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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芳15053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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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業主與物業的矛盾該怎樣化解,這應是全社會都應該探討的問題。矛盾的主要焦點是錢,如果不收費了,免費服務,吸血鬼的稱呼就不存了,不強制收費了也就沒有霸道一說了,但意見還會有,業主的慾望又變了,最好能每月給業主發錢。發錢是按面積發,還是按人頭髮,還是住戶困難程度發,......發錢也還會有意見。我可不敢胡說,大衣哥朱之文給村裡投資做公益,可村民的慾望是每家一套別墅再給買輛轎車才能說他好。物業怎麼會給每戶發別墅和轎車吧。即然錢的水太深還是回到眼前吧,咱就按制度來,物業收費就按合同按物價局批准價收有意見,向物價局諮詢,違規收費可向物價局舉報。另一個矛盾物業服務不到位,任何一個業主都可以講,都可以以此不交費,無論是媒體記者還是律師乃至主管單位領導從不研究是真假,物業服務真實水平也沒有單位給予考核,更沒有法律,法規給予肯定物業真實業績,也從來沒有人研究,讓業主滿意的標準是什麼,只要物業一收費,業主馬上說出一堆毛病,所在急需一個物業工作業績的考核機制。不能往由個人評說。
物業管理條例是物業行業的法規和準則,如果法規不執行,就於一張廢紙。行業必然亂,條例中幾次強調業主交費,現實中不交費還要享受服務,物業收不到費,業主享受服務不能停,所有媒體都不討論業主不交費是不是合乎規定,一味的追物業對不對,法規置於一旁。業主把拒交費當做維權的唯一手段,必然把物業推向艱難的競地,業主維權要透過業主大會反映訴求,這是條例規定,所以化解業主與物業的矛盾,必須以法律,法規為基礎,不能把法規放櫥樻裡,不應掛在牆上,而是落實在工作中,紮根百姓的心裡。有法不依,必然出問題,違規不處理,就是對守規人的懲罰,懲惡楊善,社會才能進步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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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積善人家
業主和物業之間存在著天然的矛盾,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除非物業公司不收物業管理費,政府撥款,政府財政提供物業管理費,該物業公司,讓居民不驕物業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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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林壹豎
一、正確認識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間的關係是處理好兩者之間矛盾的基礎
《 物業管理條例 》 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講到,物業管理是業主透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業主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的重要責任主體。物業服務企業是按照合同提供以上活動的服務主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透過合同建立了關係,是在平等、自願、雙向選擇的基礎上建立的,兩者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
業主透過市場競爭機制聘用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管理專案委託給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為業主提供服務,其實是一種有價值的商品,業主要為佔有和消費物業管理服務支付一定的費用,所以,兩者是聘用與被聘用、委託與被委託、服務與被服務、提供商品與消費服務的關係,也是一種互利共贏、共生共榮的**發展關係。
既然是共贏共生的關係,那麼就要透過一系列舉措區委會這種關係。我們在使用昆明匯笨公司的物管王,這款軟體新增一個跳蚤市場的功能。透過這個功能我們小區內業主凡是不需要的東西物品均可放在這個平臺上面,進行**。這不僅使業主高興愉悅,也使物業工作更加認真負責。
二、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關係緊張的根源
但在現實生活中,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兩個利益主體之間的對立關係卻大於**關係,本應該是和睦相處的兩個主體卻變成了對立的矛盾雙方。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間的糾紛屢屢發生:一方是要求“收費”,一方是“拒繳”;一方是指責,一方是謾罵;一方是原告,一方是被告;一方堅守陣地,一方要求解聘。在一些地方,雙方的關係甚至惡化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局面?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1. 政策宣傳不到位。
無論是業主還是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政策知識的瞭解程度都不夠。首先,不少業主對於物業管理相關政策瞭解不多,甚至一些業主委員會成員也不能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管理制度,實施正確的監督管理,事事站在單方受益的角度考慮問題。而物業管理的從業人員對相關政策的學習也不夠,把握政策的能力不足,靠經驗管理,缺乏可靠的法律依據。
2. 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不規範、服務質量不到位。
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務不規範,員工服務意識差。相當一部分企業是從原來的房管部門或單位後勤部門轉製成立的,有的還延續著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觀念,員工還保留著原有的管理者身份,在工作中“霸氣十足”,淡化了自身的服務特徵。部分民營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追求自身利潤,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提供了質價不符的服務。一些物業服務企業擅自處理由業主處分的事項,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一些物業管理公司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低,缺乏科學的管理能力,缺乏正確的溝通能力、缺乏作為一名物業管理人員應有的服務意識和操作技能,這些都導致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不高。
3. 政府相關政策滯後或缺乏連貫性和可操作性。物業管理糾紛的深層次原因複雜,不少業主把對社會不良現象、拆遷政策、開發企業或者現行的相關政策等方面的不滿轉嫁到物業服務企業身上。物業服務企業在業主與政府之間、在業主與開發建設單位之間、甚至在業主與業主之間的夾縫中艱難生存。
三、處理好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關係的幾點建議
那怎樣才能處理好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間的關係呢?談幾點建議:
首先需要業主轉變幾個觀念:
1. 物業管理不是福利待遇,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提供的商品,業主在享受物業管理服務的同時,需要支付費用。
2. 業主聘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對物業的管理,雙方是利益的共同體,其目標是一致的,無論發生什麼分歧,業主要採取平等、包容、協助、友好的態度思考問題,化解矛盾。
3. 業主要分清事件的責任主體,物業服務企業不是出氣筒、替罪羊。社會的不良現象;政府的監督管理;相關政策的滯後和不合理;開發企業的違規操作;建設單位的施工質量;道路、交通、電信的不配套等等問題,絕大多數不是物業服務企業的直接責任。物業服務企業有協調解決的責任,但不應該將矛盾轉嫁到物業服務企業身上。
4. 業主要樹立公共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有時業主的言行,出於對自己既得利益的考慮,沒有顧及到全體業主的整體利益,而影響到了物業服務企業的工作開展。
5. 業主在享受服務的同時,要接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因為良好的服務需要透過有序的管理來實現,沒有管理也談不上服務。
其次需要物業服務企業轉變幾個觀念:
1. 物業服務企業的所用員工要正確認識管理與服務的關係。
2. 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服務,需要透過科學的管理來實現高品質的服務。
3. 物業服務企業的全體員工要轉變物業管理管物不管人的觀念。
4. 物業管理在服務的過程中要經常與業主或其他相關方聯絡溝通,這也是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必要途徑。
其實,影響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間關係的另一個重要環節,是政府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由於物業管理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在中國推行的時間短,尚處在成長和發展階段。物業管理作為與百姓生活最密切的行業,出現問題也是難免的。但作為政府,為保證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應儘可能的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增強政策的銜接性、連貫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要加大監管的力度,規範開發企業、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等各相關各方的工作,協調各相關方的關係,為物業管理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管理不是“治理”,要正確使用好全體業主賦予你的權力。 物業服務企業的所用員工要正確認識自己的法律地位,業主是出於對物業服務企業的信任,將物業的管理權委託給物業服務企業,並透過 《 物業服務合同 》 的簽訂建立了兩者間的法律關係。物業服務企業就要按照合同的規定和相關行業的標準為業主提供滿意服務。絕不能以降低服務標準來欺騙業主,要做到質價相符,否則就會被業主炒魷魚。 物業服務企業的全體員工要轉變物業管理就是看看門、管管人、掃掃地、種種草的簡單認識,物業管理是一項綜合性很強,技術含量很高的職業。作為物業管理的從業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要做到政策清楚、管理有方,技術精湛、服務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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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隨風隨筆集
物業和業主是天生對立的。
但對於大型屋苑,沒有物業也是不行的,別說什麼自己管理,這對於單幢樓房,或是沒電梯,沒什麼公共空間的可能適用,自己管理。
香港現在一般大型屋苑實施的是管理酬金,就是說管理費中一定比例的金額付給管理公司,其他費用都是實報實銷。
當然,這是建基於收支要公開透明,每年有核數師核數。
一個好的管理不止住戶住得舒心,樓價也會比較高,升值。
對於自己管理,說真的,很難,我做過一幢200戶的立案法團的主席,有四部電梯,要請最少3個保安輪流當值,清潔外判,但做了你才知道,事很多,住戶大小事,不管什麼時間都打電話找你,做好沒人稱讚,做差一點就批評到你體無完膚。
我們當時都是無薪,大家都知道委員是義工,當時是前任做得不好,貪汙,交了幾十年管理費,但儲備金出奇的少,我們當選後,減了管理費,再把樓宇維修做好,也就兩屆的時間,大多數委員都不想做了,我當時雖再當選,但也沒做,太心累。
所以,對於自己管理,特別是大型的屋苑,我是不看好的,只要委員做好本職,也就是監督的角色,其實,專業的事交給專業人士去做會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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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七目aa
沒規矩無以成方圓,首先是立規立法,確定雙方責權利和處罰辦法。
會牽涉到多部門聯動,下一步且看政府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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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盛人
解決物業與業主矛盾有好辦法。但是基層政府必須有所作為。一政府出頭像扶持農村的村委會一樣,在小區成立有法律地位的業主委員會,並實行自治替代原有的物業。二、業委會人員基數,收入必須由政府核准,不允許突破。三、業委會主要職能是制定小區管理條例,收取物業費,招聘並管理小區服務人員。第四最重要,就是小區內所有收支專案必須公開透明,定期公佈,接受業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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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吳彪40438221
把該國家政策該負的責任還給國家和政府如綠化、衛生、道路維護、水電管理收費、汙水糞便處理、垃圾清運等等由居委會或銀行按國家標準收費。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有,如小區停車、公共設施的維修(費用業主以在買房時繳納,錢放在銀行用利息就可以保證日常維護)和業主家裡如門窗、水電、衛生間廚房漏水的維修,按工時或國家規定收費。這樣迫使物業管理公司精減機構,而且負責任的區域會拓展。業主需要服務花錢理所當然,物業公司賺錢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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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6602890860
業主不用在交錢,物業費用國家提供,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每個人的心理訴求不同而且是無底線的,沒有規矩就才是矛盾的根源,一個大多數人都能接受的方案,一部分人不能接受,同樣解決不了問題,因為處在不同的收入階層,教育程度,思想理解程度,只有一個辦法就是,一個大多數人接受的方案嚴格執行,讓少數人離開這個小區!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不過政府和物業也許並不需要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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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理人2
必須從物業企業首先端正認識,物業企業是服務企業,是賣受優良的服務獲取消費者經濟認可的,不是管理者身份,在我們國家由於推進小型企業的發展在沒有嚴謹的相關監督法規情況下,取消了物業企業的資質資格的認證管理導致了一些並不具備服務意識的注資降低了物業企業的准入門檻,就目前來說這些人的進入是導致物業企業和業主間最大的矛盾,這種無服務意識的物業也是造成居民生活質量下降的主要根源。在一個由於我們國家經濟發展不平衡,物價住建部門應該切實的負起責任有所擔當和誠信加強監管,對不具備服務意思的企業加強監管和取締,在小區具備一定規模根據本地區物業服務條例組織居民成立《業主委員會》對物業企業的服務進行有效監管,同時政府街道居委會要對小區《業主委員會》不時的法律法規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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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物業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你是一個服務行業,不是監管部門更不是某些黑惡勢力的操盤手,其實大部分業主都明白,服務好了還怕少那物業,停車費。一味的只管收費,強硬打壓業主沒矛盾才怪。還是希望政府職能部門監管到位,還老百姓一個和諧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