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法律關係是經濟管理關係和經濟協作關係相統一的法律關係。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係和經濟協作關係之間儘管有差別,但它們又是有機聯絡,相互統一的,是統一在社會經濟關係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
2、經濟法律關係是以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為內容的。任何法律關係都是以當事人之間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為內容。在經濟法律關係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則是以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為內容,否則不是經濟法律關係。這種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直接反映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體現了經濟性。
3、經濟法律關係除法律規定允許採用口頭形式外,均應採用書面形式。經濟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一般採用法定的書面形式來表示,以體現經濟法律關係的穩定性和嚴肅性,並作為將來可能發生爭議的處理依據。
4、經濟法是國家運用其能力而主動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的手段,其處處體現著國家的某種意圖。如反壟斷法,它與國家產業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關係密切,其要旨是從宏觀上防止市場競爭不足,以保持經濟具有相當的活力,提升本國企業和整個經濟的競爭力。
5、所以,它具有鮮明的政策性、靈活性和行政主導性特徵。其他經濟法律、法規(如反不正當競爭法)、財政金融法、外貿法等,它們均體現著國家的某種意圖。所以,經濟法確認和調整而形成的經濟法律關係具有強烈的思想性,這種思想性是民事法律關係所達不到的。經濟法律關係是由經濟法律規範所確認的人與人之間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是經濟法律規範在調整國家干預經濟的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職權和經濟職責、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
1、經濟法律關係是經濟管理關係和經濟協作關係相統一的法律關係。經濟法調整的經濟管理關係和經濟協作關係之間儘管有差別,但它們又是有機聯絡,相互統一的,是統一在社會經濟關係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
2、經濟法律關係是以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為內容的。任何法律關係都是以當事人之間一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為內容。在經濟法律關係中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則是以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為內容,否則不是經濟法律關係。這種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直接反映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利益,體現了經濟性。
3、經濟法律關係除法律規定允許採用口頭形式外,均應採用書面形式。經濟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一般採用法定的書面形式來表示,以體現經濟法律關係的穩定性和嚴肅性,並作為將來可能發生爭議的處理依據。
4、經濟法是國家運用其能力而主動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的手段,其處處體現著國家的某種意圖。如反壟斷法,它與國家產業政策的制定和執行關係密切,其要旨是從宏觀上防止市場競爭不足,以保持經濟具有相當的活力,提升本國企業和整個經濟的競爭力。
5、所以,它具有鮮明的政策性、靈活性和行政主導性特徵。其他經濟法律、法規(如反不正當競爭法)、財政金融法、外貿法等,它們均體現著國家的某種意圖。所以,經濟法確認和調整而形成的經濟法律關係具有強烈的思想性,這種思想性是民事法律關係所達不到的。經濟法律關係是由經濟法律規範所確認的人與人之間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是經濟法律規範在調整國家干預經濟的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職權和經濟職責、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