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金錢小魔女

    車主這麼多次充電瓶都沒事,偷車的沒偷成電死了,先不計較他偷車的行為再先,只能怪自己沒規範用電。

    如果能陪到,那這種方式錢來的快有有效,

    實在是發財之道,大家要多多學習借鑑。

  • 2 # 山東海哥

    武漢的劉先生停放在樓下正在充電的電動車被小偷看上了,小偷在偷電瓶時意外觸電身亡。小偷家屬向劉先生索賠20萬賠償金,且一分不能少。最後經法院調解,車主賠償5萬塊錢的精神損失費。劉先生說,他住的是老舊小區,業主電動車亂停的情況比較嚴重,大家都是這樣充電的,之所以發生觸電,是因為下大雨,電瓶漏電把小偷電死了,這是這個案件的處理結果,大家不要抬槓了。

    這個問題回答完又會招來一片罵聲,大多數人對法律一知半解,或者就是法盲,他總是用自己的思維去看待問題,大家記住只要造成人員傷亡就得賠償,責任已經不重要了,關鍵是人死了,你就有義務賠償,咱們的法律還是很人性化的。

    前幾天相信大家都看了,一個小夥子求婚不成,跳河自殺,小女孩被拘留五天罰款500元,最後賠償男孩8萬多元,大家一片罵聲,已經結案了,很多人上來就和我爭執,有的說以後我找物件如果她不同意我也跳河,去吧,只要溺水肯定能賠你錢,大家有點腦子行嗎?案件已經結案了,錢也賠了,還是持懷疑態度,你沒有眼嗎?還是不識字,這就是案例。

    小偷居然可惡,但罪不該死,小偷是電死的 ,你屬於私拉亂扯,你給電動車充電應該找一個安全不易觸控到的地方,你本身充電的場所就有問題,你絕對不能隨隨便便找個地方充電,這就是安全隱患,小偷雖然是盜竊,但是因為你的不安全因素造成死亡所以你有一定的責任,但是你所承擔的責任是20%,因為小偷屬於私闖民宅,有過錯。

    很多人不理解,小偷偷我的東西死了和我什麼關係,絕對有關係,因為你提供的場所不夠安全,你也有過錯,如果你停在房間裡面,插到牆上充電相對你的責任會小很多,關鍵是小偷死了,按情理上說你也應該給予點補償,怎麼的法律還有一個公平原則,就是對方無過錯造成人身傷害的也應該給予點賠償,畢竟對方死人了。

    人家人都死了,不應該給予點賠償嗎?於情於理都不為過,即使按法律審判最後也會賠償,這是對死者的一種安慰,補償一下他們的傷害,小偷縱然可惡,但也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重電受傷肯定不會補償,關鍵是死亡了,所以補償是應該的,希望大家發表各自的觀點,謝謝

  • 3 # 相信自己206731656

    說起這個問題,我有一個憐居朋友買了一輛大貨車。他也聘請了一個司機,有一次,走到一個縣城是晚上的時候。當時,是他代替那個司機駕駛的,這個時候,突然間遇到了5個小偷在盜竊變壓器。可是呢?當時的視線不太好,被他撞死了三個。警方調查的結果,是他沒有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至於小偷是另案處理的。這也是法律規則,法律程式。

  • 4 # 使用者4056580637896

    這樣助長了偷盜行為!別人偷你東西搶你東西了,你還不能追討,萬一在追討的過程中對方掛了,你還得賠償!這是什麼道理!

  • 5 # 漫步大學城

    經本人查閱相關資料,結合相關法律常識,本案例不存在,也不可能出現,即使出現,車主也可以上訴。希望大家不要以訛傳訛!

  • 6 # 淺秋霧

    曾看到個案例,說一個小孩撬開了共享單車,然後騎共享單車出事故了,孩子家長把共享單車告了,說鎖質量不好,太好撬了,官司贏了

  • 7 # 毛弟400

    車主的充電部位…首先是屬於電動車充電的地方嗎?這很重要,如果不是屬於充電的地方,那麼由此而引起的傷亡,當然有過錯責任…雖然是小偷,他的死亡是由於當事人違規操作所引起…雖然是小偷…他的民事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法院判賠是有法律依據

  • 8 # 陳武鵬律師

    小偷偷車觸電身亡,家屬竟然還厚顏無恥地索要賠償,如果這種無理索賠都能得到法律支援,那還真是天理難容了。持有這種荒唐想法的小偷家屬,我看他們是真當小偷有免費的工傷保險了,小偷已經成了一門正當職業了。真的是無恥至極!

    此前就有一起謠言,讓不明真相的社會公眾義憤填膺,不過好在事後證明是一起謠言,否則社會風氣不知會敗壞到什麼程度。據說,去年家住武漢市的劉先生,就遇上了這麼一件糟心事。某天晚上他下班回家,將電瓶車停在小區樓下的停車棚裡充電,然後就回家休息。當晚,正巧有小偷潛入該小區行竊,正巧將魔掌伸向了劉先生正在充電的電瓶車。也不知是老天爺對這小偷“嫉惡如仇”,還是小偷技術生疏操作失誤,他竟然觸電身亡了。第二天早上劉先生起床以後才發現,樓下一大群人聚集在自己電瓶車周圍,並且還在議論紛紛。他下樓以後才發現有小偷被自己電瓶車給電死了。可憐的劉先生深感晦氣,自己電瓶車無端端地揹負人命,從此以後怕是不敢再騎了。然後,讓劉先生更感晦氣的是,小偷家屬竟然理直氣壯地找上門來,要劉先生賠償小偷的“工亡保險”。他們聲稱要求不高,不需要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賠個百八十萬,賠償二十萬他們就滿足了。謠言最後言之鑿鑿地聲稱道,小偷家屬把劉先生起訴到法院,法院經調解讓劉先生賠償六萬元。當這個結果傳出以後,立刻在輿論漩渦中投了一顆重磅炸彈,社會輿論鬧得是沸沸揚揚。最終,法院也承受不了輿論壓力,主動站出來澄清事實,表示近幾年都查無此事。因此,公道自在人心,即使小偷家屬敢提出索賠,法院也不敢判決支援他們的訴訟請求。

    如果有人認為車主應當擔責,那他就和這起謠言一樣可笑。

  • 9 # 塵觀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刑法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這個結果可能從情理上來講很多人接受不了,但是法制就是法制。不能因為某一個人犯了錯誤,這個人的任何基本人群就不能得到保障了。

    所以以上你是怎麼看的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豐收節就要到了,玉米價格7毛,農民該怎麼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