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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歐陽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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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善心蘋果
2018年12月初,湖南沅江縣12歲兒童殺母案處理結果釋出時,我就主張對惡性犯罪應取消施刑的年齡限制。除此方之外,不知諸公還有何高見?對惡性犯罪應取消施刑的年齡限制,雖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兒童犯罪,但它總是在一定程度上對兒童惡性犯罪起到一種懲戒、震懾的作用。任何法律的作用不都是這樣嗎?至於如何從教育方面著手,那是另一種方法。減少違法犯罪,不是應該多方面入手嗎?其他如教育、預防等等方法,我們這多年不是都在著手做了嗎?為什麼還會出現那麼兒童惡性犯罪?法律對未成年人施刑的空白,難道不可以列為兒童犯罪的原因之一嗎?當時我的意見如下。
這就是近現代西方傳來的法制的悖理之處,也是近現代法制的悲哀!近現代人類的悲哀!——制定一些機械的、不可理喻的法律條文,把正義的手腳束縛住。殺了母親,面對詢問,還笑得出來,還會狡辯。這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幹了罪惡之事,知道掩蓋罪行,他還小嗎?降魔何需有年齡之限!這是什麼法律!如果認可他可以回家,就等於認可未成年人殺人、傷人不負法律責任,那麼,今後成年人還敢跟未成年人相處嗎?父母還敢教育子嗎?應當先收容,14歲後送少管所,18歲後送監獄,48歲後視情況處理。
建議國家取消殺人、搶劫、敲詐、綁架、強姦等惡性犯罪施刑的年齡限制。當一個人會幹上述惡性之事時,說明他已經不小了,不要機械地以某個年齡限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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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鐵牛175942645
謝謝誠邀!我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我只談一點法律上的事。現在社會發生了這麼多殺父母歐打老師的小學生,法律上真的無可奈何了嗎?由此可見當年那些泛力鑽假〈注這四個字不是錯別字〉強調取締少管所取消流氓罪是多麼的草率!現在出現法律上的真空又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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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user858562174182
現在的80、90、00出生的人都是在父母手掌心中長大,祖父母及父母弱愛和現在的快樂教育、剝奪了老師管教學生的權利,一丁點小事就有一些父母採用及端手段向老師問罪,記者無限制的放大報導,導致老師根不教管和一些有錢人家的子女打老師,教科書上盡是一些低俗的課文,校網路吧,手機等電仔產品上的暴力遊戲,這樣下去中華民族的復興靠誰,我們60、70後那時候個個尊敬老師,課本上都是中華民族的民族英雄和老一輩革命家的故事,從小就知道愛國尊敬長輩,從沒聽說過有學生自殺和父母去學校找老師麻煩,老師與學生及家長親如一家,現在是什麼教育,老師不敢管,父母弱愛,課本低俗無意義,問高中生大學生岳飛,文天祥,董存瑞,劉胡蘭,黃繼光,丘少雲,他們不知道,連我們的開國領袖是誰都不知道,這樣的教育不改變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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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峰原創
寒門子弟富二代,嬌生慣養誰之過:
從各種彙編訊息來看,13歲孩子家庭情況就不是很好,一家四口,只有父親一人做木工掙錢養家餬口,家裡住房也是這兩年才加了層,稍微好些。母親和一個姐姐,都有先天性智障,不能融入社會,只能勉強自理。
而父親和其他長輩,對於這個天之驕子,在生活上真是呵護倍至。這本沒有錯,卻忘了在孩子思維方面加以引導,在行為上加以規範。
孩子偷拿家裡錢去上網,揮霍,做為家長卻沒有認識到事情嚴重性。真是讓人無語,最後孩子行為失控,就是因為沒有從小處管住而造成。
沉迷網遊熊孩子,怎樣管束:
家庭缺乏溫暖,孩子與母親和姐姐基本沒有溝通,父親整天為了家裡生活,起早貪黑忙不清,也沒有多少時間,來引導孩子學習和生活。
孩子在家裡,與家長之溝通就是要錢,要到錢,就去上網玩遊戲,而父親竟然默許了。為了要錢,和家長玩起了捉迷藏。
把父親和兒子之角色,變成了警察與小偷之表現。除了讓人感到生氣,就是覺得這父子倆人,尤其是父親,真是人間奇葩。
在孩子父母對孩子缺乏教育方法時,家族中其他長輩又沒有頂上來,真是太可惜了。
學校教育,緣何失敗:
缺失了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就顯得至關重要了。雖然我們不清楚孩子在學校究竟如何,但從訊息中稱,孩子班主任認為,家長對孩子有些溺愛了。
這句話,雖沒有註釋。但從這些年,我對鄉鎮學校瞭解來說,凡是老師認為家長有溺愛情形之孩子,老師都不會予以太多關心。
社會上太多事例讓老師心有餘悸,生怕一言不合,惹毛了這些王爺、公主,非但讓自己受委屈,有時還會讓學校跟著受罪。
未成年人教育,怎麼教育:
這些年,對於未成年人,我們說保護多,講教育少。保護有法律法規罩著,誰都不敢碰紅線,而教育真成了可有可無之輔助。
孩子生性頑皮,熊孩子更是如此。在自身行為疏於管控之時,不施予強力外部矯正,如何可能。不要說矯枉過正,就是正常調整,也要予以約束才行。 現在這些孩子,不要說打和罵,就是說幾句重話,都聽不盡,都受不起。
學校老師,面對如此環境,真是難辦了。
中小學德育教學,如何教,如何學,如何反思:
目前中小學,特別是縣以下鄉鎮中小學,很多留守孩子,他們父母長年在外打工謀生,家裡爺爺、奶奶,年紀大,知識少,不能給孩子以太多支援。
他們父母在跟老師交流時,也是說,孩子讀書,讀的出就讀,讀不出就算了。關鍵是,不要學壞了,培養一個好習慣。
這些要求,確實不高,應該是每個老師、每個學生都可以做得到。
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什麼是好習慣,什麼是壞習慣,每個人理解有所不同,解釋也不同。
我個人認為每個人,不管年紀大小,都要做到,一是要遵紀守法,二是要懂得公序良俗。這是每個人立足社會基本條件,老師要把這種觀念,灌輸到學生所有行為之中。
在學校,無論成績好壞,都要學會基本禮儀,明是非,懂事理。
朋友:看完了,順手關注;是積善之舉,必有福祐!
2018年12月31日,湖南衡南縣三塘鎮13歲少年羅某,用錘子先後將其母親譚某某、父親羅某某錘傷,之後逃逸現場。經搶救,傷者譚某某、羅某某因傷勢過重死亡。2019年1月2日,衡南警方在雲南大理將嫌疑人羅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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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的發生是因為父親的溺愛,以及家裡母親和姐姐患有精神病導致內心的自卑,在學校讀書旁邊網咖讓他養成了網癮,自己構造了一個虛幻的世界,平時父親給習慣了錢,一次拒絕後,就殺死了父母!歸根結底還是教育上出現了問題,現在很多孩子對法律沒有一點意識,很多違法的孩子做了違法的事情,卻根本不知道嚴重性!