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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位女乘客上車後未按照車票上的座位落座,執意坐在靠窗的鄰座位置。車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乘務投訴,乘務與霸座女乘客反覆溝通,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讓座。鐵路部門還在調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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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bigbig111

    從霸座人的角度來說,這種行為是徹徹底底的錯誤。尤其是被別人指出後,應該立刻起身回到屬於自己的座位上,並表示歉意。

    霸座女,從影片裡來看,其實已經意識到自己坐錯了座位。不知什麼原因,她沒有表示抱歉並讓出座位,而是選擇了胡攪蠻纏。這是她最大的錯誤。

    從座位被佔的人的角度來說,很無辜。買票上車,憑票入座。可是自己座位被人佔了。好聲好氣和自己商量得話還好說,可是沒有,只有一副無賴潑皮像癱在座位上。「我花了錢坐車,我招誰惹誰了!」

    賴座這種事情必須要及時處理。在發生了佔座的情況的當下,乘務員也好,乘警也好,反正是列車的工作人員應該立即行動起來。勸說無效,仍然霸座的,立刻抬下列車。如果列車在執行中,那麼先抬出座位,將其控制住。到了下一站,立刻交由車站的警務人員處理。

    遇到霸座的事情,首先要保障的是買了這個座位票的乘客的權益。買了票,就是消費者,結果因為無賴導致消費者無法享受自己購買的商品/服務,那麼鐵路系統是不是應該退票?

    不退票也可以,你要保證消費者能得到買票時承諾的相應服務。

    現在的情況是,對於無賴好像「無計可施」。列車的乘務人員總是試圖從道德、素質的角度來說服霸座人讓出座位。他是無賴啊,你那套說辭要是有用,他根本就不應該霸座。正是因為說辭無用,又不敢採取措施,最後往往就是妥協—— 安排被佔了座位的人到其他車廂的座位。

    然後,影片上網,全網熱議。再給無賴追加個xx天不能乘火車的追罰,有什麼用啊。更多的無賴看到後馬上明白「原來就這麼點處罰啊,撓癢癢一樣...」

    網路有好處。它將無賴霸座這種醜陋行為公之於眾。

    網路也有不好的地方。以儆效尤,當「儆」的力度不夠,那麼勢必會有更多的「效尤」。

  • 2 # fanniechen

    如果我遇到霸座的人,肯定是堅持自己的立場,該交由列車管理員處理的就交,不能助長這種風氣。

    另外,國家應該出臺相關規定,讓這種行為受到相應的處罰,從根源上去杜絕,而不是事件出來了,媒體曝光之後就來給予處罰

  • 3 # 真石

    題目:對霸座行為,該如何應對?

    回答如下:

    “霸座”行為,無疑是違規行為,就其“霸座”本身單一舉動而言,似乎問題不大。但是!在思想滑坡,毒奶、假藥、冒牌貨橫行、道德淪喪的今天,華人對公平正義的呼聲日益高漲,對道德缺失導致的醜惡現象深惡痛疾!回頭再看這一霸座行為,就不是小問題了。

    那麼如何應對呢?

    最實用有效的辦法,還是要從制度入手,制定嚴格的行政、經濟、限制性的處罰措施,徹底扭轉執法人員過度文明的執法方式,加強執法手段的應用,瑞典警方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絕好參照,對不守規矩的人,該出手時就出手,有座位的強制其坐自己的座位,沒有座位的,勒令其站立一邊,絕不能再只給予180天限乘,200元罰款,這樣不痛不癢的所謂處罰了,如果違規者配合了執法人員的工作,沒有造成大的輿論影響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處罰應該包括行政拘留,罰款和限乘,罰款應以千元或者萬元作為計量,加大經濟承受壓力。並適當限乘公共交通工具。如拒不配合,造成重大影響,有損國家形象的,應以五年,十年、二十年不等,乃至終身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形式予以處罰。在行政上,讓其吃足應有的牢飯,經濟上,罰款罰到讓其真正肉痛、心痛的程度!讓耍賴、不守規矩的人終身難忘!真正起到威懾作用。徹底杜絕制類似案件的發生。

  • 4 # 旭日陽剛9919422

    真心希望執法人員別跟那些腦殘人員浪費口舌!買票乘車就得遵守交通部門的法律法規,違者嚴格嚴厲果斷處理!每個座位的序號都在座位上方明確表明,難道A過來說座位上沒標不合理得改,B過來說地板上沒標不合理得改,C過來……華人不重規矩重人情是一種陋習,即使走出國門也將遭處處碰壁,讓人恥笑,讓人厭惡,讓人煩!

  • 5 # 石橋南畔第三株

    中鐵濟南局做為一家企業,有沒有司法解釋權?若沒有,它的一通解釋就是無效的,非法的,胡說八道的。此時國家必須有一個有權威的部門站出來,重新對列車上的霸座行為給予最終的司法定性,依法嚴懲,以儆效尤!否則在即將到來的國慶長假、春運、寒假運力緊張時,霸座現象將會愈演愈烈!

  • 6 # 宋公明5

    如何對付霸座?

    宋公明

    最近以來,列車上霸座事件接連發生,說明這已不是偶然現象。多年來一些專家學者認為,人都是自私的,自私是人的本性 ,自私是社會發展的動力,因此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個人主義自私自利思想大肆氾濫,從2008年的範跑跑到現今的霸座男女,就是這種思潮氾濫的必然結果。而社會管理和法規制度對此缺乏思準備。所以當霸座事件發生時,當事列事員列車長和乘警都沒有經驗,成了銀樣蠟槍頭,而事後的處理,也是不得要領不疼不癢不能令公眾滿意。有人說,霸座的成本太低,所以會一再發生。而那些論文成堆著作等身的學者和平時在電視上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專家大腕們,一個個都不知躲哪去了,該出手時總是不出手,等事情過了放馬後炮來得個歡。

    對霸座這種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看上去好象是深不得淺不得,似乎很難辦。其實只要真正出於公心敢於依法辦事,一切都能迎刃而解。列位看官且聽在下分析。

    旅客購買了車票,就和運輸企業形成了合同關係。持對號入座車票的旅客,獲得了在指定座位就坐的權利,而承運方也有義務保證旅客獲得指定座位。另一方面,旅客也有義務服從承運方管理及時在指定座位就坐。雙方的民事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就構成違約,就要承擔違約的責任。不在自己的座位就坐而霸佔其他旅客的座位,是違約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也侵犯了社會公共秩序。經列車員和列車長勸告警告無效,又無正當理由,列車長就應當向霸座者宣告因對方違約終止和解除與其合同關係,同時上報公司予以確認生效。合同解除,就意味著霸座者已失去了乘坐該次列車的權利,也就無權在車上滯留。列車可以採取臨時停車的措施讓霸座者下車。或者在前方站停車讓其下車,因此所成一損失都要由霸座者承擔。權利要受權力的保護和制約,這就是權利和權力的區別。在中國,合法的契約受法律保護。如果霸座者仍然拒不下車,那麼就觸犯了國家法律,乘警就有權代表國家法律強制其下車。如果膽敢武力抗拒,那麼就構成了妨礙公務罪,乘警就有權動用警具採取強制措施,對其實行拘禁。在到達前方站後交警方進一步處理。其實如果敢於做到第一步,即解除合同關係,那後面的如果也就不至於發生了。如果這成為共識和制度,則霸座現象可以一舉杜絕。

    當然,在下人微言輕,以上所說,專家學者們自然是不屑一顧的,那麼就讓我們等著看他們有什麼高招吧。

    20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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