兒才能玩了,你心裡肯定很著急。等待太難了”!

    6、提供“情感指導”

    孩子正在期待著“轉機”,他們通常有著非常強烈的情感!

    所以,通常情況下,這意味著爸爸媽媽要經歷孩子暫時的“情緒崩潰”。

    孩子的失望、委屈、眼淚,雖然在我們成年人看來有點過於“誇張”,覺得“這點小事兒,不至於吧”?

    但孩子此刻的感覺卻是非常真實的,他們真的有這麼難過!

    只有爸爸媽媽能站在孩子的角度,理解他們的難過,孩子也才能學會,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

    不要低估孩子提出好主意的能力。比如,我們可以問:

    “我們有兩輛小火車,你們倆都想玩,我們可以怎麼辦呢”?

    越是賦予孩子善良,富有同情心,解決問題的能力,他們就越有可能做到這一點。

    當然,在情緒非常激動的時候,3歲以下的孩子幾乎不可能請進去任何道理、任何建議、任何批評……

    只有等每個人都比較平靜了,那爸爸媽媽再對孩子提出期望和建議,孩子才有可能因此學會新的、更好的行為方式。

    比如教會自己的女兒:“下次你想要玩具,就問哥哥‘可以給我一個嗎’”?然後陪著女兒把這句話多練習幾次,下次遇到類似的狀況,孩子才有可能用得上。

    學會分享,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甚至我們成年人現在仍在努力!

    不要太害怕孩子之間發生的小衝突,這些小衝突,也是幫助孩子學習分享的機會。

    在這種情況下,自我調節情緒,富有同理心和解決衝突的方法……所有這些都將有助於孩子更好地分享。

  • 7 # 源小米

    小孩子在一起玩,發生矛盾很正常,特別是搶玩具這樣的事情,在大人眼裡,那玩具可能也沒有多大的吸引力,但是小孩子就想佔為已有,有時也會讓大家很頭疼。

    我想小孩子在一起玩出現搶玩具這樣的事時,大人先不要出場勸自己家的孩子放棄,也不要勸別人家的孩子大度,讓孩子自己去解決,如果大人不去關注,可能一會孩子的興趣點就被別的事情吸引了。

    如果兩個小孩子為了玩具吵起來或是打起來,家長也不必急於教訓孩子,不管孩子多小,他可能也有自尊心的,這個時候儘量把自己的孩子帶到一邊去,用別的玩具吸引他的注意力。

    如果孩子執意要別人的玩具,那大人就引導他用自己的好東西去和別人交換,如果孩子特別固執,不願意把交換還執著於別人的玩具,那就把孩子帶到安靜的地方,讓他冷靜下來,慢慢地引導他換位思考。

    在勸說孩子的過程中,不要隨意地教育他要大度要謙讓懂事,這樣只會讓孩子很反感。

    以上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8 # 媽媽充電屋

    這個問題不能一刀切,要不要勸自家孩子不跟別人搶玩具,要看具體的情況。

    1.看具體的場合。

    是在公共場所,比如遊樂場、幼兒園,還是在家中。

    如果是公共場所的玩具,要遵循“誰先到誰先得”的原則。

    別人先拿到的玩具,我不會讓孩子跟人家搶,讓他自己想辦法排隊等待,或者拿別的玩具跟人交換。

    自家孩子先拿到的玩具,有人搶,我不會干涉。我一般告訴他的是,你想玩可以繼續玩,不想玩就給別人玩。

    在家裡,個人的玩具,遵循“誰的玩具誰做主”的原則。別人的玩具,不能搶,自己的玩具,要保護。

    2.看孩子的周邊勢力

    公共場合,孩子搶玩具發生爭端的,儘量不干涉,除非雙方力量相差懸殊。

    碰上潑辣的、難纏的、不講道理的孩子家長,遠離,打架我不行,吵架我也不行。但我會告訴孩子,之所以遠離,是因為他們不講道理,而不是因為你錯了。

    3.不強迫孩子分享

    我從來不覺得分享是孩子的美德。兩三歲的小朋友,自己喜歡的玩具,能心甘情願的讓別人玩?我是不相信。所以,孩子喜歡分享,就分享,不想分享,也不強迫,不裝大度。

    4.讓孩子有“物權”意識

    比起發揚團結有愛互助的精神,我更傾向於讓孩子建立“物權”意識。是自己的玩具,就自己做主;別人的玩具,別人做主,不能搶。實在喜歡,可以列入自己的玩具清單,買回家

    所以,不用絞盡腦汁勸孩子不要搶玩具,簡單直接的說。不該搶的,就明確告訴孩子,這是別人的玩具,不是你的。你要是實在喜歡,我們可以買,但搶不對。該捍衛的,鼓勵孩子,自己的玩具要自己保護,別人搶你的,你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利。

  • 9 # 暖爸萌媽育兒記

    其實,孩子搶玩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幼兒階段,他們的權屬意識尚未覺醒,也還分不清對錯,自然不會知道“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是錯的,他們只會認為: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而這種權屬意識的覺醒,也是需要一個過程的,並不是靠你空洞的一大堆說教能就實現的。所以,我們就應該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解決這個問題。

    我家兩個孩子也是這樣,平時動不動就是互相爭搶,弄得雞飛狗跳。

    婆婆採取的方法最為簡直直接:每樣同款的玩具便同時買兩件。你們不是喜歡搶嗎,那麼,每人一個,一模一樣,這下你們總沒了爭搶的動機了吧!

    效果的確是非常之有效。兩個孩子各自拿著玩具,發現大家都一樣,自然就不必再搶。但是,我認為這樣的方法並不科學。

    這在經濟上的支出就顯然是造成了一種浪費。雖說買玩具花不了多少錢,但是這樣的方式不可取。一件玩具放在家裡,它的閒置時間遠遠多於孩子玩耍的時間,而你偏偏還要重複購買,那不是嫌錢多嘛!

    所以,我從來不會買兩件同款玩具來息事寧人,但也一樣不會讓他們爭搶。

    我的做法是,同時買兩種不同的玩具,分發給孩子。大寶是A玩具,二寶是B玩具。兩人一看,彼此不同,心裡便會打起各種主意。

    我看著他們的眼神,然後很明確地告訴他們:這些玩具是屬於你們各自的,必須自己好好保管。當然了,你們可以一起分享,如果看上了對方的玩具,那麼可以在徵得同意的前提上去借來玩,相應的,自己的玩具也要借給對方。當然,互相之間也可以交換玩具。

    這樣一來,不但孩子的權屬意識得到了覺醒,而且,還學會了互動合作分享這些社交知識。可謂一舉兩得。

  • 10 # 鈴蘭王強

    孩子與別人搶玩具這個現象屬於 孩子沒有真正理解什麼是屬於自己可以支配擁有的東西,什麼是不屬於自己、屬於他人擁有的涵義。

    孩子沒有這個區分概念,也不懂當自己喜歡了屬於別人的都東西該怎麼辦?

    這在子女教育中, 既是對孩子行為規範的培養,也是道德和尊重秩序的自律的培養。直接關係到孩子未來是否具有適應社會集體的能力,是否可以做到遵守法律秩序的一個合格的社會性人。

    家長育兒的誤區是:以上不必培養,孩子大了自然都懂。

    此理念大錯特錯

    行為規範和自律意識 不培養不訓練,孩子就不會具有。未來進入集體社會中,被動不得不的遵守,那就是叛逆、對抗、甚至違紀的伏筆。

    家長應該日常在家與孩子互動中,給孩子傳遞 一種邊界心理

    例如 :哪個是寶寶的,由寶寶自己決定如何擺放,如何處理;哪個是爸媽的,不經爸媽同意寶寶沒有權利使用或者處置;哪些是老人長輩的,是必須對長輩的東西尊重、愛護、監護,更不能隨意不經允許自行使用處理。一旦違反,必須讓孩子受到懲罰,而且這個規則規矩是 不可更改,必須遵守,是不容孩子有任何可以商討和私下變通 的。

    如此的細節在日常中落實,孩子就是在逐步培養訓練出了秩序性、規則遵守心。那麼孩子走進外部環境集體,這個邊界心 在家已經訓練成熟,自然就會很好的適應集體的秩序和規則。當自己喜歡他人的玩具,也許瞬間忘記了邊界心,但大人的提醒和言語疏導,即刻會明白 一方面自己控制自律,另一方面適當採用友好的言語 去爭取對方同意 一起玩。

    總之,今天孩子的問題,恰恰就是提醒和警示家長 你日常培養孩子的能力方面存在的缺失和遺漏。今天孩子問題要解決,恰恰應該是你家長從今開始,日常要不斷培養訓練的。

    因為孩子是 日積月累的成長,行為習慣更是日常細節中的訓練規範。春天的播種耕耘,才能秋天收穫豐碩成果。 孩子今天問題,就以為一句話,一招法,明天孩子就沒問題了,那隻能說明家長愚昧無知,毫無循序漸進的認知水平。更是痴心妄想的以為自己孩子是 開關,問題可以隨時關閉,優點可以隨時被你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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