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我就是大頭兒子的爸爸

      1、申領《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戶口所在社群勞動保障窗口出具的就業狀況等相關證明,向戶口所在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深圳市再就業優惠證申領審批表》。

      2、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應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和公示程式(公示時間為3天),並在《深圳市再就業優惠證申領審批表》加具初審意見和蓋章後報市(區)勞動保障部門稽核。

      3、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在接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上報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複審認定並對符合條件者簽發《再就業優惠證》,交由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在3個工作日內發放給失業人員。

  • 2 # 手機使用者73444801003

    《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物件是指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下列人員:1、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2、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3、國有企業所辦集體企業(簡稱廠辦大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4、地方關閉破產和改制的國有企業中,領取一次性安置費且仍未再就業的人員;5、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6、特別困難的廠辦集體企業關閉或依法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7、城鎮其他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和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尚未再就業的廠辦大集體企業的失業人員。上述人員只要持本人身份證等材料,向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事務提出申請,經稽核認定,就可以領取《再就業優惠證》並享受下列扶持政策:一、免費職業介紹凡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的人員,可持證到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勞動保障事務所享受免費就業服務。二、免費職業培訓凡符合國發[2005]36號和黔府發[2006]10號規定且有就業願望的人員(具體包括: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進城務工的農村勞動者),均可以向縣就業局提出書面申請,參加一次性免費技能培訓。三、免費職業技能鑑定凡符合國發[2005]36號和黔府發[2006]10號規定的人員,(即持《再就業優惠證》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在參加一次性免費技能培訓後,均可進行免費職業技能鑑定。四、公益性崗位補貼: 1、物件(範圍):符合國發[2005]36號和黔府發[2006]10號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具體包括:①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即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以上,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業確有困難的長期失業人員。2、條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且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3、標準:當地最低工資的50��(按現行最低工資標準500元計算,則補貼250元/月)4、方式:按季撥付;5、程式: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及附件--→勞動保障部門稽核--→財政部門複核--→申請單位開具收款憑證--→將資金直接劃入安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附件包括:①本人《身份證》影印件;②本人《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和影印件;③勞動合同影印件;④工資單影印件;⑤安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6、注意事項:(1)符合國發[2005]36號和黔府發[2006]10號檔案規定條件的上述就業困難人員,其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為3年,超過3年的能否延長,檔案沒有進一步明確。(2)對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 就業服務機構應在《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優惠政策”欄記錄“已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字樣,並加蓋就業服務機構公章。五、社會保險補貼(一)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或服務型企業社會保險補貼)1條件: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並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2標準:按其為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3方式:先繳後補,按人核定,按季補貼。4程式: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及附件--→勞動保障部門稽核--→財政部門複核--→申請單位開具收款憑證--→將資金直接劃入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附件包括:①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②《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和影印件;③勞動合同影印件;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繳費的明細賬(單);⑤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5注意事項:①對未參加社會保險、未按規定履行社會保險費繳納義務、以及請款手續和相關憑證材料不齊全的企業(單位),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應與勞動合同期限相一致,最長不超過3年。③企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④企業(單位)在申報繳費時應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季度終了後,按規定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⑤對2005年底前核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可按國發[2005]36號黔府發[2006]10號檔案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合併計算,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⑥經職工個人申訴和勞動保障部門查實,用人單位因非生產經營和非職工個人過錯等原因,與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提前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繼續為該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補貼期滿。⑦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就業服務機構應在《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優惠政策”欄記錄“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字樣,並加蓋就業服務機構公章。(二)公益性崗位安置“4050”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是指政府投資管理的社會公共服務崗位、社群公共服務崗位和單位工勤服務崗位。“4050”人員--是指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以上(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的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1條件:在公益性崗位安排持《再就業優惠證》就業困難物件並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2標準:按單位為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如養老保險補貼:按現行最低繳費基數805元×12月×(繳費比例)20%=1932元 ;醫療保險補貼:按現行繳費基數1195元×12月×7%(繳費比例)=1003.8元)。 3方式:先繳後補,按人核定,按季補貼。4程式: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及附件--→勞動保障部門稽核--→財政部門複核--→申請單位開具收款憑證--→將資金直接劃入安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附件包括:①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名單;②《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和影印件;③勞動合同影印件;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繳費的明細賬(單);⑤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5注意事項:①對未參加社會保險、未按規定履行社會保險費繳納義務以及請款手續和相關憑證材料不齊全的企業(單位),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應與勞動合同期限相一致,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工作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超過3年,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資金全部由地方財政負擔。③企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④企業(單位)在申報繳費時,應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季度終了後,按規定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⑤經職工個人申訴和勞動保障部門查實,用人單位因非生產經營困難和非職工個人過錯等原因,與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提前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繼續為該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補貼期滿。⑥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就業服務機構應在《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優惠政策”欄記錄“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字樣,並加蓋就業服務機構公章。(三)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非正規勞動組織就業的、從事個體經營的、被個體工商戶聘用的以及為用人單位或僱主提供臨時性、季節性生產服務的人員。⑴物件: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即女滿40週歲、男滿50週歲以上,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⑵條件:①從事靈活就業;②向原發證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申報)就業登記手續;③參加社會保險。⑶標準:①本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計算的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其餘部分由本人負擔;②本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實際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的2/3給予補貼,其餘部分由本人負擔。如養老保險補貼:按現行最低繳費基數940元×12月×(繳費比例)20%=2256元×2/3=1504元;醫療保險補貼:按現行繳費基數1195元×12月×9%(繳費比例)+大病統籌費80元=1370.68元×2/3=913.73元。 ⑷方式:先繳後補,按季撥付。⑸程式: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及附件--→勞動保障部門稽核--→財政部門複核--→申請人開具收款憑證--→將資金直接發給申請者本人。附件包括:①本人《身份證》影印件;②《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和影印件;③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或個體營業執照影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上季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銀行開立的社會保險費收入戶等憑證材料。⑹注意事項:①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②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就業服務機構應在《再就業優惠證》“享受優惠政策”欄記錄“已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字樣,並加蓋就業服務機構公章。 六、小額貸款擔保及貼息。(一)從事個體經營:1、物件:①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③城鎮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2、額度:2萬元左右。3、期限:不超過二年,可展期一次。4、貼息專案:29項微利專案。5、貼息期限:二年。6、貼息方式:⑴對從事微利專案的①、②類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⑵對從事微利專案的③類由財政50%貼息(其中中央和省財政各承擔25��)。對下崗失業人員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和經營專案擴大貸款規模。(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1、物件: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2、額度:根據實際錄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七、稅費減免政策(一)收費優惠政策1、物件:①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包括深綠色和深藍色);②高校畢業生。2、條件: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等外。3、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2005年底前核準免交收費但未到期的人員,剩餘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且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日期在其畢業後兩年以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行政事業性收費。4、免費類別: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5、免交的收費專案:⑴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鑑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字工本費;⑵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⑶衛生部門收取的行政執法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⑷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⑸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鑑證費、職業資格證書工本費;⑹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專案。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批准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專案。6、注意事項:⑴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應當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具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經收費單位稽核無誤並備案後免交有關收費。⑵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向相關收費單位出具《畢業證》原件並提交影印件,經收費單位稽核無誤並備案後免交有關收費。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實行收費優惠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就業的重要舉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有關收費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凡不按規定落實收費優惠政策的,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確保有關收費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⑷對出租、轉讓《再就業優惠證》或《畢業證》騙取收費優惠政策的,一經發現,有關收費單位應立即對證件持有人終止執行收費優惠政策,並補收相關費用。(二)個體經營的稅收優惠政策1、物件:符合國發[2005]36號和黔府發[2006]10號規定的人員,即:持深綠色《再就業優惠證》人員。2、條件:從事個體經營 (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3、額度(標準):按戶8000元/年。4、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5、方式: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6、程式:領取稅務登記證後,可持下列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 ⑴減免稅申請; ⑵《再就業優惠證》;⑶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7、注意事項:⑴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⑵對2005年12月31日之前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享受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個體經營者,減免稅期限未滿的, 從2006年1月1日起按上述政策規定執行,原政策優惠規定停止執行。⑶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三)服務型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1、物件: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但須認定)。2、條件: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深綠色《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3、標準: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具體定額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4、期限: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5、方式: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在上述定額內依次扣減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6、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認定(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⑴申請: 符合上述條件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貿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群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可向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勞動保障部門遞交認定申請。企業認定申請時需報送下列材料:① 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持有深綠色的《再就業優惠證》;② 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③ 職工花名冊(企業蓋章);④ 企業與新招用持有深綠色《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⑤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記錄;⑥ 《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本年度在企業預定(實際)工作時間表》(見附件)⑦ 勞動保障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要提交《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證書》。 附件: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本年度在企業預定( ) 實際( )工作時間表(樣式)企業名稱(蓋章): 年度序號 錄用人員姓名 《再就業優惠證》編號 在本企業預定(實際)工作時間(單位:月) 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意見(蓋章):注:企業申請預核定減免稅時,在預定()中劃∨;企業在認定後,年度終了前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發生變化的,在實際( )中劃∨。(2)認定: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接到企業報送的材料後,重點核查下列材料:①核查當期新招用的人員是否屬於財稅〔2005〕186號檔案中規定的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物件,《再就業優惠證》是否已加蓋稅務部門戳記,已加蓋稅務部門戳記的新招用的人員不再另享受稅收優惠政; ②核查企業是否與下崗失業人員簽訂了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③企業為新招用的下崗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④《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本年度在企業預定(實際)工作時間表》和企業上年職工總數是否真實,企業是否用當年比上年新增崗位(職工總數增加部分)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必要時,應深入企業進行現場核實。經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核查屬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並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本年度在企業預定(實際)工作時間表》加蓋認定戳記,作為認定證明的附表。7、企業申請稅收減免程式:⑴具有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及加蓋勞動保障部門認定戳記的《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本年度在企業預定(實際)工作時間表》的企業可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並同時報送下列材料:① 減免稅申請表;② 《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及其附表;③ 《再就業優惠證》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⑵經縣級以上主管稅務機關按財稅〔2005〕186號檔案規定條件稽核無誤的,按下列辦法確定減免稅。①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均由地方稅務局徵管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批時按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企業吸納人數和簽定的勞動合同時間預核定企業減免稅總額,在預核定減免稅總額內每月依次預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小於預核定減免稅總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為限;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大於預核定減免稅總額的,以預核定減免稅總額為限。年度終了,如果實際減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小於預核定的減免稅總額,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再結轉以後年度扣減。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財稅〔2005〕186號檔案第一條規定,預核定企業減免稅總額,其計算公式為:企業預核定減免稅總額=∑每名下崗失業人員本年度在本企業預定工作月份/12×定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樣鍛鍊強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