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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你的小懶蟲1

    照這種說法,如果小偷進家偷東西,主人發現了喊一嗓子,正趕上小偷有心臟病,一下被嚇死了,那也是房主的責任唄,那法律應該這樣:“按國家法律第多少多少條規定,如果小偷去別人家偷東西,白天別鎖門隨便偷,晚上如果去偷應該把燈給打著,以免小偷偷東西不方便,再第多少多少條,如果發現小偷偷東西,不能驚到他,以免把他嚇死,或逃跑中發生意外,應該報警,至於警察什麼時候到就是未知數了,東西可以偷走,但小偷絕對不能碰”就因為法律的鬆懈,才有小偷的肆意妄為,有一個真實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家鄰居身上,他兒子結婚第一天晚上,小偷入室把新郎新娘的衣服偷走了,由於操持婚禮太累小偷入室誰也沒發現,第二天早上才知道,其實小偷是奔錢去的,因為當天收的彩禮錢沒存,但被新娘藏起來了,沒被發現,第二天還是他們家,十來只發鵝又被一夜之間偷走了,第三天新郎新娘回門在孃家住的,就公婆在家,小偷又來了,相中了他們家的大狗,主人聽到動靜打燈就要出去,人家小偷在外邊開口了,說“狗已經被我裝上車了別出來了,出來我弄死你”,我在想現在的小偷能這麼猖狂,就是因為法律對好人的約束,小偷認為反正我偷你東西你不敢打我,也不敢追我,打死我你得賠錢,追死我你還得賠錢,呵呵,還有一個真實的事,是我婆家發生的事,都是二十幾年前了,家裡有六千多斤玉米,那時候苞米得多值錢啊,一年的收成,一夜之間都被盜走了,家裡人都沒發現,但鄰居看到了,車牌號也知道,也願意出來指證那個小偷,就是別說出她名字就行,可是結果呢,警察卻說我婆婆,“你沒看見怎麼知道人家是小偷呢”,鄰居的指正人家根本就不當回事,小偷就那麼正大光明的走了,我們公民還能說啥,只能呵呵

  • 2 # 天天好好呆地

    問題不能只問這麼簡單,人的行為是複雜的,如果放在法庭上就要把整個過程都要通盤考慮,小偷入室盜竊肯定是違法了,被發現逃走時慌不擇路自己摔死了,屋主肯定啥責任沒有的。但如果小偷被屋主使用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措施逼到危險的地方失足摔死,那屋主肯定有一定的責任了。

  • 3 # 三郎58908620

    無語,曾幾何時,小偷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現如今,小偷是大爺,我偷你不犯法,你打我你坐牢。真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呀!

  • 4 # 我是衚衕志

    謝邀,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規來講,如果小偷偷了你的東西而且已經得手而後被你發現你去追,小偷摔死了首先你是不用擔刑事責任的,因為你是在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而他是惡意侵犯你的財產,在沒有足夠證據支撐證明是你跟他有肢體接觸而導致他摔死的,根本就不用賠償,因為你沒有觸及法律,觸犯法律的是小偷。

    正題來了,但既然小偷家屬提出了賠償要求,那如果小偷家屬已經起訴了要你承擔民事賠償的話,那這時候法院就會對當事雙方進行調解,法院會告訴你站在人道立場上,你多多少少是要給一點賠償的,畢竟小偷死了,當然這個賠償金額你是可以向法院和小偷家屬提出異議的,如果你堅持不接受法院調解,你可以向事發地上一級法院提出行政複議,如果上一級法院維持原調解方案,你就得履行賠償義務了,因為法律是最後的準繩(你起碼是要賠償喪葬費的)(但你可以把價格壓到最低)

    最後,奉勸那些依靠小偷小摸過日子的人渣,你特麼有手有腳的你乾點什麼不好非得去偷東西,你大爺的你要是碰到我,我就打死你,賠到傾家蕩產我都要打死你,別問為什麼,我特麼就被偷過,把我汽車玻璃砸碎了偷走車裡的手機和香菸還有一瓶紅酒,gou娘養的小偷別讓我碰到

  • 5 # 河灘有會

    提問題這位,您是想讓賠呢還是不賠呢?

    看您這問題的問法,還是想賠吧?如果是您自己個兒的事,您把小偷嚇死了,你要給小偷賠償,還想從公眾這兒得到一點賠償的“合理性”,那您就錯了!你是的膽兒小的人,怕事!這是咱中國老百姓普遍都有的心態。但是咱不能為了息事寧人,就沒有原則的退讓。否則的話,今天您給這小偷賠償了,明天小偷就組團來您家,訛都訛死你。甚至有的缺德戶,老子死了不想掏錢埋,都抬到你門上來噁心你,你信不信?

    人生天地間,第一必須善良。但是善良必須和政治互為前提,必須要有標準有原則。對善的人和事,我們報之以善,人人如此,則社會和諧,天下太平。但是事物是相對的,有善必有惡,對小惡,可耐心教導善意相待。但是對屢教不改者,或者窮兇極惡者,必須祭起法律的刑杖,毫不心軟,毫不留情。

    我們都熟悉的雷鋒同志那句名言:對朋友要像春天般的溫暖,對敵人要像秋風散落葉般無情!小偷不是我們的朋友,這是這個社會的敵人,或者說在他行竊那一瞬間,他就是敵對分子,他的行為是別人的合法財產受到了不發侵害,必須毫不留情予以驅離和打擊。

    至於在驅離小偷的過程中小偷心臟病突發死去,被盜的人是不必負法律責任的,雖然小偷的死跟被追趕有直接因果關係,但是前提是小偷偷了東西才被追趕,而且,追趕的人並不知道小偷有心臟疾病,所以,對小偷心臟病突發並不負有責任,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還是那句話,堅決不能賠償,要不然,第一,你家以後就是更多小偷的目標;第二,社會標準和風氣被你不小心搞壞了。

  • 6 # 不要偏激不要叫

    看清題目“主人追之”這四個字就要看怎麼理解了。打個比方,如果發現小偷入室,被你制服,沒有反抗能力,愣是給小偷打死了,打人者也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樣,如果小偷被發現,再沒有傷害他人或沒有造成財產重大損失的情況下逃跑,然後你緊追不放,導致小偷被車撞死了,民事賠償肯定是要付一些的。所以案情不清晰沒法做出正確判斷。

    僅供參考!

  • 7 # 唯愛ぃ豪妹

    看情況而論,看人而論,假如是個小孩偷東西你追死了人要賠,要是成年人偷東西他逃跑過程你沒有跟他任何肢體衝突不用賠,不然以後遇到偷東西的誰還敢追?

  • 8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第一,在刑事責任上,小偷的死與主人無關,小偷出於犯罪的故意實施偷盜行為,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最後摔死屬於意外事件,主人無需承擔責任。

    第二,在民事責任上,至於主人要不要負這個賠償責任,主要看其是否存在過錯,這就涉及到主人是否在房屋內設定明顯的安全隱患,如若不存在,那麼主人也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而作為小區的保安人員是負有安全監管義務的,是否盡到安全監管職責也是判定小區保安人員作為管理者的責任的主要因素。但是從目前流露的資訊來看,很難把責任歸責到小區安保以及業主本人身上。

    因此無論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道德的層面來看,小偷的死都很難苛責別人。

    更別說厚臉皮要賠償了。

  • 9 # 風雲26610126

    一、要看小偷是怎麼摔死的。如果小偷是失足跌落而死,或者心臟病突發而死,或者其它與他人無關的原因而死,只能屬於意外事件,主人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果主人出於人道主義,給了小偷家屬一些錢,也不能認為主人負有責任。

    二、要看主人對小偷的死亡是否負有責任。比如,如果主人明知小偷再往前一步就會摔死,在小偷討饒或未予反抗的情況下,揮舞菜刀等工具威嚇,致使小偷死亡。此時,可能構成刑責(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主人顯然是要承擔責任並且要賠償的。

    三、是否賠償,以法院判決為準,或者以公安機關認定為準。在主人可能構成刑責的場合,小偷家屬應當報警,警察介入,此時主人主動賠償當然有利於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但在非刑案情況下,建議在小偷家屬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作出後,根據判決確定的義務進行賠償。當然,上文已述,在意外事件場合下,主人是沒有賠償責任的。

  • 10 # 手機使用者51083760100

    一個國家的法律,它是維護正義還是庇護邪惡,這取決於這個國家的政黨執政的方向,一個小偷偷了別人的東西被追,逃跑的時候摔死,本該所以活該,不僅不能責怪當事人,而且還應該追究偷竊者家屬的相關責任

  • 11 # 敏敏敏君

    小偷跌倒死了……主人要不要賠償

    小偷把東西偷走了……小偷要不要賠償

    小偷再偷東西的時候把主人謀害了……小偷要不要負責任賠償

  • 12 # 被風吹過的套路

    不能,還要追究小偷的責任。追本溯源,小偷偷東西在先,追他在後,逃跑不看路,是他慌不擇路,與別人無關。如果因此發生賠償,以後小偷會更加變本加厲,更加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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