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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在8月27日,崑山, 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寶馬車上的一名紋身男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紋身從車內拿出刀砍人。衝突中,刀掉到地上被騎車男子撿起,紋身男反被追砍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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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真話裡說

    一、這是一起輕微的交通事故,是寶馬越線非機動車路線造成的。本該由寶馬車主下車看傷情或說聲對不起完事!

    二、電動車司機事後一直處於被動狀態,先是被罵,再後被打還被砍。尊嚴被踐踏,法律、公理、正義此時何在?而且都往死裡逼!逼急了!狗急跳牆,兔子也會咬人,電動車司機撿起刀正當防衛!

    三、雖然寶馬司機全身紋身並不說明其是黑混混,但從其囂張霸道行為和拿刀砍人就證明了他是無惡不做的黑社會混混。一般的人車裡是不會藏刀而且處事文明。

    四、惡有惡報,寶馬男還是死於自己冰冷的刀!如果如果……一切都晚了!

    總之,也應證了"自作自受”這道理,同時也說明了打黑除惡的必要性,要讓大家安居樂業,不要因為小事而大打出手,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促進社會和諧文明發展。當然電動車司機正當防衛中衝動把寶馬男砍死!

  • 2 # 追夢的人最棒

    這樣分析比較合理:戰爭中敵人掄了二顆手榴彈對我,結果炸了一顆,另一顆沒炸,我受了傷;猛抬頭,發現敵人準備再去拿手榴彈或其它武器,於是我拾起那顆未炸的手榴彈,開啟引線掄了過去,結果把敵人給炸死了。你說是我不人道?違反戰爭法?虐待俘虜?——順便說一下,當匪徒拿刀砍我的時候,就是一種你死我活的敵我關係了。優待俘虜是有條件的!

  • 3 # 有錢82488318

    看著肯定得打罪,一個防衛過當跑不了,他就再該死看影片就是電動車已經反轉情況下又補刀了,我肯定也覺得電動車是有理一方,但是看以往案例出人命以後細節就很重要了,同情就變得沒用了。

  • 4 # 純粹High

    不用說什麼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這是被逼的,不反殺還要等著被殺嗎?撿起寶刀反殺這是正義之行,是掃黑除惡!是不得已而為之,是為了清除威脅自己生命的危險源。不反殺的話紋身男搶了刀,自己的性命誰來擔保?不追殺的話紋身男跑到車裡再搞出一把槍或者別的致命武器怎麼辦?

    希望有點正義感的人就別跟著在這探討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希望大家盡力幫勇士爭取法律的保護自己傷殘補助等等!

  • 5 # 廖彩琳律師

    還好電頻車主,臨危不懼,換作我這樣的女生,估計跑不贏,就都已經被砍死,橫屍街頭了

    寶馬砍人男,絕非善類,平時一定還有其他罪行,死了也得查下

    什麼人才會沒事帶著砍刀,隨意砍人,這個寶馬砍人男,很可能身上就有很多違法亂紀的事情,罪行滿滿,囂張成習慣,一言不合就可以拔刀砍人,平時不可能沒有做其他違法亂紀的事情

    建議死了其實都應該嚴查下,有沒有非法收入什麼?如今這樣死去,其實都是替天行道。

    電瓶車男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目前此事比較有爭議的是,電瓶車男奪刀後有追砍的動作,尤其還有撿刀二次追趕有人會認為這應該屬於防衛過當。甚至屬於故意傷害

    但是其實鑑於對方身份和當時緊迫性,應認定電瓶車男屬於無限防衛,為什麼呢?

    第一,對方開著車,而且人數眾多,沒有辦法預計會不會一擁而上,或者馬上叫來幫手

    第二,開著車,如果寶馬男緩過氣,不排除這個德行馬上開車撞人呢?

    第三,對方很明顯屬於,僅僅受傷很難嚇退的人,沒有人能夠保證車裡還有沒有其他武器。後果不堪設想。

    第四,能夠空手面對一夥人,對方還拿著刀,其實能夠反殺已經是低機率事件,換作你我,說不定都橫屍街頭了

    綜上可以看出,當時的情景其實非常緊迫,屬於你不弄死對方,對方就會弄死你的狀況。

    因此希望此案能夠最終認定電瓶車男為正當防衛。

  • 6 # 阿忠與小忠

    其實我覺得整場衝突最可惡的是這個白衣男子,透過我的觀察這人應該是寶馬男子的朋友,當寶馬男子拿出刀的時候他沒有及時制止,當寶馬男子拿刀砍人的時候他在一邊看戲,當寶馬男子刀被搶走的時候,他首先是想到的是逃跑。

    真正的朋友不會眼睜睜的看他去砍人

    真正的朋友不會自己先逃跑。

    不一味的迎合你的觀點,當你犯錯的的時候及時的制止你。

    當你春風得意的的時候,適時的給你潑一潑冷水。

    當你有危險的時候,儘自己所能幫助你。

    當你失意的時候,安慰你鼓勵你。

    如果你有幸碰到這樣的朋友,不管他說的話你願不願意聽,你都應該感謝他,珍惜你們彼此的友誼。

  • 7 # 西山隴夫

    試問:

    1、寶馬車主從車裡拿出砍刀,那麼車裡是否還有管制刀具甚至槍?

    2、寶馬車主刀掉地上被電動車主撿拾作為自衛的工具,寶馬男轉身的行動軌跡是否是回車取更大的刀或者槍?

    3、酒駕、紋身、管制刀具,寶馬車主是否涉黑?

    4、警察通報閃爍其詞、含糊不清,是否存在洗地嫌疑?

    5、寶馬車主若未死,電動車主是否會被糾纏、報復甚至被報復致死?

  • 8 # 請喝茶喝酒

    這個社會並不和諧。狗仗人勢的人,做惡多端的人,無視法律和道德的人太多了。弱者出手是忍無可忍了,這時候法律才來顯示公平性,所以“花臂哥”這種人才不正視法律,反正都要處罰,他有錢有勢怕什麼,平民百姓就不同了,受到損失較大。我們打惡,既不能防患於未燃,何不支援下砍殺這種人渣的行為呢?只有生命才是平等的,你不尊重別人生命,那麼你就去死,自己找死!

  • 9 # 蔡家關居士

    這小潑皮,死有餘辜啊!但是能夠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一致摒棄,也實為難得,不知其父母在心疼之時,會否捫心自問,什麼原因造就的當下這種形式?大道不走,混綠林?父母年輕時,偷懶了啊。。

  • 10 # 趙海賓666

    看了影片、看了大家的評論、也看了律師的見解,不經聯想到三個事情,一、古代武松打虎的時候應該打到第幾拳的時候才停止、才屬於正當防衛。(不知當時武松想過沒有,只要老虎對自己不夠成生命威脅了就停止?恐怕只有武松自己去判斷了,結果是看見老虎已經死了、對自己的生命威脅解除了才收拳。第二、警察與持槍歹徒對決的時候,警察是不是隻能射擊歹徒持槍的手?把歹徒的槍打掉在地上危險不就解除了嗎?第三、在戰場上是不是隻要敵人沒有舉槍投降我們就可以繼續射擊?(即使舉槍投降了也會有敵人在你放鬆警惕的時候放冷槍吧!)所以投降之前和之後危險都沒有解除。當然現在是法制社會、法律擺在那裡的,誰也不能踐踏法律!法官應公正宣判的,但不能忽略現在是國家打黑掃惡的關鍵時期!不能忽略正義的呼聲,我支援電動車男子無罪釋放,這樣也可以喚醒廣大市民與黑惡勢力做鬥爭的信心!反之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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